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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星 | 大河移民上访:我是怎样讲故事的

应星 社會學會社 2021-09-15

应星,男,1968年生于重庆市。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研究方向包括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革命研究、社会运动研究、法律社会学等。著有《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气”与抗争政治》等书。





导 言

有学者发现,通过参与观察方法来收集材料、通过建构故事来运用材料,这对于研究关系极为复杂且处于不断变动的社会运动或集体行动是非常适宜的。对于《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一书中的分析对象——中国农村社会复杂而微妙的权力关系——而言,应星老师写道:“它们并不是凝结在类如‘小社区——大社会’、‘国家——社会关系’这样的结构中,而是通过许多偶然的事件特别是冲突性较强的事件才得以充分地展现或调动起来的。”


因此,为了避免田野材料鲜活的生命力不被理论框架所局限,为更好的将这幅多主体参与的流动权力运作图景灵动的呈现在读者眼前,应星老师选择了他所说的“讲故事”的写作手法。讲故事的场景有着前台和后台之分,作为读者,我们通常在故事前台是既看不到故事是怎样编出来的,也看不到说故事者的身影。但本文正是作者对故事后台的一次自觉的揭露和反思。

——栉沐


我的故事不是用全知全能的“上帝的眼睛”去复原一部“客观的”历史——无论是一部“客观的”上访史,还是一部“客观的”摆平史;而是透过“我”这样一个局内人的眼睛和感受去揭示由移民上访与政府摆平、大河电站移民的历史与三峡水库移民的现实所凸现出来的一部问题史,一幕戏中戏。我用在平县所接触到的三峡移民的林林总总带出对大河电站上访史的追溯,以正文中的故事为主线、以脚注中的分析为辅线,将移民集体上访这种冲突事件纳入农村社区的权力关系中去分析。那么,这就引出了几个相关的问题。


一、“我”与故事的关系


一个田野调查者(或说是讲故事者),通常面临着“深入性”与“科学性”的二难:一方面,如果他得不到社区的某种认同,无法消除当地人中的“外人”感,无法在参与中去观察,那么,他田野作业的“深入性”就成了一个问题。另一方面,一旦他比较深入地进入社区生活后,他往往又被告诫要与被调查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让外来因素影响社区的“原生态”,否则,就是不够“科学”的。因此,对任何田野调查者来说,要做到田野资料既是深入的又是“科学”的,都是一件极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事。


我在平县没有面临这样的困境,因为我97年7月进入库区时,不是去做田野调查的,而是去担任协助分管移民工作的挂职副县长的。我在县里要参与许多决策特别是有关移民的决策,尽管我在多数正式场合下都不大发言,但我的正式身份使我的沉默也必然成了一种参与其间的表态。我在乡下时总让大家叫我“应老师”,但大家对我的态度肯定不同于对一个与他们日常生活无甚关系的田野调查者的态度。也就是说,我从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要去说故事,而是先在我要讲的故事中扮演了一个跑龙套的角色,而后又是在跑龙套的过程中逐渐浮现出我的故事意识的,至于说故事的框架更是在我离开平县后才逐步丰满起来的。


显然,我在平县是完全不可能做到不介入的“科学性”的。然而,我也深深怀疑那种不介入的“科学”调查对我所关注的水库移民问题、农民上访问题和国家权力在基层的运作机制问题有什么帮助,因为我所关心的那些问题实际上都是与权力实际的运行过程直接相关的所谓敏感问题,它们往往都被权力运行的正式规则、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述、日常生活的外在秩序深埋在水面下,一个超然的说故事者大概是不得其门而入的(基层政府对其即使不是会引起相当的警惕也很可能表现出的是惯常的冷漠)。我的确是“歪曲和干扰”了平县的权力运行,但正如积极倡导“扩展个案研究”的Burawoy(1998:17)所说的:“一种社会秩序正是通过它对外在压力的反应中才展示出来的。即使是最消极的观察者也掀起了引人注目的波涛,而一个企图改变某种秩序的行动者则可以从那种秩序的冷漠反应中体会到更多的东西。”


