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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回忆胡适之先生

唐德刚 吃果读书 2021-12-15


回忆胡适之先生
文:唐德刚


作者简介:唐德刚(1920年8月23日-2009年10月26日),美籍华人学者,历史学家、传记文学家、红学家;1920年生于安徽省合肥县西乡山南馆唐老圩,就读于舒城中学。1939年入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历史学系;1943年毕业,获学士学位;1944年在安徽学院史地系讲授《西洋通史》;1948 年赴美留学,195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1959年获史学博士;后留校任教,并兼任哥伦比亚大学中文图书馆馆长,负责口述历史计划中国部分;1972年受聘为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亚洲研究系系主任;曾任纽约文艺协会会长;2009年10月26日,因肾衰竭卒于美国旧金山佛利蒙家中,享年89岁。主要的著作有:《中美外交史百年史1784-1911》、《晚清七十年》、《袁氏当国》《美国民权运动》《中国之惑》、《毛泽东专政始末1949-1976》《张学良口述历史》《李宗仁回忆录》《顾维钧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梅兰芳传稿》《战争与爱情》《史学与红学》等




一九七二年秋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东亚研究所附设的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公布了一部分中国名人的口述自传,由纽约时报财团所经营的美洲缩微胶片公司影印发行。其中关于胡适的部分原是笔者二十年前襄赞胡先生,断断续续地记录、整理和编写出来的。那本是一部未定稿。哥大率尔影印发行,未免草率从事。但斯时笔者刚自哥大转取到纽约市立大学,并承担了一部相当繁重的行政工作。平时已日不暇给,故对胡稿之仓卒发行,也就未自找麻烦,多作主张了。
  
事隔数年之后,不意今春突奉刘绍唐先生来信,说传记文学社已取得该稿的翻译权。我既是该稿的原始编撰人,绍唐兄希望我终始其事,承担起本稿的汉译工作,以便“传记文学”月刊,按期分章发表。
  
事实上,二十年前适之先生与笔者一起工作之时,我们工作语言,原是英汉双语并用,而且底稿的拟订,多半也是先汉后英。只因为那时哥大当局对中文稿毫无兴趣,而对英文稿则责功甚急,笔者受聘执笔,为争取时间总把中文稿通统删掉。今日思之虽觉可惜,然当时也是格于规章,出诸不得已。
  
其实当年胡先生和我由汉译英时,也曾费了一番心血。因为胡适的自传与一般名人的自传在性质上颇有差别。其他名人传记多半以叙事和说故事为主;而胡传则重在论学,尤其是讨论中国的古典著作,是一部学术性的自传(intellectual autobiography),就翻译来说,则故事易翻,而论学难译了。
  
举个浅近的例子:一次胡氏和我讨论到梁启超编的“新民业报”,我顺口译为The New People Miscellany,而胡先生认为不妥。他说“新民”二字应译为renovated people。我当然尊重胡先生的翻译,但是我总觉得我的译文虽然“以词害意”,还是我的较为顺口些。胡氏也完全同意,但是我们研究了半天,还是找不出一个更妥当的译名来。
  
如今胡先生已长眠地下,绍唐兄要我独力再由英文稿译回中文,承命之余,二十年前旧事,重涌心头,真是感概万千。我生为炎黄子孙,把原稿回译以飨国人,我自觉是有道义上责任的。再者我试翻手头残笺,发现哥大所公布的稿子与胡先生当初和我所合拟的计划也不无出入。读者如将影印于胶片上的英文稿和笔者所保存的胡氏手书自述大纲两相比较,一览便知。今日绍唐兄既有此指派,我也想乘此机缘把这宗文稿再稍加整理,以为祖国保留一份较为可靠的先贤遗作。时在动手回译之前,我自觉也应向当今读者和后世史家,就本稿编撰始末和笔者个人由认识到襄赞胡先生的往还和工作的经过,作一简短的交代。


  
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他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这儿笔者着重的是“学术”二字),可以说是初无二人。正因为他既“开来”又“继往”在思想流于偏激的国人看来,他的一言一行就不够刺激;有人甚至把他看成连折衷派也不如的“反动学者”。同时在思想倾于过度保守的人士的眼光里,胡适却又变成了背圣绝贤,为异端铺路的罪魁祸首。因而胡氏多采多姿的一生,便在他自己常说的“左右为难”中度过。这一结果也是他先天秉赋和后天学养,合二为一所铸造出来的。实际上,这可能正是他有生之年的时代需要;也可能是他名重一时的主因。因为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华民族里,思想偏激的既是少数,而主张养辫子走回头路的也是不多啊!
  
