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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同义复词演变举例

王诚 语言学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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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同义复词演变举例



文|王诚

 【提要】同义复词在古汉语词汇中占较大比例,是一种常见而重要的词汇现象。古书中的同义复词与同义并列复合词并不等同,有其独立的研究价值。本文例举了九个始见于先秦两汉古书、具有典型性又各具特点的同义复词,作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共时剖析和历时考察,论证和说明了语素的同义关系,从词义整体引申、语素义位转移和因字形而误解等方面探讨和分析了它们在结构或意义上的演变。

【关键词】先秦两汉;同义复词;词义引申;结构变化;历时


 引言


同义复词是清代训诂学家颇为关注的一类现象,如王念孙所谓“连语”〔1〕、王引之所言“平列二字上下同义”〔2〕、俞樾所称“两字一义”〔3〕者皆是。近代刘师培〔4〕和今人郭在贻〔5〕等亦有论及。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陆续有专文探讨,或从材料角度,或从理论层面,对古书中的同义复词作了举例和分析。古书同义复词与一般所说的同义并列复合词并不等同,因为同义复用的二字结合不一定紧密,“它们常常有一个游离阶段,有的词序也不甚固定,可以颠倒”〔6〕,也就是说同义复词是词还是词组不易确定,所以这个概念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这类现象仍然值得作专门讨论。本文例举了先秦两汉古书中的九个较为特殊的同义复词(包括近义复词),论证和说明其中的同义(或近义)关系,并对它们的意义和结构作历时的考察,由此分析其演变(包括误解误用和重新分析〔7〕)的不同类型。〔8〕


一  词义整体引申例


同义复词是并列式复合词的重要来源。在同义复词词汇化为并列式复合词之后,复合词词义作为一个整体发生进一步的引申。“词义的整体演变导致语义结构模式的弱化,使内部凝固性加强”〔9〕,由于这类复合词的内部语素结构分析较为困难,因此有必要考溯其来源,探讨构词成分之间的意义关系〔10〕,如下所举“隐亲”“造次”二例。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同义复词的意义引申和单音词的词义引申可以相类比,如下面所举的“惩艾”。


1.隐亲


“隐亲”一词多次见于中古史书,沈钦韩《后汉书疏证》、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叶昌炽《缘督庐日记抄》等已有讨论,但说法不一,未有确解。我们注意到“隐亲”似在汉代已有用例。西汉贾谊《新书·铸钱》:“今令细民操造弊之势,各隐亲其家而公铸作,因欲禁其大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民理然也。”《汉书·食货志下》引作“各隐屏而铸作”。《新书校注》云:“亲,《释名·释亲戚》:‘亲,儭也,相隐儭也。’《广韵》:‘儭,里也。’(钟)夏案:是亲有隐、里之义,隐亲犹言隐密、隐蔽。卢文弨未达此,而谓‘亲讹’,非。”此说释“隐亲”为隐密、隐蔽,似未确,不过将“隐亲”和“隐儭”联系起来,对我们颇有启发。《释名》中的“隐儭”应是同义连文,正如下文“属,续也,恩相连续也”的“连续”一样。“隐”有凭倚、依据义,如《庄子·齐物论》:“南郭子綦隐几而坐,仰天而嘘。”陆德明《释文》:“隐,冯也。”其本字是“”,《说文·部》:“,有所依据也。”段注:“依、双声,又合韵最近。此与《部》隐音同义近,隐行而废矣。”《说文·衣部》:“衣,依也。”《广雅·释器》:“衣,隐也。”因此,“隐”有靠近、贴近的含义,《新书》中的“隐亲”可以理解为依凭或聚集。〔11〕


《盐铁论》中的材料可作佐证,《复古》篇云:“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未通》篇云:“大抵逋流,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笃责,刻急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流亡远去”的“细民”即“放流人民”,也就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这些流民大多聚于豪强大家,为富人所役使。〔12〕因此,《新书》中的“其家”应该指“豪强大家”,而“隐亲其家”则相当于《盐铁论》中的“依倚大家”,即依靠、依傍豪强大家。〔13〕


“隐亲”在具体语境中由贴近、靠近引申而有关心、照顾的含义。如东汉蔡邕《议郎胡公夫人哀赞》:“颢有剖符之寄,逼于国典,疾笃不得隐亲〔14〕,增感气绝,不能自宥。”又如《三国志·吴志·朱桓传》:“往遇疫疠,谷食荒贵,桓分部良吏,隐亲医药,飱粥相继,士民感戴之。”《钟离意传》:“意独身自隐亲,经给医药。”再如《晋书·何曾传》:“臣愚以为可密诏主者,使隐核参访郡守,其有老病不隐亲人物,及宰牧少恩,好修人事,烦挠百姓者,皆可征还,为更选代。”《阎缵传》:“又汉初废赵王张敖,……田叔、孟舒十人为奴,髡钳随王,隐亲侍养,故令平安。……如田叔、孟舒侍从不罪者,则隐亲左右,奸凶毒药无缘得设,太子不夭也。”


后世又有“隐儭(衬)”,亦由贴身、近身引申而有关心、照顾义。如唐颜真卿《和政公主神道碑》:“出入存恤,过于己子,虽其密亲,罔或能辨。柳之亲昵,伯仲姑姊,隐儭将迎,唯恐不至。”又如张说《节慜太子妃杨氏墓志》:“及开元正位,良媛为摈而卒,妃之视忠王也,隐儭之,教诲之,谒从母之仁慈,陪犹子之珍爱。”再如清王昶《郭文学诔》:“周旋隐衬,次笃诸姑,时姻赒恤,久而弗渝。”“周旋”由环绕而有照顾义,“隐衬”由贴近而有照顾义,二者的引申途径可以互证。〔15〕


