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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 | 美国民主中的个人主义

Tocqueville 社會學會社 2024年11月09日 22:30



专题导言


对于现代自我或现代个体问题的讨论是经典社会理论重点处理的话题之一。对此,源自不同文明的社会理论家基于不同的人性预设,呈现出了现代自我的多重面向或形态。在斯宾塞、涂尔干和韦伯的笔下,我们能看到精神气质迥异的个体形象和自我学说。相比于上述欧洲社会学传统,美国文明传统中有关现代自我问题的社会理论思考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一理论研究现状实与当前的现实生活和观念纷争形成鲜明的对比。事实上,美国社会理论家们对于现代自我的理解和处理要比通常想象的复杂。在以“个体”为本位这一点上,他们的理论确实具有鲜明的美国特色,但由“社会”所催生的道德关怀和时代忧思,又促使他们关注到个体生命中蕴藏的来自文明和传统的力量。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不理解美国社会理论对于现代自我问题的复杂讨论,我们便不能看清当前美国社会中突显的纷争与动荡,不能理顺美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脉络,不能把握住美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不断扩展理论的视野,保持对于现代生活的丰富理解,从而与我们自身、与美国文明展开实质和深入的对话。


本专题特别选取美国经典实用主义思想家(爱默生、威廉·詹姆斯、约翰·杜威、查尔斯·库利和乔治·米德)为阅读对象,着重介绍他们思想中有关现代自我的理论。美国实用主义思想(Pragmatism)向来被视为最能代表美国精神的学说,构成了美国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思想基础。因此,从实用主义的相关文本进入,或许能集中呈现出美国“社会”思想家们针对现代个体问题的讨论和反思,并激发一些与之相关的观念和经验层面的交流。


鸣谢


专题策划人

杨勇(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讲师)




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de Tocqueville,1805.7.29-1859.4.16)是法国的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最知名的著作是《论美国的民主》(delaDémocratie en Amérique,1835)以及《旧制度与大革命》(L'AncienRégime etlaRévolution,1856),在这两本书里他探讨了西方社会中民主平等、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并检视平等观念的崛起在个人与社会之间产生的摩擦。



第一部分 民主在美国对智力活动的影响

 

第一章 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


我认为,在文明世界里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最不注重哲学了。


美国人没有自己的哲学学派,对欧洲的互相对立的一切学派也漠不关心,甚至连它们的名称都几乎一无所知。


但是,我们又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居民,都在用同样的方法指导他们的头脑,根据同样的准则运用他们的头脑。也就是说,美国人虽然从未下过工夫界说他们的准则,但他们却有一个大家共通的确定的哲学方法。


摆脱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民族的偏见;只把传统视为一种习得的知识,把现存的事实视为创新和改进的有用学习材料;依靠自己的力量并全凭自己的实践去探索事物的原因;不拘手段去获得结果;不管形式去深入本质——这一切就是我以下将要称之为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主要特征。


如果想再深入一步,从这些特征中找出一个足以概括其余一切特征的最主要特征,那就会发现每个人在运用他们的头脑时,大部分只依靠一己的理性努力。


因此,美国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儿的学说最少,但却实行得最好的一个国家。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


美国人不读笛卡儿的著作,是因为他们的社会情况不需要进行思辨的研究;而他们之所以要按照笛卡儿的名言行事,则是因为这个同一社会情况自然地使他们的思想接受他的名言。


在民主社会里盛行的接连不断运动中,上一代和下一代的联系逐渐松弛或断绝,每个人容易忘却祖先的观点或并不因此而感到不安。


生活在这种社会的人,将不再信守其所属阶级的见解,因为可以说阶级将不复存在,而仍然存在的阶级也是由一些游移不定的分子所构成,以致他们的团体本身根本不会有可以控制其成员的真正能力。


至于一个人的智力对另一个人的智力的影响,在公民们的素质差不多完全一样的国家里,必定极其有限,因为大家的能力非常接近,谁也不承认别人一定比自己强大和优越,大家都时时以自己的理性进行判断,认为它才是真理的最明显和最近便的源泉。这不仅表明不相信某一特定的人,而且也表示没有兴趣相信任何人的什么话。