因此,胡适便成为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作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不用说,他对高度工业化社会所孕育出来的“现代文明”讴歌不绝;他对我国优良的农本主义的社会传统——乃至不太优良的社会传统,也在有意无意之间,作出了有深厚温情的维护。
  
胡氏这种改良派的弱点很明显的一环,便是那千余年科举制所遗留下来的,中国知识分子着重籍贯的“畛域观念”,和传统士子们对个人出身和学术师承的“门户之见”。
  
胡先生是安徽人,哥大出身,北大成名。因而他对这三重背景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而且老而弥笃。事实上,胡先生晚年对笔者这一后辈,不拘形迹的教导与往还,与他这三大偏爱,亦不能说毫无关系。
  
适之先生和我有乡谊,虽然他说起徽州话来,我一句也听不懂。据他老人家说他和我家老辈们还有点世交。他能数出我家长辈的一大堆名字来,虽然那些名字,历史上既找不到,对我自己也非常陌生。
  
原因是:当胡先生少年在北大成名的先后,那以段祺瑞、王揖唐等为首的“安福系”正炙手可热;同时那以陈独秀、高一涵、胡适为首的知识分子反对派,也正锣鼓喧天。这针锋相对的朝野两派的领导分子恰巧都是安徽人。那时我家亦长住北京。先曾先祖,乃至父叔辈,对这朝野两派的同乡,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但是当时在北京居住的吾皖老辈对后起的青年学者则多鄙薄陈独秀(实庵)而推崇胡适之。政治思想问题倒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传统的礼教观念在作祟。陈实庵的偏激言论,本已不容于乡中前辈;而他以北大文科学长之尊,竟公然在北京嫖妓宿娼,甚至亲往妓院“打场”(宠妓暗结新欢,原狎客愤而动武之谓)。这行为使同乡前辈中的真道学、假道学都一起摇头叹息。此事胡先生曾亲口告我属实。
  
胡适那时的表现与陈独秀正相反。他是刚自美国学成归来的真正的新青年。学问上固然“中西俱粹”;在个人行为上,也循规蹈矩,为一时模范,在同乡长辈中,口碑极好。因而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所看不顺眼的什么“反贞操”、“仇孝”、“打倒孔家店”等等烂账,都上在陈独秀头上;而“新文化”、“新文学”、“新思想”、“新道德”等一切好的新的都封给了胡适。加以胡氏又是位调和气味极重的人,不因同乡长辈或是官僚、军阀或纨绔子,就拒人于千里之外。纵是段系所召开的“善后会议”把他列名其中,胡氏亦不自辩。所以他同我家老辈在北京颇有往还。
  
这便是适之先生与我的一段我自己也不清楚而他却甚为珍惜的乡情和世谊。但是我个人之认识胡先生则是从胡氏的另一偏爱——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开始的。


五十年代的初期正是哥大忙着庆祝立校二百周年纪念之时。胡氏是该校的名校友,因而在校园内集会的场合,常常看到他。胡适之和其他我所认识的前辈有个不同之点,那就是他特别欢喜和青年人接近,并且主动地去发掘。胡氏的个性亦适于接近年轻人。他虽然与一些后辈年龄和地位相差一大截,但是“代沟”不深,一齐嘻嘻哈哈,彼此之间很快就打成一片。
  
二次大战后的哥大原有中国学生三百余人。一九四九之后人数骤减。学文法科的高班研究生只剩下寥寥数人。笔者当时就是这几个“苦撑”而无以“待变”的中国研究生之一,因而和胡先生在校园内亦偶尔晤面。晤面的场合多半是我是个穿着工作服,正在作工的学生;他则是校方邀请的主客之一。但是胡先生总要找个机会走过来和我们作工的学生和小职员们,拉拉手嘻嘻哈哈聊一阵。那时纽约的左派华文报纸正嘲笑他是“过河卒子过洋来!”起先我们想胡适这员过洋大卒,如何能记得起我们这批过洋小卒的名字呢?拉拉手之后,不就算了。孰知事有不然,胡先生这人很细心,他对这些小地方极为注意。两三次偶尔晤面之后,他老人家便能称名道姓起来,有说有笑,使对方无拘无束把胡适之真的看成“我的朋友”了。
  
