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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翔 | 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来自温州和台州等地区的初步证据

张翔 社會學會社
2025-01-01



专题导言


自上世纪40年代哈耶克首次认识到信息在市场运作中的重要性以来,伴随着信息经济的发展,经济学的信息假定逐渐从“完全”到“不完全”再发展到70年代的“不对称”,愈加趋向真实世界。2001年,乔治·阿克洛夫、迈克尔·斯彭斯和约瑟芬·斯蒂格利茨三位经济学家以其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共同分享了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当然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已有多位信息经济学领域的学者荣获该奖。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全新范式,研究者们发现一些市场合约、社会制度和组织设置等部分真义就在于应对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此看来,经典社会学研究亦对信息问题有所认识,如默顿提出的“自我实现预言”。


有鉴于此,本专题试图呈现信息不对称理论在经济社会学中的应用及其知识创新。专题以刘世定教授《经济社会学》一书中的第九章《信息的隔离、依赖与市场交易》开篇,向读者介绍社会学与经济学的经典信息不对称研究。接着,余下文章分别关注中国当下或历史上重要且有趣的问题,包括地方金融、银行信贷、分级诊疗、官员断案和市场信息欺诈,在解释经验事实的同时,具体展现经济社会学与经济学理论对话的一种路径,即以人的理性行动为基础,通过内生性变量的引入和前提假定的修正,考察不同于经济学分析的结果。


鸣谢


专题策划人:不争




张翔,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老年保障、社会救助和风险管理。著有《民间金融合约的信息机制》《养老服务机构的“放管服”改革》。




摘要


为什么有人通过合会向多人借钱而不是一对一地分别向他们借这笔钱?这是本文提出的问题。作者把合会中的资金借出者根据其对资金借入者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分为“信息丰富者”和“信息匮乏者”,后者可以从前者的借贷行为中获得相关信息,此外聚会还加强了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监督。合会的这一信息汇聚机制能降低交易费用,帮助资金需求者从信息匮乏者处借到资金。作者采用在温州和台州等地区的调查数据和案例初步验证了这一机制的部分推论。





一、引言


合会最常见的英文全称是“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s”,简称ROSCAS,可直译为“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也有的称之为“Money Load Associations”。《辞海》中对合会的解释是:“合会,旧中国民间盛行的一种信用互助方式……由发起人(称‘会头’)邀请亲友若干人(称‘会脚’)参加,约定每月、每季或每年举会一次。每次各缴一定数量的会款,轮流交一人使用,借以互助。会头先收第一次会款,以后依不同方式,决定会脚收款次序。”这一解释说明了合会的基本组织方式。


(一)问题的提出


为什么有人通过合会合约以“一对多”的方式一次向多人借一笔钱,而不是通过多个“一对一”的个人间直接借贷合约向这些人借这笔钱?打个比方,一个人要借一万块钱,他为什么要组织或参加一个合会,把十个人聚集在一起向他们各借一千块钱,而不是一个一个地找他们分别借一千块钱?这是本文关心的问题。


这样提出问题显然是受到经济学家科斯(1994)用“交易费用”去解释经济合约现象做法的影响。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这一问题,他的回答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即用企业这样的合约方式代替“一笔一笔”地分别谈判的市场合约方式去组织生产可以节约交易费用(科斯,1994/1937:5)。


沿着科斯的思路很自然会想到,用一个合会合约比用多个个人间借贷合约借同样一笔钱也许能够节约交易费用。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用一个合会合约代替多个个人间直接借贷合约借同一笔钱能够节约交易费用?两种合约选择中涉及到哪些交易费用的比较?合会合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的具体机制究竟是怎样的?


本文不是简单地仅仅用交易费用去解释人们选择合会合约融资的行为,而是试图进一步说明:(1)两种融资合约选择中主要涉及哪些交易费用的比较;(2)合会合约能降低这些交易费用的具体机制。


(二)合会的背景介绍


合会在我国历史悠久,分布广泛,而且在印度、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地区,非洲地区以及加拿大、法国等欧美地区的移民社区中都存在(王宗培,1931:6;Geertz,1962;Kimuyu,1999;刘永华,1997;王春光,2000)。鉴于合会历史悠久且分布广泛,而各时各地关于合会的名称及相关术语差别很大,为讨论方便,有必要对文中涉及的合会相关术语做简要说明。


会单:即合会合约的书面形式,一般记载合会成员、聚会时间安排、地点、会金形式和金额、得会规则以及合会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有的合会没有会单。


合会成员:即合会中所有的参加者,一般包括会首和会脚,在复式合会中还包括会总。


会首:即合会的组织者,又称“会头”、“会主”等。会首一般有获得第一次会金的优先权,而一般在会脚无法按时缴纳会金时有先代其缴纳会金,以维持合会正常运转的义务。有的合会没有会首。


会总:即复式合会中在会首和会脚之间的介绍人。复式合会中会首先邀请会总,会总再去组织会脚入会。会总有收款优先、会金减纳甚至免纳等特权(徐畅,1998:194)。


会脚:即合会中除了会首和会总以外的成员,又称“会员”。


得会:即聚会时某一合会成员获得全部其他合会成员缴纳的会金的简称。


会息:即得会者为获得会金所付出的名义货币或实物代价。有的合会没有会息(但是因得会先后,合会成员间负担的实际利率还是有差别的),有的合会有固定会息。有的合会会息由合会成员投标决定,故又称“标息”、“标金”等。