因此,每个人都自我封闭起来,试图从封闭的小圈子里判断世界。


美国人的这种只依靠本身确立判断准则的习惯,使他们的头脑产生了另一种思维习性。


由于他们认为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切小困难不经他人帮助完全可以解决,所以他们容易由此断言,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为人的智力所不逮。


因此,他们不愿意承认有他们不能理解的事物,以致很少相信反常的离奇事物,而对于超自然的东西几乎达到了表示厌恶的地步。


由于他们习惯于相信自己找到的证据,所以喜欢把自己研究的事物弄得一清二楚。因此,他们要尽量揭去事物的层层外皮,排除使他们与事物隔开的一切东西,推倒妨碍他们观察的一切东西,以便在最近距离内和光天化日之下观察事物。他们的这种观察事物的方式,很快又导致他们轻视形式。在他们看来,形式是放在他们与真理之间的无用而令人讨厌的屏障。


因此,美国人用不着到书本里去汲取哲学方法,他们是从自己身上找到这个方法的。其实,我认为欧洲也曾有过同样的情况。


在欧洲,随着身分日趋平等,人们之间越来越无差别,这种方法就已建立起来和普及了。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欧洲发生的事件的时间联系。


在16世纪,宗教改革家们开始用个人的理性去论证古老的信仰的某些教义,但对其余的一切教义仍避而不作公开讨论。到了17世纪,培根在自然科学方面,笛卡儿在狭义的哲学方面,放弃了一直被人们公认的公式,打破了传统在学术界的统治,推翻了巨擘们的权威。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接着又把上述的原则推广,试图用每个人的个人体会去论证他们所信仰的一切东西。


路德、笛卡儿和伏尔泰采用的是同样方法,只是在运用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但是,宗教改革家们为什么要那样只在狭窄的宗教观念的圈子里打转转呢?笛卡儿本来能够把他的方法应用于一切事物,可是他为什么只想把它用于某些特定的问题上,并且认定人民应当自行判断的知识哲学的事物而不是政治的事物呢?为什么到了18世纪,这个同一方法突然得到笛卡儿及其先驱者们未曾想到或拒绝推广的普遍应用呢?再者,为什么在这个时期,我们所说的方法突然走出学术界,渗入到社会,成为智力活动的共同准则,并在法国得到推广之后,而被欧洲的一切国家公开采用或暗中遵行呢?


我们所说的哲学方法虽然得以在16世纪产生,在17世纪达到精确化和一般化,但在这两个世纪均未能得到普遍的应用,是因为当时的政治法令、社会情况和这些主要原因所造成的思维习惯,都在阻止它的推广。


这种方法出现于人们开始趋于平等和彼此相差无几的时期,只是到了身分几乎完全平等和人们差不多完全一样的时代,才得以被普遍遵行。


因此,18世纪的哲学方法并非法国人所专有,而是具有广泛的民主性的,这说明它为什么能在全欧盛行,并使全欧的面貌为之一新。法国人之所以能使世界天翻地覆,并不是因为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古老信仰,革新了自己的古老民情,而是因为他们首先提出了一种能够使人容易攻击一切旧的东西并为一切新的东西铺平道路的哲学方法,以及普遍推行了这种方法。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为什么法国人现在能比平等已经相当完备而且更为源远流长的美国人更严格地遵行和更经常地应用这个同一方法呢?我的答复是:这有一半来因于下述两种情况。这一点我们必须首先认识清楚。


我们决不要忘记,使英裔美国人的社会得以建立的,正是宗教。因此,在美国,宗教是同整个民族的习惯和它在这个国土上产生的全部情感交织在一起的。这就使宗教获得一种特殊的力量。


除了这个强而有力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作用也不小的原因。这就是在美国,宗教只管宗教方面的事情,宗教事务与政治事务完全分离,所以人们可以容易改变旧的法制而不触动旧的信仰。


因此,基督教依然对美国人的思想保有巨大的控制力量。其次,我还想特别指出,基督教不只是作为一门经过论证而被接受的哲学在发生支配作用,而且是作为一种无需论证就被信仰的宗教在发生支配作用。



上图为2021年1月20日拜登手按圣经进行总统就职宣誓。[图源:thepaper.cn]



在美国,基督教的各派林立,并不断改变其组织,但基督教本身却是一个基础巩固和不可抗拒的存在,既没有人想去攻击它,又没有人想去保卫它。

 