胡先生那时经常在哥大图书馆内看书,来时他总归要来找我,因为我是馆内他所认识的、唯一的一位华商小职员。我替他借借书,查查书。有时也为他开开车,并应召到他东城八十一街简陋的小公寓里吃一两餐胡伯母所烧的“安徽菜”。胡伯母的菜烧的和她麻将技术一样地精湛。但他二老限于精力不常请客。我去时只是如主人所说“加双筷子”,又因为我是“安徽人”,对他二老的“家乡口味”,一定可以“吃得来”的缘故。
  
那是五十年代的初期,也是大纽约地区中国知识分子最感窒息的时代。当年名震一时的党、政、军、学各界要人,十字街头,随处可见。但是他们的言谈举止,已非复当年。中国大陆,那时正是土改肃反,杀气腾腾,实情如何,难以蠡测。台湾那时在一般人想像中,也只是个瘴厉满山,蛇蝎遍地的亚热带小岛——一个重洋之外,烟水乡里,无从捉摸的“香格里拉”!
  
干脆当难民,就在纽约定居吧。但是长安之居,谈何容易!加以当时排华之律未全除,种族歧视犹健在。那些挂冠部长,解甲将军,退职学人,到此时此际才了解本身原来力难缚鸡,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谋生乏术。
  
就拿胡适之先生来说吧,胡氏在纽约退休之时,精力犹盛,本可凭借北美之资财,整理中华之国故。孰知他的盖世才华,竟只能在普林斯敦大学做一短期的中文图书管理员。这一职位,因很少洋学者可以担任,笔者后来在哥大亦承乏至七年之久。自我解嘲一番,这是个学术界清望甚高的位置。事实上,它在整个大学的行政系统中,则微不足道。经院官僚,根本不把这部门当做一回事。任其事者亦自觉人微言轻,无啥建树之可言。笔者何人?居其位犹不免有倚门弹铗之叹,况胡适博士乎?
  
后来胡氏在哥大来来去去,哥大当轴对这位“中国文艺复兴之父”,表面上还算相当尊敬,但是在敷衍他老人家面子的背后,真正的态度又如何,则非胡氏之所知矣。一次我和当轴一位新进一块儿午餐,他正在罗致人才来充实有关汉学之教研。我乘机向他建议请胡适来帮忙。他微笑一下说:“胡适能教些什么呢?”事实上,我也完全了解他这句话是反映了当时美国文教界,对华人学者在美国学府插足的整个态度。那就是只许狗摇尾巴,绝不许尾巴摇狗。但是“我的朋友胡适之”怎能作摇尾之才呢?所以对他只好敬而远之了。
  
其后美国学术界为时势所迫终于把门户稍稍开放,少数华裔幸运儿亦能勉强微憩于他人的卧榻之侧,然而其情况亦只有知之者,知其心优;但一入黉宇,自然便自觉身份不同,胡适又何足道哉?真是“汉儿傍得胡儿睡,便向宗邦傲汉儿”,也就可悲之极了。
  
但是适之先生却是一位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的老辈学者。他丢不掉孔孟之道的包袱,而又自诩为国际主义者。他不了解他终身颂之的所谓“现代西方文明”里的“生活方式”是以“契约”、“合同”、“利害”、“力量”、“斗争”等深入人心的概念为基础的。所谓“民主”,所谓“容忍”(这是胡氏晚年政治哲学的精髓)只是力量、斗争、利害等均衡以后的契约行为。
  
胡先生在中国未作过官僚;在海外也未尝与洋人共事,因而他没有看出今日西方的社会——这个陈独秀所说的“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的社会里面,那些人与人之间有礼无让,刻薄寡恩的“小人”的一面。他背负着礼让的教条,爱人以德,因而只看出西方社会里恂恂然的“君子”之风。所以他老人家对“现代西方文明”的维护,直到他一杯在手,含笑而终而后已!
  
胡氏这种真正的可敬可爱的孔门书生的气习,便十足地表现在他对他母校关怀的心情之上。他对哥大的爱护绝不下于他对北大的爱护,其居心之纯朴,真是情见乎辞。
  
记得有一次胡先生要我替他借一本大陆上出版的新书。我说哥大没有这本书。胡先生惊讶地说:“我们哥伦比亚怎能没有这本书?”
  
