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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进行时丨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





7月3日至5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肖祥清率队前往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等地开展督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育文,副市长乐运成陪同。





在沅江市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航道站码头,肖祥清一行实地了解下塞湖矮围整改、湿地生态恢复等情况,随后,乘船前往巴南湖采砂区,详细了解相关整改措施。在大通湖区,肖祥清一行实地察看千山红镇调蓄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大通湖区南部水系连通工程建设项目、“水草+”生态绿色发展产业链建设等情况,考察大通湖区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在南县,肖祥清一行实地察看茅草街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考察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再西洲湿地保护工作。

肖祥清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保护好生态环境;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用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要汲取经验教训,优化监管措施,实行规范化运作,杜绝采砂区越界超时开采行为发生。要学习借鉴先进湖泊治理经验,促进大通湖区水体的有序流动与良性循环,增强水体生物多样性,努力保障水体的健康生命力,推动大通湖区水生态绿色发展,重塑大通湖区靓丽风采。要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巡护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严守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切实把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好、生态效益发挥好,持续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湿地生态系统。

来源 | 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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