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了,残障的我却心事重重。”
轮椅人士龚大哥的妻子怀孕了,这原应是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龚大哥却心事重重。
他有哪些顾虑?他为什么会有这些顾虑?
让我们一起听听龚大哥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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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龚祖行
这天下午5点左右,我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开门声,只见我的妻子阿玲兴冲冲地跑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我有孩子了!”眼睛里满是喜悦的光。
我急切地想问她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母亲也回来了,拿着一张彩超,和我仔细的说起这次检查的事:“原来阿玲已经怀孕3个月了!”
“那脚肿又是怎么回事呢?”我愕然。之前妻子的右脚发肿,一个星期都不见好,我心里着急,就让母亲陪她去医院看看。
“脚肿是由于易栓症。”母亲解释说。
得知怀孕消息后的第二天,母亲早早地陪阿玲去了妇幼保健院做检查。
傍晚十分,她们回来了:原来阿玲已经怀孕15周以上,都快四个月了。我真是粗心大意,妻子怀孕那么久竟然没发现,这是我作为一个丈夫的失误。
检查报告说,阿玲是高危孕妇,而且易栓症的情况很严重,必须尽快住院治疗和检查,不然对大人孩子都不好,而本地的县级医院做不了这些。
于是1月13日那天,母亲和阿玲坐大巴车去了南宁。
1月16日中午,母亲和阿玲终于回家来了。医生看过之前所有的检查报告后明确指出,现在第一要紧的事,是先治疗易栓症,不能耽误,不然孕妇会有生命危险。
就这样,医生安排阿玲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到妇幼保健院打针治疗易栓症。
治疗起了作用,各项指标有所回落,然而摆在我们眼前最现实的问题是,到底要不要这个孩子?胎儿已经17周了……
医生让我们回去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图为阿玲的彩超检查报告单。
说起来,我和阿玲结婚已经快14年了,却一直不敢要孩子。记得刚刚结婚那会儿,我的父母总是催促我们快点要孩子,而我却有很大的担忧。
那时我是典型的“啃老族”,没有任何收入。直到2012年,我和妻子开始摆摊做生意,渐渐赚了一些钱,这让我对生活有了些许信心,但我依然不敢要孩子,因为阿玲有一种遗传病。
那段时间,我一直做着避孕措施,为此父母很生气,和我吵了几次。私底下,我和妻子坦白了我的担忧,妻子听罢,默默地顺从了我。
刚结婚那几年,每当有亲戚和朋友带着孩子出现,阿玲总是飞快地跑过去,要抱孩子、逗孩子玩。
看到这种情景,我都会问自己是不是很自私,我这样是剥夺了她做妈妈的权利,我是不是做错了?
但往后的几年,即使我决定不再刻意避孕,一切顺其自然,可阿玲也没见怀孕。
在一次社区安排的体检中,她被发现子宫内壁很厚,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受孕的。我们想,也许这一切都是天意,于是渐渐地,父母习惯了、认命了,阿玲也似乎习惯了……
我尽可能地对妻子好,带她四处游玩,极力为她制造浪漫;当遇到一些无良的人嘲笑我是“性无能”时,我也反驳说,我们夫妻就是喜欢过丁克生活、二人世界。
但是,每当看见一两岁的幼儿,阿玲的眼睛里总是会流露出无限的渴望。
图为龚大哥与妻子。他们风雨同舟多年,素来恩爱和睦。
我的父母和岳母也都着急,他们由此想到,不如抱养一个孩子来继承“香火”。最好是找到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
只要孩子出生时,在出生证的“父母”一栏写上我们夫妻的名字,那就等于是我们生的了。
事实上,我和阿玲确实考虑过。
这几年来,我们谈过四、五次抱养孩子的事,但总是担心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出现,因此这些事最后都没有谈成,父母也逐渐放弃了要我们抱养孩子的想法。
最近,我和母亲之间爆发了一次争吵。她觉得,既然阿玲的病情有所好转,胎儿的状态也暂时没有被看出有什么问题,那么干脆就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吧:
她们这辈人年轻的时候,生孩子根本没那么多检查,还不是照样生吗?
