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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兵|创新超国家层面的语言规划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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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创新超国家层面的语言规划理论

方小兵

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战略研究中心

本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2月15日


当今世界,国际组织的自主性明显增强,在全球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家层面的语言政策越来越受到国际力量的影响。相应地,语言规划研究应该超越民族主义范式,更多考虑国际环境与全球共识,以适应超国家背景下全球复杂的合作博弈模式。



从民族国家层面提升到超国家层面



当前的语言规划理论框架本质上是处于民族国家视角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二战后新独立国家建构、完善和推广民族共同语,因而有了本体规划、地位规划和习得规划等概念。语言规划是自上而下的操作,语言政策被视为社会政策的一部分。到21世纪初,学界对于语言政策与规划仅限于国家宏观层面的做法产生疑虑,开始关注微观层面的语言规划,并尝试提出了语言管理等理论框架,试图解释这一转向。微观层面的语言规划基本沿袭了原来的一套术语,宏观—中观—微观的分层模式成为学界主流。


然而,在向微观转向的同时,人们却往往忽视了超国家层面的语言政策。把语言规划概念限制在国家层面,会把许多国际性的语言规划活动排除在外。比如,一些非政府国际组织为了推广国际辅助语(如世界语)而付出的努力,一些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学术发展的国际组织所进行的术语标准化活动,还有一些倡导母语学习、土著语言权利、濒危语言保护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世界各地开展的丰富多彩的语言活动,等等。


国际组织的语言规划行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提出并传播某些语言理念。主要是通过发表公约、宣言、倡议书,或举办各类论坛来倡导和引领某种语言主张,这可以归入话语规划类型。第二,创制内部语言机制。主要涉及确立官方语言和工作语言,招聘和培训语言职员,以及选择会议、网站、电台和出版物的语言。第三,选择对外履职语言。如粮农组织在非洲、维和组织在海地、儿童基金会在中国、世卫组织在世界各地开展各项工作时,都会面临语言选择问题,即以某种官方语言还是以受益人的当地语言开展工作。第四,外联工作涉及的语言问题。主要是一些敏感名称的处理,如提及标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时,选用本土名称,还是更为“国际化”的英文译名。



超国家层面语言规划理论面临困境



从最初的“语言可以规划吗”,到后来的“语言可以管理吗”,其预设都是“国家是规划的主体”。然而,以国家为基础的语言规划模式不再必然反映超国家层面的语言生活经验。与国家不同,国际组织没有“自己的”语言,不涉及语言所有权,也没有实施“语言纯洁化”的动机,更没有推行“语言标准化”的权力。国际组织内部没有母语传承和文字改革,也不存在语言濒危现象,但却常常会提出各种关于上述话题的倡议。这种内部—外部语言规划相互脱节的模式是独特的,需要有新的理论阐释。


在全球性国际组织中,原先的一些语言规划理念还有解释力吗?比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注意文件措辞中的性别平等,属于本体规划吗?国际劳工组织对口译员进行培训,属于习得规划吗?设立“联合国中文日”是否可视为际组织实施的语言声望规划?关于超国家层面的语言规划,还有许多亟待解答的问题。例如,国际组织语言政策的规划主体是谁?是所有成员国还是有影响力的主权国家,或是国际组织的秘书处和议事机构,甚至是特别专家组?国际组织内部是否存在隐性语言政策?豪根提出的“选择、编典、实施、完善”的规划过程还能成立吗?


还有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都缺乏相应的思考。例如,国际组织总部的语言政策和该组织在世界各地派出机构的语言政策,是不是一种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国际组织语言规划总是绕不开内部大量口笔译员的安排及高额的翻译成本,这是大多数国家语言规划中不需要面对的问题,那么以往的语言政策成本效益分析模型还适合国际组织吗?国际组织语言政策在国际法上具有不同的效力,这是否仅仅表征在其发布文件的名称(如“公约”“宣言”“倡议书”)上?这些“软法”的传播机制和影响效果怎样?目前尚未看到结合组织社会学、制度经济学和国际法学进行的案例分析。


国际组织语言政策对当前语言规划学科的核心概念、方法论和解释体系形成了挑战。推进超国家层面语言规划理论建构,探讨适用于多语种、跨文化的国际场域的语言规划转型模式,已经成为一种迫切的时代需求。超国家层面语言规划理论的建构需要新视角,全球多边治理模式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全球多边治理模式阐释国际语言规划



当前,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面临多元主体参与不足、公共产品供给匮乏、治理机制反应迟缓等问题。全球多边治理模式强调多元主体的作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价值共识。世界语言秩序与环境、气候、难民及新冠肺炎疫情等问题一样,单靠一个国家是难以取得治理成效的。因此,应该让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增强多边合作和全球协调,建立一个有效的全球语言治理合作架构。


全球多边治理模式承认主体间存在意见分歧,政策制定者可能语言理念迥异,政策实施者可根据喜好进行解读,有选择性地执行。这些都非常符合国际组织语言规划的特征。国际组织是一个由临时国际代表组成的精英团体,他们在努力实现人类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寻求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政策制定过程就是不同政策主体参与博弈并达成妥协的过程,有些关键条款因争议较大可能会模糊化,以便各方都能接受。与国家政府颁布的语言政策相比,国际组织在语言规划中面临多重博弈,呈现“多声部”的特征,其语言政策的异质性更为严重,相关机构对此的阐释也更具随意性。


全球多边治理模式强调“大家的事情商量着办”,重视国际共识和合法性机制。每个国际组织都有自己的功能和技术需求,但是制度环境要求组织接受社会公认的理念,而不考虑这些形式和做法对组织内部运作的效率是否有帮助,否则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多年来,联合国一直大力倡导多语制,因此其下属的国际组织必然受制于这种制度环境。一些与语言文化无关的机构,如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常常对外倡导语言文化多样性,对内实施多语制;世界卫生组织则要求在文件中消除性别和种族歧视的话语。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国际组织在这一领域做得有多好,而是因为需要得到社会认同。


深入探讨多边主义的全球治理模式,可以更好地阐释国际组织语言规划进程。目前,这一领域的探索才刚刚开始,期待更多的理论创新。



作者简介

方小兵,博士,南京晓庄学院教授,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来源:语言政策研究

审核:刘慧

编辑:祝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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