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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平 陆昱江 |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态势与行动路径

崔玉平 陆昱江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4-02-05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态势与行动路径


作者简介

崔玉平教授


崔玉平,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陆昱江,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目录速览

一、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内涵与阶段特征

二、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区域优势

三、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问题与困境

四、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行动路径


摘要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经历了初级阶段的区域集群发展和高级阶段的区域一体化发展两个阶段,目前已开启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程。长三角高等教育发展区域优势明显低于其经济发展区域优势。当前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包括:(1)区域规划与统筹管理不到位;(2)区域内竞争与协作关系没有理顺;(3)区域化发展的纵向一体化机制有待建立;(4)区域城市集群效应有待提升;(5)地区差距阻碍区域化发展。统筹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且平衡发展、处理好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系、提升高教区域集群水平、打造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品牌,成为推进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行动路径。

关键词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集群发展;一体化发展;区域优势指数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规划纲要》),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提升到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地位。高等教育是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共同发展职业教育,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1],从宏观层面为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协作发展指明了方向。长三角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拥有我国近四分之一的“双一流”高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域内各省市区位相邻、文化相近、经济相通,已具备全面融合发展的条件;但是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上,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仍然存在短板。探究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态势,为推动区域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上升到新高度、新阶段献计献策,是此文研究的目的和价值之所在。



一、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内涵

与阶段特征


(一)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内涵


我国早期学者将高等教育区域化理解为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由中央统一办学、一级管理,向中央和省政府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新体制转变的状态。[2]近年国外有学者将高等教育区域化理解为由合作、协调、协同、一体化整合四种关联状态而非四种递进阶段构成的一个连续体。[3]后者的理解更适合用于解释当下中国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态势。本文在简·奈特(Jane Knight)定义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对高等教育空间发展格局的要求,界定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概念,认为它是指高等教育功能空间单元(如省域或市域高等教育群体)相互关联和影响,使原有的高等教育空间格局向新的空间生态关系转化的过程。区域化发展是若干空间单元相互关联,分享关联收益,形成合作与竞争的空间网络关系的过程。与“区域集群发展”“区域一体化发展”概念相比,“区域化发展”概念具有更强的概括性和包容性,其外延更广,内涵更具有抽象性,融合了后者的含义。


(二)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阶段划分及特征


完整的区域化发展过程应该经历初级阶段的区域集群发展和高级阶段的区域一体化发展两个阶段。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区域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并不是所有的区域化进程都必然发展到区域一体化阶段,只有具备合适条件才可能进入高级发展阶段。


1.初级阶段: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


起源于生态学的“集群”概念的初始含义是指分布于特定时间与空间中的生物种群集合,种群之间形成互联共存的有机整体和彼此影响、互动共生的聚合关系。后来这一词语被其他学科引用、拓展。在经济学领域,“集群发展”主要指经济活动主体因空间关联效益而获得成长和进步的过程。波特(Michael E.Porter)首次提出“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概念,即在特定区域和制度下,一批关联紧密的企业、供应商、服务机构与合作协会的集聚行为。[4]他认为集群合作能够降低产业内交易成本,提高域内企业生产率和创新能力,有利于新企业诞生,而高等院校的参与可以加快这一进程。[5]


一般而言,在产业集群发展初期,其空间关联效益以集聚效应(agglomeration effect)、协同效应(synergy effects)、区域规模经济(regional scale economy)为主;进入成熟期后,会衍生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辐射效应(radiation effect)、链式效应(chain effect)和乘数效应(multiplier effect)等。高等教育发展也有类似情况,例如,城市高等教育集群不但能够提升城市整体高等教育质量,优化城市高教格局,共享优质高教资源,降低集群高校运营成本,还可以通过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拉动投资与消费需求、集聚创新型人才、提升文化品位和知名度来反哺城市发展[6],形成高等教育与城市联姻共荣的良性循环。


高等教育集群是指具有关联性、同频共振性的高等教育组织及其关联机构集聚而成的圈群。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则可以是地理位置上的区域聚集,如城市大学区、大学城,也包括非地理上的区域空间集合,如教育功能区中地理位置不邻接的多所高校跨区合作形成的区域联盟或共同体。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是指一群具有聚集性、关联性的高教空间单元及其利益相关空间单位在特定时空范围内互动合作、关联共存的态势和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构建以高校集群为核心,包括存在空间集聚与合作关系的科研院所、企业、协会和后勤保障机构,以及虽不具备地理空间集聚条件但依靠契约形成比较稳固合作关系的空间利益关联群体,通过要素流动、优势互补和良性竞争,分享空间关联收益、获取更大发展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过程。考察高教区域集群发展水平,一看高教空间单元的集聚状态,二看高教空间单元之间的互动与联系程度。


