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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亲属关系研究中的里弗斯与克鲁伯(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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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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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选自W. H. R. Rivers的著作Kinship and Social Organization(first published 1968 by Routledge,不过最初应出版于1913年),本文为David Schneider留下的评论,“Rivers and Kroeber in the Study of Kinship”。近期重新启动了有关Kinship的工作(也同先前的Descola及Strathern有所关联)。有关Schneider的讨论及美国亲属关系研究可见言与文|差异、生命与承认译稿|二十世纪晚期人类学中的亲属关系研究

David Schneider,美国人类学家,在战后凭借两部亲属关系研究而名声大噪。虽然就影响而言,Schneide最重要的作品是《美国人的亲属关系》(American Kinship),但是具有深远影响的,或者说展现了他本人叛逆的,则他对自己博士论文的彻底否定,即1984年出版的《一项对亲属关系研究的批判》(A Critique of the Study of Kinship)。就通常而言,Schneider在人类学中的评价并不算正向(尤其是在左派式微的语境下,Schneider这种反叛的平民更是不受待见)。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种不算正向的评价背后却仅仅涉及到一个简单的批判:他向我们强调亲属关系研究作为一种科学,本身有着西方自我的预设。这一点在他的工作,以及他学生的工作中都有所体现。我们能够看到的是,Schneider不倾向于将理解对象简单化,这一点也出现在他对亲属关系研究的批评中——在不列颠发展的亲属关系研究存在着过度功利化的倾向,以至于本身的解释变得过于机械简单,而当时美国的人类学直接受惠于不列颠人类学,尤其是在哈佛接受教育的年轻人们。在这里,Schneider的重要意义,或者说他所做的批评有着双重意味,表面上来看。他终结了亲属关系研究(许多学者以他为起点,说亲属关系死了)。但是这种说法过于简单,Schneider带来的严肃问题在于,如果我们的研究本身就带有预设,那么普遍性本身就是无法实现的。人类学研究本身是一种类比研究,因此进行类比需要我们对不同群体在理解上的前设进行理解。换句话说,人类学这种知识如果真的具有一种平等,那么平等必然不在于我们对他人的体恤与怜悯,事实上,“怜悯成为欲望诱惑之根”:平等意味着我们不仅仅要看向别人,同时也要看向自己。将他者和自我放置在相同的位置上,这并不是说让双方占据的字节数目一致,或是其他让平等停留在语言上的假把式。我们必须要对自己有所察觉,觉知自己。

叫嚣Schneider毁掉了亲属关系研究的人大概是可耻的,Schneider从来没有毁掉亲属关系研究,他也没有否定掉这项研究,然而他做的非常简单,就是要让我们看看自己的偏见。就如James Faubion所言,“事实上《美国人的亲属关系》既是一本自我反思的作品,也是一部自我指涉的作品。”难道一场自我反思就能够杀死我们自己吗?如果它真的那么弱不经风,生命如此受困于有限,那么丢弃掉可能也不是什么坏事。如果说仅仅是看到自己的偏见就能毁掉这门学科,那么这个自诩为科学的知识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然而这些都无所谓,生命就是能够允许错误的东西,就像James Faubion所言:“亲属关系已死,亲属关系万岁。”上述的内容我已经提过太多,便也不继续唠叨,本文有一个问题是非常值得关注。文章中Schneider对Kroeber的称赞是不加掩盖的,但是在这里他对两者的差异涉及到了更深的问题:即Kroeber背后的疑似新康德主义的路径同Rivers功利主义路径的冲突。两者对话的冲突恰恰表明了在十九世纪末出现在欧洲的争论,即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论争。Rivers的方法通过挪用自然科学而将亲属关系自然化,然而精神科学的路径大体上否定将人类现象自然化,因此Kroeber的论述是类似于Lévi-Strauss的风格。当然,在这里还有更为复杂的展露,比如Rivers为代表的论述也反映出了当时英国极端祛魅后世俗化论述(它的原型与理神论别无二致)。在这里,知识的图景是极其复杂的:Rivers是英国人,但是却有明显的德国传播论与英国功利主义的影子;Kroeber是美国人(虽然是德裔),但是叙述却不同于他的地理学老师Boas,精神科学的影子要更明显。认识到这些人的复杂性是必要的,就像象征符号的多义性不应被忽视那样。所谓的“四大传统”对于入门者而言有很多帮助,但作为一个工具,它并没有能力说明各种意义宇宙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这个是我们需要回过头来看的——我们应该记住,对于汉语使用者而言,西方也是一个复杂的他者,它不是我们的自我(即便是,也并非纯粹的形态)。

