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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的通知

新闻中心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2024-08-26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请组织工作
(一)积极做好宣传政策: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政策宣传,使基层就业学生及时知晓政策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
二)正确理解政策标准: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通知文件,细心、耐心给毕业生做好政策解答;毕业生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二、办理对象
1.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我校毕业生;特别提醒:2005年以前(含200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不能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2009-2020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我校全日制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一)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贷款代偿:1.就业类型为五类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5年或以上。3.在校期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
(二)2009-2020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1.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3年或以上。2.贷款毕业生没有逾期还款记录。3.2023年申报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3年9月30日以前。4.今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继续执行以下标准: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5.准确核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基层单位是指:贵州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 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 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 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各市(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 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贵阳市六城区(南 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遵义市 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以及贵安新区和县级开发区、风 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直管单位,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岗位,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详见下图)


6.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我校毕业生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3年的时间界定为2023年的9月30日以前。毕业生毕业时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2年及以上的,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

(三)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方式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及时关注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官网(https://www.gzucst.com/list.html?HType=2&CId=1990)、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和附件;同时符合办理的毕业生于2023年4月11日至4月19日前,添加QQ工作群:333056469,进群后可在QQ群下载相关附件,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附件4《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明细表》(在线文档编辑)。待学校相关部门初审审核通过后,将初审审核符合条件的结果在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www.gzucst.com/list.html?HType=2&CId=1990)、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根据文件要求,按时移交所有申请材料。2.提交材料初审合格(公示合格)的毕业生需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要求通过中国邮政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不得使用其他寄送方式,不得使用邮费到付。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9日,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材料需要按照材料顺序排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相关邮箱。寄送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108室),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何老师,联系电话:0854-7061503。
(四)提交材料顺序要求:1.《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齐后给予审查意见。(附件2详见下图)。


 2.《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需要签字盖章(附件3详见下图)。

 3.本人所在单位连续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特别提醒:考核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对转岗且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4.就业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单位聘任合同书和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5.身份证、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工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姓名以及卡号)。6.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7.贷款结清凭证(只针对贷款代偿学生)。(所有材料请按照顺序排序通过档案袋装好)8.初审合格后,以上材料均需要发送电子档。(扫描下图获取附件4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明细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及各位毕业生同学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2.如在校期间已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批准及代偿资金下达前,应遵照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3.咨询电话:13035554508(马老师),0854-7061503, 15761622240(颜老师),17716604723(何老师)。4.咨询工作QQ群:333056469,请入群同学按照“毕业年份+专业+姓名”实名入群,否则不予通过。5.邮箱:KJXYZZGLZX@163.com。
五、温馨提示
1.同学提交纸质材料后学校将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名单将在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www.gzucst.com/list.html?HType=2&CId=1990)、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最终审核由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助名单。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


2.对于往年已申报成功且在教育厅公示名单之中的下基层毕业生不得重复申报。对于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通报当地所在组织部门。3.各位同学不得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4.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9日,超过时间视为本年度自动放弃。5.材料报送期间,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电话联系不上,导致材料整改不及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6.请各毕业生抓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报送,如果在审核时候发现问题,也需要时间进行整改。避免出现混乱、移交不及时等情况导致申报不成功。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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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新媒体中心 舒雨霞

责编 :许雯淇

审校 :杨迪

编审 :张耀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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