2.高级阶段: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


国内学者认为,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是通过构建子区域信息与要素流动机制,实现高等教育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互补,以区域聚合体形式争取优势地位的过程[7],核心在于破除阻碍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制度障碍,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各利益相关方的良性竞争与分工合作[8]。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的基本目标包括建立广泛兼容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推动高校间自由的人员流动和减少重复建设与低效竞争。[9]概括上述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是优化大区域内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破除教育生产要素和教育产出品域内流动与循环障碍,提高区域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打造高等教育强势增长区、先行示范区。


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一般指多个高等教育组织及其相关机构在特定地理区域或跨区的功能空间内形成圈群、共谋发展的态势与过程。高等教育主体作为集群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主要追求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全部相关资源的集聚效应。集群高校的互补性和差异性更有利于引发集聚效应,因此,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更加突出多样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集聚对地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而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则更强调打破高教功能空间单元之间的壁垒和边界分割(如行政边界、地理边界、文化边界、种族边界、属性边界、科类边界)限制,推动高教资源在大区域内流动、循环和共享过程中发挥更大效益,进而实现区域高等教育整体发展。前者的视域偏向中观和微观,后者则更加偏向于宏观和区域整体;后者是为解决前者“同质聚群”“集而不群”“群而恶争”的问题而进化出来的更高质量的区域化发展阶段。二者最大的相同之处在于高校群体或共同体在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促成并放大了协同效应、集聚效应、同频共振效应、扩散与辐射效应。



二、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区域优势


(一)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历史进程


始建于1998年的南京浦口大学城可以视作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起点,长三角高等教育官方正式合作始于2003年,所辖范围由“一市两省”扩大到“一市三省”,区域化程度逐步提升,合作进程不断加快。表1和表2展示了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合作政策和重大合作项目。




统览表1和表2,发现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始于域内高等教育园区及大学城的建设,其进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8—2012年)是以合作联动为特征的区域集群发展阶段。这一时期长三角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动因主要是高校扩招、政策驱动和同类高校合作需要。因为数量少且类型单一的高校格局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远不及高校集群,自1998年南京浦口大学城开工建设起,沪、苏、浙三地主要城市大规模兴建高等教育园区及大学城,2000年后,大学联盟和高教园区成为我国高校扩招后高等教育城市集群发展的典型模式。[10]集群发展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开辟高教发展新空间、释放政策红利、缓解高校发展压力和高校外部利益内部化需求。2003年,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签署多份高等教育合作文件,官方拉开长三角高等教育跨省域集群发展的序幕。2005年,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为代表的三地顶尖高校联合成立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2009年至2012年,国家与长三角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连续出台多项高等教育协作政策,促进高校校际联动与合作,助推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发展。2012年,安徽正式加入长三角高等教育合作同盟,确立了长三角“一市三省”的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地理空间格局。总体来看,这一时期“一市三省”签署的高等教育协议多为意向性协议,参与者限于少数知名高校,合作内容较为单一且约束力不强,集群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均显不足,但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高等教育园区、大学城)已全面建成,以集群发展为支柱的区域化发展主体架构也基本成型。


我国高等教育城市集群发展仍然在路上,但是一直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集群内部各高校之间的合作流于形式,空有区位集中之形而无集群协作之质,集群效应不显著;二是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产出与地区产业发展要求不匹配,尚未形成互利共进的深度合作关系。[11]