译:春花

校:春花 & 熊帝

(Participants in the School of American Research conference on meaning and culture, convened by Keith Basso and Henry Selby, in Santa Fe, New Mexico, from March 18-22, 1974.第一排及第二排的第一位分别是Clifford Geertz与David Schneider[从左到右])


亲属关系研究中的里弗斯与克鲁伯
大卫·施耐德

Rape of the Sabine Women by Sebastiano Ricci

在十九世纪及二十世纪早期,人类学在理论上的大多数尝试都致力于书写人类文化及社会的演化与/或历史。此时人们特别热衷于寻找万物的起源,他们假设不管人们感兴趣的是什么,只要能够发现其起源,人们就可以——或多或少地——对事物的现状作出解释。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是否是演化过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母系继嗣是否先于父系继嗣?是否存在过原始乱交状态(primitive promiscuity)?[1]集团内婚(group marriage)是否紧随外婚制之后?这些都是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

处理这类问题就必须要提供证据。我们不可能空口无凭地断言,说在原始乱交状态前社会就分化成了两个外婚单位(out-marrying),或是说在初级家庭发展出来前外婚制和集团内婚就已经出现了。通过与地理学类比,遗存物成了这类问题最具说服力的证据[2]。化石,或者人类胚胎的尾巴,都是应当被重视的具体证据。

摩尔根(L. H. Morgan)在一八七一年出版了《人类家庭的血亲与姻亲系统》(Systems of Consanguinity and Affinity of the Human Family)一书。其中他以异于常人的巧思,重构了人类文化及社会在演化早期阶段中的模样。摩尔根认为有许多遗存物存在于亲属称谓模式当中,而这些都是家庭组织早期存在模式的具体迹象。

摩尔根假设社会形态决定了称谓术语的使用惯例,并以此为立足点展开自己的工作。也就是说,亲属之所以被归为一类,是因为他们在某些重要的社会层面上具有同一性,而他们之所以被区分开来,则是因为他们在另一些重要的社会层面上具有差异性。

其研究表明,核心家庭(elementary family),就如他在纽约上州以及其他文明世界中所了解到的那样,在家庭与社会制度的演化进程中,处在发展最充分的阶段。摩尔根将所有称谓系统区分成了两种基础类型。他称之为“描述式(Descriptive)”称谓与“类别式(Classificatory)”称谓。这两种类型间的区别相当的简单明了。现在看来,描述式称谓系统区分了“我”(ego)的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而分类式系统则将“我”的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合并在了一起。父亲是直系亲属,而父亲的兄弟则是旁系亲属。如果父亲和他的兄弟被区分开,那么就没有发生合并;如果父亲与他的兄弟被归为了一类,那么直系与旁系亲属就被合并到了一起。不过,如果母亲的兄弟和父亲兄弟被归为了一类——比如英语中“uncle”这一称谓——虽然两者被归为了一类,但由于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没有被归为一类,因此它并不具备摩尔根谓之为类别式系统的决定性特征。不同亲属被归为一类,摩尔根显然清楚这一事实;然而他旨在说明的是,这种描述式分类的发展同类别式分类法相比要更为晚近。