麦克·布洛维(Michael Burawoy),英国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他以著作《制造同意——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变迁》一书而闻名。


而我在平县的特殊身份则恰好十分有利于我所关心的问题以及材料的收集。对平县以及山阳乡来说,我既不是真正的地方干部,因为许多人都知道我的背景,知道我是一个从北京来平县锻炼、关心移民问题的学者,不会与县里有多少利益纠葛;但我又并非完全是个陌生人和外来人,这不仅因为我与平县人在语言上基本相通(我从小在重庆市长大),更因为我在平县有正式制度赋予的位置,要在一年的时间里比较全面地参与县里的权力运转。这就使我跨越了生与熟、内与外的界限,在平县成了一个暂时的熟人,一个临时的自家人。县里的人与我谈比较敏感的话题时,总会先加个“注”:“我们现在关起门来说”。关门,即意味着明确了内与外的界限,意味着一个临时统一战线的形成。如果我是本地干部,人们很容易对我设访;但如果我只是一个社科院的学者,我又很难了解到许多情况特别是有关政府的运作情况,查阅到政府大量的文件档案。我在平县这种特殊的介入方式使我无论是在如履薄冰的官场还是在嫉恶如仇的民间都比较容易获得信任。县乡的干部信任我,是因为我不仅不多事、不越位,还能对移民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建议,并为县、乡力所不及的问题向上面呼吁;许老师这样的移民精英信任我,是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学者,希望他能在我所书写的历史上慎重地写下他的斗争史;普通移民和三峡移民代表信任我,是因为他们在心中惦记着我的副县长官职或在天子脚下的北京身份,从而希望我能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当然,我能受到各方面的信任,也与我确定的介入强度有关。


我虽然无法不介入县乡的各种矛盾关系中,但我的介入基本上是弱介入,在各种对立中并不旗帜鲜明地站在某一方,更多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听者而非说者。


正因为我在平县的“局内人”身份使我成了我要描写的平县移民上访这束“关系/事件”中的一个关系,所以我也就并不避讳把自己写进故事中,不仅要写自己与故事中人物的各种互动,而且还要尽可能交代我发现材料的过程(包括自己的感受、体会和疑惑等)。我想这不仅是一种诚实的态度,也是一种可供否证的立场。而这也与现代主义民族志文本的发展趋势是相扣合的:即反对作者不受挑战地操纵其叙述过程的权力,强调作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对话乃至使读者卷入分析的工作中去。(马尔库斯、费彻尔,1998:101)


不过,我在故事文本中对我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并没有展开,这里需要略加讨论。与用实证科学的方式来组织材料所要遭遇的“场景效应”不同,象我这样用反思科学的方式来组织材料所要遭遇的是“权力效应”。(关于两种效应的讨论,参见Burawoy,1998)


由于故事中人物众多,我在此着重讨论一下我与故事主人公——许老师的关系。我在山阳乡蹲点调查的时候,许老师不仅接受了我们多次正式、非正式的访谈,而且还由他一手给我们安排了对电站其他移民精英(包括白龙县的潘贵玉)的访谈。许老师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他深信我所说的自己研究电站移民史是为了对三峡移民有所借鉴。


贾樟柯电影《三峡好人》讲述破落的三峡洪流下的移民们,在痛苦挣扎之下仍然坚持最初的执著。大河移民们付出是如此之多,而要求是如此之少,又如此容易满足,也甘心被镇压和欺骗。


