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吴钩亦持笔,家国天下在心中——从人大金融到宪法与行政法
在宪行录取的八人中(含一名少干计划),六人为知行法学全程班学员。状元经验分享见链接:【经验帖】毛鸣涵:人生在勤,不索何获——人大学硕395分宪行上岸心得。如果说状元和半数以上的上岸率是知行的战斗力,那么本篇作者师弟就是知行灵魂最好的体现。人大财金也是全国王牌,且师弟有推免的机会,最终选择考研并上岸人大宪行,正是对“家国情怀”的一种完美诠释。希望大家能够领会“要做大事,不要赚大钱”的理念,成为新时代好青年。
作者背景:作者就读于某双一流经济金融类专业,大二(疫情期间)开始辅修法学。推免时点绩点排位专业15%以内,在权衡诸多方面因素后,决心放弃推免机会后,考研人大宪行学硕,一战上岸。
一、缘起:为何回归宪行
(一)经济金融的弯路
每一个向往法学的非法本大抵上都有一段不忍回忆的故事。或是因为误解而不报法学,或是因为高考分数与法学失之交臂。我属于前者。
准备复试自我介绍时才发现,我与宪行结缘早已有之。2015年,我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时候,即以“立法法颁布前规章效力识别”为题,申报了省级青少年创新大赛(社科组)。彼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与个人寻求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出自《行政复议法》第一条)的理想交织,便构成了“报人大,去最好的法学院”的现实目标。这是我大学进入前的几年生活时光的唯一指路牌与导向标。
这种理想注定与法治政府的实践存在十分巨大的差距,这为滤镜破碎埋下隐忧。我是在2018年参加高考的。外部宏观事件冲击、亲身经历的法律实践,以及身边的“苍蝇”共同发挥作用,使我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三观受到震撼。加之金融特别是证券行业从业人员薪酬累创新高,年入百万的知乎导向使当时的我深感,不如去赚点钱算了,坚决回避任何法学门类专业。加之,我的高考成绩(分位)允许我报考清北之外任何学校和专业,遂在家庭意愿和分数导向下选择学习经济金融类专业,踏入了长达4年的弯路。
(二) 从辅修到回归入读本科专业后我逐步认识到,现代经济金融学科,特别是学术研究当中非常重视数据与统计;动辄搞个回归和时序分析,经常整日为“显著性”折磨。然而统计学之于我可谓是天敌一般的存在,特别是R,Stata等现代统计软件,以及金融从业所需要日复一日绘制的精美幻灯片都烦死了!尽管行业类、监管类的课程偶尔提供愉悦感,但远不及民法的通识课程。一年多的学习中,我意识到,我是不可能学好经济金融的(实践证明:学了3年只能伪装成很懂的样子骗到个绩点,但过程非常痛苦),必须找到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出路。
最开始我对于公法是回避的,毕竟十分缺乏信心。伴随着民法典编撰的热潮中,我亦选修了民法的通识性质课程。法学作为规范的学科,那些规范、案例、原理、价值取舍、实践需要,以及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远比数据、模型能够吸引我。加之疫情期间辅修“开门红”,从在法本手上抢来了一些A的绩点,副业转正的念头首次萌发。
如果说私法因为其规范的、教义学的学科特性引起我的性质,那么公法的理想之于我的感召只会被封存,不会被磨灭。在搞创中,借行政执法的力量促成某大型快递企业隐私条款变革;加之逐渐明白法治政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以“鸭子凫水,暗中使劲”(出自前法工委主任许安标“的方式逐步促成依法行政,我得以重新拾回自幼以来“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理想。
据此,去法学院,学行政法,重新回归了我的人生规划。
(三) 我为什么敢选择学硕的路线很多非法本同学在面临学硕考核时候,会产生极大地不自信,这种心理状态的来源在于一个问题:我何德何能和学了4年的法本同台竞争学硕的机会,这难道不是不自量力、以卵击石吗?