(Three Iroquois Indians, George Catlin)


为什么在类别式系统中父亲应该和母亲的兄弟归为一类?摩尔根认为这一事实的基础在于,亲属称谓系统是由社会规则与制度所决定的,然而亲属称谓变化缓慢,因此我们仍然能从这些称谓中解读出社会规章的早期形态。父亲和母亲的兄弟在类别式系统中被归为一类的原因非常简单。如果女性要嫁给他的兄弟,那么男性的父亲也将同时是他母亲的兄弟。父亲与母亲的兄弟便由此「占据了同样的位格」(the same person),这也只有这样,以相同的称谓来称呼他们才会是合乎情理的。以相同的称谓来称呼父亲及母亲的兄弟也因此成了这种婚姻形态的遗存现象。

摩尔根受到了多方面的抨击,但是他对亲属称谓作为具体社会形态及其实践结果的基本构想,以及他对描述式与分类式的划分,却在绝大多数抨击当中存活了下来。的确如此,科勒(Kohler)在为摩尔根辩护时就区分出了分类系统的亚类型,即乔克托(Choctaw)与奥马哈(Omaha)(现在,我们将乔克托型称作克罗[Crow]型),他认为前者所遵循的具体规则要求“我”娶母亲兄弟的妻子,而第二种形态则要求“我”娶妻子兄弟的女儿(1897)。泰勒(Tylor)(1889)指出,外婚制与分类系统不过是同一基本制度的两个面向,而涂尔干(Durkheim)(1898)在回顾科勒时指出,同科勒所猜想的相比,克罗-奥马哈型与其说是婚姻规则的结果,倒不如说是母系继嗣与父系继嗣规则的结果。

里弗斯(W. H. R. Rivers)也同样采纳了摩尔根在类别式系统与描述式系统当中做出的区别,并且在一九零七年为类别式系统的起源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摩尔根的解释,不过该说法仍处于摩尔根的演化论框架中。

不过里弗斯的立场也发生过变化。里弗斯生于一八六四年,他曾受过医学训练,在实验心理学以及之后的精神病学中从事感官心理学的研究。他参加到了当时声名显赫的托雷斯海峡剑桥探险队,同威廉姆·麦克杜格尔(William McDougall)及迈尔斯(C. S. Myers)一起对英国大学生与土著的感官反应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他的民族志报告非常有用,并且还发展了一种用以收集亲属称谓术语、婚姻规则以及其他社会数据的方法,他称之为谱系法(Genealogical Method)[3]。在对南印度托达人(Todas)及后续有关美拉尼西亚及波利尼西亚的研究中,他再次使用了这种谱系法。里弗斯对托达人的研究在一九零六年以专著的形式发表;“类别式关系系统的起源”一文则收录于一九零七年的泰勒纪念文集(Festschrift);一九零八年他加入了珀西·斯莱登信托基金会探险队去往了美拉尼西亚与波利尼西亚。然而旅途归来后,在对材料的分析、书写过程,里弗斯的观点发生了改变;他放弃了演化论,认为传播才是文化变迁背后的主要动力。


(谱系法)

但在里弗斯的思想转变为人熟知以前,克鲁伯(A. L. Kroeber)就在一九零九年对这些观点进行了尖锐且精妙绝伦的抨击:里弗斯认为亲属称谓可以进行可靠的重构,无论是演化进程还是历史进程;任何线性、简单的决定论都能对称谓模式作出解释;以及分类系统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克鲁伯在论文的最后一段中明确发出了挑战。“称谓具体关系的术语,其反应的是心理学,而不是社会学。他们首先由语言决定。我们必须极其的小心谨慎,才能在社会学的推论中使用它们。”

