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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落户系统切换上线啦!相关业务办事指南新鲜出炉

苏州人社 苏州人社发布 2023-04-23



2022年3月31日,苏州人才落户系统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实现了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等业务全市“一网通办”,进一步方便了办事群众和单位。针对新系统、新环境、新的业务办理方式,市人才服务中心整理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业务办事指南如下:





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

1.个人申请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单位申请

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办理方式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注册/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后,单位申请将由单位代理关系所在地或已开通人才落户申请权限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个人申请将由拟落户地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业务办理进度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

如单位暂无人才落户申请权限,请先申请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业务,或联系工作人员开通人才落户申请权限。


办理时限

预审:原则上3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到档后受理:3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



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

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办理方式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注册/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在搜索框内输入“毕业生落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代理关系所在地或已开通毕业生落户申请权限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返籍落户的毕业生由拟落户地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业务办理进度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

如单位暂无毕业生落户申请权限,请先申请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业务,或联系工作人员开通毕业生落户申请权限。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审核。



人才落户直通车


办理条件

当年度合作院校当年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每年6月中下旬开放线上申请


办理方式

申请人注册/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选择“个人办事”,在搜索框内输入“人才落户直通车”,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户籍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后,由拟落户地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业务办理进度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与学校确认相关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审核。
附:全市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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