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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龙理财”平台案件案款发放公告
林海勇犯集资诈骗罪一案(“龙龙理财”平台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2020)浙01刑初35号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根据执行工作“三统一”原则,指定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浙0102执3209号。本院经执行并经公告核对集资参与人信息后,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核对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发放,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龙龙理财”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发放金额
发放金额20060891.58元。
三、发放时间
2022年8月5日开始。
四、发放方式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
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五、特别提醒
1、部分集资参与人因身份校验不通过、开户失败等原因导致案款未集中发放的,后续将另行办理发放手续。
2、法院不会要求办理转账、验资、缴费等事项。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5、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