第二阶段(2013年至今)是以联盟协作、共建共享为特征的区域一体化发展阶段。经过以合作联动为特征的区域集群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合作政策落实以及高校间沟通合作深入推进之后,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进入一体化阶段。以2013年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更名为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为转折点,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合作联动层级从院校层面提升至政府层面。该阶段高等教育区域联盟协作和共建共享行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如相继有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成立。2018年12月,第十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首次提出要“开启新时代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征程”,“一市三省”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和《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首次从政府层面提出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区域“教育一体化”议题[12],制定协作政策和协同发展蓝图,旨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框架下破除跨区域制度限制,形成域内各级教育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协作的新发展格局。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规划纲要》为长三角高等教育发展指明方向,受此政策引导和激励,2019年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成果斐然。如表2所示,仅2019年就有多个高校联盟成立,同时,高职高专院校也积极加入区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了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质量与水平。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经过二十三年的探索与尝试,发展层级由高校城市集聚、毕业生就业及在校生交换培养跨省合作到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全面协作,再到高等教育全方位跨省域共建共享;“一市三省”同类型、同级别高校通过参加合作同盟和签订协作契约等方式建成了多元主体、多样类别、多级管理层的协作机制;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引导下,长三角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主动融入高等教育区域合作网络,形成了互利共进、合作共赢的区域化发展态势。


(二)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优势的横向比较


上文从纵向阶段特征入手,阐释了长三角高教区域化发展历程,这里采用高等教育区域优势指数,横向上显示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相对于全国的优势地位,反映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优势程度。该指数依据教师、学生、物力、财力等4类共12项指标数据来核算,一、二级指标如表3所示。



分析比较教育投入(教师、物力、财力)与教育产出(学生)的区域优势指数,首先将各二级指标与全国平均值相除,所得结果(因为是比值,无量纲量级差异问题)为该指标的区域优势指数;其次,将各一级指标下辖的二级指标区域优势指数取算术平均数,结果为该一级指标的区域优势指数;最后计算四个一级指标区域优势指数的算术平均数,结果就是对应地区在特定年份的高等教育发展区域总优势指数。计算2015年至2019年“一市三省”和长三角高等教育总体发展区域优势指数,结果见表4。


注:(1)高等教育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见http://www.moe.gov.cn/s78/A03/moe_560/jytjsj_2019/;表中数值为所在地区高等教育区域优势指数,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见上文脚注。(2)经济数据由笔者根据各年份相关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整理、计算而得;表中数值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区域优势指数,计算方法与“高等教育区域优势指数”一致。


2015年至2019年,正是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时期,长三角高等教育发展区域优势指数均大于1,显示长三角高等教育发展态势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等教育区域高地已初具雏形,相对于全国来说,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存在集聚优势。除2019年因经费投入下降导致区域优势指数降低外,上海高等教育区域优势指数连续数年大幅领先域内其他省份,显示上海在高等教育投入与产出方面的地区优势明显。


高等教育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也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培育新兴市场的原动力,其发展水平应与区域经济相协调,并在关键领域起引领作用。本文选取人均GDP、人均GDP增长率和地区GDP增长率三项经济增长指标,计算不同年份各地区相关指标与全国平均值之商,即该经济指标的区域优势指数,这三项指标区域优势指数的算术平均数即为所在地区对应年份的经济发展区域总优势指数,结果如表4所示。


2015年至2019年,长三角经济发展的区域优势指数均在1.17以上,表4中数据显示,长三角高等教育发展区域优势指数明显小于其经济发展区域优势指数,说明相对于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水平落后了。原因何在?结合上文“区域优势指数”的定义,投入与产出的密集化程度影响很大,群体内部的要素融合共享程度和结构效益是决定一体化发展速度和效率的关键因素。可以推测,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群体的融合度和内部结构效益不及长三角经济群,群体内部的制度性壁垒是导致两者差异的关键。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由来已久且深入人心,阻碍区域经济合作的商贸壁垒已全面破除,区域经济集群融合的制度壁垒也在迅速瓦解;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进程近年才起步,受制于“一市三省”差异化格局与行政分割、多重边界限制,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融合度仍然不高,“集而不群”的现象屡见不鲜,区域集群发展中的溢出效应、辐射带动效应、乘数效应和教育要素流动性收益有待充分激发出来。



三、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

问题与困境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内部联盟协作持续深化,多项关键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初步形成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高地优势”。但是,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仍存在短板,亟需打通堵点。只有实现了要素畅流、协作共赢、联盟共享、联姻共荣,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才能真正进入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阶段。当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和以邻为壑、以邻为“敌”的心态,导致区域内部空间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与非合作博弈问题难以解决,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进入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阶段仍然存在多种羁绊。


