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征集开启!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有关“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合理分享机制,允许并鼓励各类企业依法依规依托公共数据提供公益服务”等工作部署,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发起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研制工作,并由中国电子商会立项归口。现征集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技术要求》标准编制及能力共建,通知如下。
一、标准编制说明
(一)本次标准编制为团体标准,已列入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立项计划;
(二)通过审核的单位为标准参编单位,每单位参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参与单位要求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数据领域研究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公共数据开放、授权运营等相关机构,相关产品、工具、服务提供商,公共数据使用方等有关单位均可参与;
(三)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定期参加标准工作组组织的研讨会议,并支持配合标准宣贯推广工作。
三、报名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填写申请表(附件2),于2023年5月31日17: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并将纸质版邮寄至收件地址。标准工作组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对参编单位进行审核与筛选,并通知入选参编单位。
四、标准工作组联系人
杨柳010-88682797
孙博闻010-88686166
联系邮箱:ai_cic@163.com
收件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电科大厦
附件: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编制组成员单位申请表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5月4日
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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