倒会:即因某些合会成员无法按时缴纳会金而导致合会无法继续运转的情况。可分为会首倒会和会脚倒会等情况。


合会常见的其他概括性名称有“钱会”、“呈会”、“互助会”等。此外根据聚会时间间隔长短分为年会、月会、日会等;根据会金内容有实物会(如谷会)和金融会(如银会)等名称;根据确定得会顺序的规则不同有摇会(得会顺序由抽签确定)、轮会(得会顺序由协商确定)、标会(得会顺序由投标确定,谁出的会息高就给谁得会)等名称;根据会脚间法律关系不同有单线性合会(会脚仅和会首发生合约关系,会脚相互之间没有合约关系)和团体性合会(会脚之间有合约关系)等名称;根据合会的组织层级多少有单式会(合会成员由会首和会脚组成)和复式会(在会首和会脚之间还有会总居间介绍)等名称。而同样性质的会也可能因各地的习惯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称呼。比如温州地区20世纪80年代至少就有退会、押会、啃会、单千跟、八年四、摸会、桌会、抬会、排会、平会、千会等十余种名称,这些名称其实都是根据合会合约的某些组织特征而取的。


不管其名称和种类怎样不同,各种合会的基本组织方式是一致的:合会成员约定定期聚会,每人每次携带约定的资金或实物,按照一定得会规则轮流交给其中一人使用。



在2003年左右,因经济快速成长导致的电力短缺使得福建省闽东地区的电机电器产业看到了机会。但由于资质不全、市场前景不明、法人偿还能力无法考察等原因,商业银行都不愿意贷款。正是通过亲戚朋友组织的标会,才集中了大量民间资本,以投资在电机电器行业。如今,闽东地区的福安市是中国中小电机之都,为当地产值超五百亿的第一个产业。[图源:zhihu.com]


(三)理论概念的界定


因为合会合约中的主要交易对象是“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所以本文借用巴泽尔(1997:3)的交易费用定义: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合会中会金使用权的交易需要延续一段时间,已得会金的合会成员将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还钱或者还不了钱。由此带来的交易费用可能使合会合约在初期就根本无法达成。所以本文将特别关注交易费用尤其是信息费用这一外部约束条件。


博弈论的研究表明,无限次重复博弈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可参见艾里克·拉斯缪森,2003:129—178)。格雷夫(2003)在对地中海马格里布商人群体的研究中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这一机制。而“说坏话”机制(gossip)是这一机制的一种运用(参见叶敏,2003:144)。我把“说坏话”机制概括为:人们可用传播不守信用者的失信信息的方式,使其失去在整个群体中此后所有的交易机会。人们以此做为隐含的可置信威胁迫使对方遵守合约。通俗地讲,这个可置信的威胁是:如果你骗了我一次,我就让圈子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以后你就别想在这个圈子里继续混了,所以你最好一次都别骗我。


其他概念如“信息汇聚机制”、“信息丰富者”、“信息匮乏者”在后文中再详细讨论。


(四)基本理论假设


本文采取“理性选择”社会学和经济学都坚持的“理性人”假设作为讨论的基本理论假设。“理性人”假设意味着“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对这一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第一,不存在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货币目标和非货币目标的根本差异;第二,不存在利己主义行为和利他主义行为的根本差异;第三,不以完全信息为前提,事实上“信息费用大于零”是本文分析时所依据的一个基本约束条件;第四,有限社会化假定,这意味着人们总是有限地接受社会准则,在某些情况下也会选择不接受甚至违反社会准则(参见刘世定,2000)。因为“理性人”假设经常在国内社会学界引起争议(如可参见郑-yefu,2000),所以有必要做以下进一步说明。


“假设人是‘理性人’”不同于“认为人是‘理性人’”。采取这一假设仅仅是我个人选择的一种研究策略,事实上我认为人并不都是“理性人”。但是科学发展所需要的学术讨论需要一个共同的起点,否则讨论就没有办法深入下去了。人性如何是个复杂的问题,经济学为了避免人们在人性问题上争论不休(否则就不是讨论人的行为问题而变成讨论人的本性问题),就把人假设为“理性人”。这种做法也被一些“理性选择”社会学学派的社会学家所采用。但无论是“理性选择”社会学还是经济学都不是仅仅用一个“理性人”假设去解释现象,而是给“理性人”加上合适的外部约束条件去研究“理性人在什么约束条件下会如何行动”,即所谓“约束下的最大化”。许多以前被加入到“社会人”假设中的因素在这里被作为外部约束条件来考虑,比如制度、交易费用乃至于社会资本等等。


我认为选择从“理性人”或“社会人”作为讨论的基本假设都是可以的,这取决于研究者个人的“理论偏好”。重要的是我们不能用否定假设的方式去否定这一假设下得到的逻辑推论,逻辑推论是要用事实去检验的。“理性选择”社会学的代表人物科尔曼(1999:23—24)在解释他“为什么选择最大限度获取效益的概念”时说:“第一个原因,用最大限度获取效益说明‘有目的的行动’可以提高理论的预测能力……第二个原因……有利于保持理论的简捷。”我认同科尔曼的这种看法。我认为采用“理性人”假设最大的好处是能促使研究者把注意力放在对外部约束条件的研究上去,这样可能更容易推导出可验证的命题。出于我个人的这种“理论偏好”,本文采取“理性人”作为基本假设。


本文采取的另一个基本假设是“交易费用大于零”。就合会合约与个人间直接借贷合约而言,合约当事人在关于资金借入者将来还款可能性的相关信息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这会带来不容忽视的信息费用问题,如不能降低这些信息费用,可能合约就无法达成。所以本文将特别关注信息费用这一外部约束条件。


(五)资料收集方法和说明


本文的资料收集主要采用历史文献法和访谈法。


合会的交易分布范围广、交易零散,加上因为涉及个人隐私,研究者能够掌握的资料非常有限。在以往关于合会的研究中,可靠而详细的合会资料的收集始终是研究的瓶颈。


本文所采用的关于合会的历史文献资料散见于各种书籍杂志中。此外,本文作者还有幸得到了一位曾长期在温州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老金融”提供的部分原始资料,其中有调查报告、会单、票据、照片等。我还访谈了许多在温州和台州金融管理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士、民间金融市场上的参与者和当事人。此前一些合会的研究者也积累了一些案例和问卷调查数据资料。


这些资料的可靠性和代表性如何?


