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规避OpenAI类似人事风波?均瑶医疗高管解读公司治理成败关键
以下文章来源于商法CBLJ ,作者杭东霞
公司治理是中国企业现代化管理道路上的重要课题。均瑶医疗科技副董事长杭东霞将在本文讨论这项工作对于企业的现实意义,并拆解治理失效的经典场景。
公司治理工作难在哪?
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曲折之路上,许多中国企业对于公司治理的概念仍然陌生,“公司治理工作太难了”,是不少从事公司治理工作读者的切身体会。
一个多世纪前,哥伦比亚大学时任校长Nicholas Butler宣称:“有限责任制公司是当今世界最伟大的发明。”但是,只有确保作为其基础设施的公司治理有效运行,才能令这项发明持续伟大。
借由公司治理,公司实现自身完善的权力配置、利益制衡、各方激励和监督约束等效能,保证公司既不陷入僵局,也不立于危墙之下。
这项工作之所以难,一方面是因为其重要性,另一方面的确是它非常复杂。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善于驾驭多维度的动态关系和错综复杂的系统。
首先,公司治理至关重要,它既是保证公司良性运营的制度基石,也是监管部门的关注焦点和主要检查事项,同时还承担着解决股东纠纷、各主体利益冲突之权利基础和方案来源的角色。
其次,公司治理工作难度很大,因为它覆盖了从股东到员工的各个公司层级主体,甚至包括外部协作公司和监管部门。要建立和谐的公司治理氛围,高度共识的达成尤为必要。
公司治理工作人员必须在公司章程等既有文件规定的框架内,兼顾各方考虑、平衡各方意见,推动各利益主体达成一致的公司决策和意见。
基于上述特点,这项工作无疑对公司治理人员的个人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目前的企业实践中,公司治理工作一般会交由证券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者法务部门,来负责日常工作和落实特定项目。
虽然公司治理工作涉及大量的公司制度、决策文件和会议材料的拟定或起草,乍看之下,法务部门似乎能够驾轻就熟,但在实践中,公司法总和法务部门经常面临公司治理工作所带来的挑战。
公司治理的种种文件必须基于法律,并形成系统性的文件结构,以对标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同时,这些必须符合逻辑、相互关联,并做到制度上的对应和衔接。
“三会”议事规则的精细度很重要
举例来说,股东协议和章程在内容上必然各有侧重。股东协议往往致力于达成股东之间在公司战略、运营、财务指标和股东权利义务等重大决策方面的共识,并提前预演公司不良运营情况下的解决方案。
因此,要写出完美的股东协议和章程,法务人员需要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洞悉公司战略、理解股东愿景和差异化的股东期待——仅仅熟悉公司法条文是无法胜任上述工作的。
再看三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法务人员对这些规则的熟悉程度大概率低于他们对双边合同的熟悉度。然而,议事规则才是三会运行的主要依据和制度基础。
一般而言,章程上关于三会的约定都较为原则,无法切实应对真实的公司运营场景。章程往往是无法解答下述问题的:
应该提前多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委托他人来参加董事会的授权文件要求是什么?
线上召开的股东会之会议决议以什么方式出具?
股东或者董事提出临时提案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股东会会议决议事项可否在一定时限内做修改、撤回或增加?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发表的意见与董事会发表的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董事会到期换届改选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事项如何转变为高级管理层的重点工作和考核目标?
现实中,上述种种问题都是三会议事规则的主要规制内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三会议事规则的精细程度决定了公司治理质量的下限。
但是,法务人员并不会自然而言地精通三会议事规则。相反,他们可能会囿于部门职权的清晰分割和日常琐碎工作之局部考虑习惯,而无法从公司顶层设计角度来谋划三会议事规则。
此外,对会议召集、举行和决议实务流程的不熟悉,容易导致起草规则的不连贯、没逻辑和不够务实。
法务人员要做好公司治理工作,需要特别注重“勤实践、善规制”,就是要在战略、会议、制度等公司治理的一线业务中深入钻研,并从公司整体架构和顶层高度来总结规律、制定体系并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整体制度和执行规则。
公司治理失效的典型案例
在实际的公司运营中,优秀的公司必然具备有序的公司治理,而失败的公司虽然失败理由各有不同,但是公司治理的失效则是一个重要的共同因素。
公司治理失效,导致公司运行失败的案例数不胜数。
某知名药业企业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其主要的公司治理弊病在于大股东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绝对控制,以及监事制度的虚设,而最终引发财务造假。
如果说财务作假是公司治理失效的典型表现,那么子公司失控则是较为少见的表现。有些公司甚至曾经面临对并购而来的子公司丧失控制权,甚至导致财务报表无法合并的窘境。
而公司治理失效的激化版当属于屡见不鲜的股东矛盾引发的公司内部混战。比如:
某能源公司的新老董事会之争;
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抢夺公章和营业执照。
近年来,公司治理失效的新动态还包括企业家刑事犯罪和严重不合规事项而引发的问题。例如,某公司原董事长猥亵案以及某车企尾气排放检测“排放门”就是典型代表。
一旦发生这些事件,不但会引起市场和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合规质量的质疑,这些公司的股价更会应声而跌。
基于对市场上种种公司治理失效案例的分析,笔者的新书《公司治理实务操作手册》总结并讨论了两种典型情形,即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控。这两个问题在实践中反复出现。笔者对这两种公司失效情形做了充分的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公司治理的精髓在于公司各个权利主体在一个有效的机制下得到合适的授权,并在授权内进行公司决策和运营,同时权利处于制衡和牵制状态。
同时,上述权利行使的过程受到独立的其他方(例如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笔者新书中讨论的公司治理失效典型情形,正是违反了这样的公司治理精髓。
内部人控制大概率呈现为公司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往往还兼职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利用自己日常管理公司和处于重要决策地位的便利,对外形成了对股东和其他外部人员的信息屏障,对内打压监督力量,使之沦为高级管理人员的附庸甚至帮手。
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上掌控了公司,决议成为一言堂,往往伴随着将公司利益转移到个人的非法获利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会的决策如果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益相冲突,则将无法得到执行,而股东完全丧失了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的场所,最后股东沦为接盘侠,为这些实行内部人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掏空公司的行为买单接盘。
大股东操纵则是另一种常见的公司治理失效情况。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掌控了所有决策流程和执行事项,包括人、财、物等方面。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治理体系中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荡然无存,大股东违法通过决议、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等等,都会成为常见操作。
作者介绍
杭东霞
均瑶医疗科技
副董事长
本文转载自 商法CBLJ,在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2023年9月刊首次出版
作者:杭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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