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火车站偷拍事件反转!她的傲慢,引怒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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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木先生
来源:水木先生说
ID:shuimujunshuo
2月19日,长沙火车站检票口。
有个大叔举着手机,也不知道是自拍还是在拍摄外景。
一个女孩见了,感觉不妙。
先质疑大叔是不是在偷拍自己。
大叔否定。
女孩要求大叔打开相册,结果没发现偷拍自己的照片或视频。
女孩又要求大叔打开微信,看是不是发给自己了。
结果,又是扑空。
换一般人,这时就该主动道歉了。
可她的一番话,听得我血压都上来了。
“没有?你确定没有?”
“你最好老实一点我告诉你!”
起初,这段视频是女孩自己主动在社交平台曝光。
她以为舆论会站自己一边。
顺便给自己账号涨涨流量。
但没想到,视频一发布,网友炸了,铺天盖地指责这位女生做法。
细心网友还发现,这位大叔是退役军人。
迫于舆论压力,女孩开始出面道歉。
只是,这道歉,完全没有道歉的态度。
女孩否定网友指责,说自己没错怪对方,是自己删除照片后再拍摄视频。
但如网友所言,如果真偷拍了,怕是直接被你送警察局,而不是你一直这么翻,翻不到还恼羞成怒的样子真好笑。
网友还发现一个更离谱的事。
这女孩欺负大叔的理由是对方偷拍。
可谁能想到,这女孩社交平台账号,居然有不少偷拍帅哥照片或视频。
不经想问,你是怎么做到光明正大“双标”,还不觉得羞愧的?
小仙女错怪大叔偷拍,这事不是第一次有。
在评论区,大家反复提到一个人:张薇。
去年6月,有人在网上发布自己被性骚扰经历。
大概意思是:
6月7号那天,自己搭乘8号线广州地铁。
因为没几个站,就没坐。
不料还没站稳,旁边一个猥琐老头就盯着我看,一直盯着。
甚至居然还拿出手机对着我!
我感觉他在偷拍我,我就瞪了他一眼。他就放下了手机。
感觉这个猥琐老头不是第一次作案。
动作如此娴熟,如此大言不惭。
所以我不打算放过他,对猥琐男重拳出击!
张薇很懂流量。
小红书,豆瓣,微博,几乎所有以女性用户为主的社交平台,都有同步更新。
随后网上掀起一片批评猥琐男的浪潮。
“太恶心了”。
“小姐姐挺你!必须维权!”
如果舆论仅止步于此,你是不是也会跟风评上一句,“支持曝光猥琐男”?
可没几天,事情就反转了。
这是张薇当时为维权记录下的视频。
一名大叔蹲在那,戴着耳机玩手机。
她走上前问:你是不是在拍我?
大叔说:我没有拍你。
张薇又问:那你打开相册让我检查一下。
大叔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打开相册。
结果证明,没有偷拍。
自己误会别人,理应道歉。
可她非但没有歉意,看完对方手机,还颐指气使说:小心一点,别再乱拍别人!
舆论曝光引起警方注意。
2023年7月9日,即事情发生2天后,当地民警传唤两人解决问题。
官方给出处理通告是:
一场误会。
两人均表示和解。
截图:正观新闻
看到这我就纳闷了,既然是误会,就说明是现在大叔是受害者,女孩是过错者。
那不应该张薇给大叔道歉或赔偿吗?
不久,大叔儿子在网上发声。
里面提到这几点。
自己父亲56岁,是一名农民工,老实巴交了一辈子。
父亲平时不怎么会用智能手机,也不会网上看新闻。也正是因为不知道网暴对当事人危害性有多大,所以才选择了“和解”。
现在强烈要求网暴女子公开道歉,否则将起诉。
一石激起千层浪。
事情彻底反转了。
之前被忽悠的网友也终于醒过来,开始批评女生的做法。
有关网暴者的更多信息曝光。
张某是四川某学院大学生,正在读研。
讽刺的是,这位大学生所学专业还是新闻传播,毕业后很可能会从事媒体行业。
做媒体基本原则就是:理性、客观、真相。
不知这样毫无证据就网暴别人的“媒体从业者”,以后会写出怎样的报道?传递怎样的价值观?
舆论前后反转,也让张某所在学院的颜面挂不住了。
学校表示,将依规依纪处理。
小人总是见了棺材才落泪。
涉事女生急忙发出道歉声明。
同时还找到大叔,当面哭着求原谅,说自己马上就要被学校开除。
大叔一家心胸宽广。
他们接受女生道歉,表示不再追究责任。
甚至还公开发声:希望学校能再给她一次机会。
网暴者虽是大学生,却心胸狭隘,毫不尊重他人隐私、名誉。
大叔虽只是一农民工,被伤害后却依然能大度原谅。
两人素养,高下立判。
每个人都有被偷拍的可能。
同时,每个人都可能会陷入“被误会偷拍”的困境。
给大家普及几个法律常识。
一,只有执法人员才能查手机。
手机属于个人隐私。
不管任何情况,任何场合,你都可以拒绝“我要查你手机”这种无理要求。
对方非要揪着不放。
那就给他一嗓门:不服就报警。
二,无意拍摄到他人合法。
长沙火车站事件有个细节。
女孩翻阅大叔手机相册时,看到里面有一个视频。
女孩像是抓住证据一样,立即警告:这不是有个女生吗?
大叔无奈解释:我只是拍火车站。
也就是说,大叔这根本不是偷拍,是拍摄环境时,无意把对方录了进去。
法律规定: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
大叔不构成侵权。
三,未经过允许拍摄他人,也未必就一定违法。
这分情况。
如果你是未经过允许拍摄他人,并将照片视频上传网络,这就属于侵犯肖像权。
如果不是,只是个人收藏,不构成侵权。
从治安管理实践来讲,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一般都会满足当事人的要求。
当然,就道德层面来讲,我也不支持这样做。
故意拍摄别人面部照片,还是要经过别人同意才好。
写此文没有制造男女对立之意。
偷拍不道德。
勇于捍卫自己权益没有错。
只是,在是非黑白没有确定之前,我们求证路上,能否多一些谨慎,多一点对他人的尊重?
觉得隐私被侵犯,就叫警察。
发现自己错怪别人,就请老老实实道歉,求对方谅解。
你的隐私很重要。
别人的尊严,也不该被随意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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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水木先生,来源:水木先生说(ID:shuimujunshuo),剖析社会,分享教育观,与500万读者一起成长。有温度,有深度,有态度。每晚21:21,与你不见不散。让我们的呼声,成为推动世界改变的音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