许老师知道我的北京/平县的双重身份,也知道我的副县长是虚职,主要身份是社科院的学者。尽管我并没有说三峡移民到底要在那些方面借鉴电站的经验教训,但许老师还是认为他与我有一个默契:那就是要与移民经费上的贪污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也许正是这一默契使许老师诚心地帮助我进行访谈。我的故事最后写成这样,我想,如果许老师看到的话,那一定会勃然大怒,并会指责我欺骗了他。我对这个预想的结果感到很困惑:我这样写是不是真的背叛了许老师给我的信任?我在许老师面前的确象个“告知的同情者”(informed sympathetic)或“天真的同情者”(naïve sympathetic)之类的角色,(见Mitchell对田野研究者角色的分析,1993:14-22)而这种同情尽管在我的故事中并没有完全消失,但它却被拆解,那种有意无意作为田野调查的策略的同情成分被代之以对制度背景下的精英行为的同情。从这个意义上,我的确有负于许老师对我作为历史书写者的信任。(对真实人名和地名的隐去并不能减轻我的伦理困惑。)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我一开始告知许老师,我不仅是来作移民上访研究的,而且在这种研究中还要分析移民代表对普通移民的控制技术,分析上访者与摆平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同构性,那么,我的田野调查基本上就无法进行下去了;而我如果就此罢手,我又如何去面对那些从不曾被色彩斑斓的“历史”和各式各样的“人物”所改变的“历史的无名者”的命运呢?(尽管我知道他们的命运也肯定不会因为我的一杆“秃笔”而被改变,但把这故事讲出来仍是对我自己所面临的某种生命困境的抱慰。)当然,如何权衡作者对被调查者的义务与作者发表其研究成果的权利,这并不是我一个人所遭遇到的复杂的伦理问题,而在许多田野研究者那里都存在(参见威廉·怀特,1994:400),诚如朱元鸿(1997:41)所指出的:“民族志研究田野的伦理尴尬,是因为参与观察不可避免地涉入互动的虚伪,更因为在直接经验中,学术诚信的‘假定’遭遇到了社会真实的本质:印象整饰、讯息操弄、伪装、暧昧、秘密与表面功夫。”我无法解除这样的困惑,只能对许老师怀着一份歉意。


威廉·怀特于1936至1940年,对波士顿市的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进行了实地研究。他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活动中,对闲荡于街头巷尾的意裔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及时作出记录和分析,最后从中引出关于该社区社会结构及相互作用方式的重要结论。


当然,我并未打算在此处写出一个“忏悔的故事”,(参见Van Maanen,1988;Rabinow,1977)因为最值得反思的并不是研究者的个人无意识,而是他所在学科的历史无意识与政治无意识,这正是布迪厄所倡导的“认识反思性”与某些人类学家倡导的“文本反思性”的重要区别。(布迪厄、华康德,1998:81-82)只是这该是另文处理的主题了。


二、书面历史与口述历史的关系


如果说我关于三峡移民的故事主要运用的是参与观察法的话,那么,我关于电站移民的故事,也就是这部书的主体内容,则主要仰赖于我对各种相关的书面文献特别是各级政府的档案的分析——那些材料由我和我的合作者编在了《大河电站资料集汇编》中。由于我的特殊身份以及对材料的用心,可以说,几乎全部关于大河电站移民的政府档案和相当一部分移民上访的材料都已经被收罗进去了。不过,由于文献主要出自政府档案,所以必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材料某些内容的真实性甚至都可能受到影响。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提高材料的信度:


一是对各种材料进行仔细的比较、筛选和辨别,从中发现可疑之处,或者直接加以剔除,或者根据故事内容安排的需要将材料保留下来,但在使用材料时将可疑之处告知读者。在政府档案中也可能还存有一些我们尚未发现或无法发现的“加工”之处,这是在作文献分析时难以完全避免的缺陷。(可参见Platt[1981]对文献分析中若干问题的分析)但对本书的主题而言,重要的还不是政府文件内容本身的虚实真伪问题,而是这些文件对政府之间、政府与移民之间、各个人物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实际影响。因此,应该说,我们使用政府文件上存在的某些缺陷并不足以严重影响本书的主题。


