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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劲:从“以官存司”到“以司存官”——《百官志》体例与汉唐行政体制变迁研究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历史研究院 Author 楼劲
作者:楼劲
来源:《历史研究》2021年第1期
摘 要:汉、唐正史《百官志》官制记载体例有显著不同,《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记官而不及机构,以长官、佐贰、属官代表各自府署,可称作“以官存司”;两唐书《百官志》则皆“以司存官”,即在各机构名下记其长官、佐贰及所属官吏,将之一概视为机构成员。记载体例变迁的根本原因在于规范官制的法令及行政体制的演化,汉代官制记载依据以官员管理为中心而不及机构状态的官簿、秩律等文档、法令,唐代官制记载主要取本规范各机构官吏设置的职员令。汉唐官制记载体例及其来源的不同,体现了魏晋以来官制和对应法令形态的变迁,这一变化的转折点约在南北朝后期。由此达成的机构行政一体化,是汉唐间强化集权秩序和防止长官大权独揽的结果。
关键词:汉唐 《百官志》 行政体制 职官制度 职员令
一、前表、续汉志与两唐志记官之异
司经局 / 洗马二人(掌经史图籍,判局事),书令史二人(掌行署文案。余局书令史准此),书 / 史四人(掌同书令史),校书四人(掌雠校经籍),正字二人(掌刊正文字),/ 典书二人(掌四部经籍,行署校写功程料度文案),装书生四人(掌装潢经 / 籍),楷书令史卅人(掌写经籍),掌固四人。
司经局 洗马二人,从五品下。掌经籍,出入侍从。图书上东宫者,皆受而藏之。文学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掌校刊经史。(唐改太子正书曰正字……咸亨元年,复隶左春坊,省录事。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二人,典书四人,楷书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装潢匠二人,熟纸匠、笔匠各一人)
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均官、都水两长丞,又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诸陵县皆属焉。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礼仪祭祀……丞一人,比千石。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其署曹掾史,随事为员,诸卿皆然……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右属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后转属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后省并太史。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
大守吏员廿七人。大守一人,秩□□□□。大守丞一人,秩六百石。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九人,用算佐一人,小府啬夫一人。凡廿七人。
都尉吏员十二人。都尉一人,秩真二千石。都尉丞一人,秩六百石,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四人,用算佐一人。凡十二人。
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记汉承秦置官本末,讫于王莽,差有条贯;然皆孝武奢广之事,又职分未悉。世祖节约之制,宜为常宪,故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为《百官志》。
二、“以官存司”为两汉官制记载通例
丞相,金印紫绶。有左右丞相,佐天子助治万机。高帝更名相国,绿绶,复为丞相。御史大夫,位上卿,副丞相,银印青绶。太尉有长史。丞相置两长史。御史大夫置两丞:一曰中丞,外督部刺史;一曰内史,掌秘书,受公卿奏事,举掌劾章。秩皆千石。
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大行丞一人,大行丞有治礼员三十七人,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补。
又寻袁山松《汉百官志》云:“郊祀之事,太尉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无掌献事。
御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衣绛,给事殿中,为侍御史,宿庐在石渠门外。二人尚玺,(四人)持书给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领。余三十人留寺,理百官事也,皆冠法冠。
三、魏晋以来官制记载及其史源之变
若夫胡广《旧仪》,事惟简撮,应劭《官典》,殆无遗恨。王朗奏议,属霸国之初基;陈矫增曹,由军事而补阙。今则有《魏氏官仪》、鱼豢《中外官》也。山涛以意辩人,不□□□。荀勗欲去事烦,唯论并省。定制成文,本之《晋令》,后代承业,案为前准。肇域官品,区别阶资,蔚宗选簿梗概,钦明阶次详悉,虞通、刘寅因荀氏之作,矫旧增新,今古相校。齐受宋禅,事遵常典,既有司存,无所偏废。其余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览者易知,不重述也。(诸台府郎、令史、职吏以下,具见长水校尉王珪之《职仪》)
四、唐代官制记载“以司存官”之式溯源
光禄寺,掌诸膳食,帐幕器物,宫殿门户等事。统守宫(掌凡张设等事)、太官(掌食膳事)、宫门(主诸门籥事)、供府(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肴藏(掌器物鲑味等事)、清漳(主酒,岁二万石。春秋中半)、华林(掌禁御林木等事)等署。宫门署,置仆射六人,以司其事。余各有令、丞。又领东园局丞员(掌诸凶具)。
光禄寺统太官、肴藏、良酝、掌醢等署。各置令(太官三人,肴藏、良酝各二人,掌醢一人)、丞(太官八人,肴藏、掌醢各二人,良酝四人)。太官又有监膳(十二人),良酝有掌酝(五十人),掌醢有掌醢(十人)等员。
六职备于周经,九列炳于汉晋,务必有恒,人守其职。比百秩虽陈,事典未叙。自八元树位,躬加省览,远依往籍,近采时宜,作《职员令》二十一卷。事迫戎期,未善周悉。虽不足纲范万度,永垂不朽,且可释滞目前,厘整时务。须待军回,更论所阙,权可付外施行。其有当局所疑而令文不载者,随事以闻,当更附之。
五、机构地位的凸显与行政体制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