围绕这一问题,支持我做作出最终决断的分析如下:
(1)基础相比法本差多少
首先要纠正一个认识错误:法本是“学了四年”的,法本的课程总共也就三年左右。加之,大学四年当中,公共课(政英通)大约要吃掉小一年的学分,法学生的必修课大概就是60来个学分,剩下的是选修课。实际的专业学习时长大约不到两年的样子。时间投入的差距没有那么可怖,一定情况下尚处于可以弥补的情形。
对于非法本,特别是辅修法学的非法本同学而言,与法本同学同堂学习了法学主干课程(或者可以说是考研初试要求的所有课程),自己的基础相比法本孰高孰低,借助成绩单一目了然。如果说法学核心课程的成绩不虚那些保研的法本同学,可以判断自己在两年的辅修过程中,底子算是相当扎实的。如果略逊于保研法本同学,其实差距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因此,不必妄自菲薄,神话法本、矮化自己。需要客观准确借助数据,估测自己的专业知识基础。
(2) 公共课成绩的支撑:有兜底的把握吗?
公共课的基础与本科期间是否学习过法学无关,但对于研究生考试而言,好的公共课成绩(比如很好的英语成绩)能够带来极大的获益。可以借助大学思政课程,英语考核(比如说6级的阅读、写作部分)
需要指出,良好的公共课基础带来的收益可能超越本学科。比如我一好友6级阅读满分(在考研不考听力情况下优势极大),遂决定裸考英语,为专业课腾挪出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和背诵空间。
(3) 法考:因祸也可以得福
2018年法律职业考试报考资格改革以来,非法本失去了报考的资格。一些比较有市场的观点包括:法考是考研的模拟,是一次考场实战演练。
笔者想说,作为非法本看待这一问题也要讲究一个辩证法。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非法本失去法考的机会,恰恰可以心无旁骛应对学硕考试。一方面,客观题测试和学硕考核关联度没有那么高。法考主观题(在疫情延期的情况下)更是可能直接在考研之前的一个周末进行,一年两考将带来巨大的压力与挑战。对于很多法本同学而言,放弃法考冲击考研,要承担未能上岸“无证驾驶”的损失;选择法考,需要放下一段时间考研复习,可能妨害人大学硕目标的实现。
今年笔者在11月份就曾一语成谶这种窘境。申言之,不能法考在考学硕这件事情来说并不一定就是件坏事。
二、非法本的抉择:推免、考研、院校的纠结与掣肘
在大三秋季学期结束后,我的绩点已经位列专业前15%。在这个条件下,是否选择推免成为了一个纠结和掣肘。此处我想略作展开,就各个可能选项进行分析,供同为非法本特别是经济类的朋友参考。法本读者可以跳过这一段落。
作为非法本,推免进入法学院有以下两个路径:(1) 通过夏令营方式保入法律硕士(非法学)项目。(2) 通过“九推”保入法学硕士项目。
(1)夏令营保非法本法硕
对于举办推免夏令营的高校而言,无一例外学硕项目都要求“法本”。作为非法本,不满足硬条件而强行报名学硕项目,提交的简历和资料既浪费自己的时间和情绪,也增加审核老师的无谓;故而,通过夏令营只能进入法律硕士(非法学)项目。
放弃非法本法硕的原因主要在于学制安排和就业取向。一方面,以人民大学非法本培养方案为例,需要在研一与低年级本科生同堂学习基础法律课程。对于已经在辅修中学会了这些基础课程的同学来说,在时间上多少是一种浪费。另一方面,从职业发展方面,我倾向于进入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或者走上学术道路;前者对于非法本法硕多有限制,后者在考博阶段还需加试若干科目。基于我的人生规划,我哪怕二战才上岸,时间开销一样是三年,而且毕业后限制还是少些,保研非法本法硕还是有些亏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并非考研学硕绝对优于非法本法硕,前文只是基于我自身需要作出优解,我身边很多辅修好友都选择推免进入非法本法硕。读者如果没有在本科阶段体系学习法学院课程,或者计划从事律师或者法务,或者计划攻读比较“卷”的法学方向,抑或者对于风险倾向厌恶,保研非法本法硕仍然是一个值得考虑的甚至更优的选择。
(2)“九推”法学硕士
“九推”,官方名称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是学生在大四9月取得推免资格,经接收单位初审后,进行的测试。对于多数举办夏令营的高校而言,往往不存在“九推”的指标,录取的都是夏令营考核中的优秀营员。
在此背景下,可供非法本选择的“九推”学硕学校包括:1)前期未举办夏令营的高校;2)举办了夏令营但是因种种原因录取优秀营员后仍有招生计划的高校(例如浙大法学院,法大部分学院,优秀营员鸽穿了)。
往年人大法学院也有“九推”环节,确有部分夏令营阶段未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通过九推进入法学院。2021年因夏令营延期至九月中下旬举办,明确不存在九推。故而,非法本不能够通过推免进入人大法学院学硕项目。
