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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一起读《追寻记忆的痕迹》Day 2:第4-5章

喻米兜 私享史 2021-03-10
今天我们进入第二部的阅读,也是从这一部起,坎德尔开启了伴随他一生的科研生涯。或者说,是坎德尔把他跟随格伦德费斯特学习视为科研生涯的起点,这时他已经快要博士毕业了。结合第一部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坎德尔为选择自己的人生志业兜兜转转了很久,先是在哈佛念历史与文学专业;由于大三时导师突然去世,正好遇到了初恋女友的父母——精神分析学家克里斯夫妇,于是研究生选了纽大念医科,想成为精神分析师;到了博四时,则因为通过克里斯夫妇结识了别的精神分析学家,接受建议去哥大选修格伦德费斯特的神经生物学,最终成为神经科学家。先弃文从医,再弃医从理。这个曲折且巧合的过程固然反映了人生际遇对于一个人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一个人自己有意识地、开放地去寻找自己的人生方向,不要过早地给自己定型和画圈,此乃“成功”的内因,其他都只是锦上添花的外因。(最后第30章作者会亲自回应这一点。)

除了个人科研史,第二部也拉开了神经科学史的帷幕。这两章可谓星光熠熠,以卡哈尔&高尔基、谢林顿&阿德里安、霍奇金&赫胥黎三对先后同年分享诺贝尔奖的科学大师的研究贡献为主线,作者为我们串联起了那些如今已经稀松平常、甚至写进了高中生物教科书的重大科学成果被发现的过程。之前有读者评论说,这本书不就是讲了些高中生物学知识吗?不好意思,它还真就比高中生物学知识高级太多。为什么这么说呢?即便我把这本书读过N遍,即便我早就在专业上把这些神经科学的基本知识学得滚瓜烂熟,我今天读到坎德尔讲述这些神经科学往事时还是会激动,几度兴奋地站起来在房间里踱步,我只想用脏话来赞美,坎德尔写得真特么精彩。

其实我要表达的意思曾经多次表达过,就是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的科学教材,把科学知识当成木乃伊一样在宣讲,是僵死的信息,是干巴巴的板书总结,是死记硬背应付考试的玩意儿。而真正的科学不是这个样子的,它不光是最后教条地写进教科书99.99%确定无疑的那些真理,它更是一个艰辛探索的历程(本书副标题),一代又一代人中最智慧的头脑在科学的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爱过恨过、吵过骂过、分过合过、对过错过,才换来最终那些确定的知识。我们的教科书从来不讲这些过程,我们极其功利地只去讲结果,把一门活色生香的科学硬生生讲成性冷淡风的PPT学,把七情六欲的科学家刻画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师,把满怀兴趣和好奇心的未来诺奖得主扼杀在了教室里。

在阅读这两章时,我的脑子里就在放电影,仿佛看着以时间为序排列的一间间实验室,甲科学家先做出了A发现,然后换个房间乙科学家接力完成B发现,如此这般,延续至今。即便那些知识早已不再新鲜,但是他们思考科学问题的逻辑,他们解决科学问题的方法,他们超前于时代的惊人猜想和伟大洞见,仍然能给今天的我们无限启发和感动。科学知识可能会过时,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不朽。重点还在于,脑子里具备同样这些史料,你能讲出一个行云流水且荡气回肠的精彩故事吗?反正坎德尔做到了。从卡哈尔的神经元学说的四原理,到谢林顿发现的抑制性神经元,再到神经细胞信号传导的四阶段研究,每一个科学故事在我读来都不亚于看了一部大片。


〔内容解析〕


上面已经作了宏观总结,此处还是继续分析细节。


题记


1. 虽然弗洛伊德因其精神分析学说的伪科学本质,如今在正统心理学界确实声名狼藉,但又一次地,必须承认他不是有意要搞伪科学,此处引用的这一段话里,他更是心态开放地准备好了自己的假说全部被扫进故纸堆,这就是以科学家自居的人应该有的心态。何况他的假说并没有全部被扫进故纸堆,“无意识”就是他给全人类最好的礼物,虽然科学上对于意识的研究还非常肤浅,但他的理论对于文学艺术的深远影响早就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你看的许多影视剧都是基于精神分析在构建角色和人物关系,它是伪科学不妨碍它成为艺术的源泉。


第4章


2. 第57-59页对精神分析的介绍,涉及不少特定概念(本我自我超我、防御机制、性本能),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我推荐过的《人格心理学:人性的科学探索》第三编。再次强调,这些概念只是作为知识了解,文学上可以参考,科学上不必当真。