里弗斯的《美拉尼西亚社会史》(History of Melanesian Society)最终以两卷本的形式发行。本书的第一卷汇报了许多新的民族志材料(但亦见弗斯[Firth],1936年,第xiii–xxiv页也对此留下一些批判性的评论)。第二卷则是一本引人注目的综合性巨作,它如标题承诺的那样陈述了里弗斯所认为的美拉尼西亚社会史,而这种重构在很大程度上以称谓模式为基础。

如果克鲁伯一九零九年的论文正确,那么里弗斯一九一四年的研究便可以说是一场无用功。因此克鲁伯是不能被忽视的。此外,里弗斯在他的旷世巨作magnum opus)出版前需要一个机会去简明、清晰,且有力地声明自己的新立场。这本以《亲属关系与社会组织》(Kinship and Social Organization)为标题的精彩小册子就是其结果。该书与《美拉尼西亚社会史》同一年出版,但是时间却要稍早一些,其中的内容在一年前以系列讲座的形式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中宣讲。


Gamal at Ra in Saddle island)


克鲁伯指明了那些对于亲属称谓系统的建构而言有着重要意义的形态标准与准则——如代际、年龄、言语者的性别,亲属的性别等标准——而里弗斯忽视了克鲁伯所做出的这些努力,然而这些已然成为了当前亲属称谓系统正式分析程序的主要内容。与之相对的是,里弗斯仍然青睐于他“X决定Y”的公式,即亲属称谓系统由社会制约条件所决定,尽管克鲁伯抨击的正是这一构想。里弗斯同时也误解了克鲁伯词汇所蕴含的意义,就如“语言”与“心理学”。

双方的根本问题在于,人类学是否是一门科学。如果人类学想要成为一门科学——里弗斯坚信人类学就应当是一门科学——那么它就必须要证明自身的因果联系及具体的变量关系(determine relationship),而里弗斯也准备去证明这一点。

克鲁伯认为里弗斯所提出的变量关系并不足以支撑一个一般性命题。人类学也没有必要把自己装成里弗斯眼中,意义过于狭隘且有限的科学。因此克鲁伯准备说明的是,里弗斯援引的实例不仅无法证实他的观点,对大量材料的详细分析反而表明了社会及婚姻形态与亲属称谓的关系极其松散。一九一七年,克鲁伯以一本专著——《加利福尼亚的亲属关系系统》(California Kinship Systems)——回应了里弗斯的这本小册子,一九二二年,吉福德(Gifford)站在克鲁伯的立场上,凭借更多的材料来诘问这个一般性问题。



California Kinship Systems


在里弗斯来看,有关心理成因的案例克鲁伯一个都没有引用。而从克鲁伯的视角来看,里弗斯援引的每一则案例都是有待证实的假设,是一种历史重构的形态,它只能说明一种相伴状态,即便它频繁出现也并不意味它具备着普遍性。说明在母系交表婚规则中,配偶父亲与母亲兄弟的称谓时常相同是一回事,然而论证对其中一人的称呼来自于对另一人的称呼则是另一回事。

克鲁伯对“心理学”的使用与里弗斯有很大不同。里弗斯本人是一名心理学家,他受到过医学训练,熟悉实验心理学与感官心理学。对他而言,心理学意味着以生物反应为基础的实验测试,它细致且系统,这也是他本人与麦克杜格尔及迈尔斯在托雷斯海峡曾进行的工作。因此对于里弗斯而言,心理学就是心理的科学

但是对克鲁伯而言,心理学意味着的东西虽然与心理相关,但却又完全不同。克鲁伯出身于一种谓之为“心灵科学(the mental science)”[4]的传统,这一科学涵盖了人的一切所作所为。该传统也是克鲁伯的老师博厄斯(Boas)的传统,他的老师曾写过一本有关原始文化的研究,叫做《原始人的心灵》(The Mind of Primitive Man)。对于十九世纪的人文主义者而言,经济、历史、艺术、文学等,都是人类心灵的产物,因此它们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构成了一种对人类心灵的研究。对于克鲁伯而言,“心理学”具备的特点必然与人类心灵有关,文化的各个层面因这种关联而取得了各自的形态与模式。文化的不同方面——亲属称谓与婚姻规则——都是同一种根本性模式的产物,而非相互的因果。