(一)高等教育区域规划与统筹管理不到位


截至2020年末,长三角地区高等院校总计749所。数量众多且门类齐全的高等院校为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提供了国内其他区域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但也增加了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协调与管理的难度。《规划纲要》提出研究发布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推动高校联合发展,随后连续两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均强调要推进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和资源共享。也就是说,进入一体化发展阶段后,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迫切需要统一协调的跨区域合作与管理机制以及行政保障力量,才能向高质量迈进。长三角一体化始于区域经济合作,此后受国家政策引导逐步拓展到教育、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并在学生联合培养、干部培训交流、产学研合作、校外实践以及创新创业大赛等多个领域形成联合监管的态势。但是,时至今日,长三角地区仍然没有打破省级壁垒,实现统筹规划与管理,导致在多方分管的环境下难以实现大范围深入融合发展,区域集群成员难以参与分享高等教育区域共同体收益。同时,由于“一市三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各不相同,政务管理方式也有区别,使域内各省市教育行政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大差异。可以预见,在长三角行政管理领域的一体化取得突破前,制度壁垒仍将是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二)高等教育区域内竞争与协作关系没有理顺


国家财政拨款、投资与事业收入及学杂费是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主要经费来源[13],受国家财政预算总量限制,高校对财政拨款的竞争近似于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14],这一现象在同一地区、相同类型和级别的高校间体现尤为明显,其根源在于高校竞争制度不完善,高等教育群落缺乏协调性[15]。除国家财政拨款外,高校所获事业收入和学杂费与办学规模直接挂钩,加之近年来高等教育扩招力度持续提升,一些高校的软硬件设施已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内因和外因的综合作用下,许多高校采取以扩大办学规模和招生数量为特点的外延式发展道路,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对国家科研项目、科研人才的争夺则更趋白热化,频频出现发达地区高校相互高薪“挖能人”的现象,削弱了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互信基础与合作根基。此外,由于许多国内外知名高等教育评价机构仍将“科研影响力”“教育投入与产出质量”列为高校排名的首要指标,在政绩与装备比拼的驱动下,高教投入与产出领域的同类同级高校间的非合作博弈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高校间共享优质资源,不利于协同参与区域创新体系与一体化态势下的教育现代化建设。


(三)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纵向一体化机制有待建立


表1、表2显示,长三角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存在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高等教育区域化集群发展依赖国家政策推动,主要发展成果大多基于教育合作政策,重大项目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政策铺垫;二是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合作主要发生在同类型、同级别的高校之间,属于典型的横向合作模式。例如,域内学术研究型本科院校创立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和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工程技术型本科院校建立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医学类本科院校创建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高职高专院校成立长三角模具产教联盟。不同类别的高等院校各自为营,缺乏纵向一体化合作的范例。造成该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长三角高等教育仍存在“条块”分割与利益纷争问题,还没有充分发挥不同层级、不同属地与属性高校之间合作的主观能动性;二是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主要外部动力仍是国家政策而非经济与产业发展需要,内部推动力则是同类高校间天然的教育科研合作与管理经验交流需求,难以促使地区高等教育与产业经济发展链之间形成协调互动关系。这也是表4中高教与经济两种区域优势指数存在明显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改革进程步入深水区,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也到了最紧迫的驱动机制调整阶段,唯有摆脱固有制度和思维的束缚,方能进一步突破发展瓶颈,高校应主动投身于区域一体化发展浪潮中,借助国家战略驱动、经济与产业链优化升级的巨大动能,打通高校间纵向合作的堵点,实现纵向与横向一体化动力机制的协调运行和融合发力。


 (四)高等教育区域城市集群效应有待提升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城市集群发展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以高教区域和大学城建设为标志,在2000年至2005年间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表2),于2010年前后基本完成高校入驻工作。其建设初衷主要有两点:一是通过新园区建设拓宽高校发展空间,释放高校发展潜能,满足高校扩招需求,解决“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问题,为素质教育创造条件,同时便于集中管理和推进产学研结合;二是利用高等教育园区建设带来的投资与消费需求以及人口富集红利,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为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稳定动能,加快构建城市经济发展新格局。但彼时长三角一体化理论尚未完善,高等教育跨区域合作需求较弱,融合发展意图亦不强烈,同时,高校进驻政府主导下的大学城或高等教育园区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政策红利,缓解扩张压力,缺乏创造并利用集聚效应的动力,因而未能显著提升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集群发展水平,鲜有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集群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客观来看,虽然过去的高等教育园区建设为高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办学条件,也促进了园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但并未达到长三角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预期目标。此外,在长三角地区,许多高等教育园区被冠以“大学城”之名,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高等教育园区是城市高校聚集区,通过集中规划和统一管理降低高校运营成本,进而实现提升高校教育教学效率、水平以及后勤保障能力的目的;大学城则以高等教育集群为核心,集高等教育、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商务运营为一体,是高等教育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的产物。然而,除杨浦大学城、闵行大学城、张江大学城等上海知名大学城以及南京仙林大学城外,许多长三角地区的“大学城”并未达到理想目标,仅处在高等教育园区层次。同时,由于园区土地及相关配套资源有限,许多高校不得不在缺乏长期投入的情况下匆忙入驻,加之教育行政与科技工信分属不同政府管理部门,导致引进的高等院校和科技企业不相匹配,难以形成内生互动关系,不利于园区内的产学研合作,难以改变部分高等教育园区的高校以邻为壑、很少往来的状态。