美国人在不经论证而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后,也就承担起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大量道德真理的义务。因此,个人的分析活动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之内,使人们的主要观点多数不受个人的分析。


我前面所说的两种情况中的另一个情况如下:


美国人有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民主的宪法,但他们没有经历过民主的革命。他们当年到达这片土地的时候,其情况仍跟我们今天在这片土地上看到的差不多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


任何革命都要动摇旧的信仰,削弱当局的权威,贬低原来的常规思想。因此,所有的革命都要或多或少地产生一种使人自主和为每个人的精神开辟几乎无限的活动空间的效果。


当旧社会的各阶级间的长期斗争结束后而使人们的身分平等的时候,对他人的忌妒、憎恨和轻蔑感,以及自己的高傲和过分自信感,可以说会立即涌上人们的心头,而且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人起支配作用。这种与平等背道而驰的现象,对在人们之间创造隔阂,使人们互不相信对方的判断而只依靠自己去获得知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于是,每个人都力图自立自理,并以凡事自有主见为荣。人们之间的联系只是出于利害关系,而不再依靠思想。而且可以说,人们的见解已经不过是一堆智力尘埃,飘散四方,再无法收拢和集结在一起。


因此,随着平等而来的精神的独立感,从来没有象在平等开始建立的时候和为巩固平等而努力奋斗期间那样强烈,和表现得那样过分。因此,必须细心地把平等可以提供的那种智力活动自由,同革命所造成的无政府状态区分开来。应当对两者分别进行研究,以免对未来期望过高或恐惧过甚。


我相信生活在新社会的人会经常应用他们的个人理性,但我决不认为他们应当经常滥用自己的个人理性。


我这样说,是基于一个最能广泛地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原因。久而久之,这个原因一定会把个人的思想独立性限制在固定的、有时甚至是狭小的范围之内。


我将在下一章叙述这个原因。


第二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


教条性信仰,因时代不同而有多有少。这种信仰的产生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它们的形式和对象也可能改变。但是,教条性信仰,即人们不加论证而接受的某种信念,是人们无法使其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都力图各自形成自己的观点,并独自沿着自己开辟的道路去寻求真理,则决不会有很多人肯于团结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


因此,不难理解,一个社会要是没有这样的信仰,就不会欣欣向荣;甚至可以说,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这时虽然有人存在,但构不成社会。因此,为了使社会成立,尤其是为了使社会欣欣向荣,就必须用某种主要的思想把全体公民的精神经常集中起来,并保持其整体性。但是,除非每个公民时时从同一根源去汲取自己的观点,同意接受既有的信仰当中的一定数量的信仰,那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现在,我们就单独的一个人而论,也可以发现:他无论为了单独一个人生活,还是为了与他人共同行动,都不能不有教条性信仰。


假如每个人都要亲自去证明他们每天利用的真理,则他们的求证工作将永远没完没了,或因求证先遇到的真理累得筋疲力竭而无法继续去求证后遇到的真理。人生非常短促,一个人不但没有时间去那样做,而且由于人的智力有限,也没有能力去那样做。因此,他还是要相信许多他没有时间和能力亲自考察和验证,但早已被高明人士发现或被大众接受的事实与真理。他只能在这个初始的基础上,去构筑自己思想的大厦。这并不是他自愿如此去受人指挥,而是限于他本身的条件不得不如此。


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不是通过相信别人的论断而认识许多事物,并接受非他本人所发现的大量真理的。


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也是他所想望的。凡事只靠自己去认识的人,用于每件事上的时间和精力只能有限。这样的办法将使他的精神处于永无休止的忙乱状态,从而妨碍他深入研究任何一项真理和坚定不移地信守任何一项确定的事实。他的智力活动虽然是完全独立了,但却是软弱无力的。因此,必须先对人们议论的种事物进行一次筛选,并不加论证地接受大多数早已存在的信仰,然后再择优地深入研究留待考察的少数问题。


不错,凡基于听信他人的言论而接受某一观点的人,都要使自己的精神受到奴役,但这是一种能够使他正确利用自由的有益的奴役。


因此,不管到什么时候,在智力和道德世界都要有某种权威存在。权威的所在处可能变化不定,但它必须有其所在处。个人的独立性可能有大有小,但它并不是漫无限制的。因此,问题不在于了解民主时代是不是有智力权威,而只在于知道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它有多大力量。


