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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诚信经营维护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近期个别零售药店出现口罩等用品价格过高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发挥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在防控疫情期间稳价保供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及《关于做好我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医保发〔2020〕16号)的文件精神,紧急通知如下:
一、万众一心,保障供应,携手抗击疫情。
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关的药品、用品,不得大量囤积,保证及时供应,在行业内做好表率作用。
二、遵章守纪,诚信经营,打击违规行为。
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不得哄抬医用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等与疫情防治相关的药品、用品价格。要按照《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6〕15号)《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通人社规〔2017〕17号)等规定诚信经营,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加大巡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哄抬价格、囤货居奇、牟取暴利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拒绝提供经营服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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