 (五)高等教育区域差距阻碍区域化发展


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关键是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融通互联,鼓励不同类型和层级的高校合作共赢,在竞争与协作中实现平衡且充分的发展。虽然集群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且合理可控的内部差异也有助于发挥高校比较优势,但除上海部分大学城和苏州独墅湖高教区外,长三角大部分高等教育园区都缺乏省域外高校入驻,集群协作发展仍局限在同类型、同级别、实力差别较小的高校之间,长三角各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差距阻碍了资源充分融通共享的进程。如此下去,“一市三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差距越大,彼此的合作点就越少,内部差异的扩大,不但没有促进高教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反而削弱了各方合作的根基,甚至可能形成高教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由表4可知,2015年至2018年,沪、苏、浙、皖四地高等教育区域优势指数与长三角高等教育整体优势指数之间的离差平方和逐年增大,显示域内省域高等教育综合发展优势的差距在持续扩大,只在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上海和江苏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得分不高,拉低了两地高等教育区域优势指数值,但在教师、资产和学生类指标上,省域间差距并未缩小。若该状况得不到有效改善,浙江、安徽两地的高校将可能逐渐丧失对上海和江苏高校的比较优势,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局面将难以扭转。



四、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

的行动路径


长三角高等院校、政府决策部门、高等教育地区规划与管理部门以及科创企业要勠力同心,积极寻找合作共赢的切入点,将长三角高等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一体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推进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向高质量一体化阶段发展。


(一)统筹推动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平衡和包容性发展


现阶段,以单个地区或单个高校争先争优为特征的高等教育“锦标赛”式发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对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提升区域高教整体实力所提出的要求。在国家倡导高质量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高教发展效益区域共享需要打破体制机制上的“条块分割”,突出高等教育发展的区域平衡性与协调性,强调不同高校之间共同发展的包容性和融合性。


首先,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必须接受协调、平衡和包容性发展理念与模式。需要立足现状,或者强强联合,或者“抱团取暖”,或者内引外联,深入挖潜,互通有无,盘活资产,跨界融合,创新教育产权制度,提高高教投入与产出效率。通过错位竞争和优势互补实现高等教育跨区域融合创新、优质资源跨区优化配置,防止相互“挖墙脚”现象出现。应用型高校联合起来,建立高效灵活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区域内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以兼职教师的身份参与本校建设。


其次,完善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统筹机制和建立跨省域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的主要目的:一是建设亚太地区高等教育强区域、发展极、示范区;二是通过集聚及一体化融合提升高等教育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上文分析表明,长三角现有高等教育区域合作机制已经不能满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因此,有必要采取如下举措:(1)以“一市三省”教育行政部门为基础,打造长三角高等教育跨区域合作平台,成立长三角高等教育统筹管理机构;(2)充分发挥跨区域统筹管理机制的优势,保障高等教育生产要素与产出品自由流动与联通共享,引导域内高校开展错位竞争,消除高校间的非合作博弈,避免低端项目的重复建设和高精尖领域的无序竞争;(3)大力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国际化,引进国际知名高校与弱势高校合作办学,吸引国际人才向长三角高教“洼地”聚集,平衡区域差距;(4)加强对长三角高校协同创新的规划和引导,促使高校转变传统封闭式创新模式。[16]过去高校科研生产被喻为“象牙塔中的创新”,成果转换率不高、市场实用性不强,不符合当前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对高校科研生产提出的效率要求,极易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复科研、稀缺科技资源浪费。需要立足区域大市场需求,建立区域创新供需引导机制,引导高校科研创新力量对接区域市场与企业需求,打破属地化封闭科研藩篱,走宽容开放的跨省域协同创新道路。[17]