2.造次


《论语·里仁》:“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马融注:“造次,急遽。”郑玄注:“造次,仓卒也。”《说文·走部》:“趀,仓卒也。”段注引钱大昕说:“次者,趀之假借字。”《广雅·释诂二》:“趀、、造,猝也。”王念孙《疏证》:“趀、一字也。《说文》:‘趀,仓卒也。’卒与猝同。趀之言造次也。……仓卒、造次,语之转。次、趀古同声,故《广雅》趀、造二字并训为猝也。”又《释乐》:“鼜鼓,鼓名。”王念孙《疏证》:“案造、戚二字古声皆与蹙相近。……杜云:‘鼜读为忧戚之戚,击鼓声疾数故曰戚。’声则同于忧戚,义则取诸疾数,故又云‘鼜读为造次之造’,造次亦疾意也。”


据此,“造次”本为同义复词。“造”含比次之义,《尔雅·释水》:“天子造舟。”郭璞注:“比船为桥。”《说文•艸部》:“䔏,艸皃。”徐锴《系传》:“艸相次也。”由空间上的紧邻、促狭到时间上的仓猝、急遽,表明“造次”已经词汇化,其后又在不同语境的使用中词义整体进一步引申。如《汉书·王莽传》:“虽有贲、育不及持刺,虽有樗里不及回知,虽有鬼谷不及造次。”这里的“造次”指善辩,类似于捷给,即反应疾速。又如《三国志·蜀书·谯周传》:“身长八尺,体貌素朴,性推诚不饰,无造次辩论之才,然潜识内敏。”“造次”相对于“内敏”而言,盖指表现于外的行事、应对之敏捷。《魏书·安丰王元猛传》:“虽风流造次不及熙、彧,而稽古淳笃过之。”“造次”与“淳笃”相对。〔16〕再如《宋书·建平宣简王宏传》:“驱乌合之众,隶造次之主,貌疏情乖,有若胡越。”这是指不深思熟虑而仓猝行事,即轻率,随便。〔17〕在《敦煌变文》中“造次”又作“造此”“操次”“取此”“千次”(“取次”“迁次”)等形。蒋礼鸿先生指出有下列三种意义:一、仓猝;二、不精细,不审慎;轻举妄动;三、尴尬,进退两难。并认为仓猝必然不能审慎,仓猝也常常陷于困境,第二和第三义都从第一义引申而来。〔18〕


3. 惩艾


《说文·心部》:“惩,㣻也。”“㣻,惩也。”〔19〕“惩”“㣻”互训,“㣻”多作“艾”,故“惩艾”为同义复词,始见于《史记·乐书》:“成王作颂,推己惩艾,悲彼家难,可不谓战战恐惧,善守善终哉?”张守节《正义》:“言成王作颂,悲文王战战恐惧,推己戒励为治,是善守善终也。”又,《楚辞·九叹·远游》:“悲余性之不可改兮,屡惩艾而不迻。”王逸注:“虽数为谗人所惩艾,而心终不移易也。艾一作㣻。”这两例“惩艾”都是因受创伤、被惩创而戒惧之义。


“惩艾”在《汉书》中共见五例,其中《宣元六王传》:“霍皇后废后,上欲立张婕妤为后。久之,惩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乃更选后宫无子而谨慎者,乃立长陵王婕妤为后,令母养太子。”谓从“霍氏欲害皇太子”这件过去的事中吸取教训,以前失为戒,这是“惩艾”的第二种用法。“惩艾”的第三种用法,可以看作使动,义为惩治,如《东观汉记·明帝纪》:“陛下至明,惩艾酷吏,视人如赤子。”


“惩艾”的上述三种用法和“惩”单用基本一致。西周时期“惩”就有不及物和及物两种用法。前者如《诗·周颂·小毖》“予其惩而毖后患”,郑笺:“惩,艾也。……我其创艾于往时矣。”朱熹《集传》:“惩,有所伤而知戒也。”这是“惩”的鉴戒义,即因“有所伤”而“息其既往”“改革前失”。后者如《尚书·吕刑》:“其今尔何惩?惟时苗民匪察于狱之丽,……”孔传:“其今汝何惩戒乎?所惩戒惟是苗民非察于狱之施刑,以取灭亡。”“何”作为“惩”的宾语提前,句意谓从“苗民匪察于狱之丽”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春秋以后直到西汉,“惩”多用作使动,如《诗·鲁颂·閟宫》:“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孔疏:“荆楚群舒叛逆者,于是以此惩创之。”又如《小雅·节南山》“不惩其心”、《左传·成公十四年》“惩恶而劝善”,皆指戒止或惩罚。〔20〕由此可见,“惩艾”作为整体产生新的用法和词义。


与“惩艾”相类似的有“创艾”一词,出现稍晚,但同样有三种用法。《汉书·冯奉世传》:“羌虏破散创艾,亡逃出塞,其罢吏士,颇留屯田,备要害处。”颜注:“创艾谓惩惧也。……艾读曰乂。”这是第一种用法,义为戒惧。又《匈奴传》:“今既发兵,宜纵先至者,令臣尤等深入霆击,且以创艾胡虏。”颜注:“请率见到之兵且以击虏。”这是第二种用法,义为惩戒,使之戒惧。《晋书·地理志》:“汉兴,创艾亡秦孤立而败,于是割裂封疆,立爵二等,功臣侯者百有余邑。”这是第三种用法,义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  语素义位转移例


