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那点破事,如果发生在公职人员身上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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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前顶流李易峰从拘留所被人接了出来,回归到他的素人生活。
抖音拍的小视频中,哥哥面容憔悴,丝毫没有当年拿到白玉兰视帝时候的豪情万丈。
面对他的,应该是品牌方的天价赔偿,和如何继续奢靡的焦虑。
不过,我相信峰峰这些年应该攒了不少钱,应对这些绰绰有余,以后的生活质量也是你我所不能企及。
吃瓜群众,该散就散了,继续期待下一个瓜吧。
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如果这破事发生在一个公职人员身上,会怎么样呢?
我的答案是:会丢脸,会开除党籍,但不会丢了工作。
为啥呢?围观群众说,这种德行败坏的人,居然会留在公务员队伍里?
但是吧,开除一个公务员,要合情合法合理,嫖娼这种事走的是行政拘留的程序。
2007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意味着只要被判处刑罚,不论是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管制、罚金等较轻刑罚,也不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给予开除处分。
李易峰如果是公职人员,那饭碗应该是保住了。因为他进的是拘留所,而不是监狱。但政府对这类人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那可不一定哦。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义务。
党员发生嫖娼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此类行为,根据2003年《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我听说过唯一一起因为这个事情被开除公职的,是因为这个公务员不仅自己嫖,还组织卖淫,被公安机关扫黄打非一窝端。
这种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组织卖淫嫖娼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还有罚金。性质立马就变了,很快这个人也就被开除了,到监狱了继续乘风破浪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职人员管不住自己两腿中间的二俩肉,最后走上了李易峰之路。
但庆幸他所从事的职业,这种事不至于断了生计,不用担忧自己下一顿饭到哪里去吃。但是吧,你觉得这种事情就真的没有代价吗?
那真不一定,古代有一句话用在这里挺合适的: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这种事情发生被通报了,那你一辈子就是科员干到死,本来就有的职务也被撸了下来。
不仅是职务,就连职级也是慢别人好几拍,如果你的进取心特别强,那这种比开除还可怕,就是凌迟处死,慢慢的用小刀割肉。
而且吧,一个机关就这么大点地方,大家闲的时候总会八卦八卦。有什么事情,比沾上点桃色更加让人津津乐道呢?
我估计等你退休了,你管不住裤裆的那点子事还在这个系统里面经典咏流传。说不定前脚和你张哥长,李哥短,你一走就被人指指点点。
人活脸,树活皮,你是能继续在这个单位干一辈子,但能不能舒服的干下去,真的是个问题。
不舒服能怎么办?遴选?大家考进公务员的时候,都有政审这一关,有嫖娼记录的直接就不予录用了。
你觉得遴选会没有政审?遴选政审是差额,比公务员录用的政审严格一百倍,就算考察组看走了眼,你的竞争对手也会让他们想起来的。
你这辈子只能在原系统,过着无间地狱一般的生活。
我很能理解某些公务员工作压力大,长得丑,长得矮,工资低,没对象。但是,再怎么也不能拿自己一辈子的事业开玩笑啊。
很多人考公职,也是想有一番作为的,但是因为这种事出身未捷身先死,早早成了单位最咸的那条咸鱼,是不是有点不值当。
咱们完全可以培养一些合理的爱好,比如种种花、遛遛狗、钓钓鱼。
实在真的抑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咋这还不是有传统手艺吗。
李易峰有人给牵线搭桥,起码和他一起下棋的女孩子身体健康。你一穷公职人员,就你给的那点钱,你真不怕自己染上啥乱七八糟的病吗?
万一是艾滋,你这一辈子就毁的啥都不剩了。
(本文来源:吐槽力量回收站。作者:这道题我会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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