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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汽车使用补偿费降了!速看!
根据新版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购买的汽车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累计进行2次修理
但仍未排除该故障
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等情形
需要退换车的
消费者需要交的汽车使用补偿费降了!
肯定有不少小伙伴好奇
哪些情况退换车要交补偿费?
补偿费怎么计算?
具体降了多少?
跟着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这节课上完
大家是不是收获颇多
下面有请课代表给大家总结一下
什么情况下汽车退换需要支付补偿费?
01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02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03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04
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
补偿费怎么计算?
01
根据新汽车三包法规定,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
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
02
n为补偿系数,由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旧三包法规定n不高于0.8%,新三包法降为不高于0.5%
这么说可能有些小伙伴还是觉得抽象
举个例子吧
假设小编买了辆20万的车
(实际上......)
行驶了一万公里
可以看到
如此看来
降低使用补偿系数
减少了
消费者退换车时需支付的使用补偿费
进一步强化了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赵杰律师
深圳市消委会第五届律师志愿团律师
给大家留一个课堂小作业
下述哪个是新汽车三包法规定的补偿系数?
不高于0.5%
不高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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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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