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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10” 全天候响应精准出击!





金牛法院于2023年9月受理成都某商贸公司申请执行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78996.4元。在执行法官许小平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于2024年1月达成和解,约定被执行人黄某某于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63900元。但是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黄某某并未如约履行支付义务。

3月25日,申请执行人拨通金牛法院“执行110”电话,提供了被执行人黄某某的线索。24小时待命的执行干警和法警迅速出动,赶往申请执行人举报的地点,将被执行人黄某某传唤回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并未将申请执行人提供供货单和合同作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先决条件。在生效法律文书对于双方权利义务已经作出明确认定的情况下,你方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供货单和合同后再付款,没有法律依据。若你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另案诉讼。


承办法官义正辞严地向黄某某释法明理,但其始终以各种理由借口不配合执行。面对此情形,承办法官严肃告知若拒不执行将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黄某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法官的严正警告之下现场向申请执行人转账支付18万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金牛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供稿:朱艳

编辑:樊慧洁

校审:赵梓含





法官看了一眼数字 发现……
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后报警,算肇事逃逸吗?
市级荣誉×10 喜报串烧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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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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