二是运用口述史的方法作为文献分析的重要补充。我们不仅访谈了有关的政府官员,而且重点访谈了移民精英,同时也访谈了普通移民。在政府有关上访的档案中,农民的声音是可以被直接听到的。但是,它出现在档案中的时候已经过了严格的处理。而民间的文献不仅稀少,而且清一色地掌握在农民精英中,述说的是精英的活动和心迹。(对文字的掌握实际上正是许老师们之所以成为民间精英的前提条件。)为此,口述材料就既成了我构建移民精英活动和关系图景的基本支撑——它们与官方的书面材料构成了对照、补充或反驳,又成了我捕捉普通农民身影的一个重要渠道。


事实上,口述史对我的故事更为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展示出了“另类”的历史的可能性。“如果说书写历史是完整的历史,最大限度的历史,那么口述历史则是破碎的历史,极小主义的历史;如果说书写历史是一个宽敞的,没有尽头的博物馆,收藏无数已经消失的‘现在’,那么口述历史就是一个非常局促的实验室,实验台摆着的是我们正在生活的‘现在’。”李猛,(1999b)当然,严格地说,本书并不是一次口述史的写作实践。本书是从世界历史的视角来书写历史,表面上的论述逻辑非常完整,其实主要是对国家和农民精英的行动逻辑的勾画,而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只是从侧面被触及。显然,这与以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为正面研究对象的口述史写作(可参见方慧容,2000;李康,1999)还是有别的。不过,本书无论是在对书面材料的解读上,还是在对日常生活与(世界)历史的关系的理解上,仍然明显地受到了那种口述史写作的影响。


三、“社会实在”与个人建构的关系


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尽管按照实证主义风格来完成的学术著述也是人为建构的产物,但人们似乎更关注用故事来作学术研究这种方法中的“建构”问题及叙事中的“社会实在”问题。我们在这种关注中显然可以感受到某种“普遍的、线性的实在”(general linear reality,Abbott,1988)的霸权,某种“求真意志”的阴影。这种实在观和“求真意志”把社会看成是一个自成的实体,其特质或意义对常人是隐藏起来的,只有在自然科学实验般精确、严密的逻辑推论下,才可能使现象背后的“本相”如实地呈现出来;而叙事这种方法似乎总带有前科学的痕迹,缺乏“客观性”。(参见叶启政,2000:77-87)然而,早在尼采(1998)那里,就已经把历史学家所追求的那种“客观”称之为“一个坏的神话”,而福柯更是以前所未有的犀利剖析了知识或真理体制与形形色色的权力之间的联系。正是尼采和福柯为我们展示了历史写作的新的向度,即批判的向度,“当前史”的向度。


我所讲的故事当然不是完全虚构的,但我并不想用我故事文本背后所凭依的几百万的文字档案和几十盒录音、用我讲述故事时所注出的资料来源,来表明我所写的是实证主义眼中所谓“真实的”故事。既然本书是在讲故事,是关于各种有性格的人物的叙事,那么,我就不可能完全回避某些对叙事并非可有可无的人物内心和场景描写——这些描写未必都直接有材料可依,而可能来自于材料间接的支持和作者的直感。正如海登·怀特(1993:177-178)为历史中的文学想象力作辩护时所说的:


“历史叙事是复杂的结构,经验世界以两种模式存在:一个编码为‘真实’,另一个在叙事过程中被揭示为‘虚幻’。历史学家把不同的事件组合成时间发展的开头、中间和结尾,这并不是‘实在’或‘真实’,历史学家也不是仅仅由始至终地记录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所有的开头与结尾都无一例外地是诗歌构筑,依靠使其和谐的比喻语言。所有的叙事不只是简单地记录事件在转化过程中‘发生了什么’,而是重新描写事件系列,解构最初语言模式中编码的结构以便在结尾时把事件放在另一个模式中重新编码。这才构成了所有叙事里的中间。”


