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住建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新建法函〔2019〕39号)、《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核查的公告》(2020年第92号)有关要求,我厅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报资质的工程建设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经查,库尔勒承安建设有限公司等18家工程建设企业在申报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库尔勒承安建设有限公司等18家工程建设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撤销资质审批,将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相应行政许可。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