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读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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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民企培育工程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创业创新环境,培育壮大各行业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大力引进外来企业,着力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到2024年,力争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5户以上。
——强化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丽江市“双创”优势,支持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依托产业园、工业园区、闲置厂房、商业楼宇等资源,建设创业创新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到2024年,力争创建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
——营造创业创新氛围。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创业环境,广泛培育创业主体。开展多种活动,选树创新创业典型,推广创新创业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
——推进“个转企”。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为抓手,支持推动一批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4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小升规”。建立小微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将每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至2000万元临近入规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左右的成长科技型制造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一企一策”帮扶临退规企业,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4年,力争全市“四上企业”户数达到600户,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6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25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14户。
组织实施培优扶强工程
——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聚焦丽江市“三个定位”、工业强基重点领域、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省市重点发展产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分层梯次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4年,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5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5户,努力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方面实现突破。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名单,实施“一企一策”辅导服务机制全覆盖,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到2024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2户,较2021年净增17户,每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5户。
——加强重点企业培育。通过落实政策、融资服务、争取项目、协商解决问题等方式,帮助全市重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聚力培育,强化“一企一策”培育帮扶,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带动全市一批重点企业发展壮大。
——加大优质企业支持。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市级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专项资金,聚焦专精特新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加研发投入、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
来源:丽江日报
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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