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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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推出“四办”服务举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宣传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发布南通市医疗保障工作动态。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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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自费!南通首批2名治愈患者出院

一是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原则上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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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进一步明确疫情救治费用保障政策

三、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辖区内定点收治医院,严格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和垫付政策,不得要求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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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诚信经营维护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宣传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发布南通市医疗保障工作动态。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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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六项举措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

市县两级经办机构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维护信息系统费用结算畅通。对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所需的药品暂不在省下发药品目录数据库内的,应及时给予手工报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