我在上一章说过,身分平等使人们对超自然的东西开始采取一种出自本能的不相信态度,而对人的理性却作出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过分的评价。


因此,生活在这个平等时代的人,不会把他们所信服的智力权威置于超人的位置,或到人类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权威。他们通常是从自己身上或从自己的同类那里汲取真理的源泉。这便足以证明,在这样的时代,不可能建立新的宗教,而建立新宗教的一切企图,不但要被人视为是邪恶的,而且要被人视为是荒谬的和不合理的。我们可以预言,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轻易相信神的使者,敢于嘲笑新冒出来的先知,并要从人类本身当中而不是到人类之外去寻找自己信仰的主宰。


当身分不平等和人们之间有差别时,就会出现一些非常有见识,非常有学问和因智力高超而非常有能力的个人,而同时也会出现一大批非常无知和能力极其有限的人。因此,生活在贵族制度时代的人,自然要以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的高超理性作为自己的思想指南,同时会不太愿意承认群众是永远正确的。


在平等的时代,情形就与此相反。


随着公民们日益平等和日益无差别,使人人都盲目相信某一特定的人或特定的阶级的倾向,将会减弱。于是,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逐渐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


在民主国家,公众的意见不仅是个人理性的唯一向导,而且拥有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大的无限权力。在民主时代,由于彼此都相同,所以谁也不必信赖他人。但是,这种相同性却能使人人对于公众的判断怀有几乎无限的信任,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公众的判断不与他们大家拥有的相同认识接近,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承认它是真理的。


当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以个人与周围的所有人比较时,他会自负地觉得自己与每个人都一样平等;而当他环顾周围的同胞全体,拿自己与这个大整体比较时,他又会立即惭愧地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力量微不足道。


这种原来使他觉得自己在每一个同胞面前都能自主的同一平等,现在把他孤立起来,不能反抗绝大多数人的行动。


因此,在民主国家,公众拥有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公众不是用说服办法,而是以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渗入于人们的头脑的。


在美国,多数拥有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在哲学、道德和政治方面,还有一大套关于每个人应不加论证而接受公众的信念的理论。如果再仔细观察一下,还会发现宗教本身在美国主要是作为一种共同的见解,而不是作为一种神启的教条发生统治作用的。


我知道,美国人认为政治法令就是能让多数对社会实行绝对统治的法律。这就使多数对智力活动自然发生的支配力量大为增加,因为人们总是惯于认为压迫他们的人在智慧上高于自己。


多数在美国的这种无限政治权威,确实在加强舆论原来就时每个人的精神发生的影响,但它并非这种影响的基础。应当到平等当中,而不是到平等的人们可能建立的或多或少得到人们拥护的制度当中去寻找这种影响的根源。一般可以认为,在由一个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里,绝大多数对智力的控制作用,也许不如在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里那样绝对,但毕竟是非常绝对的;而在平等时代,不管是什么政治法令统治人民,都可以预言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


因此,智力的权威虽然可能有所不同,但它决不会式微。我决不以为它会消失,反而预计它会容易强大起来,能把个人的理性限制在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很不相称的极小范围内。我清楚地看到平等有两个趋势,一个是使每个人的精神趋向新的思想;另一个是使人容易不去思想。我也看得出来,在某些法制的治理下,民主的社会情况促成的智力活动自由,也会被民主制度所取消,所以智力活动自由在打碎某个阶级或某些人以前加于它的羁绊之后,又将被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志紧紧地束缚起来。


假如民主国家把曾经过分妨碍或推迟个人理性飞速发展的各种强权推翻,而只受一个多数的专制权力的统治,那末,这只是换上了一个性质不同的邪恶而已。人们仍然没有找到独立自由生活的办法,而只会发现自己在做一桩蠢事,即又沦入新的奴役状态。因此,我不免要在这里再次强调,凡是认为智力活动自由为神圣事业的人,凡是不仅憎恨专制君主而且憎恨专制制度的人,都应当三思而行。至于我,当我感到权力的手在我面前挥舞的时候,我不必管这是谁要压迫我,而是最好去欣然听命,将自己的脑袋伸进枷锁,因为有千万只手在我面前举着枷锁。