本文采用的一些文献资料记载的史实距今不久,所以文献部分的史实我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尽量通过做访谈的办法加以确认。文中还会采用一些此前研究者在各个时期做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和资料。从抽样方法上看,他们大都采用主观抽样或“滚雪球”抽样。这样得到的数据和资料适合于个案研究,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的情况。在使用这些数据时我会加以适当的说明。


合理利用资料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资料有限带来的问题。我在运用这些资料时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文献资料和访谈资料对于了解人们的借贷行为、合会的组织形式及其变迁过程比较合适,我主要利用这些资料做信息机制的分析;而金融部门提供的资料以及一些研究者已经取得的问卷统计资料则会被作为支持上述信息机制逻辑推论的证据。尽管如此,因为关于合会的可靠的随机抽样调查统计资料的缺乏,我无法验证本文的部分推论。虽然这可能并不影响本文提出的信息机制的理论意义,但的确是本文一个无奈的遗憾。


二、合会研究相关文献综述


目前大体上有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合会研究文献。


我目前看到最早的合会研究文献是中国20世纪20、30年代关于合会的社会调查资料。


根据李金铮(2000:115)的研究,合会“这一组织极少为士林所注意,故有关史料的遗存甚为鲜见。直至20世纪20、30年代,在农村资金枯竭、复兴农村的一片声浪中,才有个别社会经济学者将目光投向这一古已有之的金融合作组织,做过一些调查和研究”。李金铮和柯荣柱在文献回顾中提到:在民国时期的学术杂志、方志等文献里有不少关于合会的研究或记载,另外在1932年前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编撰的《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冯和法(1978)主编的《中国农村经济资料》、萧铮(1977)主编的《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以及日本岩波书店出版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中都有关于会的论述。王宗培(1931)、乐永庆(1933)、吴承禧(1934)、杨西孟(1935)、王药雨(1935)、崔晓立(1936)、朱秩士(1936)、卜愈之(1936)、李柳溪(1937)、知非(1937)都曾关注过各种类型的合会,其中王宗培和杨西孟还分别出版了关于合会的专著;毛泽东(1993/1930)、韩德章(1932)、李树青(1933)、吴志铎(1935)、李景汉(1936)、褚化龙(1936)、费孝通(1993/1930)等人在各自的中国农村调查研究中也都涉及到了合会的介绍(转引自李金铮,2000、2003;柯荣柱,2003)。这些研究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合会资料。


人类学家格尔茨(Greetz,1962)比较了印尼的“arisan”(轮会)、中国的“标会”和越南的“ho”。他认为“‘arisan’……主要功能在于加强社区的感情联系”,中国标会的经济功能更强一些,而越南的“ho”则近乎银行。所以他认为合会“是从以农耕为主的农业社会向贸易占据越来越重要地位的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中介”。这篇文章是人类学合会研究的早期经典文献。



来自印尼的Tien(第一排中间)和她在arisan中的朋友在餐厅前合影,她们每个月都会进行聚会。[图源:thejakartapost.com]


王春光(2000:79—81)观察到,在巴黎的温州人倾向于采用“活会”(标会)这种形式,因为虽然“活会”每月要聚会招标送会费,但是有利息收入;而“干会”(摇会)人情味更浓,但是损失利息。他的观察和格尔茨的看法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但罗家德(1999)反对格尔茨的“金融进化论”,因为台湾“非正式管道融资”的数据显示格尔茨的看法是不成立的。我认为罗家德用台湾“非正式管道融资”的数据来反对一般的“金融进化论”也许合适,但用来反对格尔茨关于合会的进化观点可能并不是很合适,因为合会仅是“非正式管道融资”的一种形态。关于合会与社会转型的具体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但是罗家德文章中提出的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的研究架构非常值得重视:“交易成本是这个研究架构中的重要内容……测量交易成本如何被决定,是作制度比较的重要一步……利率和风险是解释模型中最主要的两个被解释变项……信任则是嵌入性观点的中介变量……在现阶段的研究策略里,只能把信任当作隐藏性变项……人际关系自然是关系金融中最需要探讨的……”罗家德的这篇文章在社会学合会研究的研究策略和理论探讨方面都具有创新意义。


阿登那(Ardener,1964)对合会的含义、分布、机制和功能等做了很详尽的描述,是人类学合会研究另一篇较早的经典文献。阿登那关于合会的定义比一般的更广泛一些,他还指出合会的主要功能在于小规模资本形成的互助和提供小额信贷;康慕宇(Kimuyu,1999)研究了东非的合会现象;蔡欣怡(Tsai,2000)研究了中国南方大部分的合会都由女性来组织和参加的现象,这个研究颇具特色。


项飙(2000)对北京“浙江村”温州流动人口中的资金市场特别是合会做了较详细的描述;邱建新(2005)非常详细地描述了江苏省崇川镇标会“倒会”的案例,这应该是国内关于“倒会”现象的第一本社会学专著;胡必亮(2004)用参与观察等方法调查了温州一个村庄的标会情况,提出了“村庄信任”的概念;蒋卫祥(2003)也用嵌入性的观点对合会进行了探讨;王晓毅(1999)在对民间金融的研究过程中对合会也做了一些研究。


社会学和人类学合会研究的特点是:偏重于“记录是什么”,对会的结构、成员、运作机制等描述非常详细;更关注合会的社会功能,如社会交往、互助等;更加关注合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其缺陷可能是:对“解释为什么”方面关注不够;大部分研究对合会结构、功能等的描述流于表象,缺乏理论深度。


