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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答卷看金法(43)】非法行医拒不缴纳罚款?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未取得行医资质

就擅自接诊患者

What?

受到行政处罚后却拒不缴纳罚款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金牛区卫健局接到群众举报某诊所李某涉嫌实施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金牛区卫健局调查发现诊所坐诊医师的妻子、平日里负责打扫做饭的李某并无医师资格证,居然也在诊所行医坐诊开方。核实清楚情况后,该局遂作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李某立即停止诊疗活动。不久后,金牛区卫健局再次收到群众举报称李某仍在继续坐诊,经查明,李某开具处方笺60余份,违法所得1万余元。

金牛区卫健局以李某非医师行医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为由,认定李某实施非医师行医的行政违法行为,处以李某没收违法所得,从重处罚9万余元。李某未缴纳罚款,经金牛区卫健局向金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解读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是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秩序的重要保障。名医非取利,涤脏足心舒,当下却有少数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未取得相应资质却仍从事诊疗活动。非医师行医不仅扰乱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重大隐患。对于卫健部门依法打击非医师行医的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将予支持。

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了省钱或图方便,轻信所谓“口碑”“疗效”,到不正规的“黑诊所”“游医”处就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人财两失,悔之晚矣。非法行医者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妄图以各种理由逃避处罚,其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十三条第四款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供稿:邹雨妙、陈曦

编辑:汤蕊琳

校审:赵梓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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