我不同意母亲的想法,尽管我理解她迫切想要个孙子的心情:在如今这个“养娃成本”非常高的时代,谁敢草率地决定要一个孩子?再说,还要看阿玲的身体状态。
而我,自从家政公司在2017年不再营业之后,几乎谈不上“有事业”,只是摆地摊“混日子”而已,没有妻子的协助,我可能连地摊都做不了,生活或将成问题。
总之,我觉得这个孩子来得不是时候。
龚大哥曾经和另一个残障朋友合开了一家家政公司,但三年后,家政公司没能经营下去。
阿玲听见争吵,过来劝我。看到挺着孕肚的妻子,我一时无言。
母亲回去后,我拉起阿玲的手,我俩相对沉默。良久,阿玲对我说:“我一切都听你的。”
听到妻子的话语,我百感交集。她一定非常想留下这个宝宝,并希望我和她共同面对各种难关。
而且医生说,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也许她今后就不能做母亲了……这对她而言无疑是残忍的。
然而我感觉非常无力。
回想起小时候,重度残障的我是在“求爷爷告奶奶”的情况下才勉强上了两年学,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以致成年后在就业方面困难重重……这是我人生永远的痛。
如果我的孩子也是残障,他也会遭遇这些吗?我不敢想下去,因为一想就害怕。
另外,每次陪同阿玲去医院的人,不是我母亲,就是我妹妹,不是我不愿意陪妻子去做孕检,而是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前段时间,我去医院检查被发现心脏有些问题,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情况也不是很乐观。
等孩子出生了,我和妻子肯定也需要有人协助照料孩子……当然有人会说,可以让老人帮忙,但我的父亲已经72岁,母亲也有68岁了,他们还有精力吗?
最近的这几个夜晚,我都辗转反侧,思考着这些问题。
虽然有如此多的顾虑,但其实,我内心并不抵触做父亲,相反,和阿玲一样,我也有期盼:小人儿长得像爸爸还是像妈妈?宝宝会以我这个残障爸爸为傲吗?
我也想成为我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啊!
……
我们的决定是,先治疗易栓症,如果各项指标回归正常了,就马上去南宁做羊水穿刺;但如果继续妊娠会影响到阿玲的身体,那就当这个孩子和我们没有缘分。
我舍不得阿玲为了孩子,拿命去赌。
不管怎样,我希望自己能挣到更多的钱以保障生活,这是最最现实的问题了。
此时此刻,我在寒冬的深夜里诚心诚意地祈祷,不管结果如何,希望老天不要伤害阿玲,这些年来她陪着我吃苦受罪,她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请保佑她一生健康平安——如果上天垂怜,愿意赐给我一个孩子,我一定竭尽全力,学习做一个父亲!
图为龚大哥把耳朵贴在妻子的肚子上,想聆听小生命的声音。
少数派说
龚大哥的忧虑主要有这三点:
①自己的能力是否能承担得起养育的责任。
②对于处于孕期的妻子,自己似乎无法做到亲自照顾。
③担心孩子会不会也是残障,“重蹈”自己的“覆辙”。
但另一方面,龚大哥的内心并不抵触小生命的到来,其实他也有期许……
那么,一个残障宝宝真的不应被期待吗?残障者的生活值不值得过?龚大哥的困境有解吗?
