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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尔干 | 社会学与哲学

Émile Durkheim 社會學會社 2022-11-01

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58.04.15-1917.11.15),又译迪尔凯姆、杜尔凯姆等,是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与卡尔·马克思及马克斯·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社会学年鉴》创刊人。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等。(相关阅读: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一版序言教育与自然:科学、以语言为工具的逻辑修养)[图源:Wikipedia]


专题导言

涂尔干是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但是,社会学界对涂尔干似乎总是采取一种简化的理解,帕森斯在最早将涂尔干引介到英文世界时就已经如此,蒂利曾写过《没用的涂尔干》则将涂尔干的式微摆上了台面。本专题意在梳理和总结涂尔干丰富遗产的一些面向,把“实证主义者涂尔干”的扁平形象丰富起来。


对涂尔干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关注,更多源于“涂尔干如何得出那些最著名的结论”的追问,透过方法论的镜头,涂尔干容易被“侧成峰”。若想“横看成岭”,要追问的就是:涂尔干为何会得出最著名的那些结论?涂尔干为何关注社会分工?为何关注自杀、教育和宗教?一旦我们开始关注涂尔干社会学研究中内涵的哲学命题,涂尔干的丰富内涵就开始显现出来。


其中,总体主义哲学是贯穿涂尔干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从《社会分工论》开始,涂尔干就在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对抗,试图在个体的集合之外找到“社会”的存在。换言之,涂尔干总体主义的、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根本上源于一种总体主义哲学,一种关于社会的本体论思考。本专题前两篇文章意在展示涂尔干关于社会本体论最重要的态度:社会是由人构成的关系总体,总体的功能具有基于结构的突现属性。基于这一本体论视角,后续的文章讨论了作为关系总体的社会与作为社会基质之组成元素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于是道德、宗教、法人团体、家庭、失范等等社会现象就涌入了涂尔干的视野。


最后,本专题用《有用的涂尔干》一文作结,回顾了涂尔干对关系性社会总体的讨论。当下,涂尔干或在教材中被简化,或被统计课批评为区群谬误的典型案例,或被延展为后涂尔干学派。涂尔干对“什么是社会”的审视被实证研究的面向掩盖起来,本专题用意便在于揭开遮蔽,重提“有用的涂尔干”。


摘要
依照观念论和神学形而上学,人们不可能从整体中派生出部分,因为没有构成整体的部分,整体就是“无”,人们不能从虚无中抽出生命的根本要素。所以,我们必须通过整体特有的属性来解释现象是整体的产物,通过复杂来解释复杂,通过社会来解释社会事实,生命事实和心理事实也得通过它们所形成的自成一类的结合来解释。


到了我们得出结论的时候了。


表现一旦存在,就会继续存在于它们自身中,它们的存在不会永久依赖于神经中枢的排列,如果它们具有彼此直接作用以及根据自身规律结合起来的力量,那么它们就是实在,这种实在维持着与其基质之间的密切关系,同时又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后者。当然,它们的自主性只是相对的,根本就没有不与其他自然相接壤的自然王国。最荒唐的事情,莫过于把心理生活提升为一种既毫无来由、又与宇宙中的其他一切毫无联系的绝对。很明显,大脑的状况会影响到所有心智现象,是一些心智现象(纯粹感觉)的直接根源。然而,另一方面,从上文也可以得出结论说,表现生活并不是神经物质的内在性质所固有的,因为它部分依靠自身的力量而存在,具有自身独特的存在方式。表现在形成的特定时刻,不单是神经元条件的一个方面,因为在这种条件消失后,它依然会持续存在,因为表现的联系在性质上不同于那些潜在的神经元的联系。它是全新的东西,细胞的某些特征的确有助于产生它,但不足以构成它,因为它存活的时间比它们长,也表现出不同的属性。说心理状态并不直接源自细胞,就是说它没有包含于细胞之中,它形成自身是部分地外在于细胞的,并在此程度上扩展到细胞之外。如果心理状态直接源于细胞,那么它将存在于细胞之中,因为它的实在不会有其他来源。