3. 第59页讲到弗洛伊德几乎就要独立提出神经元学说(录音朗读),我补充一些信息。虽然卡哈尔长弗洛伊德四岁,但是当22岁的弗洛伊德在纸上画出他观察到的一个又一个神经细胞的时候(下图,藏于伦敦弗洛伊德博物馆),卡哈尔甚至尚未开始研究神经。而老弗在1884年的一次讲座里就用了“神经单元”这样的表述,卡哈尔也引用过老弗的论文作为神经元是独立单元的证据(不过卡哈尔无法忍受《梦的解析》的胡诌)。由于第77-78页提到的原因,他半道改行了。而天才的牛逼之处就在于,换个行当也照样做到举世闻名。

4. 第63页但直到格伦德费斯特把它们放在情境中进行讲解之前,这些知识没能激起我半点的好奇心”这段话呼应了我开头的总结。除了“好知识”的重要性,它还反映了“好老师”的重要性,这后一点,我将在后面章节的分析中展开讨论。


5. 图4-3其实是卡哈尔的自拍照!卡哈尔不只是书中提到的画家,他还是个摄影爱好者,自拍达人(下图是他年轻时的自拍靓照)。话说本书中文版的封面,一开始设计师想选用的是一幅坎德尔的艺术照,跟图片商价钱谈不拢就放弃了,于是我临时救火想到可以用卡哈尔的精美手绘,也是本章反复对卡哈尔高超手绘技能赞美的明证。他的手绘作品集出过一本The Beautiful Brain,看着这些一百多年前徒手画出的既艺术又科学的神经细胞插图,我只能惊叹、叹息、服气。昨天我谈到科学对艺术的贡献,事实上,艺术对科学也有过不少贡献,除了卡哈尔的伟大科学发现拜他的艺术之眼所赐,其实巴斯德能发现旋光异构体,跟他早年的美术训练也不无关系。如果拉瓦锡的妻子保尔兹不是艺术家,他的著作和学说也不会那样有影响力,因为书中优美的科学仪器和实验插图全部出自保尔兹之手。他的妻子是大卫的学生,中学课本上某幅拉瓦锡的肖像画,原图实乃大卫画的夫妇俩合像,藏于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6. 第67页反映了科学家选择合适的研究工具的重要性。一流的科学家的成功,往往在于他能够慧眼识珠或另辟蹊径地找到全新的研究工具,从而做出高度创造性的科学发现。注意我的用词“发现”,所谓科学真理,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之前,就已经客观地存在于全宇宙了,只不过是直到有了人类,才有了有意识的头脑去主动发现这些真理,而不论我们是否发现,它们就在那里。我们需要的就是合适的工具去发现它们,一流科学家之间的竞赛或较量,归根结底比拼的就是这个能力。


7. 图4-5我极其喜欢,准确地说本书的所有科学插图都画得非常棒,一目了然地把正文讲解的科学知识表现出来。


8. 第73-74页呼应的是我前面提到的科学家之间的爱恨情仇。科学家也是人,不要把科学家都预设成是高尚的圣人(我们的媒体总有这种造神的冲动,国民对科学的热爱不应该靠造神和诉诸权威来培养)。这里顺便提一嘴的是那个诺贝尔讲座,注释已经写了,而就连清高又扭捏如鲍勃·迪伦者,也不得不赶在6个月的大限到来之前,向诺奖委员会提交他的讲座录音,否则他是拿不到奖金的。


第5章


9. 第85页阿德里安写给谢林顿的那封信我读了很多遍,这段话说得实在太漂亮太艺术了!既肯定了对方的贡献和地位,也没有否认和贬低自己的贡献。一流科学家的“情商”那可是相当高的,文笔又好,一般人还学不来呢。


10. 第87页那句“物理学和化学定律甚至可以用来解释心智运作的某些方面”非常激动人心,这既反映了还原论取向的科学研究的威力,也表明了即便是心智这种高深莫测玄之又玄的玩意儿,也是可以通过某些客观规律来加以解释的,于是伪科学就没了用武之地,以及,昨天说过的,文学和艺术不应该丧气,而是应该超越科学新知去大胆创造。


11. 第74页第94页提到两个案例,都是前一代伟大科学家提出的超前于时代的理论或假说,在半个世纪甚至更久之后,得到了最新科学证据的证实,而此时,斯人已逝,令人唏嘘。


