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商品拆封没法儿退?签收就等于质量ok?深圳消委会特邀法官来说法!

深圳消委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11-11


深圳市消委会特邀法官

以案释法

#大话消费系列3#



签收商品等于认可质量ok?

快递拆封了就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

NO!不对!

最高人民法院3月初颁布

《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这些都有法可依了!👏

(以下简称《规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精选了部分网络消费典型案例

特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进行分析点评,以案释法

为消费者“支招答疑”!
话不多说,先来看这2个典型案例👇 👇 👇


案例一


01

快递签收≠质量认可




案件详情①


2022年3月初,李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把剃须刀,到货签收后,李先生使用时却发现剃须刀没有办法正常使用,更别提剃胡子了,李先生于是联系经营者要求退货退款


客服却这么说:“亲,您已经签收该剃须刀,按照店铺的规定,顾客一旦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没有办法为您办理退货。

本案中,经营者规定的“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条款是否有效?



02

法官说法





法律小贴士

根据《规定》相关条例: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规定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于经营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退货退款。


本案中,李先生可主张“签收=质量认可”该条款无效,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李先生可以主张退货退款。





03

消委会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如果遇到经营者单方面称“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等霸王条款时,可以主张这些条款无效,经营者仍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消费凭证,如果经营者在商品销售页面有上述的霸王条款,可以通过手机截图存证,以便作为事后维权的依据。



案例二


01

拆封不影响商品完好即可退




案件详情②


近日,杨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副蓝牙耳机,到货3天后发现没那么“香”了,所以想要退货退款,经营者却称商品已经拆封,已经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规定,拒绝了李先生的请求。


杨先生认为:“如果不拆封的话,怎么知道耳机的真实情况呢?而且目前耳机也是完好无损的,你们不给退货的规定不合理。”于是向相关部门投诉。

本案中,经营者能否以商品已经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7天内退货




02

法官说法





法律小贴士

根据《规定》相关条例: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平台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本案中,杨先生购买的商品是蓝牙耳机,不属于定作、鲜活易腐、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等类的商品。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在不影响商品完好和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杨先生可以在7日内要求经营者退货





03

消委会温馨提示



除了像定作、鲜活易腐、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等类的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之外,其他商品在保持完好的情况下,均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退款,经营者不能以商品已经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7天内退货。


如果遇到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或者循法律途径解决哦~


你学会了吗?

觉得有用记得转发~

学习网络消费法规

认清消费套路陷阱



END

——————————————————
来源:深圳消委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期待家人们的参与哦~

本期封面图:


往期精彩推荐🤩


大家都爱看👇


要问快递物流哪家“强”,这份消费评价指数排行榜来帮忙!

报告家长!儿童洗发沐浴二合一产品!我们要开始测评啦!

深圳5亿元消费券来啦!承包你这个“五一”的吃喝玩乐购!

福田区3000万消费券来袭!在深圳的都能领!

快来!龙华区促消费福利超亿元!汽车最高补贴20000元!

宝安区送出超3亿元购车“大礼包”啦!速度来看看!


点个“在看和分享”表示朕

已阅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