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余建任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1月20日下午在兰州闭会。
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
余建作表态发言
决定任命:余建为甘肃省副省长、甘肃省公安厅厅长;康军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自学为甘肃省审计厅厅长。
决定免去:马世忠的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职务;白文晖的甘肃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任命:张海波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朱玉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任命:朱玉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任命:苏秦川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马洪滨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李高协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楚才元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邹通祥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许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马洪滨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高协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姚胜利为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免去:冶生俊的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路志强请求辞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20日决定:接受路志强因工作调动辞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每日甘肃网)
往期内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