词汇是语言的组成部分,而语言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婚姻规则与群体形成所遵从的规则,当然同与群体分化与组构的范畴一样,都是文化的组成部分。里弗斯的理论假设非常简单,而且天真到了极点。他认为首先发生了某种实际状态,而文化形态、称谓模式、亲属关系称谓则是实际状态产生的后果。就某种意义而言,称谓被创造出来的形态就是为了“遵循”这些事态。里弗斯认为,婚姻规则在一个重要的层面上与亲属称谓有所不同。婚姻规则让人以特定的方式结婚,在他们结婚时,母亲的兄弟也可能是自己配偶的父亲,由于二者占据了相同的「位格」,故而会以相同的名号来称呼两者。但是这个名号,也就是亲属称谓,相较之下并没有对行动的因果产生影响,它仅仅是行动的结果。


(Wilhelm von Humboldt)

里弗斯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亲属称谓是结果,以及为什么婚姻规则是原因。也就是说,为什么文化的一个象征符号是结果,而另一个象征符号是原因?认为文化模式仅仅遵从于既存实践的观点也是极其天真的,尽管在今天它依旧盛行。

里弗斯将术语模式完全作为遗存来处理的做法本该迫使他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但他却未曾面对——在限制条件X下,称谓模式Y是其结果,那么如果称谓模式Y在限制条件X不复存在时仍然能持续存在,为什么新的称谓模式没有立刻在新的限制条件中产生?答案自然是,既定称谓模式的实用性超越了某种特定的社会限制条件。它或许是由一种限制条件引起的,可尽管如此它还是可以去兼容其他限制条件。一套既定的象征符号不仅仅在同一段时间内有着不同的意义,也可以在不同时期内有不同的意义——而且符号形式不会发生重大的改变。因此,如若称谓模式能够作为遗存去进行解释,那么就必须有一种方法能够通过特定的模式来论证,它所象征的必然是一套特定社会限制,而不仅仅是这些限制条件可能是什么;以及尽管新的限制条件已然出现而过去的因果条件已然消失,这种模式在此情况下仍能存续的原因。此外其基础且根本的假设也必须被审阅——必须谨慎地审查术语模式的成因,或是决定其形态的因素,不仅仅要审查普遍的社会条件,也要审查特定的婚姻规则。

里弗斯的视角将文化变成了一种遵循了这些实践,但却不遵循另一些实践的简单结果。但是他没有为文化的象征符号如何改变,或它们何时以及为什么改变提供真正的解释。

克鲁伯的观点非常不同,他更接近于当今的主流观点。在克鲁伯看来,称谓模式就像文化的其他方面一样,既是成因也是结果。术语模式既可以看作既存模式配置的结果,也可以对现有配置模式进行塑造或引导。

