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真正自由之本性的把握,是那样不确定和混乱不清,这是最持久、最难以克服的障碍。编者按:自由一直是人类文明中极为重要的基本价值。然而,自由的本质,只有少数人能够看清。现代文明意义上的“自由”一词,从进入中国开始,就面临理解的混乱。不但有古今含义的混淆,还有中西文化语境的差异。以赛亚柏林认为,两种类型的自由之间的冲突,没有人比贡斯当看得更透彻,表达得更清楚。首先,先生们,请问一个英国人、一个法国人、一个美国公民今天所理解的“自由”一词的含义是什么?对他们每个人而言,自由是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理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的权利,结社的目的或许是讨论他们的利益,或许是信奉他们以及结社者偏爱的宗教,甚至或许仅仅是以一种最适合他们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天或几小时。最后,它是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当权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议制、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
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诸如在广场协商战争与和平问题,与外国政府缔结联盟,投票表决法律并作出判决,审查执政官的财务、法案及管理,宣召执政官出席人民的集会,对他们进行批评、谴责或豁免。然而,如果这就是古代人所谓的自由的话,他们亦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的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体性自由相容的。你几乎看不到他们享受任何我们上面所说的现代人的自由。所有私人行动都受到严格的监视。个人相对于舆论、劳动、特别是宗教的独立性未得到丝毫重视。我们今天视为弥足珍贵的个人选择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在古代人看来简直是犯罪与亵渎。社会的权威机构干预那些在我们看来最为有益的领域,阻碍个人的意志。在斯巴达,特潘德鲁斯不能在他的七弦琴上加一根弦,以免冒犯五人长官团的长官。而且,公共权威还干预大多数家庭的内部关系。年轻的斯巴达人不能自由地看望他的新娘。在罗马,监察官密切监视着家庭生活。法律规制习俗,由于习俗涉及所有事物,因此,几乎没有哪一个领域不受法律的规制。因此,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都是奴隶——作为公民,他可以决定战争与和平;作为个人,他的所有行动都受到限制、监视与压制。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他可以对执政官或上司进行审问、解职、谴责、剥夺财产、流放或处以死刑;作为集体组织的臣民,他也可能被自己所属的整体的专断意志褫夺身份、剥夺特权、放逐乃至处死。
与此相对比,在现代人中,个人在其私人生活中是独立的,但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家中,他也仅仅在表面上是主权者。他的主权是有限的,而且几乎常常被中止。若说他在某些时候行使主权(在这些时候,也会被谨慎与障碍所包围),更经常地则是放弃主权。除雅典外,在所有其他地方,社会的管辖权都毫无限制。正如孔多塞所言,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可以这样说,人仅仅是机器,它的齿轮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同样的服从情形亦可见于罗马共和国的黄金时代那里,个人以某种方式被国家所吞没,公民被城邦所吞没。