语素义位的转移,准确地说,包括义位的易位和义位的置换等,“词位中的义位易位,就是义位的主次(核心和非核心)位置变易,或常用、罕用的位置变易”,“置换,就是词位中的一个A义位被一个后产生的B义位代替了”。〔21〕同义复词的单个语素或两个语素发生义位的转移,会使人们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包括对词的本源意义〔22〕和构词理据〔23〕的误解),从而使整个词义发生变化。下面所举的三例中,“契阔”的“契”产生新义,而使“契阔”重新分析为反义复词,并在特定语境中又用作偏义复词,“矜奋”的两个语素之间可能存在语义的相互影响甚至沾染现象〔24〕,“竞爽”则由于人们对“竞”的常用义位更为敏感,从而发生结构的重新分析。


1.契阔


“契阔”出自《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毛传:“契阔,勤苦也。”《释文》:“契,本亦作挈。”孙奕《示儿编》、黄生《义府》、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等皆谓“契”为合、“阔”为离,即“契阔”是反义复词。〔25〕朱熹《诗集传》云:“契,与挈同。契阔,隔远之意。”高本汉倾向于朱熹的说法,并给出了证据:《左传·定公十九年》“锲其轴”和《战国策·魏策》“锲胫”,“锲”的意思是“割去”,和这里“契”的意思是“分隔”相合。〔26〕高亨《诗经今注》:“契,隔绝。阔,离。”亦同。据此,则“契阔”本为同义复词。“契”“栔”从“㓞”,“㓞”甲骨文从丯从刀,会以刀契刻之意。〔27〕《说文·木部》:“栔,刻也。”段注:“《释诂》:‘契、灭、殄,绝也。’《唐韵》引作栔。郭云:‘今江东呼刻断物为栔断。’按古经多作契,假借字也。”“契”又通“挈”,《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皆反其桃,挈领而死。”洪颐煊《读书丛录》:“挈领而死,谓断颈而死也。”由此,“契”“阔”双声叠韵,皆含分离之义。“契阔”或许即谓离别,则“与子成说”谓离别之人相互约定。〔28〕


“契”作名词指符节、凭据等信物,分为左右两半,双方各执其一,用时将两半合对以作征信。《礼记·曲礼上》“献粟者执右契”,孔疏:“契,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说文系传》:“《韩子》:‘宋人得契,密数其齿。’谓以刀分之,有相入之齿缝也。刀判缺之,故曰契。”因此,“契”本为断绝、分离,但又有切合、投合义。〔29〕视“契阔”为反义复词,应该是后人的重新分析,如魏收《为侯景叛移梁朝文》:“外曰臣主,内深骨肉,安危契阔,约以死生。”钱钟书指出,“‘安’‘契’‘生’与‘危’‘阔’‘死’各相对当,无一闲置偏枯。”〔30〕


后世“契阔”在特定语境中又可用作偏义复词,而且有两种含义,一是强调“分”,偏主“隔远”,即“以阔吞并契”,如《魏书·李彪传》:“顷来契阔,多所废离,近蒙收起,还综厥事。”又《献文六王传》:“吾与汝等早罹艰苦,中逢契阔,每谓情义,随事而疏。”二是强调“合”,偏指亲密、投分,即“以契吞并阔”,如《周书·苏亮传》:“但臣与宝夤周旋契阔,言得尽心,而不能令其守节,此臣之罪也。”〔31〕《南齐书·张敬儿传》:“大明之中,谬奉圣主,忝同侍卫,情存契阔,义著断金,乃分帛而衣,等粮而食。”〔32〕


2.矜奋


《管子·形势解》:“乱主自智也,而不因圣人之虑;矜奋自功,而不因众人之力。”《荀子·正名》:“有兼听之明,而无矜奋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汉书·晁错传》:“矜奋自贤,群臣恐谀,骄溢纵恣,不顾患祸。”“矜奋”和“自功”“自贤”连言,与“伐德”对文,意谓自夸、自大。〔33〕


《说文·矛部》:“矜,矛柄也。”段注:“若矝〔34〕夸、矝持、矝式,《无羊》传:‘矝矝以言坚强。’《苑柳》传:‘矝,危也。’皆自矛柄之义引申之。盖矛柄最长,直立于地。……诸义皆由是引申。”《尚书·大禹谟》:“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伪孔传:“自贤曰矜,自功曰伐。”孔颖达疏:“矜与伐俱是夸义。”《说文·奞部》:“奋,翚也。《诗》曰:不能奋飞。”《广雅·释言》:“奋,振也。”《广韵·问韵》:“奋,扬也。”“奋”的本义是鸟振羽展翅,引申为扬起、高举,如贾谊《过秦论》:“奋臂于大泽而天下响应者,其民危也。”又为振奋、奋厉,如《荀子·子道》:“奋于言者华,奋于行者伐。”杨倞注:“奋,振矜也。”《孔子家语·三恕》王肃注:“自矜奋于言者华而无实,自矜奋行者是自伐。”这里“奋”含有逞能的意味〔35〕,又如《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庄公矜勇力不顾行义晏子谏第一”:“庄公奋乎勇力,不顾于行义。”标题用“矜”,正文用“奋”。《吕氏春秋・本味》:“人主有奋而好独者,则名号必废熄。”俞樾云:“奋犹矜也。奋而好独者,矜而好独也。”〔36〕《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杜注:“衅,动也。”孔疏:“王肃云:‘衅谓自矜奋以夸人。’……衅为奋动之义也。”“自矜奋”就是“自矜”“自奋”,“自奋”即谓逞能,如《吕氏春秋·任数》:“人主以好暴示能,以好唱自奋。”《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列子·说符》:“色盛者骄,力盛者奋,未可以语道也。……故自奋则人莫之告。人莫之告,则孤而无辅矣。”〔37〕综上,自夸和逞能语义相近,故“矜奋”可视作同义复词。


