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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论文带读 | 胡泳:互联网与“观念市场”

北大胡师姐

北大新传院研究生

专业从事新传考研辅导6年

带出百余名学员成功考上北大等名校

沪江CCtalk年度TOP10名师


推荐理由


胡泳老师的文笔总是循循善诱,一步一步带着你的脑子奔向他的观点,并且中间穿插着各位学者的观点来做支撑,知识的宽度和思维的深度太吸引人。观念市场、言论自由、政府和市场、媒介责任在互联网下的探讨一直学界的重点,希望读完这篇文章,可以引起你的延伸思考。


本期论文


胡泳. 互联网与“观念市场”. [J]国际新闻界,2015,37(3):6-20

关键词


观念市场; 表达自由; 媒介责任; 数字环境


内容摘要


在有关表达自由以及媒介责任的论述中,一直存在所谓"观念市场"(marketplace of ideas)的类比,它借用了经济学上的自由市场概念,在这样的一个市场中,真理和谎言相互竞争,人们期待前者终会战胜后者。观念市场的模式不乏天真和误导,然而,从另一角度看,该模式也有其有力的地方,因为它强调表达自由的重要性,以及信息在观念市场中自由交换所带来的益处。本文通过梳理互联网传播的流变,讨论观念市场在互联网语境下是否适用,以及大规模参与对观念市场的影响。


逻辑框架


一、“观念市场”的由来及其争论


1. 梳理了“观念市场”的由来,前提假设。

 

2. 强调了开放的思想交流的重要性,引出“观念市场”以及“观点的自行修正”理论成为自由主义新闻学的理论根基,至今仍对西方新闻界产生着强大而持久的影响。

 

3.站在市场角度,引入弥尔顿、穆勒和杰斐逊对观念竞争的论证,但是霍姆斯首次将观念竞争比喻为市场行为。借用市场经济的自由放任观,“观念市场”的信奉者主张政府对这一市场放任自由。

当然,一些学者随之提出了“市场失灵理论模型”,认为“观念市场”不切实际。接着引出巴伦倡导“接近使用媒介权”,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理论,言论自由的消极保护正在向积极保护转变。随之还有沙菲等人的“社会责任论”,认为政府需要在有限基础上对“观念市场”加以干预。

贝克不同意古典模型,也不同意市场失灵模型,提出“自我实现说”的自由模型。

 

4.总结以上论述,提出“理想的大众传媒应具备一个重要功能:提供一个交换评论与批评的场所”。

 

二、互联网语境下“观念市场”的适用性


把网络作为理想的“观念市场”的乐观态度,来自于对传统大众媒体弊端的认识,其实充满了障碍,例如注意力分散、信息超载、群体极化,互联网从工具、实践层面抵达了社会、制度层面。

 

三、数字环境的制度生态


政府管制各种观念与人们自由表达的博弈,在于“观念市场”模式与允许政府对媒体施加更大影响力的模式相比,有较少不完美,造成的损害更轻。

 

“观念市场”的要义:在竞争中胜出的观念应该具有更好的品质。如果不同的观念都在同一个场域中呈现,该场域拥有最大数目的能够自由表达的能动者,那么彼此竞争的观念必须经过一系列支持或反对的过程。一种意见的平衡必须和反对意见的平衡形成比较,只有形成最佳平衡的观念才会“存活”。

 

观念市场的良好运转,需要政府保证机会平等,以及形成一个公民动议得以兴盛的环境,但是显然它做不到。互联网跨越国境,与多国政府的管制、全球治理有关,这就令“观念市场”更加复杂。

 

互联网使公民们获得了在范围广泛的议题上发表自身看法的权力,这种权力必然威胁到现有权力的持有者。在公共领域中过度集中的权力会带来滥用这种权力的真正危险,分散化使人们得以暴露权势者的无能和不正当行为。越多的人享有监督的力量,就可以从更广泛的视角展开监督。政府、公共政策的干预十分必要,但是政策的议程须有网民参与制定,在其中,自由而开放地使用互联网,应视为一种普遍性的权利,否则,不仅会影响到公民权利,还会影响到中国的民主进程。

金句摘抄


“观念市场”理论的提出建立在个人理性思考的力量和个体的自然权利之上。随着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成为近代欧洲的普世价值观,启蒙运动将理性确立为人之为人的基础,自由表达的权利成为了社会共识:“每一个人在发展自己的个性的过程中,都有权利形成自己的信念和观点,并且有权利将这些信念和观点表达出来。”

 

马克·波斯特说:“当代的社会关系似乎缺乏一种基本层面上的交往实践,而过去,这种实践是民主政治的母体,分布在一系列场所:会场,新英格兰的市政厅·····,上面所说的许多场所仍然存在,但却不再是政治讨论和行动的组织中心了。媒体尤其是电视和其他类型的电子传播方式似乎将公民彼此隔离,让自己成为了旧日的政治空间的替代物。”

 

总的来看,把网络作为终于到来的理想的“观念市场”充满了障碍。首先要指出,许多关于网络讨论的研究成果是彼此矛盾的,这是因为采取的方法论不同,也可能真正的问题在于,研究中是否提出了合适的问题。其次,我们必须超越一种比较,即把互联网的当下状况同理想化的审议民主相比较,或者,同十年前我们预想的乌托邦式的公共领域相比较,而是应该检视目前互联网上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对现存线下情势的改进,或者,把互联网同被权力和金钱严重扭曲的大众媒介的“观念市场”相比较。那样,我们对互联网和”观念市场“的关系又会形成全新的理解,尤其是在中国的特定语境下。


大家有任何问题,请在文后留言区留言,胡师姐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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