我们现在追溯古代人与现代人之间这种本质区别的根源。所有古代的共和国都局限于狭小的领土上。它们中间人口最多最强盛、规模最大者也无法与现代最小的共和国相提并论。疆域狭小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这些共和国的精神是好战的。每个民族无休止地攻击其邻国或遭邻国攻击。这样,被彼此对抗的必要性所驱动,它们无休止地混战或彼此威胁。那些没有征服野心的国家为了防止它们自己被征服,也不可能放下武器。所有国家都不得不以战争为代价来换取它们的安全、独立以及生存本身。这就是古代自由国家永恒的兴趣或者说几乎是习惯性的关注。最后,作为这种生存方式的另一个必然结果是,所有这些国家都有奴隶。手工劳动的职业(在某些国家甚至包括工业职业)都委托给戴镣铐的人。现代社会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全然不同的景象。今天,最小的国家也比斯巴达或存在长达5个世纪的罗马大得多。由于启蒙思想的发展,就连欧洲分裂为众多国家也更像是一种表面现象,而不是真正的事实。过去,每一个民族形成一个孤立的大家庭,它是其他民族的天然敌人;今天,在不同名称与社会组织下生存的成千上万的人们,在本质上是相当同质的。他们已足够强大,不必畏惧蛮族的游民。他们也高度文明,以致认为战争是负担。他们的一致倾向是和平。这一不同导致了另一不同。战争的出现先于商业。战争与商业只不过是实现同一目标的两个不同的手段——这个目标就是得到自己欲求的东西。简单地说,商业就是希望占有的人对占有者缴纳的一种贡赋。它是一种征服行为,是以相互同意的方式征服一个人无法希望以暴力方式得到的东西。一个永远是强者的人决不会接受商业这一概念。是经验引导他诉诸商业。经验向他证明,战争,即运用自己的强力反对其他人的强力,使他可能遭遇形形色色的障碍与失败,而商业则是求得他人权益符合自己适当权益的一种较为温和但较为确定的方法。战争是彻头彻尾的冲动,而商业则是计算。这就意味着,一个商业代替战争的时代必然会到来。我们已经进入了这一时代。这并不意味着在古代没有商业民族。但是,这些民族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例外,而不是通则。那时,商业是一种幸运的意外,而在今天,它是正常状态,是所有国家的唯一目标、普遍趋势与真正的生活。这些国家要求安定,要求舒适,要求能够提供舒适的工业。战争愈来愈不再是满足它们愿望的有效手段。战争的危害为个人提供的益处再也无法同和平的工作与有规则的交换所产生的结果媲美。对古代人而言,一场成功的战争既增加私人财富,也增加公共财富,增加他们所分享的奴隶、贡赋与土地。而对现代人而言,即使一场成功的战争,其代价毫无疑问也会超过其价值。最后,由于商业、宗教以及人类道德与知识的进步,欧洲各国已不再存在奴隶。自由人必须从事所有职业,提供社会的所有需求。▌为什么我们不再欣赏古代人的自由,而是珍视个人的权利?首先,国家规模的扩大导致每一个人分享政治的重要性相应降低。在斯巴达与罗马,即使最卑微的公民也有权力。而英国或美利坚合众国的普通公民却并非如此。他的个人影响仅是决定政府方向的社会意志之难以察觉的组成部分。第二,奴隶制的废除剥夺了自由民因奴隶从事大部分劳动而带来的所有闲暇。如果没有雅典的奴隶人口,2万雅典人绝不可能每日在公共广场上议事。第三,商业不同于战争,它不给人们的生活留下一段无所事事的间歇。不断行使政治权利,日复一日地讨论国家事务,争议,商谈,派别斗争的所有环境与运动,必要的鼓动:可以这样说,古代民族的生活被强制性地充满了这些必须履行的职责。对古代民族而言,没有这些职责,他们就会在无所事事的折磨下痛苦不堪。而对于现代民族而言,这些职责只会造成困扰与疲倦。在现代民族,每一位个人都专注于自己的思考、自己的事业、自己得到的或希望得到的快乐。他不希望其他事情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除非这种分散是短暂的,是尽可能少的。最后,商业激发了人们对个人独立的挚爱。商业在没有权威干预的情况下提供了人们的需求,满足了他们的欲望。权威的干预几乎总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说“几乎”,这种干预实际上总是——令人困扰与窘迫的。每当集体权力希望干涉个人思考,它便侵扰思考者。每当政府声称为我们做事情,它都比我们自己做更无能、代价更昂贵。 从我们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我们已经不再欣赏古代人的自由了,那种自由表现为积极而持续地参与集体权力。我们的自由必须是由和平的享受与私人的独立构成的。在古代,每个人分享国家主权决不仅仅像我们今天那样是一个抽象的假定。