当我们在别处说社会事实在某种意义上独立于个体,外在于个体心灵时,我们只是确认了我们刚为心理世界所确立的社会世界。社会对其基质来说,是一群相互关联的个体。通过统一在一起,他们形成了系统,系统根据他们的地理分布和交流渠道的性质和数量而变化,成为社会生活得以产生的基础。形成社会生活网络的表现产生于由此结合起来的个体之间的关系,或是存在于个体和总体社会之间的中间群体的关系。如果以下事实中没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即由神经元之间的作用和反作用所产生的个体表现不是这些元素所固有的,那么,另一个事实也并不令人惊讶,即形成社会的个体心灵之间的作用和反作用构成了集体表现,它并不直接来自个体心灵,而是超越了它们。把社会基质和社会生活统一起来的关系概念,完全类似于在生理基质和个人心理生活之间确切存在着的关系概念。也就是说,如果人们不想否认确切意义上的心理学的存在,便会这样。两者都会产生同样的结果。独立性在与个人的关系中是社会事实相对的外在性,它甚至比与大脑细胞有关的心理事实的相对外在性更为明显,因为前者,或者至少是它们中最重要的部分,具有它们的起源的清晰标记。虽然有人或许会否认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社会事实无一例外地从外部对个人施加自身的影响,但是,我们不可能怀疑宗教信仰和仪轨,道德规范和不计其数的律法——即所有集体生活最具特色的显现。所有这一切都明显是强制性的,而这种强制足以证明:这些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并不是个体的产物,而是来自于凌驾于他的道德权力,或者是神秘主义者所说的上帝,或者是可以按更为科学的方法来构想的力量。在这两个领域中,我们发现起作用的是同样的规律。


此外,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解释这两种情形。如果有人说,在某种程度上,集体表现外在于个体心灵,这意味着集体表现并非来源于诸如此类的个体心灵,而是来源于心灵的关联,这是截然有别的。毋庸置疑,在整体形成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贡献了他那个部分,但私人情感不会成为社会的情感,除非在自成一类的力量的作用下,通过联合中发展起来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也含有相互之间的转变),它们变成了其他的样子。化学合成的结果是浓缩和聚合被合成的元素,通过这一过程,可以转变它们。由于这一合成是整体的工作,它的范围也就是整体。合成物超出了个体的范围,就像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正如它通过整体,也存在于整体之中一样。在这种意义上,它是外在于个体的。无疑,每个个体都是一个部分,但不可能在任何个体中找到整体。为了理解它本来的样子,人们必须考虑其总体性的聚合。即使它除非通过个体的心灵才能有所期望、感受和诉诸行动,它也能进行思考、感受和期望。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社会是怎样不取决于个人人格的本性的。从融合中形成的所有个人的特性,借助多样化的过程,已经彼此中和了。惟有那些人性中更为一般的属性才能延续下来,恰恰因为它们极端一般化,所以它们无法说明那些能够勾画集体事实之特征的特殊而又复杂的形式。这不等于是说它们没有说明任何结果,而是说它们只是社会的中介条件。没有这些一般属性,社会就不会出现,但这些一般属性并不能够决定社会。


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开拓者,涂尔干一生出版了大量关于教育、宗教、自杀、法律和犯罪的论文和专著,为社会学的学门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对确立社会学为一门独立学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图源:Wikipedia]