战国末,“矜”始有作奋动义的用例,如《战国策·燕策一》:“矜戟砥剑,登丘东向而叹。”《吕氏春秋·重言》:“艴然充盈,手足矜者,兵革之色也。”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矜,犹奋也,言手足奋动也。《燕策》曰‘矜戟砥剑’,言奋戟也。”〔38〕此义并不常见,可能是由矛柄直立而引申,也可能是受“奋”的影响。同时,在与“奋”的对文中,“矜”也可表示奋起、奋发,如《庄子·徐无鬼》:“筋力之士矜难,勇敢之士奋患。”成玄英疏:“英髦壮士有力如虎,时逢戹难,务于济世也;武勇之士、果决之人奋发雄豪,涤除祸患。”王先谦《集解》:“筋力强壮,遇难则务;性情勇敢,见患则奋。”依此则“矜难”意谓面对患难而振作奋起。〔39〕振作、奋发是“奋”的常用义,受其影响,“矜奋”在中古以后也有振奋之义,如《人物志·九征》:“故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40〕又如唐杜牧《唐故宣州观察使御史大夫韦公墓志铭并序》:“后进凡持节业自许者,获公一言,矜奋刻削,益自贵重。”韩愈《柳州罗池庙碑》:“柳侯为州,不鄙夷其民,动以礼法;三年,民各自矜奋。”宋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夫士尝毁廉耻以负累于世矣,则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心息。”


3.竞爽


《左传·昭公三年》:“齐公孙灶卒。司马灶见晏子,曰:‘又丧子雅矣。’晏子曰:‘惜也!子旗不免,殆哉!姜族弱矣,而妫将始昌。二惠竞爽犹可,又弱一个焉,姜其危哉!’”杜注:“子雅、子尾皆齐惠公之孙也。竞,强也。爽,明也。”《国语·周语下》:“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俞樾云:“《尔雅·释诂》曰:‘明,成也。’古‘成’‘盛’二字通用,明训成,故亦训盛。《淮南·说林篇》:‘长而争明。’高注曰:‘明,犹盛也。’……然则争明犹争盛也。……争盛犹争强也。”〔41〕《管子·四时》“风与日争明”,戴望《校正》:“明训为强。”据此,“竞爽”可视作同义复词,义为精明强干。


《说文·誩部》:“竞,强语也。”段注:“竞、强叠韵。强语谓相争。”“竞”本为争强,若侧重于过程,就是竞争义,即比谁更强,若侧重于结果状态,就是强盛义,即比别人强。〔42〕但是,中古以来“竞”的常用义位是争,而强则是非常用义位〔43〕。“在语素意义系统中,常用义位是最能够在人们头脑中激活的意义,在使用者的心目中对常用义位的敏感度要高于非常用义位”〔44〕,因此,中古时期“竞爽”的用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与《左传》中的用法相类,如《文选·南朝任昉〈王文宪集序〉》:“虽张曹争论于汉朝,荀挚竞爽于晋世,无以仰模渊旨,取则后昆。”荀顗和挚虞是相比较、相对当的两方,二人在制礼方面齐名于当世(晋世)。〔45〕另一类则结构发生重新分析,如《南齐书·高帝本纪》:“公秉皞出关,凝威江甸,正情与曒日同亮,明略与秋云竞爽。”“爽”和“亮”同义,“同”和“竞”都可看作状语。南朝徐陵《玉台新咏序》:“金星与婺女争华,麝月共嫦娥竞爽。”“争华”和“竞爽”对文,二者都是动宾结构。谢眺《七夕赋》:“君王壮思风飞,冲情云上,顾楚诗而纵辔,瞻兰书而竞爽,实研精之多暇,聊余日之骀荡。”“纵辔”是以骑乘比喻驰骋辞瀚,“竞爽”则盖指文辞的争胜媲美。《弘明集》卷十《答何炯》:“岂炎昊所得争衡,非轩唐所能竞爽。”“争衡”和“竞爽”皆犹争胜。《出三藏记集》卷十四《佛陀耶舍传》:“慧解洞微,亦入关咨禀,传法之宗,莫与竞爽。”即没有谁能与之相比。


三  拘于字形误解例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第二性符号,王宁先生对于汉字与汉语的关系有系统而精辟的论述,她指出“汉字直接参与了汉语造词的历史过程”,“汉字在汉语里有别词作用”,“在研究双音词的语素义,探讨双音词的构词理据,从而加深对词义的理解时,汉字起着无可取代的作用”。〔46〕她还曾指出,“汉语双音词的语法结构,常常因为书写方式的改变而被掩盖,变得难以解释。”〔47〕同时,在特定情形下,字形对于词义的演变(包括误解误用)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下面所举三例中,“隐括”的构词理据由于字形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从而产生新的用法;“尉荐”是理据难明,后人拘于字形而重新理解〔48〕;“径庭”则由同义复词凝结为联绵词,后人蔽于字形而误解误用,望文生训而产生新义。