原来哥大当时图书经费的分配是按各科系注册学生人数为标准。那时读汉学的洋学生不过寥寥数人,图书经费因而只摊到二百元。二百元能买多少书呢?胡先生认为“这太不像话!”他约我到他公寓去吃晚饭,并把此事“好好的谈一谈!”
  
我真的和胡先生为此事谈到深夜,但我内心的反应只是一阵阵的辛酸。我认为胡氏找错了“谈一谈”的对象。我这小职员算老几?谈有何益?然使我更觉难过的是胡氏除我之外,也很难找到适当的对象。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
  
胡先生最后告诉我说,他要去找几个“有钱的校友”像顾维钩先生那样的人捐两千块钱给哥大购买中文图书,分十年摊用,庶几每年购书费可以增加一倍。后来果然有位“无名氏”捐了两千元,是否是顾先生解囊之赠,我就未去追问了。迨一九六二年秋笔者接管哥大图书馆中文部时,经费已十分充裕,而这笔小款子还有千元未动。那时我自己的文化包袱也在作祟,我计划把这千元之款购一部珍版书,以纪念当初筹款人的一番心意,然蹉跎岁月,事愿两违,今日思之,犹觉耿耿!
  
另一次,有人替胡先生画了一张油画像。胡氏亦以父兄家长的身份送给了哥大中文图书馆。按理这幅画像是应该挂起来的。孰知它一入哥大,便进了地下室烂书堆,无人理睬。一九六二年东亚馆迁入了一座八楼大厦,地方十分宽敞,大楼四壁空空。我要把这幅像挂于阅览室,当时就有人反对说:“哥大向不挂生人照片的!”我说:“胡适也活不了多久了!”这样这幅油画像才有礼无让地挂了出去。这可能是今日海外唯一的一张挂出来的胡适油画像了。
  
总之胡先生对他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的情意是深厚的。他自觉是老辈,是哥大的父兄。对这个大家庭的兴衰荣辱,他是有直接关系和责任的。所以任何破铜烂铁,他如果能替哥大争一份,他都要替哥大争一份。其许之深,推爱之切,足令旁观者感动。
  
但是胡适之这个一厢情愿的哥伦比亚大家庭,究竟有多少“子侄”呢?碧眼黄须的朋友们,老实说,向来没有把胡适看成广义的哥伦比亚大学的成员。因而胡氏的精神大家庭中的“子侄”辈只是我们两三员华裔研究生罢了。他老人家爱屋及乌,所以对我们亦推爱甚挚,期许甚殷。他既视吾人为子弟,我们也敬他如父兄,在这个绝情寡义的洋人社会里,我们这两代来自中国的知识分子,涸辙之鲋,相濡以沫,友谊之形成,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胡先生那时在纽约的生活是相当清苦的。当然清苦的也不只他一人。在那成筐成篓的流亡显要中大,凡过去自持比较廉洁的,这时的生活都相当的窘困。陈立夫先生那时便在纽约郊区开设个小农场,以出售鸡蛋和辣酱为生。笔者一次随友趋谒,便曾随立夫先生之后,着胶靴、带手套、持筐篮、入鸡笼,奋勇与众母鸡大娘搏斗而抢夺其蛋的。
  
适之先生夫妇,年高多病,缚鸡无力,自然更是坐吃山空。他的经济情况和他的健康情况一样,显然已渐入绝境。人怕老来穷,他的有限的储蓄和少许的养老金,断难填补他那流亡寓公生活的无底深渊。早晚一场大病的支出,他转眼就可以变成赤贫!长此下去,将伊于胡底?!
  
胡先生是一位有深厚修养的哲人;是一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但是他面对晚年生活的现实,有时也难免流露出他发自内心的郁结。他不只一次的告诫我:“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语意诚挚动人,声调亦不无凄凉叹息之音。
  
这些话,我后来才体验到,胡先生只能向我说。他对他的同辈友好,过往宾客,乃至和他很接近的另一位哥大研究生王纪五(王世杰先生的儿子),他也不便说。因为胡先生是位头巾气极重的旧式书生,对个人操守,一丝不苟。他怕一旦传出去,发生政治上的反应,反而不好。但是硬拖下去,终究也不是解决之道啊。
  
不特此也。他老夫妇二人在纽约,连日常生活的安全保障都有问题。他们所住的是大使级的住宅区,但是他那所破烂的公寓,却没有大使级的防盗设备。在这盗匪如毛的纽约市,二老幽居,真是插标卖首!
  