与大脑细胞有关的心理事实的外在性,也是由同样的原因引起的,也具有同样的性质。事实上,一切事物都证明不了这样的假设:任何表现,无论是多么基本的表现,都能够直接通过特定强度和音调的细胞震动而形成。可是,也从来没有与细胞无关的感觉。大脑区位化的方式只能确认这样的假设,因为映象肯定只与扩展到某种程度的区域有关。也许,置换的事实似乎就可以表明,整个大脑都会参与到它们所造成的筹划过程中去。至少,这似乎是我们能够解释感觉如何依赖于大脑,并同时会构成一种新现象的惟一途径。之所以依赖于大脑,是因为这是分子变异的结果;否则,感觉又是怎样形成的呢?感觉会形成于何处呢?不过,与此同时,感觉也是另一种东西,因为它是通过一种全新的和自成一类的合成而产生的,这些变异则是作为元素进入上述合成过程中的正因为它们融合起来,才会在合成过程中发生改变。当然,我们并不很清楚这些相互结合的运动是怎样产生表现的,我们也不清楚这一运动在此过程中受到抑制后怎样转换成热的,或者说热是怎样转换成运动的。不过,确切无疑的是,它本身已经发生了转变;那么,前者为何更不可能呢?更一般地说,这样一种反驳会动摇所有变化的根基,在效果和它的原因之间,在结果和它的要素之间,始终存在质的距离(écart)。对形而上学来说,寻找概念的做法可以为这种异质性赋予一种可接受的形式;在我们看来,这足以说明它的存在不容争辩。


然而,如果每一种观念(至少说每一种感觉)是由许多细胞要件合成的结果,它们依据我们依然未知的力所决定的法则结合起来,很显然,这样的观念不能局限于单个特定的细胞之中。它会摆脱每一个细胞,因为任何一个细胞都不足以使它得以形成。表现的生活既不能划分成也不能归诸于特定的神经元,因为只有其中的几个神经元结合起来,这种生活才能产生;然而,倘若它们没有联合成为整体,它就无法存在,就像如果个体没有联合成为整体的话,集体也不会存在一样。任何事物都是由特定的部分构成的,这些部分都可以归结为它们各自基质的相应部分。对于神经细胞来说,每一种心理状况都像社会现象一样,在与个体的关系中同样处于相对独立的状况。既然它不能还原为单纯的分子变异,它就不会受制于这样的变异,能够独立地在大脑的每个区位上发生。只有那些影响到为其提供基础的整个细胞群的物质力,才能影响到它。但是,为了存续下去,它并不会像过去那样,始终需要神经能量的连续流的支持和再造。根本上说,认识心灵这种有限的自主性,与我们的精神性观念的本质和实证的内容一样。我们无需去设想脱离身体的灵魂在某些理想的情景中始终是一种梦想的和孤独的存在。灵魂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中,它的生命包含于事物的生命中,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我们的一切思维都存在于大脑之中。不过,我们必须补充一点,在大脑中,尽管它们也许与某些特定区域的联系要比其他区域更为密切,也不能严格地定位或固定在某些明确的点上。其本身的扩散就可以充分证明,它们构成了一种特别新的现象。若使这样的扩散存在,它们的成分就必须与大脑组织的成分有所不同,所以,它们必须有一种自己所特有的存在方式。


所以,由于我们拒绝把社会生活还原为个体心灵,那些指责我们使社会生活成为空中楼阁的人也许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反驳意见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如果这种意见是有道理的,它也该同样适用于心灵与大脑之间的关系,若要合乎逻辑,就必须把心灵还原为细胞,从而否认心理生活的所有特殊性。可是,这样一种做法必然会陷入我们已经指出的各种可怕的难题之中。依据同样的原则,我们也不得不说生命的属性是由氧、氢、碳和氮的粒子组成的,它们构成了生命的原生质,因为生命只包括这些特殊的矿物质,就像社会仅仅包括个人一样。这样,我们所反对的概念的不可能性也许就会出现了,甚至比先前的例子表现得更清楚。生命运动是怎样以非生命的元素为基础的呢?生命所特有的属性是怎样在这些元素中分布的呢?既然它们是不同的,我们就不能同等地分割它们。氧不能像碳一样发挥同样的作用,也不能被赋予同样的属性。有关生命的每个方面都体现在不同的原子群中的论调,显然是不可取的。生命不能被这样分割:生命就是“一”,所以,生命在它的总体中所依赖的只有生命的实质。生命存在于整体中,而不是在部分中。因此,若要理解生命本身是什么,就没有必要在形成生命的基本力中将生命分散开来,个体心灵与神经细胞的关系同社会事实与个人的关系为什么就应该不同呢?


