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云联惠”总部案件一审判决了,部分被告人表明上诉
“云联惠”作为被万人推荐,风靡一时,个别领导站台的“消费返利”网络科技创新平台,最终,总部在2018.5月8号被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查处。至今三年时间,开庭后至判决近两年时间,今天,总部的54人(44人已取保)判决下来。
我们是作为案件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单位的辩护人,期间多次会见黄明董事长。团队为公司书写法律意见书及整理证据素材近八万字提交。
这过程中,也站出了很多法律人士及维权代表,有的会员前后为“云联惠”案件摇旗呐喊。
云联惠经营平台,有一定的历史背景,时代原因,正值移动互联网兴起,网络创新元素激发。
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思维,去判断和衡量昨天的情境。当时,正是大力提倡共享经济与分享经济时节。
云联惠案件并不复杂,复杂的是背后炒作的人。
黄明董事长曾经是律师,在法庭上辩护滔滔不绝,自我辩护三个多小时。
一审判决下来,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利。相信在二审可以得到更精准、客观、科学审查和符合历史、当时情境、匹配度更高的判决。
历史的事物,事后评判来看,维护社会稳定,大过个人企业发展。云联惠案件不炒作、不跟风、不传谣、不曲解国家法律,静待与相信法院二审最终的裁决。
消费的实质,是买卖双方交易。建立在交易上,适度的返利是可以的。脱离双方实质交易,也容易走偏,“云联惠”采取过监管措施。如果再次来过,“云联惠”相信是可以把控时局,避免走偏,全面合规,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