经济学家对合会理论研究的关注是最近十几年的事。


柯荣柱(2003)简要回顾了国外经济学界合会研究的进展。根据他的综述,贝斯利等(Besley&Coate,1993)从不可分耐用品按揭消费的角度研究合会,“这几乎成了经济学中对会的研究方面的基准参考文献”,但是他们的B—C—L模型假设非常严格;柯(Kuo,1993)放松了关于合会成员贴现率的信息是对称的假定,改进了B—C—L模型;柯夫斯德和利科—詹姆森(Kovsted&Lyk-Jenson,1999)关注了会金用于不可分的投资的情形,提出K—L模型,再次讨论了标会和摇会的效率问题;科罗纳(Klonner,2000)提出了会的保险机制模型,指出“如果个人的收入具有不可观察性”,会“可以弱化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


柯荣柱(2003)进一步研究了存在完全借贷市场情况下合会的保险功能,以此来解释合会与民间借贷两种合约方式并存的现象。他还用类似于序贯拍卖的方法研究了标会,比较了标会和摇会的效率,并用他收集的200多张会单验证了其结论。柯荣柱的这个研究对国内合会研究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由于柯荣柱的会单不是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收集的,所以其结论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检验。当然,这不是他本人的疏忽,他已经做了他所能做的。他提出的“合会和民间借贷并存”问题启发了本文作者。


陈德付、戴志敏(2005)以一个标会为例分析了标会的融资效率和投资效率。该文较有价值的部分是其结尾部分提到了标会参与者的信息交流模式,可惜没有展开讨论。其不足之处可能在于一个标会的个案研究对于其命题的验证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用利率代表融资成本也不具有说服力,比如商业银行的利率低并不一定意味着从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低。


郑振龙、林海(2005)研究了标会的现金流模型。他们认为因为标会还债压力小于高利贷,所以标会的资金需求者实际支付的利率高于高利贷利率,标会的资金供给者实际获得的利率高于高利贷利率。他们的实证结果与此前众多研究者的调查结果相反。原因可能是他们假设高利贷为月息1.5%的做法缺乏根据。此外他们还认为,标会利率应依次递减,但可能有波动。这与柯荣柱(2003:337—339)的实证研究结果不同,原因有待进一步分析。


夏小军(2002)指出,“‘会’不仅是一种信用关系,会脚们相互之间还有对资金的用途进行评议的权力。因此,风险低于两人之间的借贷。”夏小军还指出,民间借贷的单笔规模不会很大的原因在于“在每个会中,经济实力最小的人往往构成‘会’的规模的制约边界”以及“分散放贷规避风险的本能起作用”。上述两点对本文很有启发。


列文森和贝斯利(Levenson&Besley,1996)以及李晓佳(2005)和萧芍芳(2005)介绍了台湾颇具特色的合会发展情况。台湾的合会分为民间合会和合会储蓄公司。后者可以面向会员办理普通存贷款业务,类似于合作信用社的运营机制,1998年被改组为中小企业银行。1999年台湾地区“民法”债篇修正时增订了“合会”一节。


此外,姜旭朝(1996)、张军(1999)、李元华(2002)、冯兴元(2004、2005a、2005b)等人在对民间金融市场的研究中也都注意到了合会,为将来的研究积累了一些资料。


由上可见,经济学关于合会的研究较偏重于不同类型合会(特别是标会和摇会)的效率以及合会的利率研究。其特点是有可验证的明确问题,前提清晰,推论逻辑严密;其缺陷可能在于约束条件过于严格,使得解释范围有限;偏重于合会利率的研究,缺乏对合会其他方面特别是对合会成员的相互关系和信息交流机制的考察;偏重于不同合会效率结果的讨论而忽视了对导致这些结果的约束条件的考察,部分研究隐含功能主义倾向,用对合会效率的证明代替对为什么会有合会出现的解释。


历史学关于合会研究的主要关注点集中于对合会历史起源的探讨及对合会发展历史的整理。


法学关于合会的研究主要有20世纪早期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及近几年对于合会立法的探讨。


关于历史学和法学的合会研究本文将不作进一步展开。


综上所述,合会研究已经积累了许多原始材料和研究文献,但是统计调查资料特别是有推论能力的统计调查资料非常欠缺;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合会研究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策略和相关的理论及方法,实现从“描述是什么”到“解释为什么”的转变;经济学的合会研究起步晚但发展快,可是对于合会问题的关注点有待进一步扩展,对合会研究的方法也有从其他学科进一步借鉴的必要;历史学对于合会史料的挖掘和整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法学对合会立法研究也有必要借鉴其他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


三、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


这一部分我试图说明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我以对亲友间借贷的分析作为引子,提出本文关心的问题:为什么有人要通过合会合约而不是通过多个个人间直接借贷合约借同样一笔钱?在指出了几种可能解释的不足之后,我将说明合会具有一种个人间借贷所没有的信息汇聚机制,这一机制能够降低相关的交易费用。


(一)从向陌生人借贷到亲友间借贷


为什么人们要选择向亲友借钱而不是向陌生人借钱?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事实上根据新古典经济学潜在的“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向陌生人借钱和向亲友借钱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


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对于合约当事人来说,金额、利率等交易信息是充分并且不需要花费成本搜寻就可获取的;资金借出者知道资金借入者的相关信息;合约当事人在签约过程中不需要花费成本;合约当事人签订的合约能够充分考虑到履约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即合约是完全的;借钱的人能够如期归还所借的本金、利息,不存在外部不确定性引起的还款风险……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向陌生人借钱与向亲友借钱没有差别。


然而正是因为真实世界中存在上述搜寻成本、考核成本、签约成本、监督成本、履约成本以及由外部不确定性带来的交易费用,合约当事人要达成交易并不容易。从“理性人”的理论假设出发,本文把信息费用作为影响人们借贷行为的因素,而把亲友间借贷看作人们为了节约信息费用而选择的一种行为。


