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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进行时丨迅速处置督察组反馈涉气问题 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6月29日上午,由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资阳区暗访时发现某线路板企业未正常运行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已完成检修完成,并重新投入使用。
“这家企业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指示灯不亮,有不正常运行的可能,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尽快上门查证。”6月28日晚,在接到督察组的通知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阳大队第一时间深入该企业查看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在现场检查时,该设施引风机正在运行,活性炭吸附箱内放置有活性炭,但UV灯管运行指示灯均不亮,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随即,执法人员立马要求该企业暂停设备相关产线,立即整改,防止废气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排至大气。
“涉气问题的整治既要有毕其功于一役的决心,也要有持续发力的毅力开展工作。之后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持续对涉气企业进行跟踪处理,同时,我们也会督促企业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主体责任,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阳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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