(二)处理好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系


政策导向是转变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模式以及弥合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隔阂的必要手段,但以政令为主要推动力量的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缺乏可持续性。长三角完备的产业链与庞大的产业集群是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傲居全国前列的基础和保障,也为区域高校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供了天然便利。依据上文定义,与高校相关联的科研院所和科创企业也是高等教育区域集群的重要成员,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与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存在内生互动关系,需要域内高校从独立发展之路,走向要素自由流动、优质资源联通共享、院校共建共荣、生产联动共进的高水平融合发展之路,需要依靠科技协同创新和产业一体化升级推动区域高教一体化发展,将长三角高等教育打造成新时代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柱和引擎。“一市三省”高教行动主体需要以壮士断腕精神突破行政区域限制,联手理顺“十四五”期间区域高等教育发展与新兴市场打造之间的内生互动关系,科学分配“一市三省”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利用高校科技协同研发与人才联合培养优势,通过高等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促使高等教育和区域产业经济有机融合,在以国内经济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调整和改善当前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态势。


(三)提升高教区域集群发展水平


一是要提升高教园区集群效益。过去受环境陌生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高校或企业对入驻外地高教园区普遍持谨慎态度,一方面不愿意承担过多基础建设成本,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获得更多利益分配以弥补前期投入,而园区方面亦有同样顾虑,导致彼此合作效益不显著。为避免落入过往低效益合作模式的窠臼,园区规划与管理部门,首先必须先行打破僵局,根据园区发展现状和实际承载能力找准“政产学研”结合的关键点,将高教园区与城市产业经济发展挂钩,以产业链带动高教园区发展,以高校集聚为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技术和智力支持,在降低园区与入驻单位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将效益总量做大做实。其次要根据规划要求做好申请入驻单位的甄选工作,改变过去“先到先得”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大力推动园区资源向优质高校和企业倾斜,同时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校办学与企业运营评价方法,探索实施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最后还必须认识到简单的校企合作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园区第三产业和孵化产业的发展,积极改善园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商务贸易、服务保障、毕业生就业、科研成果转化、初创企业诞生提供更多便利,使园区发展更接地气,推动园区模式向真正意义的大学城方向发展。


二是要提高高教区域纵向集群化程度。现阶段长三角高教区域横向协作机制已趋于成熟,要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水平,就必须推动纵向集群发展。其一,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契机,摒弃地方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联合建立涵盖长三角全域的高等教育统一管理机构,为不同类型的高校提供更多纵向合作的机会。其二,搭建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持续提升高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将高职高专类院校纳入产学研模式的生产环节,拓宽校企合作内涵,创造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纵向合作的交汇点,打破两类高校实质性合作的“堵点与痛点”。


(四)打造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品牌


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品牌是地区所有关联高校共享的无形资产,既可以提升高校的知名度和辨识度,也能够促进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提高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发展水平。对部分办学水平相对落后的高校而言,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品牌不啻于一种强有力的背书。打造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集群品牌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推动相同类型或相同级别的高校形成高质量发展同盟,凸显高教区强强联合优势、品质和知名度,进一步凸显长三角高教地域特色,形成多层级的高等教育集群品牌。表1和表2信息显示,长三角各类本科院校同盟已初具规模,并在国内享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当前长三角高等教育横向集群的主要薄弱点在高职高专院校。针对高职院校规模小、办学力量不及本科院校的客观现实,长三角各省市要加强联动协调,引导高职院校根据自身需要构建或参与集群发展同盟。二是以长三角地区的全产业链为纽带,破除不同类型高校合作发展的制度藩篱,串联域内学术研究型大学、技术应用型大学和高职高专类院校,开设产业发展急需且需要三种类型高校联合攻关的研发项目和课题,开展具有普职贯通、联立培养、定向升学、定向就业特色的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高等专业教育,加强高校纵向间联系,通过合作宣传、联合招生、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上协同营销,树立高等教育集群协作国际形象,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长三角高等教育纵向集群品牌。


(注: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参考文献


本文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年第1期,第44~56页。为阅读方便,此处删去原文注释。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出处。

引用格式:崔玉平,陆昱江.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态势与行动路径[J].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1):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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