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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报名公告

宝安教育 2020-08-18


2020年宝安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将于5月18日开始,初中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将于5月20日开始,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请登录招生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到“科室专栏”的“基础教育科”(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查看《宝安区2020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其他最新资讯也请登录网站查看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三、申请流程和主要时间节点


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初一:5月20日—5月26日)。


2.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3.部门审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初一:6月2日—6月21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2日—6月24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22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3日-26日)。


8.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日期学校自定,小一、初一:7月31日前)。



四、关于新校建成和老校改造


近年来,为缓解我区学位压力,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新校建设工作。为提供更多的就读机会,海裕小学、航瑞中学、利锦小学、上星学校、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等学校只能部分投入使用或借址办学,个别老校仍在改造,需借址办学。刚投入使用的个别新校和正在进行老校改造的个别学校使用功能也还不够完善。需要学校、学生、家长共同面对,一起克服困难。



五、特别提醒


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预测,2020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非常紧张。同时,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建议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申请学位、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的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机率。请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请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儿童做好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受疫情的影响,今年的招生宣传将通过“空中课堂”方式开展,请家长务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宣讲会。同时,为了减少人员聚集,信息初核环节,我区部署了证件上传“云审核“系统,家长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的同时还需要上传所有资料、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请家长在报名前,提前将纸质证件扫描或拍照保存。具体要求请家长及时查看《新生入学指引》,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和初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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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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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5月7日


本期编辑:朱正栋

 宝安区教育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材料的温馨提醒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及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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