毕业于爱尔兰国立高威大学残障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如今是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的陈博士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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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会现有的支持系统太差,
那么更合理的方案是改善社会系统,
而不是让大家都做不育主义者。
文/陈二硕
有些人可能觉得,直接对残障者本人说“残障的生活不值得过”过于残忍,不便直说,事实上有些哲学家也有类似的主张:
他们认为那种程度很严重的智力障碍者所能够获得的道德考量可能还不如宠物狗。最明显的例子是Peter Singer(彼得·辛格),也包括罗尔斯。
但这些主张受到了残障社群和残障研究者的广泛批评,因为有一个最起码的理由就是不符合事实:
即便被认为残障程度很严重,残障者的生活也并不是不值得过的,相反,他们的生活往往很有意义。
我们面临的现状是,除了听具体的残障者说自己对于生活的看法外,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判断有残障的生活是不是不值得过。
并且还有一个事实是,每个人无论有没有残障,生活都可能是悲惨的,如:
暴力倾向的人生孩子,会不会对孩子不人道?有酗酒习惯的人生孩子,会不会对孩子不人道?从事高危职业的人生孩子,会不会对孩子不人道?那穷人……
所以如果认为残障者不应当被生下来的理由是社会现有的支持系统太差,那我认为更合理的方案是改善社会系统,而非不生有可能会残障的孩子。
但如果只是想抽象地证明“残障就是不好的,所以残障的孩子不值得被生下来”,那我倒是有兴趣介绍另外一个角度的论证,即:“对所有人来说,被生下来都是不好的”。
提出这个主张并提供论证的是南非哲学家 David Benatar(大卫·贝纳塔)。他在著作中主张,一个人如果被生出来,那么:
但如果没有被生下来,那么:
b1. 没有人享受幸福。
这个论证的核心是,关于a:避免痛苦总是好的,即便没有人承担这个痛苦。
比如超人在地球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拯救了地球,地球人无需承担灭亡的痛苦了。这个抽象的、并没有发生的痛苦不用被任何人承受,这仍然是好的;
关于b:有幸福总是好的,把幸福从享受幸福的人身上剥夺是坏的,但如果某项幸福根本没有人享受,则是不好不坏的。
比如一个小孩吃糖吃得很高兴,我们突然把糖拿走,这对小孩而言就是「坏」的。
但如果从来没有过这个小孩,也从来没有过这个糖,这种情况即「不好也不坏」(这一点其实也区别了‘不被生出来’和‘结束已经有了的生命’)。
因此对于所有人来说,没有生出来其实更「好」,因为没有痛苦总是好于有痛苦,而相较于有幸福,没有出生,就不享受幸福,「不好也不坏」:
在痛苦的部分「好」,幸福的部分则「不好不坏」,因此综合来看不被生出来总是「好」的。
但我在这里也有疑惑,因为也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
出生的情况下,总体而言可能「好」也可能「坏」,所以如果有痛苦的「负」很小,而有幸福的「正」特别大,那么总体来说是可能是「正」的。
虽然作者引用了心理学的研究,说明人类总是倾向于夸大对幸福的感受和描述,并淡忘痛苦的经历,这样似乎就可以说明“出生,往往是痛苦大于幸福”的。
但作者似乎并没有采用这个思路,大概是因为这样的论证只是可能性,而“不出生总是好的“这个结论已经足够明确。
图为南非悲观主义哲学家David Benatar(大卫·贝纳塔)的著作<Better Never to Have Been>的中文版《生存还是毁灭》。此书由北京日报出版社于2020年4月出版,这是该学者的著作第一次被引进中国。
我冒着被斥为“民哲”的风险在这个问题下谈论,只是想说,如果可以通过抽象的论证来说明残障者最好不要被生出来,那我这里也有论证说明:
抽象地说,每个人最好都不应该被生出来,大家都应该是不育主义者。
但如果不认可“每个人都应该是不育主义者”、不认同抽象地说“每个人都最好没有被生出来”,那我们就应当具体地讨论这个问题:
承认无论有没有残障,每个人都可能有幸福和痛苦。
而每个孕妇的决定都是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作出的,残障与否当然可能是因素之一,但未必比其他因素更重要。
同时很多研究表明,如果社会支持水平改善,残障考量的重要性就可能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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