每一个人的意志都有真正的影响:行使这种意志是一种真实的、不断重复的乐趣。惟其如此,古代人随时都会准备作出许多牺牲,以维护他们的政治权利以及分享管理国家的权力。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的投票具有价值而自豪,他们从这种个人重要性的感觉中得到了巨大的补偿。这种补偿对于今天的我们已不复存在。个人淹没在广大民众之中,他几乎从来感觉不到自己的影响。他个人的意志也不会给整体留下任何印记;在他自己的眼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实他自己的合作。因此,行使政治权利为我们提供的乐趣仅仅是古代人从中发现的一小部分。但是,与此同时,文明的进步、时代的商业趋势,以及不同民族之间的沟通却无限扩展并丰富了追求个人幸福的手段。于是,我们必然会比古代人更为珍视自己的个人独立。对古代人而言,当他们为了政治权利牺牲个人独立时,他们是以较小的牺牲换取较大的所得;而我们如果作出同样的牺牲,我们便是以较大的损失换取较小的所得。古代人的目标是在有共同祖国的公民中间分享社会权力:这就是他们所称谓的自由。而现代人的目标则是享受有保障的私人快乐;他们把对这些私人快乐的制度保障称作自由。以上选摘自贡当斯定义自由的名著《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自由,一直是人类文明中极为重要的基本价值。在“安全、财富、信仰、公正、自由”等人类政治的五大终极价值之中,如果说安全是底线,自由就是人类政治的最高目标。甚至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自由史。绝大多数政治斗争、社会变革、甚至战争,都是围绕在自由这一基本价值之下。实现自由,是社会发展的关键。而对自由的热爱和追求,成为人类政治文化最重要的内涵。因为这种一以贯之的追求,我们关心自由的重心,往往仍局限于公共政治领域。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文明基本价值的追求没有改变,但是内涵却已悄然转换——随着文明发展,商业逻辑取代战争逻辑,自由的根基,已经从公共权力的分享,转变为个人自由的保障。贡当斯《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第一个明确意识到这种自由的演变,第一个为自由定义。正如本书的英译者所说,相比他同时代的人,今天的我们,更应该好好去读贡当斯,因为,“为我们的思想共鸣进行辩护,应当是我们的一种特权”。在人类基本价值日益受到威胁的当下,这本书尤显难得:◎对于现代人的自由问题,贡当斯的警醒至今振聋发聩——我们的生活虽然进入了现代,很多人的思维却停留在古代;对自由不假思索地追求,反而侵害真正的自由。贡当斯对于自由的洞察,让众声喧哗中生活的现代人,能够把握自由的本质。◎贡斯当此书的价值,至今没有一本同类书籍可以替代。虽然,在贡当斯之后,约翰·密尔,阿克顿,哈耶克,伯林等自由主义学者,对自由有更深入的分析和理论构建。但是,贡斯当不只是一位思想家,他同时是一位活跃的政治活动家,以及一个优秀的文学家。由此,决定了本书的价值,绝不止于理论的辨析:书中不少内容出自贡斯当的演讲,阅读之时,犹能从文辞中,感受到那种演说家的雄辩、文学家的敏锐、政治家的现实感。◎好的译笔往往是决定一部经典成败的关键。本书的翻译汇集了阎克文、李强等该领域内的顶尖译者,最大限度地呈现了贡斯当的雄辩文风。最近几年,优秀的二十世纪哲思类书籍,都是买一本、少一本。这部一再警醒人类反思自由的经典,不容错过。识别下图二维码,即可一键收藏。延伸阅读:
哈耶克:自由国家的宪政
熊培云:自救,就是最大的自由
里根最后一次演说:自由的国度没有黄昏
米塞斯:重要的是,抛弃产生战争的意识型态
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出去:生命、财产、自由
无知与自由——读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宁为自由死,不做奴隶生:“马萨达”永不再陷落
米塞斯:取消市场经济,实际上取消了一切自由
自由、权利与幸福:她的思考,让我们获得难得的清醒
阿伦特:自由并不意味着舒服的生活,而是意味着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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