对我来说,我所讲的故事就是处在“真实”与“虚构”之间的一种游戏,链接过去与现在乃至未来的一次超越和批判的尝试,贯通个人经验、感受、立场和“社会实在”的一个隐喻。


四、故事正文与故事脚注的关系


按照Griffin(1992:415)的说法,事件的三个特点是连续性(sequence)、偶发性(contigency)和独特性(singularity),而叙事解释所运用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内在于所要解释的事件本身的独特的关联和偶发因素。也就是说,叙事并不是没有对事件的解释和分析,只是叙事解释的逻辑与归纳解释和演绎解释的逻辑不同而已。


那么,在我拥有极为丰富的故事原料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象历史学或人类学那样只讲故事,几乎不做多少“理论分析”呢?比如我们在勒华拉杜里(1997)的《蒙塔尤》那里就见不到多少“理论分析”。但本书所研究的对象却有所不同。因为,无论是勒华拉杜里笔下那个14世纪法国的小山村还是诸多人类学家笔下的远方异文化,都有一种陌生化的效果,使叙事本身就能将许多可作为对当下的社会的反思之处凸现出来。而本书所研究的却是作者和多数读者所在的当代中国社会,如果只是用故事手法,那么这个社会中许多实际上十分独特、很有意味的东西就会被我们想当然地滑过去。


蒙塔尤是法国南部的一个牧民小山村。1320年,当时任帕米埃主教的雅克·富尼埃作为宗教裁判所法官到此办案。在调查各种案件的过程中,他详细记录下居民的日常生活、个人隐私以及种种矛盾、冲突等。勒华拉杜里发现和利用了这些珍贵史料,并以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再现了六百多年前该村落居民的生活、思想、习俗的全貌和14世纪法国的特点。


为此,我在叙事中加了较丰富的注释。注释分为尾注和脚注。尾注与一般著述中的注释相同,所起的是辅助性、补充性的作用,脚注所起的是构成性的作用,将我所认为有“味道”的东西及事件所涉及的制度背景点出来并略加分析。我尽量用日常语言来写故事本身,它构成了文本的主轴;我再基本上用学术语言来写脚注,它构成了文本的理论分析辅线。    


正文之所以用日常语言来写,是想尽可能详细地将事件整个的过程与背景勾画出来。而辅线上的脚注尽管无法象正文那样连贯地阅读,但我却尝试使它们之间产生某种结构性的关联,就如同音乐中的“变奏”一样。这种关联是由全文分析中的几个焦点建立起来的,比如,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意外后果”和权力的“非正式技术”,中国社会的“新德治体制”的特点、几种似异实同的“对号法”就是这样一些焦点。


这样处理,主要是为了将故事的场景建构得更“逼真”一点,使叙事效果的完整性不被破坏,叙事材料的生命力不被我个人的理论视角所阉割。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的叙事是一种隐喻,所以,突出事件的细节正是为了尽可能地保持理解和诠释空间的开放性。(参见叶启政,2000:79)需要指出的是,本书虽然作了这样的处理,但所欲实现的却是理论与叙事水乳交融的效果。也就是说,叙事并不仅仅是理论的“例子”,而理论也不仅仅是叙事的“构架”。从某种意义上,本书这种带有探索性的文体、这种“复调”(巴赫金,1988)般的故事写法正是对“理论/材料”、“分析/叙事”这种二分法的一种重新思考。所以,读者也许会发现:尽管故事经由作者一手建构,但作者与诸多人物的关系却是相对独立的,作者对人物和事件所谓的“立场”是若明若暗的。


五、以区乡为主要的布景与以流动的关系为研究单位的关系


在我的故事中,山阳区和山阳乡是主要的布景。因为,移民精英与基层干部的斗争是在区乡范围内展开的,而上级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也是向区乡派驻工作组;同时,大河电站案与三峡移民案又都发生在山阳乡,两者有很大的可比性。


