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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垄断的商业和金融下沉如何让中国失去外蒙古

龙马产经 龙马产研 2022-05-18

消费贷款、社区团购,一轮轮地互联网热潮在近年来开始招致社会的非议、舆论的批评和政府的反垄断。而仅仅在几年前,我们还曾一度以此骄傲,将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高铁、扫码支付、共享单车和网购称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并将其作为现代中国生活方式的重要特征。商业带来市场,市场比起自给自足,在经济上的确更有效率。然而它渗透到经济交换的下层,就容易破坏传统的社会关系,放大风险和匮乏,威胁底层民众的安全。而如果这种渗透形成了规模并加以金融的渗透,风险就被成倍放大,最终威胁到基层社会的稳定。


正因为此,历史上中国曾经长期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其实不光是中国,世界上几乎所有建立了政权的文明都实行过对商业的打压。其原因很简单,商业的下沉不仅带来了财富和繁荣,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我们赞叹商业带来的美好生活,却不能理解祖先对这一洪水猛兽的恐惧,又有多少人曾因它家破人亡。


以上两段话有点抽象,下面我们以清代内地旅蒙商人在内外蒙古长达200年的经商为例,看商业下沉如何造成了对内外蒙古传统游牧社会结构的破坏,并最终在清末民初那个动荡的年代和其他内外一次一起,造成了外蒙古的分裂。


《清明上河图》反映的“汴梁繁华的商品经济”在古代社会是极为罕见的特例


清朝统一内外蒙古,贸易逐步繁盛,旅蒙商人出现


清代,从中原地区到蒙古草原经商的商人,被称为“旅蒙商人”。他们不但受命经商,还要接受严格的管制,成为了历史上一支特殊的商旅。清军入关前,皇太极命令满洲贵族率领一批来自内地的旅蒙商人,随军前往归化城经商。后来在清军征战的队伍中,都会看到这种随军经商的商人。他们主要是为远征的清军在外地提供服务,这便是旅蒙商人的起源。


后来随着清军剿灭葛尔丹统一漠南、漠北、漠西三大蒙古部族,这一贸易网络延伸到整个蒙古高原。蒙古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日益扩大的农业区和半农业区。与此同时,农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工商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皮革、麻绳、造纸、银工、煅铁、榨油、酿酒、熬糖、制毡、米面加工等工业也随之兴起。从而在塞外地区逐渐形成了粮、货、钱、当四大商业体系,延缓了近千年的“茶马贸易”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除了蒙民内部的贸易活动外,在蒙古地区出现了内地“旅蒙商”。清中叶以后,旅蒙商贸易扩展到蒙古草原各个地方,其经营在蒙古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早在后金崇德二年(1637年),皇太极为争取漠南蒙古士默特部归顺,命满洲贵族大臣率领一百多名商人,组成十二行。


清代内蒙地区贸易路线


1690年,也就是康熙二十九年,为了平定漠北蒙古噶尔丹的叛乱,康熙帝率兵亲征,分别向古北口和喜峰口进军。军队中的随军商人担当起贩运军粮、军马等军需物资的重任。在辗转沙漠万里的运输途中,他们同时兼做了沿途蒙古人的生意。他们把从内地带来的商品卖给蒙古人,再将换回的牲畜、牧产品贩到中原地区。这样的贸易给随军的商人们带来了巨额的利润。旅蒙的贸易兴盛起来,开始供不应求。


蒙古贵族要求康熙帝增派更多的商人到蒙古地区进行贸易。康熙帝应允了他们的请求,但考虑到当时北方的威胁还没有完全消除,所以清政府对旅蒙的商人设定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凡是去内外蒙古和漠西厄鲁特蒙古的商人,必须得到特定衙门的批准;从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等指定的关口进入到指定的蒙古地区进行贸易;不准前往未经指定的地区经商。当时在蒙古地区的贸易区主要划为前、后、西三个营地。旅蒙的商队出关时,必须在经商许可证上注明商队的人数、货物品种、数量以及起程和返程的日期等诸多内容,到达蒙古地区后,也必须要在当地官吏的监督下进行贸易。