如今人们或许会追随克鲁伯的观点,认为亲属称谓系统并不像里弗斯所假设的那样,是一个单一的命名系统,而是一个单一同构的意义宇宙。既定的亲属关系称谓同时意味着诸多不同的事物,而每一个事物都构成了意义宇宙的不同部分。英语词汇“uncle”“意味着”父亲的兄弟与母亲的兄弟。但是“uncle”也“意味着”一种该有的举止与行为。当一个人称呼一位受人尊敬且待人友善的年长者为“uncle”时,这并不是谱系计算上的失误,他指的是这个名称中所蕴含的社会角色意义以及特定的举止方式。但是这个词也指代了另一种与其谱系意义截然不同的“意义”宇宙。在诸冠称及称呼模式的宇宙中,它代表了一种予以他人尊重的冠称模式(McLennan, 1876)。然而这并没有道尽“uncle”一词所蕴含的“诸意义”,也没有道尽每种意义所构成的不同宇宙。但是我想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英语中,“aunt”的丈夫会被称作“uncle”,尽管他并不是我们的血亲。我们由此也可以清晰看到,我们所谓的“亲属称谓”并不仅仅是指代亲族的术语。(Schneider, 1956b, and in press.)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里弗斯发明并使用的“谱系法”(reprinted here),不仅仅直接表明了里弗斯的假设,即亲属称谓有且只有一种相关意义——也就是亲属类型——而且这一工具也成功强化了他的假设,并为他赋予了信心。事实上,我们在所有人群中都可以收集到谱系,只要问问每一个人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儿子、女儿、丈夫或妻子,然后根据报道人的记忆尽可能地拓展其谱系。接着,我们可以问报道人他如何“称呼”每一个提及到的亲属,并谨慎地过滤掉那些看上去不像是亲属称谓的名号。有了这些信息,我们就可以在案例中看到,当地人用相同的称谓来称呼自己的兄弟与父亲兄弟的儿子。但事实是,虽然这种策略或许能了解一些亲族称谓,但是它既不可能界定亲族的范围,即亲属关系的宇宙,也无法充分了解亲属称谓在使用中的诸多意义。和任何工具一样,它可能非常有用,但是仅靠这个工具是不够的,而里弗斯有时做的就是这么个事情。


(Claude Lévi-Strauss)

克鲁伯的观点就某种层面而言与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非常接近。让我们来仔细思考一下这段话,“如果这个问题被窄化为‘所谓的心理与所谓的社会,哪一个对亲属关系系统有着突出影响’,那么我仍然会强调前者,毕竟亲属关系系统就是称谓学,而称谓学则是分类,分类则是‘心理’进程的反应……”(1917, p. 395)。

由于亲属称谓有着不同意义,而称谓系统也影响着不同的意义宇宙,那么可以预料到的是,这种近乎完美的相关性是不可能出现的——即便里弗斯是正确的。这并不是因为完美,或近乎完美的相关性不太可能在社会-文化事项中出现,而仅仅是因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理由——即他所检验的假设本就是错误的。如果亲属称谓仅仅是有关婚姻规则的函数,那么这种相关性便应该是完美的。可它并不是。婚姻与亲属称谓之间的相关性是脆弱的,里弗斯也因此理所当然地将那些与结果不符及例外的东西当成了变迁的后果——术语存活着,而社会形态消散了。但是里弗斯的现代追随者们仍然认为,毫无疑问,称谓模式只意味着一种意义宇宙,换句话说,亲属分类只能遵从于社会组织形态。社会组织形态是亲属称谓模式的成因,或者说它决定了亲属称谓的模式。默多克(Murdock)所作的《社会结构》(Social Structure)便是这样一则案例,文中认为相关性弱或低时就会发生变化,但这种贫弱的相关性恰恰表明了其假设有着根本缺陷。

里弗斯在这本小册子中所采取的立场得到了蓬勃发展,然而克鲁伯的立场很快便为人所遗弃。克鲁伯从未改变过他的立场——事实上,他也不应该改变,因为就根本而言,他是对的。但是他确实说过,选择用“心理”一词确实不合时宜,“逻辑”或“概念图示化”才能正中下怀(1917, p. 388; 1952, pp. 1723.)。

里弗斯重建历史的工作并没有取得成功,但是这一部分之所以消亡却不能归咎于克鲁伯。在当时整个人类学界普遍在放弃这种粗糙的历史重构。


(An Andaman Islander shooting fish with bow and arrow on the reefs at Port Blair (partial, from "The Anderman Islanders," 1922——有关历史重构问题可见Alfred Radcliffe-Brown的著作,《安达曼岛人》)