第二部分 民主对美国人情感的彩响


第二章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


我在前面讲过,在平等的时代,每个人是怎样依靠自己确定其信念的。现在,我要说明在这样的时代,每个人是怎样使其一切感情以自己为中心的。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e)是一种新的观念创造出来的一个新词。我们的祖先只知道利己主义(égoïsme)。


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和过分的爱,它使人们只关心自己和爱自己甚于一切。


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


利己主义来自一种盲目的本能,而个人主义与其说来自不良的感情,不如说来自错误的判断。个人主义的根源,既有理性缺欠的一面,又有心地不良的一面。


利己主义可使一切美德的幼芽枯死,而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跟世界同样古老的一种恶习,它的出现与社会属于什么形态无涉。


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分平等的扩大而发展。


在贵族制国家,家庭的情况数百年不变,而且往往一个家庭总在同一地方居住,数世同堂。这种情况,可以说代代相传没有变样。每个人几乎都知道祖先的身世,并对祖先表示尊崇。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能够亲眼看到曾孙的出世,并对这些后代极为亲爱。他们愿意彼此承担义务,而为已经死去的或为尚未出生的牺牲自己的安乐,也屡见不鲜。


贵族制度还可以产生把每个人同其他多数同胞紧密地联系起来的效果。


在贵族制国家,阶级之间的差别极为明显,谁属于哪一个阶级就永远属于那个阶级,所以每个阶级自行变成一个小国,并认为自己的这个小国比他们的大国还值得亲近和爱护。


在贵族制社会,每个公民都有其固定不变的位置,等级层次分明,所以每个公民都经常意识到在自己之上有一个一定能够庇护他的人,在自己之下又有一个他有义务扶助的人。


因此,生活在贵族时代的人,几乎总是跟本身以外的某些事物有密切的联系,并往往为了这些事物而忘我牺牲。不错,在这样的时代,同胞这个一般观念是不明确的,也没有人想到为全人类的事业去献身。但是,为了某些个人而牺牲自己的事情,却是时常有的。


反之,在民主时代,每个人对全体的义务日益明确,而为某一个人尽忠的事情却比较少见,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爱护情谊虽然广泛了,但却稀薄了。


在民主国家,新的家庭不断出现,而另外一些家庭又不断绝户,所有的家庭都处于兴衰无定的状态;时代的联系随时都有断开的危险,前代的事迹逐渐湮没;对于前人,容易遗忘,对于后人,根本就无人去想,人们所关心的,只是最亲近的人。


但在各个阶级互相接近而融为一体之后,大家便彼此漠不关心,互把对方视为外来人了。贵族制度把所有的公民,从农民到国王,结成一条长长的锁链;而民主制度,则打断了这条锁链,使其环环脱落。


随着身分日趋平等,大量的个人便出现了。这些人的财富和权力虽然不足以对其同胞的命运发生重大影响,但他们拥有或保有的知识和财力,却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些人无所负于人,也可以说无所求于人。他们习惯于独立思考,认为自己的整个命运只操于自己手里。


因此,民主主义不但使每个人忘记了祖先,而且使每个人不顾后代,并与同时代人疏远。它使每个人遇事总是只想到自己,而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


第三章 个人主义为什么在民主革命完成后比在其他时期强烈


当民主社会在贵族制度的废墟上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的彼此孤立和随之而来的利己主义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民主社会不仅有大批早已独立的公民,而且每天还有一些昨天刚刚获得独立并陶醉于新得到的权力的人充实进来。这些新人自负,相信自己的力量,认为今后无须求助别人。他们的一言一行,不难证明他们只知有己。


贵族制度只有经过长期的斗争才肯屈服。在这个斗争的过程中,各个阶级之间闹得仇深似海。即使在民主获得胜利之后,这种仇恨也不会立即消失,仍可能在继之而来的民主混乱时期兴风作浪。


公民当中的那些原来高高在上的人,不会立刻忘记他们昔日的高贵。他们会长期把自己视为新社会的局外人。他们认为,这个社会使他们春到的所有的平等人,都是命运未卜而不值得同情的压迫者。他们不去看昔日同他们地位一样的人,也不想根据共同的利益而与这些人的命运挂起钩来。他们个个孤处一隅,认为除了自己以外,用不着去管别人。反之,过去社会地位卑微而现在由于革命而跟众人平等的人,虽然享受了新得来的独立,但内心里却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一旦遇到某一位老上司,他们总是投以既表示胜利又表示害怕的目光,随后远远地躲开。