当年在旅蒙商人的队伍中,以山西人居多,还有来自河北、陕西、北京、天津等地的商人,旅蒙的贸易日益兴旺。到了乾隆中期,不但清政府放松了对旅蒙商人的管制,那些指 定的经营范围也扩大了许多。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旅蒙商人的行列,并且逐渐发展成一条南北物资运输的大通道。来自淮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南方的物资,经水运集聚到汉口, 再经由陆路向北沿着旧日的军道——雁北山区出雁门关,一路去张家口、一路去归化城。当时张家口和归化城也称东口和西口,东西两口是南北物资交流的大市场。商队出西口向西进入蒙古地区一直行商到新疆的塔尔巴哈台。往入蒙籍娶蒙妇改行商为坐商是旅蒙商人在草原的归宿。


清代外蒙和对俄贸易路线


后来旅蒙的贸易甚至往北经库伦等地从俄罗斯进入了欧洲市场。旅蒙的贸易从清朝初年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原来不被许可在塞外驻足的旅蒙商人定居下来,他们在中国的商贸发展史上写下了精彩的一笔。


商业下沉,金融跟随


在随军贸易的过程中,由于与蒙古人的易物贸易利润很大,旅蒙商贸易速度很快发展起来。商贩们从利润最大化角度出发,“借名运粮”,有时甚至“货多粮少”,暗地里用所携带的砖茶和布匹与当地的蒙古人进行交换,“归则易赢马、毡袭”。他们深入蒙古高原进行贸易活动,塞外地区延续了近千年的传统“茶马贸易”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他们采取或以物易物,或折合现金,或赊销等方式,进行不等价交换,将牧民的牲畜和畜产品收购销往内地,赚取高额利润。


清朝统治者从维护自己的政治利益出发,同时也为了满足蒙古上层对商品的需求,以达到笼络和控制蒙古诸部的目的,对于早期北部口外的蒙汉贸易活动,基本上采取了鼓励和保护的政策。康熙中叶以后,由政府发给他们的部票(龙票),其上用满、蒙、汉三种文字写有保护商人生命财产的条文,同时还给部分商人封官授爵。



旅蒙商主要有两种经营方式:一是行商,以推销货物为主,无固定经营地点的“出拨子”。每到春季,出拨子就开始出动,他们将蒙民需要的商品装在牛车或驼背上,一般是以三四人或十几个人为一组,沿途不做零售,一直到达目的地。他们一般在王府或寺庙附近支帐挂牌,吸引当地蒙民来购买商品,并把交易所得的牲畜和畜产品运到边口或内地进行销售。一是坐商,即一些旅蒙商随着贸易额的增大,逐渐改变了春入秋归的“雁行”贸易方式,开始在蒙古各地开设固定的商业网点。坐商开设各种货栈,有杂货栈、皮毛栈、牲畜栈、布栈、粮栈、茶栈等。汉族商人进入蒙古草原开展贸易活动由来已久”,但过去蒙古人游牧生活的特点使得这些贸易只能零敲碎打,无法构成集中贸易往来。明中期以后喇嘛教在蒙古地区流行起来,寺庙的大量建立正好处理了这个痛点。由于牧民们都会集中到寺庙四周,因而这些地方便自发构成了市场。旅蒙商人们带着大量货物深入草原腹地,并在寺庙四周与来自四面八方的蒙古人做生意。


来自中国南方的各种商品,如茶、烟、丝织品过去不断被蒙古人视为奢侈品,只要贵族才可以享用。但随着大量商品流入草原,和消费习惯的养成,许多蒙古人都开始将这些奢侈品视为生活的必需品,不少人一边挑选缩衣节食,一边却花重金去消费来自南方的各种商品。同时,寺庙中的喇嘛和蒙古王公贵族为了能购买这些商品,持续向普通蒙古牧民榨取,这又更进一步加重了牧民的负担。在清朝270年的历史过程中,旅蒙商人-蒙古政教权贵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团,逐渐控制和垄断了内地对塞外蒙古地区商品交易。


同时,旅蒙商还和蒙古王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少蒙古王公前往北京朝觐皇帝的路费,便是由那些旅蒙商代出,只不过是以高利贷的形式。此外,旅蒙商人还在蒙地开展的赊欠借贷业务,也需要蒙古地方政府出具一种凭证,上面写着:“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将蒙古王公的命运和普通牧民的命运结合在了一起,一旦王公们作出担保,就必须负责欠债的追缴,不然就要拿自己的财产进行赔偿。在旅蒙商人的经营下,不少蒙古王公和普通蒙古人都与复杂的商业高利贷绑定在了一起。清朝在长城以北遍设盟旗,在政治制度、宗教方面将蒙古族的活动逐步固定化,一方面削弱其游牧特性,一方面使商业更加容易展开。可以理解的是,在茫茫草原放贷,债务人随时可能跑路,风险确实很大,商人们抬高利益本无可厚非。但在清朝的制度下,牧民其实已经与土地严格绑定,没有了举家逃跑的机会,继续沿用明代的思维放高利贷,便会让这些人不堪重负。