一次胡先生外出,胡太太一人正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大汉的窃贼,忽然自防火楼梯,破窗而入。幸好胡老太太没有学会一般美国女人临危时的尖叫,她老人家只是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真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那位大黑贼,看了胡老太太一眼,真的从门口“GO”了。她老太太把门关好,又迳地回厨房烧菜去了。
  
这次幸好胡先生不在家。如果胡先生在家,无意中一声叫喊,其后果也就不堪设想了。
  
那时胡伯母在纽约打起麻将来是日以继夜的。胡先生不但没有阻止她而且有时也加入作战。原因是:一位中国老太太困居纽约,言语不通,又无人经常代为开车访友,麻将实在是唯一的消遣。再者,纽约中国知识分子的牌局是向不“抽头”的,所以不会四家皆输。加以胡老太太技术高,手气好,几乎每战皆捷,对胡先生来说,也不构成经济负担。还有一个重要的副作用,便是公寓里常有麻将客出出进进也可使强盗小偷望而却步也。
  
所以在那一段五十年代的灰暗的岁月里,我们这一些随胡适之跑来跑去的比较年轻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没有把胡先生看成高不可攀的大学者或名流显要。我们所认识的胡适之只是一位流亡异域、风烛残年的老前辈!
  
记得有一次老友杨龙章向胡先生请教“生命的意义”。胡先生说:“生命的意义就是从生命的这一阶段看生命的次一阶段的发展!”那时我们看胡先生生命的那一阶段到次一阶段的“发展”也不会太大了。他只是一位无止境地漂流海外,和我们一起同舟共济的老乘客,一旦浪打船翻,他势将灭顶,灭得比我们更惨!面对着他那副慈祥而天真的笑容,我们对他老人家的怜悯与同情之感,实远甚于尊崇与学习之心。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他们那一辈知识分子的老路,在那时我们的心目中决然是走不成,也不应再走的了。
  
那时韩战正急,美国二次大战后不景气的经济,也在炮声里复苏了。为阻止美国训练的中国青年回大陆,美国各行职业之门也稍稍开放,好让他们谋生。有高度训练的中国工程师们,逐渐也可画图为活。为生存所迫,那些有魄力的文法科同学,便也把莎士比亚、孟德思鸠等一脚踢开。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看定新目标:“万元存款,白女为妻!”一切从头来起,因而七十年代里,很多颇有名气的华商工程师和医师,当年却是学有专长的政法人才。如今他们丢下工程道具和医学仪器,仍可写出些响铛铛的政论文章来。
  
为着最低限度的生存,笔者当时也是改行有心,而无魄力认真执行的少数弱者之一。我那时还在哥大有气无力的继续读我的美国史博士学位。这是个最吃力不讨好的傻事。读到读不到,不用说我毫无把握;读到了,又干啥?我自己也不能解答。“读书”这个行为,事实上只是“不读书又干啥?”这个问题,自我解嘲的答案而已。
  
适之先生那时是师友中唯一劝我“不问收获”读下去的人,但我把他老人家的劝告,全然当作耳边风。我之所以读下去的道理,实是个性优柔寡断的结果,拿不出勇气,把这块鸡肋丢掉。既无决断,那就变成漫无目标的“拖”了。日子“拖”久了,檐溜穿石,糊里糊涂也就读完了;时代也变了。在原来无心参加的洋科举里,忽然混了个洋功名;居然又靠这样功名穿衣吃饭,一切一切,均非始料所及。在一个惊涛骇浪的时代里,一个儒夫,随俗浮沉,身不由己,最后还是走上胡适之先生教书吃饭的老路,岂命也夫?!

  
当我们在胡先生公寓里出出进进之时,虽然我们是毫无求于胡适之这位“国大代表”;但是胡家这两位老人,有时反而少不了我们。因为我们人高马大,必要时也可呼啸成群,不特能使胡公馆添加些备盗防偷的气氛,我们还有打工用的旧汽车可以开他二老在纽约市上,横冲直撞。这些都是资本主义社会里,雇不起佣人的老年人生活之必需。胡先生一九五八年春返台前夕,他那几千本书籍便是我和台湾新来的杨日旭二人替他昼夜装箱的。年后胡伯母返台时,她老人家坚持要把她那张又笨又重,破烂不堪的旧床,运回台湾,因为床虽破而老人已睡成习惯,调换不易。那项搬运工作,也是由王纪五和我二人执行的。纪五租了部大卡车,他做司机,我作搬夫,才浩浩荡荡地把那张破床从纽约市运到新泽西州码头上船的。
  