因此,在民主社会初建的时候,公民们往往愿意独善其身,不与别人接触。


民主制度给人们带来的不是使同胞们彼此接近,而民主革命则使人们互相回避,并把原来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仇恨永久保存在新建立的平等的内部。


美国人所占的最大便宜,在于他们是没有经历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的,以及他们是生下来就平等而不是后来才变成平等的。


第四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自由制度对抗个人主义的


专制在本质上是害怕被治者的,所以它认为人与人之间的隔绝是使其长存的最可靠保障,并且总是倾其全力使人与人之间隔绝。在人心的所有恶之中,专制最欢迎利己主义。只要被治者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容易原谅被治者不爱他。专制者不会请被治者来帮助他治理国家,只要被治者不想染指国家的领导工作,他就心满意足了。他颠倒黑白,把齐心协力创造社会繁荣的人称为乱民歹徒?把自顾自己的人名为善良公民。


因此,专制所造成的恶,也正是平等所助长的恶。专制和平等这两个东西,是以一种有害的方式相辅相成的。


平等使人们并立,不让他们有使他们结合起来的共同联系。专制在人们之间筑起壁垒,把他们隔离开来。平等使人们只顾自己,不去考虑别人。专制使人们把互不关心视为一种公德。


因此,在任何时代都是危险之物的专制,在民主时代尤其令人可怕。


我们不难看到,在这样的时代,人们最需要的是自由。


当使公民们全都参加国家的治理工作时,他们必然走出个人利益的小圈子,有时还会放弃自己的观点。


一旦人们都去参加公共的工作,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不能象最初以为的那样可以离开他人而独立,而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就得经常准备帮助他人。


当国家由公众治理时,没有人不会感到公众的相互照顾的好处,谁都要致力于相互照顾,以博得也要同自己一起去治理国家的人们的尊敬和好评。


于是,一些可使人心冷淡和产生隔阂的感情,必然沉于心底而收敛起来。傲慢之心不再流露,轻蔑之意亦不敢现形。利己主义本身也感到恐惧了。


在自由政体下,大部分公职是由选举产生的,所以那些自恃才高志大而将自己封闭于个人生活小圈子里的人,将会终日感到没有周围人的支援是没法生活下去的。


于是,这些人出于一种野心而开始想到他人,而且往往发现忘却自己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好处。我知道,有人可能向我提出反对意见,说什么选举是勾心斗角的,候选人经常使用卑鄙的手段和互相中伤。在选举当中确有敌对的情形,而且选举的次数越多,敌对的程度越强。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很大的弊端,但不过是暂时的,而选举带来的好处却是永久的。


希望当选的迫切心情,有时会使某些人采取战斗的姿态,但这种心情也会逐渐使人采取互相支援的立场。即使在一次选举当中两位原来是友的人可能不幸反目,但选举制度本身却能使原来一直互不相识的众多公民长期地接近下去。自由制造个别的仇恨,而专制则产生普遍的冷漠。


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


美国的立法者们认为,只在全国实行代议制,还不足以治愈社会机体在民主时期自然产生的而且危害极大的疾患。他们还认为,使国内的各个构成部分享有自己的独立政治生活权利,以无限增加公民们能够共同行动和时时感到必须互相信赖的机会,是恰当的。


这个办法被他们明智地实施了。


全国的共同大事,只由一些主要公民操持。这些公民也只是隔一段时间同聚一堂开开会,而且往往是会后彼此便很少见面了,所以他们之间没有永久性的联系。但是,在地方上的事情由当地居民主管时,这些居民自然要经常接触,而且可以说他们不得不彼此认识和互相讨好。



上图为美国艺术家George Caleb Bingham1854年所绘作品The County Election,该图展现了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准备以口头声明的方式进行民主投票。[图源:reynoldahouse.emuseum.com]


很难使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因为他不太理解国家的命运会对他个人的境遇发生影响。但是,如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的家园,他马上会知道这件小公事与他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必告诉他,他就会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因此,如果让公民们多管小事而少操心大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协力去实现公益。


一个人可以因一次光明磊落的行动而争得人民的好感,但他要保证得到周围人的敬爱,就需长期不断地服点小务和做点不被人注意的好事,养成始终为善的习惯,经常被誉为廉洁奉公。