1.隐括


《韩非子·难势》:“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王先慎《集解》:“张榜本、赵本‘栝’作‘括’。”陈奇猷《集释》引太田方曰:“揉曲曰隐,正方曰栝。”“隐”的本字为“檃”,《说文·木部》:“檃,栝也。”段注:“檃与栝互训。檃亦作櫽,亦假借作隐,栝亦假借作括。……櫽栝者,矫制衺曲之器也。”王筠《句读》:“古书多櫽栝连言,许君则二字转注,以见其为一事而两名,群书连用之为复语也。《增韵》曰:‘揉曲者曰櫽,正方者曰栝。’分为两义,盖非许意也。”又《木部》:“栝,檃也。一曰矢桰,檃弦处。”段注:“《释名》曰:‘矢末曰栝。栝,会也,与弦会也。’云檃弦处者,弦可隐其间也。此亦檃栝之一端耳。……矢栝字经传多用括。”徐灏《注笺》:“盖为矫煣之器,窴木其中,阸而用指,所以定其性也。矢隐弦处谓之栝,即取其意。近人用檃栝为括絜之义,盖由括而误。”章太炎亦云:“凡以两木箝一木使不得斜者曰檃括(矫正之意)。近人以概括大意曰檃括,谬甚。引申之义与箝制相近。”〔49〕由上可知,“隐括”本作“檃栝”,“檃栝”是矫正竹木弯曲的器具。如《荀子·性恶》:“枸木必将待檃栝烝矫然后直。”杨倞注:“檃栝,正曲木之木也。”《淮南子·修务》:“木直中绳,揉以为轮,其曲中规,隐栝之力。”引申指规矩。东汉以后用作动词,义为规正、矫正,如何休《〈春秋公羊传〉序》:“往者略依胡母生《条例》,多得其正,故遂隐括使就绳墨焉。”《抱朴子外篇·酒诫》:“是以智者严櫽括于性理,不肆神以逐物。”《文心雕龙·指瑕》:“若能櫽括于一朝,可以无惭于千载也。”〔50〕又引申指(就原有的文章、著作)剪裁改写,如北宋晁补之《离骚新序下》:“司马迁作《史记》,尧舜三代本纪、《孔子世家》所引《尚书》《论语》事,颇变其文字训诂,至《左氏》《国语》,则迁所笔削惟意。迁欲自成一家言,故加隐括而不嫌也。”


由于“栝”和“括”音同形近,“檃栝”在文献中常作“隐括”。〔51〕“隐”本有审度之义,“括”引申有查检之义,《〈春秋公羊传〉序》徐彦疏:“隐谓隐审,括为检括。”《后汉书·邓训传》“训考量隐括”李贤注:“隐审量括之也。”王先谦《集解》引惠栋曰:“刘熙《孟子》注:隐,度也;括,量也。”由此,中古以后“隐括”可指审度、查核,如《北史·张吾贵传》:“三旬之中,吾贵兼读杜、服,隐括两家,异同悉举。”《魏书·释老志》:“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付本曹。”《梁书·武帝纪》:“愚谓自今选曹,宜精隐括,依旧立簿,使冠履无爽,名实不违。”


此外,宋代以后一些“隐括”的用例亦由“括”而得义,如宋韦居安《梅磵诗话》卷上:“荆公旧有诗云:‘我名公字偶相同,我屋公墩在眼中。公去我来墩属我,不应墩姓尚随公。’他人欲櫽括此意,非累数十言不可,而公以二十八字尽之,真得束广就狭体。”明曾忭《陈募兵便宜疏》:“今募兵榜宜令兵部櫽括大意,毋得过三百言,庶明简易晓。”明陆西星《南华真经副墨》:“《庄子》篇终一段,分明櫽括全经,后为复为自叙,甚有轻重条理。”上述三例“櫽括”为涵括、概括之义,盖由括絜而来。〔52〕又如明杜应芳《诸葛辨》:“其书不经见而载野史,非旁搜櫽括,何以周知而有定论。”此例“櫽括”则又似与“括”的搜集、搜括义相关。


2.尉荐


“尉荐”一词始见于《汉书》,凡三例,《胡建传》:“孝武天汉中,守军正丞,贫亡车马,常步与走卒起居,所以尉荐走卒,甚得其心。”师古曰:“尉者,自上安之也。荐者,举籍也。”《赵广汉传》:“广汉为二千石,以和颜接士,其尉荐待遇吏,殷勤甚备。”如淳曰:“尉亦荐籍也。”师古曰:“尉荐,谓安尉而荐达之。”《韩延寿传》:“延寿乃起听事,劳谢令丞以下,引见尉荐。”又有“慰荐”一例,《匈奴传》:“既服之后,慰荐抚循,交接赂遗,威仪俯仰,如此之备也。”钱大昭《汉书辨疑》卷十九:“‘尉荐’即‘慰藉’,荐犹藉也。……小颜以为安慰而荐达之,非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第十六》指出“尉荐”即“慰藉”,又与“蕰藉”“酝藉”“温藉”等义相近似,皆为连语:“凡连语之字,皆上下同义,不可分训,说者望文生义,往往穿凿而失其本指。”〔53〕


唐代以后就有一些用例以“荐”为推荐、荐举,如刘禹锡《故荆南节度推官董府君墓志》:“弱岁嗜属诗,工弈棋,用是索合于贵游,多所慰荐。”又如宋代所修史书中,以下三例“慰荐”也指举荐,《新唐书·孟阳传》:“公卿多父行及外家宾客,故被慰荐,擢累兵部郎中。”又《李渤传》:“渤卖直售名,资狂躁,干进不已,外交方镇求尉荐,不宜在朝。”《旧五代史·任延皓传》:“晋天福初,延皓授太原掾,寻改交城、文水令,皆高祖慰荐之力也。”


  3.径庭〔54〕


《庄子·逍遥游》:“吾闻言于接舆,大而无当,往而不返。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大有迳庭,不近人情焉。”成玄英疏:“迳庭,犹过差,亦是直往不顾之貌也。”《释文》云:“司马本作‘茎庭’。”又引李颐云:“迳庭,谓激过也。”《文选·刘孝标〈辨命论〉》注引司马彪云:“迳庭,激过之辞也。”


《列子·杨朱》东晋张湛注:“此一篇辞气太径挺抑抗,不似君子之音,然其旨欲去自拘束者之累,故有过逸之言者耳。”《后汉书·班固论传》:“不激诡,不抑抗。”可见,“径挺”相当于“激诡”,亦即所谓“过逸”,谓偏激、超出常情。