事实上,个体主义社会学只是把物质论的形而上学的旧原理运用到社会生活之中而已。它所坚持的原则就是通过简单解释复杂,通过低等解释高等,通过部分解释整体,所有这些都充满矛盾。可是,对我们来说,相反的原理似乎也是成问题的。依照观念论和神学形而上学,人们不可能从整体中派生出部分,因为没有构成整体的部分,整体就是“无”,人们不能从虚无中抽出生命的根本要素。所以,我们必须通过整体特有的属性来解释现象是整体的产物,通过复杂来解释复杂,通过社会来解释社会事实,生命事实和心理事实也得通过它们所形成的自成一类的结合来解释。这是科学研究所能遵循的惟一途径。这并不是说,在各个不同的实在阶段之间存在一种具有连续性的解决办法。只有通过部分的组合才会形成整体,而这种组合并不是像奇迹那样突然发生的。在纯粹的隔绝状态与完备的联合状态之间,存在一种无限的中间序列。一旦形成了联合,那么它所带来的就不是从已经相互联合的元素的性质中直接派生出来的现象,而且,其中所包含的元素越多,它们合成所起的作用越大,就越明显具有这种部分上的独立性。毫无疑问,这恰恰可以说明,与实在的高等形式所依赖的低等形式相比,高等形式表现出了灵活、自由和偶然的特征。事实上,当作用方式或存在方式依赖于整体,而不是直接依赖于构成整体的部分时,作为这种扩散的结果,它反而会享有一种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脱离自身的独特性。既然它在空间中不再固守在一个特定的点上,就不会为极其有限的生存条件所束缚了。如果有些因素引发了一种变体,那么这种变体就会很少遇到抵抗并且很容易得以形成,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它具有更广阔的运动领域。如果某些部分抵制了它,那么其他部分就会为一种全新的安排构成必要的基础(pointd' appui),而不会被迫重新安排它们自己。至少说,人们怎样才能想像这样一种情况呢:一个器官能够履行不同的功能,大脑的不同部分能够彼此置换,一种社会制度能够不断推进变化幅度最大的目标。


尽管集体生活是通过集体基质与其余的世界发生联系的,但它并没有被吸纳进后者之中。它既依赖于后者,也与后者有所区别,器官的功能也如此。由于集体生活来自于集体基质,它最初呈现的形式,所以也是基本的形式,自然会带有起源的标记。正因如此,社会意识的基本物质与社会元素的数量及其组合和分配的方式等都密切相关——也就是说,这些都具有基质的性质。不过,一旦必不可少的表现由此产生出来,基于上述理由,它们会成为具有部分自主性的实在,具有自身的生活方式。它们具有彼此吸引和抵制的力量,它们自身之间会形成各式各样的合成,所有这些都是由它们天然的亲和性,而不是母体的状况决定的。结果,由这些合成形成的新的表现也具有了同样的性质;它们是通过其他集体表现间接引起的,而不是通过某种社会结构的特征。宗教的演化就可以为我们提供这一现象最明显的例子。除非我们去考察城邦的构成,原始氏族逐渐融合的方式,父权制家庭的组织形式,否则,我们也许不可能理解希腊或罗马的神殿究竟是怎样形成的。不过,宗教思想孕育而成的神话和传说、神谱和宇宙体系的繁荣,与社会形态的特性也不存在直接的关系。这也是宗教的社会性质往往被误解的原因。



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法国人民生活照。 [图源:sina.com]


人们曾经认为,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超社会的力量构成的,因为人们还没有认识到绝大部分宗教信仰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直接联系。所以,人们才会把超出纯粹感觉的一切都排除在心理学之外。如果惟有通过大脑和器官的状况才能解释感觉这种个人心灵的首要储备,那么根据形态学和大脑生理学都不能确切说明的规律,一旦感觉存在,它也就形成了自身。由此便形成了映象,而这些映象依次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概念。当这些新的状态加入到旧的状态中时,当它们被来自所有心理生活所依赖的有机基础的许多中介分割开来时,它们就不再会直接取决于后者了。它们必然会成为心理事实,因为只有在它们之中,人们才能最清楚地观察心灵的特征。


