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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田柳镇这个【“菜霸”+“村霸”】被抓了!

寿光公安 2021-03-21

2018年11月29日,田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寿光市田柳镇某村菜市场老板刘某臣(男,38岁,寿光市田柳镇人)多次辱骂、殴打他人,多次强迫菜农到其菜市场卖菜,多次强迫菜农将大棚出售给他。

接到举报后,刑警大队联合田柳派出所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经查发现:

1

2018年9月份的某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臣为了逼迫阿建(化名)将其蔬菜大棚卖给自己种植树木,便私自从阿建供电线上接电,并将阿建大棚的用电断掉,同时对阿建进行恐吓。

2018年10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臣又一次为逼迫阿建将蔬菜大棚卖给他种植树木,再次对其进行殴打,后来被路人拉开。阿建因畏惧刘某的报复,未敢报警。阿建因刘某臣给其断电后无法正常进行生产,只好将蔬菜大棚迁至其他地方。

2

2014年4月份的某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臣以阿军(化名)经营的菜市场早上喇叭声音太大为由,对阿军进行恐吓,并规定阿军每天早上6时30分之后再开喇叭,阿军因畏惧刘某臣的报复,只好乖乖听从。

2015年10月份、11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臣因妒忌阿军经营的蔬菜市场生意较好,先后两次窜至阿军的菜市场内,将阿军进行殴打,后来被货主拉开,并且刘某臣恐吓阿军不准其再经营菜市场,阿军因畏惧刘某的报复,未选择报警。

2016年8月份,阿军因遭到刘某臣多次殴打、报复,因畏惧刘某臣再次报复,被迫将菜市场转让给别人。

3

2014年5月份的某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臣光(化名)未将蔬菜大棚卖给他,怀恨在心。刘某臣窜至光的养猪场内,无故对光进行殴打,并对光进行恐吓,光因畏惧刘某臣报复未报警。

4

2014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臣为其建造菜市场进行前期准备,以阿东(化名)经营的菜市场早上喇叭声音太大为由,对东进行恐吓、殴打,用杯子扔东,并规定东每天早上6时30分之后再开喇叭,东因畏惧刘某臣的报复,只好听从。刘某臣得寸进尺仍不满意,最后逼迫东将蔬菜收购点搬迁,后东被迫将经营的蔬菜收购点搬走。

5

2015年7月份的某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臣为了低价购买受害人张某的蔬菜大棚,到其家中进行恐吓。张某出于害怕喊其女婿阿林(化名)和其朋友田某到刘某臣家中进行和解,而刘某臣伙同朱某等人对受害人张某、阿林进行殴打,张某的手机也被摔坏。

2016年6月份,受害人张某因畏惧刘某臣的报复以低于市场价1000元的价格将蔬菜大棚卖给刘某臣,并且张某损坏的手机价值2100余元,张某、阿林治疗费用5000元,刘某臣也未支付。

6

2016年10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臣因不满阿路(化名)不到其经营的菜市场售卖樱桃西红柿,刘某臣在其经营的菜市场北边,驾驶二轮摩托车将阿路拦截,并殴打阿路长达十几分钟,后来被路人拉开。阿路因畏惧刘某臣未进行反抗,阿路身体多处受伤。

7

2016年秋季的某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臣因阿卿(化名)不把其养猪场西侧的空地卖给自己,便怀恨在心,带领阿广(化名)等人窜至阿卿的养猪场内将阿卿打伤。


       2018年12月20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臣传唤至田柳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讯问,刘某臣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月21日,寿光市公安局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刘某臣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一经查实的,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将视情况给予每起1000-10000元的奖励;对重要线索给予每起10000-50000元奖励;对重大线索予以重奖。

对于公民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保密,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信息,并采取严格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


寿光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寿光市圣城街东首寿光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262700。

2、电话举报

局长专线:18863612003。

寿光市公安局扫黑办电话:

0536-5197707(工作日),0536-5200001 (夜间及节假日)。

3、互联网举报

电子邮箱:sggashb@126.com。

4、亲临举报

地址:寿光市圣城街东首寿光市公安局扫黑办。


来源:刑警大队 田柳派出所 

编辑:小林

审核: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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