彻底放弃推免的原因主要是:1)对于短学制的青睐:人大法学院学硕学制为2年,短于前述高校。2)一旦九推不成功,直接报废本学院一个保研名额,在道德上无法接受这个代价。
特别强调,我的抉择是建立在自身就业倾向(非律所、法务导向),以及在本科期间辅修法学专业且修读了全部考研科目内容,并相对擅长思政、英语等公共课科目的情况下作出的。读者如果在上述这些因素当中与我所不同,在作出放弃保研这个很“莽”的决定前宜更加深思熟虑。
(二) 考研方向的抉择虽有“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理想萦绕,但毕竟本科学经济,多少免不了算经济账,故而我不是没考虑过一些热门专业:以下是我当时考虑的因素:
(1)与本科专业的契合程度
前文已述,我本科是学经济金融的,专业与商法(包括公司、证券、保险等)、经济法(特别是金融监管,这可谓是我本科阶段的高光时刻之一)契合度极高。加之本科毕业论文围绕金融监管开展,民商法和经济法一直在我的纠结范围之内。
与本科专业契合的魅力是巨大的,这一点我深有感触。虽然本科学科知识不会直接涵盖法律规范,但是这些基础性的法律规则同样支配着行业、学科的知识结构。以经济法与经济金融的关系为例,经济法当中财税法律规范规制税收征收管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多的内容与本专业的《中国税制》课程相一致;有关金融审慎监管三法,同样也贯穿于货币银行、证券投资等课程当中。学习相关法律学科的过程,会有本专业知识往外“冒”,并且不断证成相关法律学科理论,用实践经验具体化抽象规范,实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2)收入的考量:众所周知,不再赘述。
(3)报考难度
经济法专业在前一年出现了“过线即上岸”并接收调剂的情况,属于爆冷门。故推断今年可能有较多考生基于“捡漏”心态填报,可能出现急涨急跌。民商法则属于常年热门。二者报考难度基本上来说是要大幅度高于宪行的。特别是在复试阶段存在更大不确定性。
作为非法本,尽管副修法学专业时候取得了大量A的成绩,但是一样很虚,既担心自己知识体系不牢靠,通过短时间高强度的考研复习没法和基础扎实的法本竞争;也担心在复试阶段,面试老师可能对我非法本的经历有些看法。
此外,我也曾考虑过北京大学宪行,原因在于北大存在硕博连读项目,从读博视角来看,甚至比人民大学还要快一年。放弃的原因也包括一考不起二就算考上了也对自己能转博没有自行。
(4)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重要因素:复试我能说什么
考研不是高考,并非初试考得高就能够获得录取。尽管今年初试:复试的分数比例在7:3,但是考虑到复试满分只有350分低于初试,实际汇率只有1.65:1,也即复试1.65分合初试1分。一场精彩的面试,即能追回初试当中产生的巨大差距。同样的,一旦出现临时大脑卡壳,再高的初试成绩也可能付之一炬。
尽管人大法学院诸多专业初试均为同一套试题,但自身是否能应对复试挑战,是值得考虑的重要问题。这也和自己能否上岸直接挂钩。
对于我而言,这里的分析是:(1) 对复试科目了解程度。因为曾经对行政法有过比较全面而深入的阅读,大脑中亦装载了数百个行政救济案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形成了有框架、有支撑、有例证的体系;只要宪法不拉垮,行政法一定有很大发挥的空间。(2) 在复试科目上“有料”。正如师兄在理论法课程中经常强调的:人无我有、人有我有的法制史答题思路;对于自己履历的检视,也要遵循这一原则,以此选择适合的报考科目。以我本人为例,曾有推动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的经历(具体内容不详述),并围绕部门行政法中的前沿问题“搞创”(需要指出:“搞创”这一问题需要辩证地看待,对于那些并未真正有所创新创造的项目,在自我介绍中提出反而适得其反。打个比方,老师问一句“你到底想解决什么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本身难以成立,我相信面试者也会心虚,从而不利于自身发挥)。这两点使得我报考这一专业,面试中介绍自己履历时,能够展现出“有备而来”的形象,如果面试官就此发问,可以将自己的知识储备全部倒出。
鉴于在考研测试当中,选择正确的报考专业,对于最终“上岸”的影响和努力同样重要。因此,选择自身具有实质性(何为实质性,可参见上文论述和分析)优势的科目,在人大法学院的测试中,尽管初试试卷相同,但是能够给自己更大的进入复试翻盘的机会。对于跟低年级的小同学来说,积攒自己在某个学科分支上的优势不仅有利于保研测试,申言之,只要有面试和材料的地方,就会有加分和增色。