商业和金融下沉失去控制 官商权贵勾结最终造成恶果


在自然经济时代,蒙古和内地的贸易具有不平衡性,清朝政并府没有很好的管理这一风险,最终导致了对蒙古地区的基层社会的破坏。


蒙古人的畜产品有季节性,在产品大量上市的时节,他们不惜相互压价,只求能够尽快卖出。但他们的需求却有连续性。因而旅蒙商人们得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许多蒙古贵族过惯了挥金如土的日子,盲目消费导致本人在不知不觉中就破产了。为了坚持生活水准,这些贵族向汉人商号借款度日,并用各种物品进行抵押,甚至有札萨克(清代蒙古旗长)因欠债过多无力偿还,干脆将本人向牧民的征税特权都抵押给了旅蒙商人。另一方面,蒙古贵族为了偿还债务,又加紧了对普通牧民的盘剥,结果又导致牧民也不得不举债度日。


另外,汉人商号、钱庄的巨额利润让蒙古王公和喇嘛们垂涎不已,而旅蒙商人也期望能利用王公和喇嘛们的权力作为背书,以便于进一步开展商业活动。上层喇嘛(活佛和管理喇嘛庙的大喇嘛)和王公,开始利用特权利用旅蒙商人(山西、陕西等内地地与蒙古进贸易的商人)和蒙古的贸易,许多人直接与旅蒙商人合伙经营,向汉人商号投资,许多喇嘛庙都有很庞大的产业。因上层喇嘛和王公授予的种种商业特权,垄断了蒙古的贸易,旅蒙商人以旗(相当于“县”)为单位给蒙古人贷款和货物,拿蒙古人的牛羊等还债到内地高价卖出,每年还要利滚利,利息有时高到年利百分之五百。


1912年满清灭亡时,旅蒙商人在外蒙古所有的债款约1500万两白银,平均每户500两,而寺庙一般都有庙仓,占有大量牲畜、大片草场和耕地。上层喇嘛、王公利用旅蒙商人实际上控制了整个蒙古的经济命脉,利用特权压榨底层蒙古人民。蒙古王公、喇嘛、旅蒙商人强强联合的结果就是彻底摧残了蒙古传统经济,民穷财尽的晚清蒙古社会就这样无可挽回地走向了崩溃。


清代推行盟旗制度,加快了蒙古地区的半定居化


1911年10月,统治外蒙古的清朝爆发辛亥革命,清朝在外蒙古的控制力急剧减弱。1911年11月初,以土谢图汗部盟长、左翼后旗札萨克镇国公察克都尔扎布为首的“临时总理喀尔喀事务衙门”在库伦成立。1911年12月1日,临时总理喀尔喀事务衙门在库伦发布通告,宣告外蒙古独立建国,并公举第八世哲布尊丹巴为“额真汗”。12月1日(宣统三年十月十一日乙已)即宣告独立当天,库伦方面向清朝库伦办事大臣三多发出最后通牒,宣告外蒙古独立,勒令三多率官员人等退出外蒙古辖境。


为何几乎所有古代社会都会抑制商业和金融?


对于农业社会来说,商业意味着什么呢?


人类学家,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把社会的交换原则分为三种:互惠、再分配和市场。农业社会的大多数交换形式不是商业,而是互惠和再分配,商业(市场)是一种远距离、高层次、活动空间狭窄的交换行为。从19世纪开始,市场才成为欧洲乃至全世界的主导性交换原则,波兰尼把这一过程称为“大转型”。


在传统社会,作为领进的两个村社,均种植棉花和粮食的甲村和乙村之间的交换没有那么多理性的考量,在一个村社棉花过剩而粮食相对不足,另外一个村社粮食过剩而棉花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两个村社单纯是一个出粮食,另一个出棉花,有观念上的公平和对等,但没有明码标价。这种关系就叫做互惠(Reciprocity)。在传统社会,村社内部的交换基本都是互惠。然而在高层次上,商业也不是唯一的交换手段。政府主导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同样占据重要地位,商业往往占据的只是政府无心或者无力控制的空间。