萧凤霞,耶鲁大学人类学教授。师从人类学巨匠施坚雅教授。上世界七十年代起,开始在华南从事田野调查,主要研究华南的文化、历史与政治经济变迁。


但是,我们的故事并不完全象Siu(1989)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那样是以一个乡为研究单位的。因为在电站上访过程中涉及到从消极的农民到积极的农民、从区乡到地县一直到省和中央的各个层次,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一种相互渗透、被派系结构和实际利益等因素纵横切割、复杂微妙的互动关系。在这个互动关系中,学界习惯的那种国家与社会的两分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存在的。农村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不是组织结构的关系,而是处于模糊的实践中的。(参见孙立平,2000)比如,在通常对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的分析中,村往往是一个很基本的分析单位。(参见Oi,1989)然而,在我们的故事中,村这一级的作用力是非常微弱的。这一点我们在脚注9中已经讨论到了。再如,在许多人看来,在中国1949年后的农村社会制度构架中,应该是完全没有农民跨村民组、跨村、跨乡乃至跨县建立自发组织的空间的。然而,在我们的故事中,农民在集体上访中却创生了一种弱制度化的组织,成功地迈过了制度的设置障碍,成为农民主要的行动结构。实际上,无论是中国农村社会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范式之争,还是选择乡与选择村(包括自然村)的研究单位之争,在很大程度上都带着整体主义的烙印,这是本书这种关系主义的分析思路所不取的。


六、叙事架构中历时性与共时性的关系


由于大河电站上访案的线索复杂、人物繁多、矛盾交织,我曾经尝试了多种叙事方法包括按主题、按人物等叙事方法,后来都感到不甚满意。我最后选择了基本上按时间来写作,因为只有这样做,才不仅能使我较从容地来处理繁复的内容、交汇的主题,而且也才能使我要重点分析的主题有一个更清晰的历史演变轮廓。


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和第二章写的是“旧制度下的治理”,其中第一章写“遗留问题”是如何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埋下种子的;第二章写移民去政府“讨说法”是如何被科层制所漠视、推诿、拖延和敷衍,从而使遗留问题进一步积累、恶化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写的是“从旧制度到新的治理的过渡”,其中第三章写移民与区乡政府之间某种内在的团结关系是如何在80年以后农村的制度变迁中破裂,移民补偿的经济问题是如何演化成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问题,移民土地与政府的非人格化矛盾是如何演变成移民精英与基层干部之间你死我活的个人冲突的;第四章写新时期的高层调解者是如何把“开口子”这种变通方式作为消除矛盾、实现团结的基本手段的,但又是如何因为未能娴熟地把握好开“口子”的“度”反而使矛盾弥漫开的,而上访者在持续的集体行动中又遭遇到了怎样的困难。第五章和第六章写的是“综合治理的实现过程”,其中第五章写政府在85年以后是如何以各种“软”的手段特别是精致化的“开口子”来将矛盾摆平理顺的,移民精英开始是如何施展各种策略来应对政府,后来他们的上访态势又是如何逐渐被削平的;第六章写移民的上访行动是怎样回光返照的,而政府又是如何借助法律这样合法的“硬”手段以及从根子上来解决遗留问题的。


《万历十五年》是黄仁宇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首次以“大历史观”分析明代社会之症结,观察现代中国之来路。


但这并不意味着说我所作的只是历时性的叙事。我根据实际的需要,也同时结合了共时性的叙事比如,在关于“旧制度”的叙事中,如果坚持用历时性的叙事手法,那么,叙事不是在全文中会显得过于冗杂,就是过于单薄。为此,我借鉴了黄仁宇(1982)的《万历十五年》的写法,用同一个时点中不同人物的反应将纷繁的历史矛盾带出来。又如,我关于电站移民的故事本身是被关于三峡移民的故事带出来的。如果说前者主要依靠的是文献分析和口述史分析,那么,后者主要依靠的就是田野中的参与观察。尽管在我的叙事中,三峡移民的故事也基本上是按时间来展开的,然而,与电站移民的故事相较,前者更象是后者在同一个时点上的“浓缩”。


*本文节选自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结语部分“我是怎么讲故事的”,三联书店2001年版。


○编辑/校对:栉沐         ○排版:岂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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