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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泰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江苏省司法厅通知,近日我局将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2020年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1月批次,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集中颁证时间
2021年4月19 日至4月30日(双休日正常办公),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颁证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99号泰州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
四|领取证书要求
01
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领证时使用身份证刷卡,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身份照片比对。
02
因时值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今年不举行集体颁发和宣誓仪式;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江苏省、泰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等电子健康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03
因出国、住院或援疆援藏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与泰州市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或由泰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临时代为保管。联系电话:0523-86197899、18168560609,联系人:袁建华。
泰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