综上所述,在综合平衡了上述选项可能带来的损失后,我决定坚守初心,报考宪行专业。
三、初试的教训:过度自信的过失
初试阶段于我而言,教训颇多,若不是应用法中刑法科目有些惊喜,恐怕现已进入二战备考中。
大体介绍一下我的初试复习情况:理论法学前期自主背诵课本为主(大概到8月底的时候进入瓶颈完全看不进去),10月后跟知行法学课程背诵讲义为主(法理学、法制史完全依靠讲义和课程;宪法学兼顾黄皮书重点章节和讲义);应用法学因为本科辅修期间基础较好,前期根据教材和过去的笔记分专题推进,后期民法、知产借助讲义进行重点章节突破,刑法则主要记诵付立庆老师的教材。思政课如下文所述,完全是一个教训。
总的来说,因为种种原因,经验少、教训多下文将分科目一一论述:
(一)总论:报班吗?跟课吗?什么时候开始准备?与大多数经验提作者不同,我直到2021年10月5日才找到知行法学。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并不知晓哪里有合适的课程。作为非法本,身边没有学长学姐,也没有研友,信息的收集相对滞后,对于考研课程的了解知之甚少,加之早些时候看经验贴把自己心态搞炸了,直接取关了知行法学公众号(故而本文也着力避免在上岸后回看过去的“一览众山小”的情绪感受,实际上当时我们都是一样的虚),对于知行课程好这个命题,我在备考初期是不知情的。
彻底的独立备考(即:没有参考资料、没有跟读课程,甚至《法理学》教材还用成了富有时代色彩的第五版)对于我而言是一段较为痛苦的过程。
其一:记忆难度大、时间开销极大:独立阅读教材的过程是一个把教材读厚的过程,需要在其中对不能理解但教材没有进行详细叙述的内容,通过广泛阅读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理解。特别是法理学这种理论性极强,有时候甚至难以用现成的实践案例具体化或予以证成的概念,厘清其定义及其重点关系,就花去了相当多的时间。倘若搞不透这些概念和理论,强行进行记忆的话,不仅背不下来,而且会出现背了忘、忘了背的疯狂内耗。这时候亟需要通过建立清晰框架来引领背诵。
其二:连续阅读的视觉感官疲倦。个人独立备考往往是无穷无尽的阅读和撰写,主要通过视觉接受摄入信息。我个人的感受是,当每天连续阅读超过6个小时的时候,字还是书上那些字,但是它真的就不过脑子了。这也是我复习到9月底的时候面临的非常严重的瓶颈。
基于这个原因,我选择在10月份报读知行法学课程。到正式走上考场之前,我并没有看完了全部的视频资料。于我而言,观看知行法学课程视频最大的提升在于:(1) 攻克若干卡脖子知识点,特别是在法理学和宪法学当中存在交叉部分的内容,一卡卡两门;(2)辅助全面背诵,我个人的整块记忆能力很弱,记忆多呈零散点状;面对法制史动辄数项内容的历史记忆十分为难。课程当中师兄提到了很多好方法,且讲透了来龙去脉原因,配合三部曲套路(到后期可以发现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曲能够直接连起来),可以组织基本像样的答案;(3) 提升有效学习时长:视觉疲倦,听觉上限;听觉疲倦,赶紧休息。在每天阅读到书上的字还是那些字但连贯起来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情况下,通过课程听觉的背诵,能够进一步延长有效劳动时间。(4)从牛角尖里走出来。个人学习难免在某些问题上陷入自身固有的认识误区,因而钻入牛角尖出不来。有些时候听明白人讲述,即能瞬间发现自己原来的问题就是个伪问题,避免大量的时间开销。
综上而言,如果读者面临和我当时相同或者相似的困惑,可以考虑通过报班听课的方式突破瓶颈并增进学习效率。
(二) 思政课:“背多分”问题必须直面强攻思政课原本是我敢放弃推免的自信之源,也因此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过度自信”。这种自信来源于自高中以来从未在思政失手,大学阶段取得的若干A,来源于“双减”之前指导高中生学高考政治的经验,也来源于指导师弟师妹思政期末考A的经验。由于这些因素的叠加,我认为各种辅导资料统统不靠谱,无论是肖、陆还是徐,课程资料都没看,决定自己从“红宝书”(即教育部考试中心编撰的考试大纲)中淘金,提炼“原汁原味”的思政宝典。在方法论上,我犯下了经验主义的错误,过去懒得背诵,靠着“从了解上升为理解”的策略,考场上现编原材料。在选择题策略上,我抛弃全面背诵,用排除法做题。
这种过度自信还在做一千题和肖4肖8时候得以加强。至少于我而言,一些小的排除法套路在做肖系列书的时候非常管用,能够产生记忆一题,做出十题的效果。且:肖系列的材料当中会明显指示答案的方向,我在做这些题时,通过勘破材料中的指示词,将其代换为学科原理内容,就可以组织基本符合参考答案的回答。