里弗斯在这本小册子中展现出来的——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一个熟练工人在死亡现场收集到了品质良好且值得信赖的信息,凭借他对问题的智识理解,迅速使亲属关系系统变得复杂了起来,人们也因此对这一系统有了更加充分的领悟,并且他也使亲属关系从根本上能够为人所理解。他的《美拉尼西亚社会史》以及他有关托达人的系统民族志最先对亲属关系这一领域进行了细致的调查。里弗斯的伟大之处也在于他对亲属关系运作机制的天才理解,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与理论正是在那时所形成。对于婚姻规则、继嗣规则以及称谓类别之间的具体关系,里弗斯解决了其中的许多细节问题,这为我们以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如果我们阅读这本书是为了了解婚姻规则与继嗣规则的不同组合如何产生了差异化的亲族关系范畴,而不是纠缠于历史重建或天真幼稚的决定论问题,那么我们就能够意识到里弗斯对社会组织与亲属关系研究所做出的贡献。一旦我们被这本小书吊足了胃口,那么在我们继续阅读《美拉尼西亚社会史》时,就不仅仅是走马观花地读,同时也能看到书中呈现出来的典雅、精致的系统,也因此更能充分领略到里弗斯思想独特的伟大之处——他对这种逻辑系统错综复杂的理解,称得上真正的绝妙。

一个古怪且意料之外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有关文化本质的基础,历史的性质,因果关系与决定论,特别是亲属称谓的意义,克鲁伯是对的,而里弗斯是错的。然而克鲁伯却从未像里弗斯那样真正掌握亲属关系的机制,他也从来不承认称谓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系统。虽然克鲁伯一九零九年的论文为亲属关系系统的分析打下了基础(他将亲属关系作为社会正式组成部分而与其他形式相区别),但是克鲁伯并未对该一问题作出其他意义重大的贡献。里弗斯证明了交表婚中的称谓术语间具备相关性,这是他的主要成就之一,它有着重大意义的贡献,为后来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基础。几乎所有现代亲属关系研究都要或多或少地考虑这个问题,也有许多研究直接将它作为研究的基础(Radcliffe-Brown, 1952; Lévi-Strauss, 1949; Eggan, 1955, pp. 520ff.)。




[1] 在卡尔·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笔记中便讨论过这个问题,中文马克思主义著作通常将它翻译为“普那路亚婚”,但是本意为“群婚”,即社会中的所有男人和所有女性之间形成性/婚姻关系。

[2] 遗存(survivals)是早期人类学论证的基本观点,它认为当前的文化、社会事项中有一部分内容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让这些事项发挥作用的基础已经消失,因此构成了“遗存”(就如施耐德提到的“胚胎尾巴”一样,无用但是存在过)。

[3] 该方法是人类学亲属关系研究中的基础,代表为亲属关系图谱,以图表形式表示联姻、代际关系,这也开启了亲属关系研究的代数化时代。

[4] 施耐德所讨论的“心灵科学”在德语中的准确表达为“Geisteswissenschafen”。这是德语区面对心理主义与自然科学而延伸出来的一种哲学思考,它拒绝将人类活动的规律与研究物理世界的自然规律等同,强调人类世界的独特性。其中的一个重要批评对象便是约翰·密尔的心理主义,这一路径代表了不列颠功利主义的极端发展,将人与自然事物等同。在精神科学的发展中出现了许多在后续影响了人类学学者的角色,最为典型的便是那些新康德主义学者。

在这里施耐德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并不准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当时德国路径在美国的传播仍不算系统。虽然博厄斯及其弟子都与德国有着密切联系,但是作为开创者的博厄斯对理论的把握并不清晰(这一点见小乔治·斯托金的研究)。而这一条路径的成熟发展与克利福德·格尔兹的工作有着密切联系。在格尔兹对美国文化人类学路径的塑造中将洪堡、狄尔泰等德国学者重新带到了人类学路径中,但是这个传统不是平白无故而来的,克鲁伯及克拉克洪在此有着重要意义。而我们对美国文化人类学的印象也来自这里。
[5]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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