〔延伸阅读〕


这两章其实在多个侧面都指向了同一点,即师承关系对于做出伟大科学贡献的影响。这两章提到的好几位科学家都是师生关系乃至传承几代。注意我并不是宣扬中国传统里的门户之见或者学术近亲繁殖那一套,而是指出,在一个高手云集的环境里学习工作,对于自己养成高手极其重要。作为外因的人生际遇有时会造化弄人,如果说坎德尔是阴差阳错地正好遇到了被打入冷宫的格伦德费斯特,从而有了手把手接受大师授课的难得机会,最终成长为诺奖得主;那反过来看,格伦德费斯特是何其不幸,他本身是诺奖得主的学生,也跟别的诺奖得主共事过,又培养出了包括诺奖得主在内的多位优秀学生,基于他已有的成就和能力,不一定必然获得诺奖,但做出更大科学贡献的前景是明摆着的,没想到却因为政治原因受挫,希望这样的悲剧别再上演。《师从天才:一个科学王朝的崛起》这本书针对的就是现代科学中的师承关系链及其影响,讲述美国药理学界几代诺奖得主之间的爱恨情仇。


〔译事探讨〕


1. 有热心读者发私信指出第72页有个错别字,我一看是“综合征”,想必他以为应该是“综合症”,那么此处简单辨析几个概念(都是本书会多次出现的)。一般来讲,disease译作“病”,比如帕金森氏病,它通常指的是有生物学病因的疾病;disorder译作“障碍”,比如双向情感障碍,它通常指的是生物学病因不明而在心理学层面的行为表现异常;symptom译作“症状”,比如头疼、胸闷都是具体的症状,很多疾病或障碍都有各自的症状;而syndrome译作“综合征”,征是“体征、特征”之意,它往往由多种疾病和障碍共同构成,表现为有一系列症状的症候群;还有些疾病专名英译中时习惯加个“症”字。


2.  关于英国古老大学的“院士”(第89页


本来,学术语境中的fellowship是个常见词,根据不同语境可以理解为奖学金、研究员职位之类,而fellow的基本含义则是一个学术团体里一帮志同道合的成员,都是很普通的概念。可是中文却特地创造了“院士”一词,不仅这个词本身很尊贵(“士”),发展到现在更是成了特指各国最高学术团体成员的称呼,可以说具有排他性,这是怎么搞出来的呢?


民国时期的中央研究院是仿照法国科学院模式设立的,法语里一般性称科学院成员为académicien。于是,为了对等体现这个词看上去很有文化的样子,加上它所代表的学术上的地位,当时的中国学者希望用一个很尊贵的词来翻译它,为此开展了激烈讨论。最初拟定的是“会员”,接着有人提议“院员”,然后出现了“学侣”、“院侣”,啥,和尚?最后,据说是傅斯年想到了用中文传统里尊贵的“士”,于是就有了“院士”,大家纷纷表示认可,最终获得通过,沿用至今。


但我们一开始就搞错了,法语或英语里并不常用académicien/academician来指“院士”,它们只做一般性使用,并非对那些成员的正式称呼。同样是代表一国之最高水平的科学团体,法国科学院对其成员的正式名称是Membre,英国皇家学会是Fellow,美国科学院是Member,日本学士院是会员,大家都用的是母语中特别平常的名词。人家把强调的重点放在该成员所处的权威机构上:说“皇家学会会员”绝不比“皇家学会院士”掉价——是“皇家学会”决定了你头衔的含金量。


正是因为中文里“院士”的尊贵性和特指性,使得处理英语里除了皇家学会fellow之外的各种fellow比较棘手,特别是英国古老大学的独特学院制度下的fellow。比如霍奇金所在剑桥三一学院的全体fellow,大概相当于中国一个学院里的全体教授、讲师、研究员(含博士后)再加上几个行政主管。它比全体从事学术的大学教师的概念大一点,又比全体教职员工这样的概念要小得多。这还没有考虑到,它在学院中所扮演的角色,整体上是作为学院的管理者,大概相当于“教授治校”,跟中国大学教师的单纯员工身份显然有区别。而且fellow还有一些荣誉性的待遇,于是当年年仅22岁的霍奇金也有资格坐在学院餐厅高桌子上跟一票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们吃饭并谈笑风生,一般学生是绝对没有这个资格的。


这种独特文化现象的概念不好处理,思来想去,我在本书中还是译作“院士”并加一个注释,这样读者才好理解希尔那段夸奖霍奇金的话。借此机会详细说道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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