亲友关系对于人的借贷行为有一定影响,然而亲友间借贷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否则我们就不会在真实的世界中发现那么多的“杀熟”现象。根据本文“有限社会化”的“理性人”假设,“杀熟”也是某些约束条件下的行为选择。资金借出者也并不是认为熟人间借款完全没有风险才借钱给他们,而是估计发生风险的概率,进而做出借贷的决策。


(二)几种可能的解释及其不足


探讨上述问题的目的是想引出下文“为什么有人会通过合会融资”的讨论。


关于为什么有人会通过合会合约去融资而不是通过多个个人间借贷合约去融资,最常见的解释是:当资金借入者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到单个资金借出者无法满足其需求时,就需要合会这种可以筹集更多资金的金融合约来融资,比如资金借入者要借10000元钱,每一个资金贷出者可能都只有1000元。但我提出的问题的实质在于:同样借10000元钱,资金借入者可以向这10个人分别借1000元,但是为什么他要把这10个人邀请到一个合会中借钱?上述解释没有回答这一问题。


另外一种常见的解释是:向亲友借钱会欠对方一笔“人情债”,因为对方会损失利息,而参加一个无息合会或定息合会大家轮流借贷,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事实上,参加定息或无息合会的会脚因为得会先后也会有负担会息的差别,而会首等于获得无息贷款,也会欠“人情债”。因此“人情债”的解释也是不够的。一个可以反驳这种解释的证据是温州人经常把亲友间不收利息或者低息的合会称为“人情会”。


柯荣柱(2003)从合会的保险功能角度对“互助会”与民间借贷市场并存的现象提出了一种解释。但是他的解释类似于社会学功能主义的解释:社会上有对某种功能的需求,就会有相应的结构出现。所以这种解释也面临着与功能主义解释相类似的困境:相应的结构不一定会随着社会对某种功能的需求(或如柯荣柱文中所证明的“效率”)而自动产生。如前所述,不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费用,借贷合约甚至可能无法达成。


下面我将要说明的恰恰是合会合约具有个人间借贷所没有的一种信息汇聚机制,这一机制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帮助资金借入者从资金借出者特别是信息匮乏者那里借到钱。


(三)哪些因素会影响当事人的选择?


人们在决定是否借钱给别人时最关心哪些因素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访谈了数十位北京大红门地区“浙江村”的温州籍工商经营者。


资金需求者“人怎么样”往往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比如北京“浙江村”中一位来自温州鹿城区的服装批发老板CQY告诉我:



别人找我借钱,我首先要知道这个人怎么样?怎么看这个人怎么样呢?这要看这个人是不是有个正当的“业”(指工作)做,整天吊儿郎当的人我们是不会借钱的……这个人信用怎么样,是不是会“耍赖”的人,这个也很重要……如果这个人“在外面有人”(指有“婚外恋”情况),我们一般是不借的,不然人家家里的(指其配偶)也会有意见;当然像吸毒的、打赌的当然是碰都不敢碰的,见到了躲都来不及了。



资金需求者的“实力怎么样”是人们很关心的另一个问题,这里的“实力”主要是指资金需求者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如何。因为一个人人品好不一定意味着这个人具有足够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愿意还钱”不等于“有能力还钱”。


CQY说道:



然后要看这个人的实力怎么样,就是说他自己的资金能力要有一定基础,事业开始做起来了,这个时候如果遇到缺钱的情况,他又是我熟悉的人,我就会借给他……当然,(借)多少要看关系(好坏)和他的事业有多大……如果是个非常穷的人,我就不太愿意借钱或者参加他的“会”……



从访谈中可以发现,人们不是一定要那个人的“实力”非常强才觉得放心,但是太穷的人不容易借到钱。


人们还非常关心那人借钱去做什么项目,这个项目规模和经营前景如何。


北京“浙江村”中的乐清服装老板AYS告诉我:



我还会看他拿钱去做什么,看看这个项目需要多少钱,有时候我还会帮他出出主意,项目不好我会和他说,建议他别搞了,这样他也就明白我不愿意借这个钱……如果我觉得那个项目不错,但是他可能筹集不到那么多资金或者这个项目他一个人吃不下来,我也会和他说……



可见,资金需求者所需资金的数量及其进一步筹资的能力,或者说其社会资金的动员能力也是资金供给者关心的问题。这意味着是否借款给一个人的决策不仅取决于我是否可以相信他,而且在于我是否认为会有足够多的人也会像我这样相信他。



浙江村是由来自浙江温州地区的服装加工、经营户于1980年代中期形成的聚居区,人口规模曾达近十万。[图源:theinitium.com]


根据访谈资料,我把人们借钱给别人时关心的问题归纳为五点:资金需求者的人品、经营能力、经济实力、社会资金动员能力和投资项目的规模及前景。


因获取、传递、考核上述五方面的信息将会发生信息费用,那么,问题就转化为:两种借贷合约在上述五个方面信息费用上为什么会产生差别?


(四)为什么通过合会合约而不是多个个人间借贷合约借钱?