然而,命题专家组并没有为这些套路留下丝毫发挥的空间。在材料分析题当中出现大量“干题”(例如今年毛中特考察的那道新时代的评价题,“如何理解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这在重要文献里是有固定答案的,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演绎不出来;马基题目就是在几对范畴内,背住就有),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精准考核某个知识点的内容及其分论点展开。在选择题上,单选题我连续出现排除法“还剩两个”选项,不会做了;多选总共有5题选多了答案。最终选择题失分超过15分,并出现了我知道这题答案在哪但我背不住的尴尬局面,最终进入了选择没答对、大题拉不上去的窘境。
以上材料、方法、策略,均不可取!!!事后想来,有些题目、有的套路,本就是“背多分”,只能通过“背”来“多分”,以正面回应题目的要求,不存在迂回曲折的后方捷径可走。唯有熟悉考试要求的全部素材。
结论:思政课对于背诵以及知识点细节的全面识记要求仍然较高,纯粹理解不足以答题。特别是对于有若干分点的知识点,背漏了背串了等于没背,最后结果都是“0”,毕竟多选少选都不得分。
建议读者选择适合自己,能够建立全面记忆的辅助材料和课程。强烈不建议生啃红皮考纲!因为肖系列书做得好,找到了方法也不能为之沾沾自喜;命题人的经验不知道比考生高到哪里去了,很难被我们轻易抓住套路。
(三) 理论法学:时间紧凑,少扯那些没用的备考阶段中,我在理论法学三门课(特别是不擅长的法理学、法制史)中投入时间是四门课当中占比最高的;与思政课一样,理论法给我拖了不少后腿。受高中时代文科学习的恶习影响,撰写大题总免不了贪多、求长、患得患失,追求每一个段落当中每一个逻辑环节的圆满。这埋下了虎头蛇尾的隐忧。
这种追求完美,片面求全的表现有很多种。比如说,在法理学当中,面对一个问题,我首先会花费一些篇幅阐述这个问题的由来(例如某些热点争议类问题,我首先会结合社会现象分析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这显然是多此一举);又如在宪法学试题中,因为熟记关键法条,我会在分析前先将法条默写或概述下来,然后陈述其规范内涵,再进行分析。以宪法第八十九条为例,该条中规定了国务院的十八个职能。如果将这些职能一一默写、至少开销10分钟,但效果可能与概括该条职能的同学基本一致。
这还会导致:在非重点内容上着墨过多,不仅耽误时间,而且整道题方向跑偏。又如:我在初试中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题目(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见到法治政府宛如回到快乐老家,在保障依法行政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可是,这是法理,不是行政法。答错了学科基本上是不会得分的。
要用3小时时间写至少6道大论述题,且每一道论述题都有三四段、共计10个左右二级标题,能够停留在一个二级标题上的时间最多三分钟。追求任何小段落的“圆满”都会挤占其他段落的宝贵时间。短时间论述题很难在深度上有所增进,只有保住了论证的广度,才能向阅卷人证明我掌握了整本书的大多数知识,讨来一个相对不错的分数。
笔者的教训说明,日常训练时,不仅要卡每题时间分配,也要盯牢每个小标题项下的时间开销;对于跑偏、多写没用的等现象,要及时记录自己易于跑偏的地方,进而保证考试时候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在论述题内的分布足以完成基本任务。
(四) 应用法学:不看新法新规,必然要吃亏在我所备考的这一年中,有关民法典,最高院颁布了若干司法解释;刑法迎来了修订;知识产权三法修订仍然是次新概念,且市场总局出台规章对修订进行具体化规定。这一段,我选用的标题叫做“新法新规”,而非“新法”,意指单纯阅读法条本身是无效的。
正如法理学中所述,我国立法体系是一元两极多层次的,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就要求下位法对其中较为原则的规定做进一步细致规定。例如新的法律规定了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并委任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其进行具体规定,受委任的立法文件其实构成了这项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我们围绕这项制度作答时候,仅围绕法律的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展开不能撑满动辄20-30分的论述题论点要求。
我在备考过程中不是没有新法意识,对于近年来新制定新修订的法律规则均进行了阅读。但是缺乏新规意识,对于与新法密切相关,甚至部分委任规则或是解决法律当中(例如《民法典》混合共同担保)问题的解释,没有及时阅读。在备考过程中,我仅对《担保制度解释》进行了较为粗浅的阅读。
