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以城市为载体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及时总结各地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创新举措,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家数据局正式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征集。
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案例领域:重点围绕10大领域征集案例,包括①建设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推动设施联通、数据融通等方面;②构建城市智能中枢,推动平台互通、业务贯通、管理协同等方面;③城市数据基础制度创新实践,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④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推进新型产城融合等方面;⑤推进便捷普惠的数字公共服务,丰富“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绿色智慧宜居环境等方面;⑥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推进“高效处置一件事”等方面;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方面;⑧创新城市运营运维模式方面;⑨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方面;⑩基于本地区特点和资源禀赋,开展特色场景应用等方面。案例应聚焦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效。
一是具备实效性,申报对象涉及的技术、产品、方案等成果须已深度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具备创新性,在技术应用、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建设模式等方面体现出前瞻、创新性。
三是具备可推广性,实践经验可供其他城市参考借鉴、复制推广。
四是具备真实性,案例材料内容应真实准确、结构合理、文字简明、图文并茂,有必要的佐证材料。
1、编写申报书:请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地级以上城市按《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附件1)填报材料,其中正文部分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条理清晰,可附加图片。2、择优报送案例:各省(区、市)及兵团数据管理部门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案例材料,在做好初审后,择优向我局推荐,原则上各省(区、市)及兵团各推荐不超过8个案例(每个领域最多1个)。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不超过3个案例(每个领域最多1个)。3、报送时间及方式: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填写《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后,连同城市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9日下班前,材料形式为纸质版(附光盘)和电子版(发邮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以城市为载体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及时总结各地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创新举措,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征集对象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围绕10大领域征集案例,包括①建设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推动设施联通、数据融通等方面;②构建城市智能中枢,推动平台互通、业务贯通、管理协同等方面;③城市数据基础制度创新实践,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④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推进新型产城融合等方面;⑤推进便捷普惠的数字公共服务,丰富“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绿色智慧宜居环境等方面;⑥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推进“高效处置一件事”等方面;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方面;⑧创新城市运营运维模式方面;⑨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方面;⑩基于本地区特点和资源禀赋,开展特色场景应用等方面。案例应聚焦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效。一是具备实效性,申报对象涉及的技术、产品、方案等成果须已深度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具备创新性,在技术应用、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建设模式等方面体现出前瞻、创新性。三是具备可推广性,实践经验可供其他城市参考借鉴、复制推广。四是具备真实性,案例材料内容应真实准确、结构合理、文字简明、图文并茂,有必要的佐证材料。请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地级以上城市按《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附件1)填报材料,其中正文部分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条理清晰,可附加图片。各省(区、市)及兵团数据管理部门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案例材料,在做好初审后,择优向我局推荐,原则上各省(区、市)及兵团各推荐不超过8个案例(每个领域最多1个)。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不超过3个案例(每个领域最多1个)。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填写《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后,连同城市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9日下班前,材料形式为纸质版(附光盘)和电子版(发邮箱)。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遴选一批典型实践案例,形成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集,后期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2.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汇总表(样表)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4年7月26日
来源 国家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