考虑一个假想的例子:资金需求者A需要融资,其亲友B、C对其情况比较了解,愿意借钱给他,但是B、C能够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A的需要。于是A需要向认识但对其情况不是非常了解的B、C的亲友B1、B2、B3、C1、C2、C3,乃至完全不认识他的陌生人D、E借钱。本文把潜在的资金供给者根据其对资金需求者A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分为“信息丰富者”(如例子中的B、C)和“信息匮乏者”(如例子中的B1B2B3C1、C2、C3、D、E)。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机制中,“信息丰富者”和“信息匮乏者”仅仅是理论分析时需要的一种简化的、相对的概念,事实上每个潜在的资金借出者都可能在某些信息方面是信息丰富者,而在另一些方面是信息匮乏者。此外,这里仅仅演示了一次聚会时候的情况。合会是每个人都要轮流收一次会金,当B收会金时,A、C、B1B2B3C1、C2、C3、D、E这些人一样会有信息丰富者和信息匮乏者的相对区分。


资金借出者对于资金借入者的经济实力以及其投资项目前景的信息独立分散于每个潜在的资金借出者。在一对一的个人间借贷中,这些分散的信息相互交流的机会不多甚至没有。


而信息匮乏者对于资金借入者的人品、经营能力、社会资金动员能力等的信息没有信息丰富者B、C那么清楚,最多只能通过B、C间接了解并加以判断。如果从B、C处得到关于A的人品信息是负面的话,那么A所说的这个投资项目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其骗钱的借口;即使B、C对于A的人品评价是正面的,这个信息的有效性可能也要打一个折扣,因为B、C向信息匮乏者提供有效信息的激励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连B、C会不会是A的“托儿”也有待确定。“信息折扣”问题同样困扰着信息匮乏者们对于A的经营能力及其社会资金动员能力的判断。这样,A与信息匮乏者之间就难以达成信贷合约。


那么合会为什么能降低这些信息费用,从而使A成功地借到资金呢?


首先,信息匮乏者们在聚会时会看到信息丰富者B、C把他们自己的钱借给A。信息丰富者这种可观察的借贷行为对于信息匮乏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这个行为表明信息丰富者对于A各方面信息的一种综合判断。信息丰富者“行胜于言”,信息匮乏者通过信息丰富者的借贷行为比通过其话语获得有效信息的交易费用要低(见图1)。



其次,合会的融资方式能让信息匮乏者乃至信息丰富者更加确信A能够成功地筹集到项目所需资金。如前所述,资金需求者A能够让别人相信其社会资金动员能力也是很重要的。对于潜在的资金借出者而言,与A单独直接找他借钱相比,A通过合会融资的方式意味着至少从概率的角度看A能够筹集足够资金的可能性提高了,关于A的社会资金动员能力的相关信息费用因此而降低。


再次,合会的融资方式为信息匮乏者乃至信息丰富者们都提供了一个集体评估A投资项目以及A本人相关信息的机会(夏小军,2002)。原先这些信息是分散于每个潜在的资金借出者,有的人知道得多,有的人知道得少。聚会时大家可以对项目乃至对A评头论足,这些分散的信息得以交流。通过聚会,资金借出者对A的投资项目的前景比单独面对A的时候拥有更充分的信息。而在合会的各轮聚会时,这些信息又随时得到更新、补充和校正,其作用类似于银行贷款的贷后管理。合会提供的这一集体定期评估的机会降低了获取相关信息的信息费用。


此外,合会的融资方式把原来由个人间借贷形成的多个“一对一”的关系链条变成了一个借贷关系网,或者说社会圈子。如前所述,“说坏话”这种威胁机制可以被用来制约个人间借贷的风险。那么,在合会融资方式下,“说坏话”机制能够发挥的风险控制功能变得更强了:资金借入者如果某一次聚会不按时来缴纳会金,等于欠了大家的钱,这个信息不用资金借出者主动去传播就会在更大范围内散布开,这样不守信用者将来可能失去的交易机会及其收益就增大了,即其违约成本大大提高了。


合会能减少通过个人间直接借贷“杀熟”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如前所述,“杀熟”也可能是人们的一种理性选择,比如亲友间的借贷数额非常大,对某些人来说“杀熟”然后背井离乡可能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了。因此亲友关系也不一定意味着信息对称,特别是亲友间借贷单笔金额巨大时,对“杀熟”的担心可能会导致信息费用的上升,这种情况下采用合会方式融资,单笔大额贷款被分成多笔小额贷款,加上用“说坏话”机制控制风险,能够减少人们对“杀熟”的担心,降低这一交易费用。


由以上分析可见,合会具有一种个人间借贷所没有的信息汇聚机制:通过聚会,信息匮乏者可以通过信息丰富者的借贷行为获取更多关于资金借入者的信息,聚会也能增加所有资金借出者对于资金借入者的社会资金动员能力与项目前景等信息的交流机会,以及“说坏话”机制的风险控制能力。合会的这一机制有助于资金借出者更好地了解资金借入者的人品、经营能力、经济实力、社会资金动员能力和投资项目的前景等方面的信息,从而降低交易费用,帮助资金需求者从资金借出者特别是信息匮乏者那里借到资金。


四、信息汇聚机制的有效解释范围、推论及初步证据


(一)信息汇聚机制的有效解释范围


历史上早期的合会可能是从相互非常熟悉的亲友间发展起来的,本文上述机制在说明这样的合会时,解释力可能要相对差一些。但如前述,亲友关系并不一定意味着信息完全对称,只是可能相对于陌生人而言更加“对称”一些罢了。其实每个亲友都可能在某些信息方面是信息丰富者,而在另一些方面是信息匮乏者,所以即使是亲友间合会,合会在提供集体评估项目的信息交流机会、显示资金借入者的社会动员能力以及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减少“杀熟”行为等方面仍然具有独到的作用。