东晋僧肇《肇论·涅盘无名论》:“诸家通第一义谛,皆云廓然空寂,无有圣人。吾常以为太甚径庭、不近人情。若无圣人,知无者谁?”此例显然是用《庄子》语,只是将“有”改成了“甚”。唐元康《肇论疏》:“大甚径廷。径,远也。廷,直也。言如一物径廷然直去不可回转。有此一类人也。伤之甚耳。今姚主谓诸家云第一义大空,甚[空]径廷非常,过人情也。〔55〕”“直去不可回转”即“直往不顾”,“径廷”亦为越过限度、超出常情之义。


《北齐书·魏收传》:“言之不善,行之不正,鬼执强梁,人囚径廷。幽夺其魄,明夭其命。”“径廷”和“强梁”对文,义应相关。“强梁”是指强横凶暴,“径廷”盖谓不守法而越轨。〔56〕《史记·游侠列传》司马贞《索隐》:“言人臣委质于侯王门则须存于仁义,若游侠轻健,亦何必肯存仁义也。”殿本“轻健”作“径挺”,则此“径挺”的含义正同《北齐书》的“径廷”。唐陆希声《道德真经传》卷三:“行至易之道而不径庭,因自成之器而不雕镌,陈至当之理而不文饰。”“径庭”也应理解为过逸或越轨。〔57〕张九龄《后汉征君徐君碣铭并序》:“昔者夷齐介洁而远去,沮溺野逸而离群,颜阖杂杯以遁逃,接舆狂歌而诡激,此诚作者或类沽名。……汉庭所以宗其德,天下所以服其行,岂与彼数子直径庭而已哉。”〔58〕“径庭”对应于上文的“诡激”等。综上,唐代以前“径庭”一词的用例大多为激过之义,而且有“迳庭”“茎庭”“径挺”“径廷”“迳挺”“迳廷”等不同词形,因此可以认为由同义复词凝结为联绵词〔59〕


黄侃《说文略说》:“一声也,其所孳之字,如莛、茎、挺、梃、筳、桯、桱、珽、胫、颈、经、廷、庭、颋、侹、娙、劲、呈、逞、徎,声同,其所受之形亦皆从,不必别取偏旁也。此孳乳之字形由本字得也。”〔60〕可知,“径”“迳”“廷”“挺”“庭”同源,词源义为直而长。故《释名·释形体》:“颈,径也,径挺而长也。”又《释船》:“艇,挺也,其形径挺,一人二人所行也。”唐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前持自体,一切皆通。后轨生解,要有屈曲。初之所陈,前未有说,径廷持体,未有屈曲生他异解。”“径廷”正与“屈曲”相对。因此,“径庭”盖由直而长引申为“直往不顾”“往而不返”“直去不可回转”,故有越过限度、超出常情之义。前引《庄子》该句标点似应断为:“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大有迳庭不近人情焉。”“大有……焉”就是“大有……在其中”,“迳庭”和“不近人情”可连在一起,看作“有”的宾语。


宋代以后对于《逍遥游》的“迳庭”有了新的解释,如宋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迳庭’,只言疆界遥远也。‘大有’,甚有也。”明方以智《药地炮庄》:“迳庭,犹霄壤。言迳路之与中庭,偏正悬绝。”清宣颖《南华经解》:“迳,门外路也。庭,堂前地也。势相远隔。今言‘大有迳庭’,则相远之甚。”王敔《庄子解》:“径外庭内,隔远之意。”以上诸说盖因拘于字形,而将“径庭”分析为两个名词的并列。与此同时,在实际的文献用例中,“径庭”也大多喻指相距甚远或有差距。〔61〕如宋陈淳《祭陈景文》:“其视斯世之醉生梦死于颓波流俗、颠迷于私欲诡道不自觉者,大有径庭之隔也。”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一:“诗意与狄归昌同,而其恻怛规戒,涵蓄不露,则大有径庭矣。”元胡震《周易衍义》:“九三之固止,是犹告子之不动心而外义,尾生之守信而忘身,其视世之从容暇豫、心广体胖、与道周旋者,岂不大相径庭耶?”《难经本义》卷上元滑寿注:“更之一字,与此篇遂字大有径庭。”


 结语


同义复词是古汉语中一种重要的词汇现象,在古汉语词汇中所占比例较大。先秦两汉古书中的同义复词数量颇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后世并列式复合词乃至现代汉语复合词的来源。同义复词的收录和释义是词汇学和辞书学讨论未辍的课题,至今依然存在不少疑难有待解决。本文例举了九个具有典型性、又各具特点的同义复词,作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共时剖析和历时考察。由于望文生训、不明古义、袭用旧注等原因,其中有的以前并未视作同义复词,有的被错释误解,有的词义演变的途径和动因不清楚。我们通过考证对相关疑难问题作了初步解答,以求教于方家。同时,同义复词在结构和意义上的演变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本文只是举例性质的论述,更全面系统的研究有待于将来。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编辑部审稿意见对本文初稿多有指正,郝瑞卿和吴慧欣同学也提出中肯意见,谨致谢忱,文责自负。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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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王念孙《读书杂志》,第407-410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参阅李运富《王念孙父子的“连语”观及其训解实践(上)(下)》,《古汉语研究》1990年第4期、1991年第2期。