地方性自由可使大多数公民重视邻里和亲友的情谊,所以它会抵制那种使人们相互隔离的本能,而不断地导致人们恢复彼此协力的本性,并迫使他们互助。


在美国,最富裕的公民也十分注意不脱离群众,而且不断地同他们接近,喜欢倾听他们的意见,经常与他们交谈。美国的最富裕公民知道,在民主制度下,富人经常需要穷人的协力,在民主时代,争取穷人之心的最有效手段并不是小恩小惠,而是对他们友好。施给的恩惠越大,越会显出贫富之间的差距,所以受惠者的心里会暗中反感。但是,和蔼待人,却具有难以抵抗的魅力,因为亲昵足以动人,而粗暴无不伤人。


这个真理并不是一下子就被富人领悟了的。在民主革命进行的过程中,他们一般都反对这个真理,甚至在这场革命完成之后,他们也没有马上接受。他们虽然愿意为人民做些好事,但又想继续同人民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认为这样就足够了,但他们想错了。即使他们荡尽家产,也不会重新温暖周围人的心。周围人要求于他们的,并不是让他们牺牲金钱,而是让他们放弃骄傲。


可以说,在美国,人们的全部想象力,都被用去发明致富之道和满足公众需要的良方上去了。每个地方的最有学识的居民,都不断用自己的知识去发掘适当的新秘诀,以促进本地方的繁荣;当他们一旦找到某种秘诀,就立即把它交付大家享用。


在仔细考察美国的为政者身上常见的缺点和弱点时,会使人对美国人民的日益繁荣感到吃惊。但是,由这样的对照而产生的吃惊是错误的,因为使美国的民主制度昌盛的,并不是被选举出来的行政和立法官员。美国的民主制度之所以能够繁荣昌盛,是因为这些官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如果认为美国人的爱国精神和他们每个人为其同胞的福利所表现的热心并非出自真诚,那未免有失公允。尽管在人的大部分行动受私人利益的支配这一点上,美国并不亚,于其他国家,但在美国,私人利益不能支配人的全部行动。


应当指出,我曾一再看到美国人为公共事业做出巨大的和真诚的牺牲,并且多次发现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几乎都能忠实地互助。美国居民享有的自由制度,以及他们可以充分行使的政治权利,使每个人时时刻刻和从各个方面都在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社会里的。这种制度和权利,也使他们的头脑里经常想到,为同胞效力不但是人的义务,而且对自己也有好处。同时,他们没有任何私人的理由憎恨同胞,因为他们既非他人的主人,又非他人的奴隶,他们的心容易同情他人。他们为公益最初是出于必要,后来转为出于本意。靠心计完成的行为后来变成习性,而为同胞的幸福进行的努力劳动,则最后成为他们对同胞服务的习惯和爱好。


许多法国人认为身分平等是第一大恶,政治自由是第二大恶。当他们不得不容受前者时,至少要想方设法避免后者。至于我,我认为同平等所产生的诸恶进行斗争,只有一个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政治自由。


第五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我在这一章里,不想谈人们为了抵御多数的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而进行的政治结社。关于政治结社的问题,我已经在另个地方讲过了。显而易见,如果每个公民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枪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并更加无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末,暴政必将随着平等的扩大而加强。在这一章,我只想讲一讲那些在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全无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存在的政治结社,不过是美国的五花八门的结社中的一种。


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人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而且还有其触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手既有十分认真的团体,又有非常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甚小的团体。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开设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他们也用这种办法设立医院、监狱和学校。在想传播某一真理或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一定组织社团。


在美国,我遇到过一些我坦白承认我向来一无所知的社团,并为它们能巧使美国居民动员大多数人的力量共赴一个目标和使人们自动前进的办法赞叹不已。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尽管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许多习惯来自英国,但我觉得英国人在运用结社权上,远远不如美国人那样彻底和熟练。


美国人干一点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而英国人则绝对不这样,他们往往是单枪匹马地去做一番大事业。显而易见,英国人只认为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似乎把结社视为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因此,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能使全体人民最长于共赴一致希望的目标并把这种新方法用于最多数对象的国家。这是偶然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在其中发生了作用呢?