也许,这些比较可以说明为什么我们始终坚持认为社会学与个体心理学有所不同。


这只是在社会学中引入和消化一种概念,这种概念与将在心理学中越来越普及的概念是并行的。在过去的十年间,这样的科学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人们做了很多有趣的尝试以图建立一门心理学,这种心理学实际上是心理的,没有任何其他限定性的形容词。旧有的内省论者满足于描绘心理现象,而没有试图去解释它们;心理生理学尽管解释了这些现象,却忽略了它们独有的特征。第三种学派正在诞生,它试图在没有破坏这些现象的特性的情况下来解释它们。对第一种观点来说,心理生活当然有其自身的性质,不过,它却把心理提升到这个世界之外,提升到科学的常规方法之上。对于第二种学派来说,它本身并没有什么,学者的角色只是为了看到隐藏着的实在而透过表层。这两个学派能够看到的只是稀薄的帷幕,根据第一种观点,现象很容易就能呈现在有意识的心灵的眼前,对第二种观点来说,现象没有任何一贯性。近来的实验向我们表明,更恰当的做法,是把它构想成为庞大的自成一类的实在体系,而这一体系则是由大量彼此叠合起来的心理层面构成的,它过于深奥和复杂,有意识的心灵很难透过它;它过于专门化,纯粹心理学意义上的思考不能够理解它。所以,正是这种我们用来勾画心智事实的精神性,过去似乎从未引起科学注意的精神性,其本身逐渐变成了实证科学的对象,在内省论的意识形态和生物学的自然主义之间,确立了一种心理学的自然主义,目前这篇文章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论证它的正当性。


社会学也应该发生类似的转变,朝着我们的一切努力所指明的目标前进。如果不再有许多思想家敢于将社会事实置于自然领域之外,那么许多人依然会认为,若要解释这些事实,只要回到个体心灵就足够了;其他某些人甚至会希望把它们还原为有机物的一般属性。因此,对于所有这些人来说,社会本身就是“无”;社会只是个体生活的副象(无论是有机的还是心理的,都没有任何差别),就像莫斯黎及其信徒所说的那样,个体表现只是物质生活的副象。前者只具有从个体那里得到的实在,而后者也只具有来自神经细胞的实存,于是,社会学也就变成了应用心理学。可是,甚至连心理学的实例也表明,我们应该抛弃这样的科学概念。在心理社会学家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人类学家物质论的自然主义之外,依然有社会学的自然主义生存的空间,社会学的自然主义不仅应该从社会现象中看到特定的事实,也应该着力去解释它们,同时为它们的特殊性保留一种宗教的面向。再没有什么比把我们指责为物质论的谬误更严重的谬误了。恰恰相反,从我们的立场岀发,如果有人把个体表现生活所独有的特性称为精神性,那么他们就应该把社会生活定义为超精神性。这里,我们指的是一切构成心理生活的特性都可以从社会生活中找到,不过,它们还会被提升为一种更高的力量,并通过这种方式构成一 种全新的东西。尽管这种说法带有形而上学的外表,但它所指的不过是用自然原因来解释的自然事实。然而,它也提醒我们,由此为科学开启的新的世界,要比其他所有世界都更为复杂;这不仅仅是用模棱两可的术语来构想的低等研究领域,而是一种尚未引起疑问的力量在发挥作用的领域,单靠低级的分析方法,我们根本无法发现这一领域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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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涂尔干《社会学与哲学》第一章,渠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及参考文献,标题有所改动,敬请有需要的读者阅读原文。


***封面图为涂尔干照片。[图源:sina.com]


〇专题策划人:臧英钰

〇编辑 / 排版:阿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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