怕什么,来什么。在民法和知产科目的考试中,均遇到了考察“新规”的题目。尽管凭借民法典相关条文以及自己的解释,我依然答对了民法题目;但是这场遭遇战让我完成后续试题的心态产生了变化,开始有些焦虑和急躁。知产试卷中的题目,单凭(狭义)法律本身无法全面作答,需要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章,然而那部规章我看都没看过,因此这20分的题目成为了完全不会的题目。
笔者之所以认为应当花一些精力关注新法新规,就在于这些题目不像理论类原则题目,可以通过上位概念、相似概念的推理,也能完成不错的答案(正如师兄在基本权利部分一直强调的“分论不够,总论来凑”)。这种法条类规则题目以全有全无的方式出现在考生的成绩中,一旦丢失一道,380直接变360,上述风险属实过大,必须进行“风险预防”;即便概率较小,亦不能躺平选择“风险接受”。
(五) 昼伏夜出的代价:上了考场怎么办?大学入学时,我填写的住宿习惯调查问卷中,对自己的描述是“晚睡晚起”,因此我获得了三名同样昼伏夜出的室友。在长期相互的影响下,我的主要高效学习时间在天黑以后(一般在20:30渐入佳境,持续至次日凌晨3:30然后入睡),每天起床时间则安排在午后。这种作息习惯是长期养成的。我曾尝试在7月份的时候强行调整作息,但由于调整后复习状态明显不佳(白天知识不过脑子,又缺少夜间高效时间,复习效率大幅下跌),我放弃了继续坚持这个时间安排。
然而,考试的时间从早上8:30开始。我面临着和调整作息时相似的困境——人是站起来了,脑子没有醒过来。
我们在复习时候,往往能够选择自己舒适的高效时间段来学习;但考试时间不以考生意志为转移。对于作息习惯有异于常人的读者而言,有必要提前着手将8:30-11:30;14:00-17:00调整为一个兴奋的专注时间段。
(六) 考场适应:总要为外部因素的发生预留条件考场的环境与自己舒适的自习区域差距极大。我非常怕热,平时学习的区域要么是地下室要么是楼宇的阴面等较为凉快的区域。仍是怕什么来什么,最终我的考场坐落于号称“大火炉”的明的法学楼大阶梯教室;我的头顶就是暖风空调。第一天考试,我如常携带了一保温杯热茶到考场。彼时,我的抉择是:a. 不喝茶,快睡着了,没法集中精力做题;b. 喝茶,热得一身汗,宛如在太阳底下做题。
我记得我考完思政出来,单衣已浑身湿透,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状态。如果有那样一些因素的出现,始终会干扰我们无法专心于试卷,需要为此做好准备。第二天,我买了一大桶冰可乐进考场,边喝边做题,舒服多了(提示:肠胃不好者请勿模仿)。
综上而言,以上因素是我在备考和初试中确确实实发生的问题。读者如有类似经历,建议及时寻求破解之道。
四、复试逆转:以行政法为重点的备考经验
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既是行政救济法的使命(这一命题摘自《行政复议法》第一条),也是我自幼时以来的理想。这句话被我写在了书桌的右手侧小黑板上(可以拟制为座右铭),且我对于行政法的理解更为深刻,故而本部分将重点围绕12月初试之后如何利用好中间的时间,准备迎接行政法的考核而展开。
(一)总论:如何看待两个科目宪行专业下包含宪法与行政法两个方向。尽管行政法作为对行政权力的限制之法,其诸多理论上和规范上的依据来源于宪法,受到宪法的原则、精神、规范内涵、学说的制约,并与之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然现代法学学科发展精细化的趋势上上,两个学科逐渐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应该说,行政法考核的内容越细致、越具体,就越难以用宪法条文和宪法原则去进行覆盖。
正是基于这种特点,私以为一个颇有性价比的安排是,在12月底之前暂时将行政法放一放,以初试科目为主。初试考完后,即刻投入行政法的学习(出分后短时间高强度借助法考讲义等对行政法进行冲刺,效果仍然有限;读者不妨盘算一下:初试在宪法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那么对于复试行政法的准备,不应该大幅小于这一数量)。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关是否需要阅读论文而后投其所好的问题,其实不难发现人大老师此前撰写的论文(尤其是宪法学科),要么已经成为了某个领域的经典作品,对于有些概念进行了厘清,是初试即必要的;要么是取精用宏,大量引注公法背后的法理、哲学,考生看不懂的论文(例如王旭老师的那篇《人民共和国宪法观的理论建构》);其他的一些和博士研究生合著文章,或者时立场性宣言性的著作,这些都无法成为考试内容。进而,对于阅读人大老师的论文,不宜优先安排。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后文的内容均是围绕12月之后如何准备复试展开,初试之前请务必心无旁骛应对初试科目。