在贵族制社会,大多数群众本身没有什么作为,而少数几个个人却非常强大和富有,他们每个人都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


贵族制社会里的人,不必为采取行动而联合,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紧密地联合在一起来的,


在这个社会里,每个有钱有权的公民,都象是一个永恒存在和强制成立的社团的首脑,而这个社团的成员则是那些由他驱使去执行他的意图的大众。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全体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来帮助自己。因此,他们如不学会自动地互助,就将全都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


如果民主国家的人没有权利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那末,他们的财富和知识虽然可以长期保全,但他们的独立却要遭到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根本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则文明本身就要受到威胁。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丧失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大事业的能力,而且又没养戌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那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不幸的是,促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必须结社的社会情况,同时又使他们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难于结社。


在贵族当中,只要有几人打算结社,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由于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势力,所以他们的团体只有少数几个成员就可以了。而在成员的人数很少时,也容易彼此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在民主国家,就难于做到这一点,因为民主国家的社团要想拥有一定的势力,就必须使成员的人数特别多。


我知道,我们的许多当代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公民越是软弱无力,就越是应当叫政府能干和积极,以使政府能够举办个人不能创办的事业。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一切困难都能解决。但我认为,他们想错了。


也许政府可以代替美国人的某些巨大的社团,而且在联邦内部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美国人日常依靠社团进行的那些数量甚大而规模却很小的事业,要由哪个政府当局去代替办理呢?


不难预见,人们越来越不能单由自己去生产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的东西的时代,正在来临。因此,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不断增加,而政府当局的活动本身又将日益扩大这项任务。政府当局越是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而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下去。这样下去,凡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是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再者,如果土地过度分散下去,分割得无法再分,以致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来经营时,那末,政府的首脑岂不要挂冠而去扶犁吗?


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末,这个国家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险。


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才能开阔自己的胸怀,才能发挥自己的才智。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这样的相互作用,在民主国家几乎等于零。因此,民主国家要人为地创造这种作用,而能够创造这种作用的,正是结社。


贵族集团的成员接受一种新思想和体会到一种新感情时,差不多都要把这种思想和感情放在自己活动的主要舞台去玩味,并让其余的成员看到自己在这样做,以使这种思想和感情顺利地进入周围人的心里和头脑里。


在民主国家,从属性上来说能够这样做的,只有政府当局。但是,不难看到,政府当局的这种作用经常是不充分的,而且往往是有危险的。


在一个大国,政府之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维持和改进人们的思想和感情的交流,正如它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管理一切实业部门一样。一个政府,只要它试图走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步入这条新道路,它会不知不觉地要实行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暴政,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支持它所同意的感情和思想,而且人们总是很难辨别它的这种表示是忠吿还是命令。


假如政府认为自己的真正利益在于禁止人们发表意见,那末,情况将会更糟。这时,政府将会一无作为,并由于喜欢酣睡而听任自己迟钝下去。


因此,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


在民主国家,应当代替被身分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正是结社。


只要美国的居民有人提出一个打算向世人推广的思想或意见,他就会立即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之后,他们就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这个力量能够发表意见,人们也会倾听它的意见。


我最初听到美国有10万人公开宣誓不饮烈性酒时,还以为这是在开玩笑,而不是实在的。我对这些很有节制能力的公民为什么甘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起初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10万美国人是惊于他们周围的人酒鬼越来越多,才决心戒酒的。他们的行动宛如一个大人物穿上一身朴素的衣服,以引导一般公民戒除奢华。我相信,如果这10万人是法国的居民,只要他们每个人分别向政府申请,要求政府向王国境内的所有酒馆下令禁酒,就可以了。


我认为,最值得我们重视的,莫过于美国的智力活动和道德方面的结社。美国人的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最容易被我们注意;而其他的结社,则常被我们放过。即使我们看到了其他的结社,我们对它们也不甚理解,因为我国几乎没有类似的结社。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类结社对于美国人的必要性,并不亚于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甚或过之。


在民主国家,结社的学问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余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于这门学问的进展。


在规制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似乎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这便是:要是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走向文明,那就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分平等的扩大而正比地发展和完善。



〇本文节选自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章;第二部分第二章至第五章。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出版。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部分注释与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〇封面是名为 Civil War Recruiting 的画作[图源:fineartamerica.com]


〇编辑 / 排版:十七

〇审核:悦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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