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湖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湖州学院 |
二、院校国标码 | 13287 |
三、校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
四、层次 | 本科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湖州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学院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或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具体受限专业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护理学等专业。
(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三)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或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70%)。
(四)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及投档比例的有关规定。
(六)综合改革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排序规则。
(七)其他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湖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九)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艺术类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学校遵循各省投档规则,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计算规则及同分排名规则执行各省相关规定。若生源省份无投档规则,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招生:对文化分、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术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2.体育特招生: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学院2023年体育专业特招生简章》。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1000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5500元/学年,工科类、医学类5500元/学年,其他专业4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600元/学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各级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奖学金覆盖40%以上的学生。学校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被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除了各项保障性资助,学校还积极开展发展性资助,通过勤工助学、暑期社会实践等项目,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2-211172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湖州学院官网:https://www.zjhzu.edu.cn
湖州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w.zjhzu.edu.cn
电话:0572-2117000
传真:0572-2322371
十七、其他须知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校制定了相对灵活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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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招生就业处 (图片为新校园效果图)
校 对 | 杜亚瑾 王佳晨
排 版 | 陈佳颖
海 报 | 邢玉锋
责 编 | 史 册
终 审 | 谈铮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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