假如市场的位置下沉,取代互惠关系,会导致什么结果呢?结果是,甲村和乙村生产上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两村的粮食+棉花总产出扩大了,两村村民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物质产品。这就是曼昆《经济学原理》当中说的,贸易会让双方都变得更好。但是如果其中种植棉花的村社遇到了灾害导致棉花歉收甚至绝收,而自身又没有粮食生产,就会不得不向商人抵押甚至变卖土地以获得资金换取粮食。这样很多土地落入了商人手中,失地农民变成了游民甚至债奴。在传统社会,土地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市场取代互惠成为农村主导交换原则的过程,就是传统社会关系瓦解的过程。


上面的例子只说了商业带来的债务问题,我们还得想到,即使不考虑商人的道德问题,价格的波动、农民的病灾,甚至借贷的介入都会放大风险。市场比起自给自足,比起互惠和再分配这两种交换手段,在经济上是更有效率的。然而它渗透到经济交换的下层,就容易破坏传统的社会关系,放大风险和匮乏,威胁农民的安全。如果这种渗透形成了规模,威胁的就是社会的稳定。


清末蒙古社会


旅蒙商人在蒙古高原导致的蒙古地区社会问题也是一样的。


从旅蒙商人的角度,在古代,跨越朔漠草原经商的确是成本高昂、风险极大的行为,必须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从成本角度,承担清朝在蒙古的官僚机构经费以及驻军和战争费用在内的各类杂费、向地方政府捐输和垫款以及应对腐败官员和王公喇嘛的盘剥,都需要高额的利润做支撑。从风险角度,在古代治安混乱的蒙地经商十分危险,各类抢劫司空见惯,环境恶劣水源匮乏,出口经商不得携带家眷规定导致的孤独,也都需要高额的利润作为补偿也是无可厚非。而且高昂的商品价格也不是旅蒙商人单方面指定的,而是双方共同协商的。比如大盛魁的乌、科两柜,每三年与爱玛克办公衙门及与其有贸易和金钱往来的王府开一次会,协议要货的品种、数量、价格和牲畜换货的头数、口齿、作价等条款。议定之后,乌、科两柜开列清单,交到总号,价格一般不再变动。


而且在旅蒙商人的经商活动中,蒙地本身的王公贵族和上层喇嘛僧侣才是内地商品的主要消费者,是他们对奢侈生活的无度追求导致了对本地蒙古牧民不断加深的盘剥。同时他们也是旅蒙商人经商活动最大的受益者,因为他们往往从对旅蒙商人的盘剥中受益,并且作为汉人商号的股东获得股息与分红。


可以看到,在旅蒙商人几百年的商业活动中,每一笔交易都是有需求的,每一笔放贷都不是不平等的,但几百年积累下来,商业和金融在利润的诱惑和本地权贵贪婪的趋势下不断下沉,最终极大地破坏了蒙古高原的社会结构,酿成了恶果。


虽然今天我们的社会已经高度现代化,商业和金融无处不在,加快了社会的变化和经济的增长,但古代的殷鉴依旧不远。当互联网商业下沉扩展到菜贩的生计,当互联网金融鼓动小民借贷给女儿过生日,舆论的反对、政府的监管就是必然的结果。从11月3日蚂蚁金服上市被连夜叫停,到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到12月11日中央明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我们欣喜地看到民众雪亮的眼睛和政府及时坚定的出手,扭转过去几年来互联网巨头从屠龙少年走向恶龙越来越快的脚步。毕竟,正如人民日报评社区团购说的那样,别致惦记着几捆白菜,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更令人澎湃。在现代社会,重农抑商不可能回归,但只有改变利用平台垄断和小民正理,把巨头们积累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用在巩固国家产业和技术安全,不断拓展新边疆,才能求得互联网巨头和民众和政府长期的和谐和共赢。


参考文献:

1、复杂的利益分配——旅蒙商予以蒙古负面影响的再认识,李治国,兰州学刊,2011年4月

2、明清时期旅蒙商人对经济的影响,OSGeo中国中心

3、清代行走于塞外草原的旅蒙商,《中国商界》杂志,2007年09月21日

4、蒙古游牧民族的贸易经济是如何连接至汉地的?扑克财经www.xueq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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