(二) 宪法学复试的应对由于宪法学属于初试科目,因此不再多言,有更多更为优秀的师兄师姐拥有相较于笔者更加稳定的发挥和更为漂亮的成绩,笔者自愧不如。建议读者参考他们的成功经验。但我仍想提及一点:把宪法当做一门实践学科来对待。每年12月底,人大法学院会举办“十大宪法事件发布会”,每年12月或者1月初的全人常会议同时会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每年3月或者4月的全人常会议会听取有关宪法监督的报告。于其中,宪法学理论从纸面走向了现实,从文本宪法走向规范宪法, 切实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规范效力。
正因为宪法实践在最近一段时期不断开花的,应对宪法学复试需要关注这些鲜活的事例,以此实现从文本到生活的分析过程。具体而言,建议阅读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这个是法工委出的一本书),并且寻找支持这些决定的法律依据,从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
(三) 行政法:教材选择与与复习方法行政法的复试是复试科目当中资料几乎最少的一门,每年宪行复试十余人的规模,样本有限,一般而言缺乏针对性教材。法考的行政法讲义难以覆盖复试的考核:法考内容多以行政六法(处罚、许可、强制、诉讼、复议、国赔行赔部分)中的规定为内容;复试作为学术性研究生的入学选拔测试,考核内容涉及一定的理论性问题,这部分内容并未与法考内容相重合。我因此前有较好行政法基础,选择使用北京大学出版社版本的杨建顺老师主编的《行政法总论》;此外,我还参考了章剑生、胡敏洁等编《行政法判例百选》(这本书当中编写的一百个案例,每一个案例辅以相关的理论分析,案例长度都不长,大概每个4-6页,很多案情都很有意思,经常被其中行政机关气得拍桌子想打人;适合用零散的时间进行阅读)。
在这两本教材的关系方面,我将《行政法总论》作为主要参考资料:我完全按照初试时候应对六门专业课参考教材的方法对待《行政法总论》,即背过重要概念的相关论述(主要集中于行政行为的基础理论、行政作用法以及行政救济;以及作为热点的《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与实定法条文建立关联记忆,大部分次重点章节能够以自己的逻辑串联讲述。《行政法判例百选》发挥两种功能:一是辅助学习重点理论问题,很多理论很抽象,例如“中国的保护规范理论”较为艰深,但是结合刘广明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的判决理解,则有助于化抽象为具体、化规范为事实,对于理解并记忆重点理论问题具有较大帮助。二是作为自我考核的素材来源。例如以沙明保红花梨木床案(指导性案例91号)为例进行分析,可以命制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举证规则”这一题目。在阅读案例的过程中,同样也考察自己对相关的理论和法条是否真正掌握。如若阅读案例时,无法回想起行政法学的相关学说和实定法依据,则说明自己应当在这一块知识点中进行加强。三是提示重点和热点,行政审判实践中的痛点和难点也往往是学术的重点。《行政诉讼法》起到代理行政法总则的作用时,很多行政诉讼中解决了或者有待解决的问题,也恰恰是行政法学关注的方向。
(图片说明:笔者在王建设不服兰考县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后批注的理论关联,在案例中学习理论,用案例辅助理解和说明理论)
在法条准备方面,笔者选择对一部分十分重要的法条进行记忆,例如《行政诉讼法》第69条到第75条、《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判决(决定)类型规定;又如处罚、许可、强制三法对于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的权限规定(基本都在12条前后);再如处罚法对处罚种类、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的条件等重要条文;有关行政立法,《立法法》第八条对行政法规立法权限的限制(人大专属立法权)亦需记忆;此外还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三大点第5小点(何为依法行政)等。对于次重要法条,则进行多次通读,对于行政六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比较清晰的印象。