〔2〕 王引之《经义述闻》,第772-774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

〔3〕 俞樾等《古书疑义举例五种》,第139-143页,中华书局,1983年。

〔4〕 刘师培《古用复词考》,《刘申叔遗书》,第1284-1285页,凤凰出版社,1997年。

〔5〕 郭在贻《训诂学》(修订本),第13-14页,中华书局,2005年。

〔6〕 徐流《论同义复词》,《古汉语研究》1990年第4期。

〔7〕 “重新分析”原本是指语法化的一种机制,这里借用来指复合词结构的变化。

〔8〕 袁昱菡从词义的发展、语法功能的转变、字形的掩盖和重新理解等方面讨论了并列式复合词结构变异的动因与机制,是近来在这方面比较深入的研究。见《汉语复合词的结构历时变异现象》,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9年。洪帅探讨了复合词历时结构变异的三个主要原因:语素黏着化造成词义不透明、多义语素的理解错位、离子化与韵律的压制作用。见《复合词历时结构变异的分类描写与成因考探》,《古汉语研究》2020年第4期。

〔9〕 卜师霞《源于先秦的现代汉语复合词研究》,第171页,中华书局,2018年。

〔10〕 王宁先生曾指出:“现代汉语还有不少双音词早在古代已经结合,结合的理据存于先秦,而在结合后又作为一个整体产生引申,遂使现代用意与构词的意图脱节,要寻其造词理据,分析结构方式,仍必须向上追寻。”见《训诂学与汉语双音词的结构和意义》,《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4期。

〔11〕“隐”“蕴”音义同,“隐”“蔚”对转,故“隐”含有众多、聚集之义。聚集义和靠近、贴近义亦相通。

〔12〕 《复古》篇云:“浮食奇民,好欲擅山海之货,以致富业,役利细民,故沮事议者众。”

〔13〕 宋叙五指出:“平民一般不具备铸钱的能力,因为铸钱需要大量人力与资金的配合,同时必须与采矿相联系才能进行。”见《西汉货币史》,第67页,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2年。

〔14〕 《四部丛刊》影印兰雪堂活字本作“隐亲”,《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和严可均辑本作“顾亲”。

〔15〕 中古史书中有几例“隐亲”似不能解释为关心、照顾,可能由于“隐”的凭依义不为人所熟知,因而“隐亲”一词重新分析,如《后汉书·安帝纪》:“刺史举所部,郡国太守相举墨绶,隐亲悉心,勿取浮华。”这里的“隐”似应为隐审、隐度义。不过,隐度即谅度,以己之情度他人之情,体验对方的感受,隐度的“隐”和温仁的“温”词源同,隐审和关心其实是一致的。参阅黄易青《“高宗谅阴”的“隐度”文化及古代“温仁”——兼论前谐声时代闭口韵向舌鼻韵演变趋势》,《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16〕 蔡镜浩《魏晋南北朝词语释例》,第41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

〔17〕 除此之外,“造次”在中古文献中还有造访等其他含义。

〔18〕 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蒋礼鸿集》(第一卷),第357-359页,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

〔19〕 段注:“古多用乂、艾为之而㣻废矣。”

〔20〕 “惩”可能和“箴”同源,“箴”有规劝、告戒义。

〔21〕 张志毅、张庆云《词汇语义学》,第230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

〔22〕 卜师霞指出:“本源意义指先秦传承复合词来源的意义。”见《源于先秦的现代汉语复合词研究》,第41页。这里借用她的这一说法来指同义复词或复合词的本义。

〔23〕 王宁先生指出,双音词的构词理据包括三方面的要点:一是原始构词时两个语素各自的意义;二是两个语素结合的语言原因和文化原因;三是与这两方面原因相关的语素结构模式。参阅《训诂学与汉语双音词的结构和意义》,《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4期。

〔24〕 关于词义沾染可参阅:伍铁平《词义的感染》,《语文研究》1984年第3期;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朱庆之《佛典与中古汉语词汇研究》,文津出版社,1992年;张博《组合同化:词义衍生的一种途径》,《中国语文》1999年第2期。

〔25〕 王念孙云:“《邶风·击鼓》篇‘死生契阔’,《韩诗》云:‘契阔,约束也。’契,犹也;阔,犹括也。故《小雅·车》篇‘德音来括’,《韩诗》云:‘括,约束也。’”见《广雅疏证》,第87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但是,高本汉指出:“韩诗或者是把‘契阔’当‘絜括’的假借字,或语源相同的字。不过,‘絜’和‘括’连用是没有例证的。”见《高本汉诗经注释》,第79页,中西书局,2012年。

〔26〕 高本汉《高本汉诗经注释》,第80页。

〔27〕 季旭昇《说文新证》,第369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

〔28〕 两人聚少离多,从军之士常年在外奔波,故毛传训“契阔”为“勤苦”,这是语境义。后来“契阔”就成了代指勤苦、劳苦的典故词,跟分离、离别已无多少关系。如《后汉书·文苑传上·傅毅》:“爰率朋友,寻此旧则。契阔夙夜,庶不懈忒。”李贤注:“《诗》云:‘与子契阔。’契阔谓辛苦也。”参见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第469-470页,中华书局,1985年。

〔29〕 分离与切合二义相反相成。不过,从文献用例来看,“契”表切合、投合义似出现于魏晋以后。

〔30〕 钱钟书《管锥编》,第139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

〔31〕 卢谌《答魏子悌》:“恩从契阔生,义随周旋接。”可知“契阔”和“周旋”义近相类。

〔32〕 钱钟书《管锥编》,第139-141页。

〔33〕 《汉语大词典》释为“以勇气自恃;骄傲自大”,似误。《大词典》收“矜勇”一词,释义为“以勇自负”。但“矜奋”和“矜勇”的结构不能简单类比。考故训中“奋”训“勇”仅见一例,《战国策•秦策一》:“夫断死与断生也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也。”高诱注:“奋,勇也。”鲍彪注:“奋,言勇不顾死。”《韩非子·初见秦》作“贵奋死”。“奋死”固然可以理解为勇于赴死,但这里的“奋”恐怕不是名词性的勇气或勇敢,而应该理解为“奋起直追”“奋不顾身”“奋勇前进”“奋然前行”的“奋”,指挺身而出做某事。又,骄傲主要指内在的自满和外在的轻视他人,而“矜”义侧重于表现于外的自伐、自夸,二者有所区别。

