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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下载 | 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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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编写单位

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数据要素”报告


11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发布《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主要介绍了登记的概念及其分类,在对我国现有十类典型登记制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登记制度的八个要素以及“七统一”原则,即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载体(平台系统)、统一登记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登记56证书、统一登记效力的原则。

表1  登记的各种分类

登记要素
分类
登记机构行政登记;司法登记;社会登记(民间登记)
登记对象登记性质
财产权登记;商事登记;民事身份登记
登记内容权利类登记与义务类登记;资格类登记与能力类登记;机构类登记与产品类登记
登记过程登记程序
形成性登记;确定性登记;事实行为性登记
登记审查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登记者
登记实体人身权登记;财产权登记;资格等级;事实登记
登记意愿
自愿性登记;强制性登记
登记效力
创设效力;确认效力


02


报告从数据要素流通视角,提出了数据资产的价值链,并提出了资源性数据资产和经营性数据资产的概念,并将资源性数据资产定义为数据要素,经营性数据资产定义为可流通的数据产品。提出了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要素登记和数据产品登记的概念,并比较了数据要素登记和数据产品登记在登记要素方面的区别。图1 从数据、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价值链图
图2  数据资产登记在数据价值中的地位报告分析了国内外数据资产登记有关的现状,阐述了我国数据资产登记的六大功能,包括作为数据资产权属确认的首要依据,确保数据安全流通的重要前提,支持数据要素市场统一监管,满足市场对数据资产公开公示的要求,满足政府对数据要素统计汇总的需求,为制定数据流通市场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等方面。

图3  我国数据资产登记发展历程

报告提出了我国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的中长期(2035年)总目标和分三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并对我国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提出五点建议,分别是:



01
(1)尽快制定并发布《全国数据资产登记结算管理办法》;02
(2)统筹建立数据资产登记的管理体系;03
(3)创建全国一体化组织模式的登记机构;04
(4)建设集成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系统;05
(5)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激励数据资源持有者参与数据资产登记等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数据要素”报告

来源: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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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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