(图片说明:将重要法条记载在教材上,辅助理解)
另需指出,复议法虽然在修订过程中,但是部分修法关键问题尚存较大争议,修法进程缓慢(自2020年11月首次征求意见以来,截至撰稿时仍未在全人常进行初次审议),加之老法当中有的条款已经实际停止适用(例如根据《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已经实质不再发挥规范作用),复议体制改革各地方案存在一定差异,在复议法修订完成前,可考性较小。对于这一问题,凡是各省改革涉及的部分,我选择跳过不看。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笔者在辅修期间打下了较好的行政法基础,且围绕部分前沿问题有“搞创”经历,故而略去了“打基础、建体系”这一环节,而是直接开始对重要理论填充。对于行政法基础理论框架较为薄弱的同学,笔者仍然建议选择深入浅出的资料,尽快建立框架,以填充学硕考核所要求的内容。
(四) 行政法总论与部门行政之间的取舍这一问题可以转化为:是否需要关注部门行政法。长期以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轻重有别,即重总论,有关部门行政的研究较少。与大部分经验和不同,笔者并未选择仅关注行政法总论,而是投入了相当部分精力在一些重要的部门行政法上,(PS: 哪些部门对行政法学而言重要,大家可以参看最近最高院发布的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有接近一半是土地管理问题;另有约三分之一集中于经济行政法的范畴;另:行政救济实践中,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也引发了较多争议)
尽管部门行政法难以单独命制题目,但私以为能够在复试特别是面试中起到如下三点作用:(1) 作为例证,使回答更为丰满。例如《行政强制法》的行政强制执行分为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我会选择列举《城乡规划法》授予行政机关对于违法建筑的职能,以说明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的存在。(2)提示采分点,使论述更加全面。例如在回答行政行为有关理论的时候,很容易仅关注到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合同;此外还存在行政司法这样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能记得《土地管理法》中行政机关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裁决的规定,即不会遗漏行政司法及其特征。(3)增进答题层次,填充答题时间。一旦自己遇到的题目,想不出来该怎么答,如果仅仅背记得的书,不仅容易背出牛头不对马嘴的理论,可能还撑不满时间,仿佛把“我不会”写在脸上。例如,有关行政协议的定义及性质的问题,一下子概括不出来了,完全可以通过介绍一下PPP协议以及征收补偿协议各自的特征,来具体叙述。在这一过程中,可能自己也能够概括出来一个相对科学的回答。
(图片说明:作为经济背景学生,经济行政法是一个了解行政协议的好的突破口,笔者围绕PPP协议的行政法规制问题做了一些梳理,这些辅助我对行政协议进行理解)
五、结语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要撰写复试经验贴:成功的经验太少,犯下的错误又太多。仔细想来,在整个备考过程中,我不够投入(拒绝透露复习时长和复习安排以免误导读者)但又太过自信,仅仅侥幸擦线进入复试,而后凭借此前行政法学科攒下的一些“老本”和对法治政府的热忱得以翻盘;否则可能与法治事业无缘,酿下人生遗憾。接到师兄的邀约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这还能有什么经验?”;转念想来,有必要将这些犯下的错误、踩过的坑全都整理出来,以警示后人。这就有了前半部分的内容。
对于行政法,复习和学习的经验相对较少,而我又相对擅长,故而将自己冲刺复习的过程进行提炼,以此为读者提供一种复习方案,期冀读者能够在其中感到与我相同的“快乐学习行政法,学习行政法快乐”(引自人民大学杨建顺老师)的这份愉悦。
作为非法本,法学硕士看似是“不可能事件”,但其实并未如此困难;事实上,在辅修中学过了全部初试科目的非法本学生,在考试面前,与法本的基础是差不多的。在非法本法硕越来越卷的趋势下,如有喜爱和热衷的法学学术方向,不妨一试。
祝福师弟前程似锦,学术道路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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