〔34〕 段玉裁认为“矜”古当从令声。

〔35〕 王天海《荀子校释》,第113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6〕 俞樾《诸子平议》,第480页,中华书局,1956年。

〔37〕 《汉语大词典》释为“自以为是、妄自尊大”,应是语境义。

〔38〕 王念孙《读书杂志》,第1028页。《汉语大词典》有“矜动”条,释义为“舞动”。《列女传・齐桓卫姬》:“忿然充满,手足矜动者,攻伐之色。今妾望君举趾高,色厉音扬,意在卫也。”据王念孙之说,则“矜动”就是奋动。

〔39〕 宣颖《南华经解》云:“以御难自矜。”陈鼓应从其说。见《庄子今注今译》(最新修订重排本),第680页,中华书局,2009年。

〔40〕 《汉语大词典》释为“武勇,勇敢”,似为随文释义。

〔41〕 徐元诰《国语集解》,第98-99页,中华书局,2002年。

〔42〕 强大和比强、比大似有关联。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八世之后,莫之与京。”杜注:“京,大也。”孔疏:“谓无与之比大,言其位最高也。”章太炎认为“若拘于大训,则莫之与大,甚为不辞”,他指出“京”有当直义,故下文云“物莫能两大”。见《章太炎全集:春秋左传读·春秋左传读叙录·驳箴膏肓评》,第187-18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又如《左传·昭公十年》“齐惠栾、高氏皆耆酒,信内多怨,强于陈、鲍氏而恶之。”惠栋《补注》:“言其族盛,与陈、鲍相当值。”《尔雅·释诂下》:“强,当也。”郭璞注:“强者,好与物相当值。”

〔43〕 较多的是袭用《左传》的“不竞”。

〔44〕 卜师霞《源于先秦的现代汉语复合词研究》,第61页。

〔45〕 李周翰注把“爽”解释为差,恐怕不对。

〔46〕 王宁《论汉字与汉语的关系》,《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十五辑),商务印书馆,2015年。

〔47〕 王宁《训诂学与汉语双音词的结构和意义》,《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4期。

〔48〕 “重新理解”是指“把语言单位历史上的X意义理解为当代的Y意义”,“由于普通人对某个语言形式历史意义、用法的不了解或遗忘而造成的一种‘普遍误解’”,“是同一个语言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结果不同的一个反映”。见储泽祥、王寅《动词的“重新理解”及其造成的影响》,《古汉语研究》2009年第3期。

〔49〕 见章太炎讲授,朱希祖、钱玄同、周树人记录,王宁主持整理《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第251页,中华书局,2010年。

〔50〕 参阅廖名春《〈论语〉“父子互隐”章新证》,《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51〕 “檃栝”和“隐括”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词。由于二者词形近似,关系密切,段玉裁谓“檃栝”假借作“隐括”,《汉语大词典》将“隱栝”和“隐括”视为一词。这里我们也将“隱栝”与“隐括”的不同含义当作同义复词的演变来分析。

〔52〕 《说文•手部》:“括,絜也。”

〔53〕 王念孙《读书杂志》,第407页。王念孙未对“尉”和“荐、籍”何以同义作解释。有条材料似值得一提,《左传•哀公十一年》:“公使大史固归国子之元,置之新箧,褽之以玄纁,加组带焉。”杜注:“褽,荐也。”《说文•衣部》:“褽,衽也。”段注:“此衽当训衽席。”又《艸部》:“荐,薦蓆也。”《广雅•释器》:“薦,席也。”王念孙《疏证》:“《释名》云:‘薦,所以自薦藉也。’”

〔54〕 郝瑞卿对“径庭”一词有详细讨论,参见《以同源词为参构语素的汉语双音合成词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

〔55〕 《十六国春秋》卷六十《后秦录》八作“吾常以为殊大径庭,不近人情”。

〔56〕 《戒子通录》卷四:“按,径廷,《北史》作径挺,均不可解,疑为劲挺之讹。”恐非。

〔57〕 又如权德舆《唐故中岳宗元先生吴尊师集序》:“厥后冀元得其本以授予。请刊其径庭,庶传永久。其有逍遥卓诡之论,犹不列于此编。”

〔58〕 《唐文粹》作“岂与彼数子直道而已哉”。

〔59〕 参阅胡正武《同义复词是联绵词一大来源例说》,《古典文献与文化论丛》,第263-274页,中华书局,1997年。

〔60〕 黄侃《黄侃论学杂著》,第9页,中华书局,1964年。

〔61〕 “径庭”的重新解释和词义演变之间显然存在紧密关联,但似乎不容易考明孰先孰后,较难论证相互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2)蒋礼鸿《义府续貂》,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本文发表于《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辑),引用请以该刊为准。



作者简介


王诚,文学博士,201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现为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教授,汉语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中国语言学会、中国训诂学研究会会员,浙江语言学会理事,入选浙江省第四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主要从事训诂学和汉语词汇语义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等多项课题,出版专著《上古汉语动词语义内涵研究》(商务印书馆,2018),获第二十六届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二等奖,整理校订《学生国学丛书新编》三种,在《语言研究》《古汉语研究》《浙江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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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佳遥

审核:蒋明玉

来源:“章黄国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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