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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无人机:@烤鱼店老板,你已被“锁定”


“鱼儿有没有来?是大鱼还是小鱼?

什么时候收钩?全在掌握之中!”

钓鱼钩上安一个探头

水里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殊不知

利用这种科技手段“锚鱼”

不仅不讲“武德”

也触犯了法律法规



近期,多名群众向巡逻民警反映,有人在沱江边利用可视锚鱼器进行“锚鱼”。接到群众反映后,成都东部新区分局刑侦支队立即安排警力进行调查。面对长达10余公里的河道,“如何确定嫌疑人具体作案地点”就成了关键。民警咨询当地钓友,了解垂钓相关习惯,并对沿江钓鱼点位进行分析。


因为使用可视锚鱼器“锚鱼”,需要提前打窝才能诱鱼进窝,在急流打窝效果不佳,需在相对较为平静的流域进行打窝。所以,民警通过警用无人机沿河进行巡查,发现辖区某电力站前后水域水流相对平缓,便将此处列为重点巡查区域,每日使用无人机进行多时段巡查。



几天后的中午,一名身穿深灰色外套并戴帽的“钓友”进入了无人机回传画面。与普通钓鱼者不同,该男子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钓鱼过程中长时间站立并且东张西望。更明显的不同是,他的钓鱼竿上有一块屏幕。民警据此判断,该男子可能正在利用可视锚鱼器进行锚鱼。 



10分钟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刑侦支队民警赶到该钓点,并现场抓获嫌疑人李某,查获作案工具及渔获。经过突审,嫌疑人交代了其利用可视锚鱼器“锚鱼”的作案事实。据李某交代,他在主城区经营着一家烤鱼店。为降低成本,他在网上购买了可视化锚鱼器,并在今年4月多次驱车几十公里来到成都东部新区沱江流域“锚鱼”,并将渔获用于烤鱼店加工出售。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沱江


今年禁渔期启动以来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

东部新区分局

坚持以主动警务

守护辖区碧波绿水

利用“步巡+警用无人机”巡查

的方式

开展禁渔宣传

及时发现并处置

此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成都东部新区警方提示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列出了10类36种禁用渔具,在“耙刺”类中规定了“钩刺耙刺”(也就是锚鱼钩)为禁用渔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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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警察网

编辑 | 陈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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