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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没有权强制关店停业?

乌里单刀 乌里单刀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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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乌里单刀

风灵老师的文章《政府有权强制关店停业吗?》,其中观点一如往常的糊涂。当然了,风灵老师的糊涂在民科土奥圈里人尽皆知。她缺乏前后一致的产权观,给逻辑开了后门,要求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给予例外的待遇(比如能不能吃狗肉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嘛,这也是很多所谓支持市场经济的“友军”相当普遍的观念。

这次COVID-19病毒的全球流行给了政客们扩张权力的绝佳机会,就像战争是国家的健康,传染病等自然灾难亦如是。

一个令人不解的事实是,不少平时对权力非常警惕的自由主义者,一旦遇到了紧急情况就失去了分寸,把这些警惕抛到了九霄云外。仿佛平时不值得信任的权力一到了危机时刻就自动获得了可信任度似的。比如风灵老师就支持政府强制关店停业,理由是商店业主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负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外部性又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不过要说负外部性,试问世界上有哪一个人、哪一个集体组织有政府制造的负外部性更多?危害更大?想一想政府制造的战争杀死了多少人?想一想政府制造的饥荒饿死了多少人?想一想政府制造的各种人祸害死了多少人?

本次COVID-19病毒疫情,对言论的钳制、对医疗物资生产与交易等诸多的管制导致了多少医生和患者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

强制隔离所有社区,禁止人们通过自愿的合作、交易来自救,使被隔离的人们陷入失去收入甚至断粮、断炊的困境,这又是谁制造的负外部性?事后那些官僚又负了什么责任?他们负得起这些责任吗?

政府几乎可以无条件地汲取人民的财富,然而却不需要负担起对等的责任,它也根本负担不起,因为它的决策影响的是千千万万、数以亿计的人。

政府制造着世界上最多、最大的负外部性,而您竟然支持由它来消除负外部性?这就像请求一个屡教不改的惯偷来帮你保管财物一样糊涂啊!

我相信,在本次疫情中,当看到政客的所作所为使那些本不应该死去的医生和患者失去生命时,包括风灵老师在内的自由主义者都会深切的同情我们的同胞,同时痛恨那些胡作非为的政客。

然而这些因疫情失去生命的同胞尸骨未寒,你们怎么能忘记这些政客制造的负外部性,转个身就支持由政客去消除人们自由行动可能造成的负外部性呢?

这种行为就像一个傻白甜前一天刚被渣男虐得死去活来,第二天却若无其事地要求渣男对她负责任,继续照顾她、爱护她,一副离不开渣男的样子(渣男是必要的恶嘛

我们该怎么评价这样的行为呢?民科土奥通常都很傲娇,一言不合就会送出二字套餐。但我想,与人为善总是好的,这只是对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的问题。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跑得像刘翔那么快,当然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能正确地理解知识。因此还是就事论事吧。

“行为人只应该为他能够或者应当能够预见或判断的事情负责”,风灵老师这句话说得没错,那么行为人在疫情中照常出行,照常去酒吧消费,难道不应该为自己负责吗?他完全有能力预见自己有可能被感染,那么如果他不幸感染了病毒就应该自己花钱去治疗,治不了就去见上帝或马克思,没什么好说的。

疫情中如果商家继续营业,消费者仍如往常般到商店消费,所有这些人都只会感染到他们自己及其家人。如果他们的亲人没有反对其行为,又或没有隔离和防护的措施,就可以看作是自愿承担感染的风险。

至于其他人,可以自己做好防护,少出门甚至不出门好了,那么他们可能感染到病毒的机会就会比较小。而医护人员同样可以在自己的产权范围内作出决策,根据各自的风险评估选择继续工作还是辞职不干。

如果所有人都是自己决策自己承担风险,那么又怎么会产生外部性呢?哪怕真的产生了外部性,它的危害程度和范围都不会如政府决策产生的外部性那么大。

风灵老师担心,商店业主会为了营利而不顾一切地照常营业,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莫须有”。这种担心就像什么呢?就像一主张性交易非罪化,人们就担心女人们会一窝蜂似的跑去当性工作者;或者一主张吃狗肉是权利,爱狗人士就担心别人把他们的宠物狗统统都偷去做了啤酒干锅。

风灵老师对普通人的自律自治能力缺乏信心,另一方面却对官僚的治理能力过分信任。实际上就算没有强制,在真实信息得到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评估风险,自愿地隔离在家,就像意大利的华人所做的那样。

