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利器,以安为先
“国泰”方能“民安”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营造良好氛围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
快来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等16个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策划 :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来源 :国安宣工作室
编辑 :新媒体中心 任佳均
校对 :龚方益
编审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