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共治共享 助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多年的款子,没想到还能给我赔付到位!真是多亏了你们啊!”近日,江某(化名)拉着歇马司法所所长的手激动地说。
2021年,江某和李某(化名)合伙购买挖掘机,共同承揽土建工程,双方在近两年的合作中不断出现分歧,导致江某多次垫付资金至个人资金告竭,而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不愿作价更不愿支付分红和垫付的资金。由于纠纷跨区域,调解过程一直不太顺利,资金问题困扰了江某很久。
今年6月,江某向歇马司法所求助。歇马司法所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区域协同机制,与李某所在地宜昌市兴山县榛子乡取得联系。随后多次往返两地实地调查、收集证据,经过多次面对面调解,江某最终获得应有的分红及垫付资金7万余元。
这是保康县启动区域协同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据悉,保康县下辖11个乡镇、257个村、19个社区,总人口28万,各乡镇都有与之相邻、来往密切的区域。多年来,相邻地区一直互通有无、共享优势资源,在基层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领域始终保持着频繁的往来。
为固化工作成效,确保工作持续性、常态化开展,保康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及先行区试点创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动跨区域协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做法,先后与神农架林区、兴山县、南漳县等周边地区签订了《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在法律援助区域协作机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协同机制,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司法鉴定资源共享机制和维稳联防联控机制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自区域协同机制启动以来,有效办理跨区域化解矛盾纠纷4件、法律诉讼服务2件、司法鉴定委托办理2件。
下一步,保康县将继续深化跨区域协作工作成效,健全联动工作流程,配套联席会议制度,拓展协作互动区域,形成辐射全域、覆盖全民、贯穿全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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