早期合会的融资目的不少是为了生活消费的按揭,如婚丧嫁娶等,而本文上述机制则侧重于对以投资按揭为目的(如做生意、开办实业等)的合会的解释,对前者的解释力可能也要差一些。但即使是为了消费按揭而融资,资金借入者人品、经营能力、经济实力、社会资金动员能力等对于人们对其将来还款能力的预期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前述的合会信息汇聚机制对于该种合会也有一定的解释力。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合会这种借贷合约没有完全替代个人间借贷合约”即“两种合约并存”这个问题。通俗地说,为什么有时候借一笔钱要用个人间借贷方式而不是合会方式?比如,现在很少会有人通过合会借100元钱。其实这种现象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加以解释。在借贷金额不大的时候,亲友间借贷可能是一种更好的借贷方式。从搜寻信息的成本来看,找一个人借100块钱可能比找10个人各借10块的搜寻成本要小得多;在风险控制方面,在亲友间借贷金额不大的时候,“杀熟”的可能性也不大,相关信息费用也较低,所以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也较小。但是随着借贷金额的加大,相关的交易费用发生了变化。比如找到一个人借10万元可能比找10个人组织一个合会各借1万元的搜寻成本要高,而“杀熟”行为的可能性也上升,这使得合会这种借贷方式成为可能的选择。


综上,本文的这一机制比较适合于解释那些因为实业投资需要而通过合会融资的情况,但对于熟人间合会以及以生活消费按揭为目的的合会也有一定的解释力;本文侧重于对“合会合约替代个人间借贷合约”的信息汇聚机制的说明,没有详细讨论“个人间借贷合约替代合会合约”的现象,但后一现象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讨论,而不是对信息汇聚机制的证伪。


(二)信息汇聚机制的推论


从上述的合会信息汇聚机制能够得出这样一个推论:关于资金借入者的相关信息越不对称,则合会信息汇聚机制能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合会相对于个人间直接借贷而言更可能成为人们融资的一种选择。


在前述与借贷决策相关的五个方面的信息中,我认为资金借出者的经营能力可能是最难以观察的信息,而其经济实力也就是其财产或收入情况可能是最容易观察的。张维迎(1996)认为,在企业家才能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个人的收入财产状况可以被用来传递一个人企业家才能的信息。一个人的财产(收入)越多,他被人们认为其企业家才能较高的可能性就越大。


结合上述讨论,能够得到以下逻辑推论。


推论1:当其他条件相同时,随着一个人个人财产(收入水平)的增加,其入会融入资金的行为先倾向于增加,超过一定财产(收入)水平后倾向于减少(见图2)。



需要对图2做几点说明:(1)这里的“个人财产(收入)水平的增加”是从坐标原点开始计数的,但实际观察到的常常是从某人的某一财产(收入)水平开始的;(2)当A在个人收入水平接近0处时很穷。根据张维迎的看法,A更容易被认为其企业家才能不足,此时,关于A的企业家才能的信息较对称,所以这时A即使需要贷款也往往借不到大额贷款。如前所述,通过亲友间借贷比通过合会借一笔小额贷款更能节约交易费用,所以这个时候入会融资的行为较少;(3)从0到I这个阶段,A的个人财产(收入)逐渐增加,其需要的贷款额度随之上升,但是能够提供贷款的亲友数量可能有限,而且亲友间直接借贷会随着借贷额度的上升而开始担心“杀熟”行为发生,亲友间直接借贷的相关信息费用上升;如果这时A要向非亲友的信息匮乏者直接一对一地借钱,也会遇到前述信息费用上升的问题。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在这个时候能起到节约交易费用的作用。所以这个时候选择通过合会融资的行为会增加;(4)过了某一特定的财产(收入)水平I之后,特别是当A具有了一定的固定资产以后,关于A的企业家才能的信息在更大范围内变得更加“对称”,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就会下降;另一方面随着融资额度的进一步扩大,比较通过合会融资和通过金融中介比如银行融资,后者的交易费用可能更低,因为可以用A拥有的固定资产做抵押担保,所以这个阶段入会行为倾向于减少;(5)图2仅是对入会行为先增后减变化的简单示意,至于曲线的具体形状有待于结合将来的调查资料进一步讨论。


如果把推论1做进一步推论,可能得到下列两个推论。


推论2:其他条件相同,合会成员中财产或个人收入水平中等的较多。


推论3:其他条件相同,随着人均财产或人均收入的增长,一个地区中合会融资方式在当地整个金融市场上所占市场份额将先增后减。


推论1是纵向时间维度上的推论;推论2是横向时点上的推论,其隐含的前提是时点截面上的人在纵向时间维度上将呈现出推论1所预测的变化趋势。而推论3需要从个人推论到一个地区,其中可能隐含了更多的逻辑前提。从推论效率而言,上述推论的可靠性可能是依次递减的。


(三)初步的证据


本文作者在访谈中得到的资料支持推论1。北京“浙江村”乐清籍做服装生意的老板AYS说:



现在我们这样的(大老板)谁还搞呈会啊?那是以前没有办法的时候搞的。几万块钱,你说在现在能够干点啥?现在也就是老家那边一些穷一点的人在搞这个……以前呈会可帮了我大忙,3分的利息标过来,几万块借个半年一年的……那时候胆子真大啊……不过那时候生意也好做……最早的时候我和WLZ(其爱人)赤手空拳全国跑,带着100块钱两个人就敢跑拉萨,那100块还是(从)我妈妈那里借来的呢……呈会?最早的时候(我)饭都没得吃,哪里有钱入会……



类似的看法在作者访谈的温州乐清籍工商经营者中非常普遍,而且几乎每个访谈对象在其创业早期都有过通过组织或参加合会融资的经历。


但是作者认为,用个别的访谈资料不足以支持该推论,这个推论有待进一步的、具有统计推论意义的统计资料来验证,比如可以进一步抽样调查个人最早和最近的入会行为及当时的财产收入状况。作者曾在台州地区发放了275份问卷,可惜回收率达不到分析要求。这可能是本文最遗憾的地方。


作者在访谈中得到的资料支持推论2,如在北京“浙江村”的温州鹿城区做服装生意的老板CQY告诉作者:



入会的一般都不会是特别有钱的,一般都是事业刚刚起步(的人呈会),大家来帮一把……也不会是特别穷的,特别穷的人呈会没人参加,除非是结婚盖房子什么的……如果是个非常穷的人,我就不太愿意借钱或者参加他的“会”,除非是亲戚借钱,一般多少你会给一点,不然面子上过不去……但是有的人就是不太会做生意,借他钱就等于送他钱……特别有钱的人一般不会找你入会,因为他自己就能解决……倒是他们会常常帮助他们的亲友,有时候就会入个会,有人情在里头,他们管这个叫“人情会”……



CQY的看法得到了大部分访谈对象的认同。此外,作者找到了一些更有说服力的统计证据。


毛泽东(1993/1930:218)在寻乌的调查发现:“多半是中农阶级及小商人中间打会,富农不屑于打会,极贫的贫农想邀个会也邀不到。要是半自耕、佃农中之有牛力农具者、自耕农、市镇上较活动没有破产危险的小商人,他们邀会亦较易。”


列文森和贝斯利曾发现收入和互助会的关系:与拥有稳定工作的工薪阶层相比,收入低而不稳定的人入会较少,因为他们可能无法定期缴纳会金(Levenson&Besley,1996:44)。但我不知道他们的数据是如何收集的,其推论范围是什么。


柯荣柱(2003:312—313)在浙江省台州市的问卷调查也发现:台州市会的“参与者的年收入基本分布在20000元以下(64.7%),超过30000元的不到18%”(见表1);柯荣柱还发现:“将近70%的人认为参加互助会对家庭的收支有影响”(见表2),这个发现与合会成员的收入不太高的观察相一致。柯荣柱的资料较有力地支持了本文的推论2,但柯荣柱的问卷不是随机抽样发放的,所以有待更好的统计资料的进一步验证。


推论3的证据情况较为复杂。


因为缺乏合会融资总量的统计数据,这个推论暂时无法验证。但推论3与作者对温州的初步观察结果相一致: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会一度盛行的乐清市、瑞安市近年来合会越来越少,乐清市和瑞安市现在是温州经济最发达的两个县(县级市);现在温州市合会比较盛行的是经济发展水平中等的平阳、苍南等县,平阳和苍南县还分别在1999年和2004年先后爆发规模超过亿元的合会倒会会案。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有关温州民间金融的调查结果与作者上述观察一致:“苍南一带的农村几乎家家都参加‘呈会’互助活动……但在乐清等地,特别是发生过‘会案’的地区,‘呈会’活动已逐步减少”(张震宇,2004:13—14)。


但是台湾地区的情况可能是个反例,“地区经济越活跃,越发达,合会也就越兴旺”,并且“居民收入越高,越积极参与合会”(李晓佳,2005:17;Levenson&Besley,1996)。台湾1946—1948年改组了日据时期的合会企业,成立了8家合会储蓄公司。台湾的合会储蓄公司可以面向会员办理普通存贷款业务,运作相当于信用合作社,这与本文所讨论的合会已经大相径庭了。所以李晓佳引用的数据也许并不能够说明问题。到底台湾的情况是否推翻了本文的推论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五、小结


本文的讨论从下面这个问题开始:为什么有人要通过合会合约而不是通过多个个人间直接借贷合约借同样一笔钱?沿着科斯用交易费用解释人们合约选择行为的思路,这一问题被进一步展开为:这两种合约选择中涉及到哪些交易费用的比较?合会能降低交易费用的具体机制究竟是怎么样的?


根据对资金借入者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我把民间合会合约中的资金借出者分为“信息丰富者”和“信息匮乏者”两类。资金借入者不容易直接从信息匮乏者那里借到钱。但信息匮乏者可以从信息丰富者对资金借入者的借贷行为中获得用直接借贷合约方式不容易得到的信息;合会还提供了集体评估投资项目的信息交流机会,并且增强了“说坏话”机制的风险控制功能。


合会表面上看是一种能汇聚分散资金的合约,但支撑合会合约得以成立的是其运转方式中暗含的汇聚分散信息的机制。合会合约具有的这一信息汇聚机制减少了资金借入者和资金借出者特别是信息匮乏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了交易费用,有助于资金借入者扩大融资额度和范围。本文还进一步讨论了这一机制的有效解释范围、推论和初步证据。


关于合会的理论研究方面,我认为社会学存在着许多重要的视角。比如合会这种资金筹集方式非常好地体现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学思想;在解释为什么有的会脚愿意参加合会而放弃得到比市场更高利息的机会方面,“互惠交易”的视角也许可以有所作为;在解释合会为什么可能长期存在这个问题上,网络分析和社会阶层分析的视角也许能有独到的贡献。此外,在合会研究的调查方法方面,社会学也可以发挥其独到的调查方法方面的优势:访谈法可以补充文字材料缺乏带来的不足;网络分析的方法是合会研究非常值得尝试使用的研究工具。


因此,我认为社会学关于合会研究的发展空间非常大。然而如前所述,社会学和人类学对待民间合会问题,很大程度上尚停留于“描述是什么”的阶段,而作者认为需要进一步进入“回答为什么”的研究阶段。这要求研究者带着理论关怀去观察现象。本文作者试图采取如下基本研究策略:从一个需要解释的现象出发,通过深度访谈、田野调查等方法获得对现象的初步认识,接着根据几个基本理论假设去猜想理论假说,然后对这个假说做逻辑推导取得可验证的研究假设,再用统计数据和资料去检验,接受或者拒绝原来的假说。本文可以算是对这种研究策略的一次初步尝试。



〇本文节选自张翔《合会的信息汇聚机制——来自温州和台州等地区的初步证据》,《社会学研究》第4期,2006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〇封面来自b站视频“‘抬会’究竟是什么?1986年一个文盲农民竟然靠着它赚了一个多亿?”(BV1MP4y1N7vM)。[图源:bilibil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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