老实说,那时我们这批所谓“胡适的小朋友们”之所以不惮烦而乐为之使的原因,实在是基于流亡青年,对一位和祥的流亡老辈之敬爱与同情。他是胡适,我们如此;他不是胡适,我们还是如此。
  
胡先生是一位十分可爱的老人家。他不是官僚,他更不会摆出什么大师或学者的姿态来装腔作势。他也没有“荷兰大叔”的怪脾气。他和普通人一样地有喜有怒,其喜怒的对象也不一定正确。一个人喜怒的对象如果太正确,那这个人一定不近人情,而胡先生却是最近人情的“人”。
  
胡适不是什么超人,更不是什么完人或圣人。这“人”字上面的一些形容辞,原都是一批道学先生或性好阿谀的文人杜撰出来的。慈禧太后一个老太婆就占用了十六个字。胡适的伟大,就伟大在他的不伟大。他的真正的过人之处——至少是我这个后辈的看法——是他对上对下从不阿谀。他说话是有高度技巧的,但是在高度技巧的范围内,他是有啥说啥!通常一个有高度清望的人,对上不阿谀易,对下不阿谀难,而胡氏却能两面做到。
  
胡氏的一喜一怒,也确是他的真情的流露。但是十分真诚的人,往往流于迂、傻、笨或蠢,而胡先生却是有高度智慧的真诚。他的极高度聪明的先天秉赋里,是没有迂、傻、笨、蠢的丝毫踪迹的。
  
胡先生另一种难能可贵之处,是他毫无道学气味。他可以毫不客气地指导人家如何做学问;他有时也疾言厉色地教训人家如何处世为人。但是他从无“程门立雪”的那一派臭道学气味,被他大教训一顿,有时受教者往往还觉得满室生春,心旷神怡。这就是胡适之的本事,别人是绝对学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用车去接他,但是电话内我们未说清楚,他等错了街口。最后我总算把他找到了。可是当我在车内已看到他,他还未看到我之时,他在街上东张西望的样子,真是“惶惶如丧家之犬!”等到他看到我的车子时,那份喜悦之情,真像三岁孩子一样的天真。
  
这一小遭遇使我想到司马迁形容孔子迷路的故事。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一个人傍徨于东门大街之上。子贡忙着去找他,听到街上人说东门大街上有个怪老头的观光客,“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如丧家之狗!”当子贡找到了孔老师之后,以街上人所说的话据实告之。孔子听了大为高兴说,街上人说他容貌像尧、像皋陶、像子产……那倒未必,但是说他像“丧家之狗”,倒真是“然哉!然哉!”
  
原来孔子也是和胡适一样的一位活生生的老教授,可是两千年来却被那些腐懦和政客糟蹋得不成样子。且看“史记集解”里所引的那个冬烘王肃的话。王国舅说:“丧家之狗,主人哀荒,不见饮食,故累累然而不得意。孔子生于乱世,道不得行,故累累然不得志之貌也。”这真是一派胡言!也是对我们孔圣人的莫大侮辱。他把我们这位有血有肉的老教授孔仲尼,形容成一个泥塑木雕的假道学。难道我在纽约市上看到的“累累如丧家之狗”的胡适,也是因为“生于乱世,道不得行”才显出那副狼狈的样子吗?
  
老实说,两千年来儒教在我们祖国的发展与耶教在欧洲的发展实有异曲同工之处。两家的原始教义都是活生生的大众哲学,但是两千年来却被无数的乡愿、学究和家天下的封建帝王和他们的臣仆们涂抹得面目全非。试看那些锦衣玉食,高冠厚履,黄金手杖,宝石戒指,所谓教皇、主教等那副样子,如果赤脚放羊的耶稣真的复活了,目睹这样怪现象,岂不要活活气死?
  
胡适之先生可爱,就是他没有那副卫道的死样子。但是他的为人处世,真是内圣外王地承继了孔孟价值的最高标准。丢开“开来”不谈,专就“继往”来说,胡先生倒真是个归真返璞,复兴文艺“为往圣继绝学”的“孔孟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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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胡适杂忆》,唐德刚/著,中国文史出版社。吃果读书尊重原创,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著述,版权归原作者及出版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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