社会的分工合作发展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友爱等道德情感,人们不会对同胞遭受的苦难坐视不理,因此医生也会尽他们所能去帮助不幸感染病毒的患者。正如没有政府的强制,美国各地的医生仍然自发地涌向纽约,以帮助那里的医生和病人。

不管是自愿隔离在家的意大利华人,还是自发援助纽约的美国医生,都是人们在各自产权范围内作出的理性选择。

如果不用产权来界定自由的边界,那么外部性就会变成侵犯自由的借口。比如张三在路口开了一间包子铺,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李四在他对面开了另一间包子铺之后,“抢”走了一部分顾客,导致了张三收入减少。那么是否可以说李四的行为造成了“负外部性”?李四要对张三负责吗?

去你的“负外部性”,李四当然不需要对张三负责。李四的商业行为中动用的是自己的财产,消费者也有选择与谁交易自由,这其中并没有侵犯张三的一丝一毫的权利。

人在社会中生活,他的行为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其他人,但只要遵守产权分立法则,井水不犯河水,人与人之间就能相安无事。

一个正常人,只要预期他的行动能够改善自己的不适,他就会采取适合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他不会像经济学家那样斤斤计较,唯恐自己的行动给别人带来正外部性,占了他的便宜。

至于负外部性,它的存在主要就是产权不清带来的,所谓的公地悲剧嘛。凡是“公有”的领域,或私有财产受到法律限制使用的领域,都有可能产生负外部性。

如环境污染等问题主要就是产权不清的问题,其次是政府没有履行它的职责,听任污染企业侵害人们的人身和财产。

又如因为环保,人们不能砍伐自己土地上的林木,也就不能建设防火带,不能砍伐树木出售牟利,人们就会听任干枯的落叶堆积而不予以清理,如此便造成了巨大的森林火灾隐患。

私有产权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外部性,因为它把个人的行动限制在个人财产范围内,使得个人行动对他人的影响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相反,越是不尊重私有产权的地区或领域,外部性现象就越普遍。

产权分立是和边际效用递减、供需原理、时间偏好和比较优势原理等一样客观存在的行动学法则。因此私有产权是原则问题,如果原则都可以随意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就真的会“产权不绝对,就是绝对无产权”,“自由不绝对,就会绝对不自由”了。

说实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在我眼里就像“国情特殊论”一样臭不可闻。这也是许多自称支持自由市场的(ZHU)队友特别喜欢说的一句话,它的后面经常跟着另一句臭了大街的话:“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

行动学法则是一般性和普遍性的客观规律,如果法则之外有例外,它还是一个法则吗?平时是法则,为什么遇到紧急情况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呢?

如果凡事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就等于没有一个稳定的规则,私有产权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狗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医疗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教育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由贸易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源独立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粮食安全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房地产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肛虚)……结果就是私有产权的名存实亡。

“产权也好,自由也好,是人与人互动的产物(人的行为结果,但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非脱离于人的行为的客观存在。”这话几乎全错。

产权分立可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人的行动学法则的一部分,它是被发现的、与自然法则一样的客观存在。产权分立是原则问题,来不得半点讨价还价。违反它就像违反自然法则一样需要付出代价。

不可否认,现实中有很多产权不清的领域,需要人们发挥企业家的才能去解决确权的问题。划分产权的过程当然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但这种互动应该是平等自愿的协调和合作。如果政府强制商店关门停业这样单方面的命令和支配也能算作一种“互动”,那么这种“互动”实在是一种语言腐败。

法律不是侵犯私有产权的挡箭牌。保护私有产权是法律的正义所在,否则它就是恶法,而恶法非法。因此立法未必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反倒是常常把政府的侵权行为“合法化”。

最后给傻白甜一个逆耳的忠告吧:

如果你默许渣男上了你的床,就不要怪他对你动手动脚。如果你默许渣男脱掉你的衣服,也不要相信他“我就蹭蹭”的说法。如果渣男上了你,也不要相信他会对你负责,那只是他为了以后还能继续上你的的鬼话。

渣男不是必要的恶!不要企图去改造渣男,虽然各种渣男“渣”的程度不一,但“渣”的属性是不会变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珍爱生命,远离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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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1、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
                2、杠遍天下无敌手
                3、主观价值与客观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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