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法院“庭审公开课”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公共露台水管漏水导致业主财产损失
是人为原因还是房屋质量问题?
物业公司是否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越来越多,这类纠纷虽然事实不复杂,争议标的不大,但双方当事人往往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甚至诉至法院“对簿公堂”,这无疑加剧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增大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
上城法院为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多发的问题,充分利用庭审公开、新媒体推送、公众开放日等方式,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社区业委会、物业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优化基层自治能力水平,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入,进而达到努力减轻群众负担,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小张、小李(化名,下同)以其所有商业用房经营音乐教育培训。2019年12月,因该房屋顶渗漏水,屋内钢琴和房屋内部受损。经查,该次渗漏水系屋顶公共管道出现破洞所致。二人认为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物业服务人,未依约尽到对公共管道维修、养护及管理职责,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辩称管道虽属公共性质但位于业主房屋内,且管道破洞系人为钝器造成,应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
7月26日上午,上城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社区业委会主任、委员和物业工作人员等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郭卓君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主持了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社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展开热烈讨论,并就相关问题请教了郭法官,郭法官从专业法律角度进行了答疑解惑。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是一场生动的现场教学,让大家对物业服务合同所涉法律规范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有助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有效调处矛盾纠纷。
"下一步,上城法院将持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举办宽领域多行业的“庭审公开课”,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为深化社会基层治理提供司法借鉴。
供稿丨综合审判庭
责编丨阿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