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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是每一次,你都可以如此幸运……

浙江交警 浙江交警 2020-10-26

4月20日10时30分许,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原本是一起简单的纯经损事故,但在3分钟后又被后方来车追尾引发二次事故,还造成后方车辆一名乘客受伤。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况。




行车记录仪显示,龚某驾驶的上海牌照小轿车途经事故发生地时,因为没有及时发现前方车辆的情况追尾了一辆杭州牌照的黑色奥迪小轿车。




3分钟后,后方驶来的邱某驾驶的别克车及时发现了前方龚某的事故车辆并准备踩刹车避让,但却被后方王某驾驶的本田车追尾碰撞。王某告诉民警,自己当时跟车过近,来不及刹车了




本田车与别克车的碰撞直接导致别克车在惯性的作用下再次追尾停在第一车道内由龚某驾驶的上海牌照的事故车。这起次生事故也造成了别克车上副驾乘客受伤。


执勤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发生小事故不撤离造成二次事故的案例。所幸这起事故只是造成了车损和人员的轻微伤。
据浙江高速交警调查,静态隐患从形成到发生二次事故的时间间隔中,几乎瞬间发生的占18.52%, 5分钟以内发生的,占50.84%;5-10分钟发生的占11.78%;10-30分钟内发生的占11.45%;30分钟以上发生的,占2.69%。可见,约81%的二次事故在间隔第一次事故10分钟内发生,二次事故在短时间内发生的概率非常之高。
然而却总有驾驶人不以为然车辆发生轻微事故(故障)不及时撤离反而选择滞留在原地↓ ↓ ↓

车辆抛锚不报警  爬到车底自行修理


4月14日下午,一辆半挂车在沈海高速黄土岭隧道内发生抛锚,司机不但没有报警,还爬到尾部车底下自行修理。幸好施救人员赶到及时纠正,避免了危险的发生。

发生追尾事故不撤离 滞留原地理


 近日,沈海高速温州方向出马宗岭隧道口两小车发生追尾事故,两辆车上人员均下车在车道旁理论,根本不顾后方来车。幸好执勤人员赶到做好预警,采取措施快速撤离。
这样的行为,到底是无知还是无畏?要知道,交通事故九死一生,二次事故十死无生。二次事故我们不得不防!

车辆遇故障滞留 驾驶员命殒高速


2017年9月7日凌晨,郑某驾驶重型普通半挂车途经G3京台高速衢州段时,与停于硬路肩的由叶某驾驶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刮擦。同时也和正在车下检查车辆问题的叶某发生刮碰,造成叶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高速发生追尾一家人下车协商  结果……


2018年10月2日晚7点多,沪蓉高速汉川收费站出口附近,两车发生追尾,但是车上人员不仅不撤离,还直接站在车道上理论,最终发生二次事故,5人被冲撞受伤,1人被挤压在两车中间
蜀黍温馨提醒
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后切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子能动的一定要迅速移动至右侧硬路肩上车上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原地逗留、下车理论这些方式都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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