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也有带路党:独立战争中“爱国者”是如何大战“美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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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段宇宏
1783年春天,英美从上一年9月开启的谈判仍在进行当中,离终结美国独立战争的《巴黎和约》签署还有半年多时间。不用等到和约签订,有很多人已预料到,美国独立将大功告成,一个新的国家会在北美诞生。
仍在英军控制中的纽约十分热闹,约3.5万人云集此地,有不识字的农民,有打零工的匠人,有刚从哈佛毕业的学生,亦不乏律师、医生、富商、官员和教士,有些人的祖先还能追溯到“五月花号”;当中以白人为主,也有不少黑人和印第安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和各个阶层,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将在祖国大英帝国军队的指挥下,实施一次大疏散,目的地是加拿大。
他们为什么不再等一等,分享建立新国家的喜悦与荣耀?不,这恰恰是他们离开伤心故土的原因,他们要躲避的正是即将诞生的美利坚。
这个群体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作“效忠派”,而与他们相对立的另一个群体叫作“爱国者”,当然这是从美国的角度来说。如果站在英国立场,前者叫作“帝国英杰”,真正的“爱国者”,后者却是一群数典忘祖的“英奸”,更可气的是,他们还勾结大英帝国的宿敌法国、西班牙、荷兰对付自己祖国,确是不折不扣的“叛乱份子”。
不幸的是,“美独份子”赢了,变成了一个新国家的“爱国者”,他们中的核心领军人物都成了“开国元勋”,几乎个个青史留名;最为著名的那个“美独大头目”在中国家喻户晓,名字叫华盛顿。
中国人的美国历史观其实比美国人还要统一,无论解读独立战争还是南北战争,教科书告诉我们,这是北美资产阶级为了扫除或进一步扫除资本主义发展障碍而引发的冲突;民间非官方的文艺思想家常常给我们讲,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各种高大上的普世理想,而他们之所以胜利,也是因为有了这些理想。
美国人至今对南北战争的态度比中国人显得多元化,除了“南北战争”这个较为中性的称谓外,其它称呼可说体现了使用者的不同政治倾向:“北方侵南战争”、“二次独立战争”、“二次革命”、“南美利坚独立战争”、“废奴战争”。
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争取独立的过程也叫“美国革命”,美国学界对引发革命和取得胜利原因仍在不断讨论,严肃学者早就抛弃了道德分析法,也不受早年带有传奇色彩的文艺史学叙述的影响,大胆对各种事件和人物去魅。但总体来说,可能是年代太远久远,与南北战争不同,今天的美国人对独立战争的态度,共识远远大于分歧。
美国没有对效忠派进行刻意丑化,但在主流历史叙述中,与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富兰克林这些爱国者领袖们鲜亮光辉的形象相比,他们并非显得黯淡,而是常常被遗忘。
雅各布·贝利,一位虔诚、善良的北美清教徒传教士,当他正在缅因州蛮荒之地传教之时,他的哈佛同学约翰·亚当斯正在声色俱厉发表演讲谴责英国,推动美国独立运动,亚当斯最后成为开国元勋,第一任副总统和第二任总统。
贝利可没有亚斯当幸运,一场暴风雨正向贝利袭来,改变了全家人的命运。
贝利不支持独立运动,不愿背叛对国王宣下的忠诚誓言。他为了坚守誓言,多次拒绝为“美独份子”祝福,仅在1778年,因为政治态度,他就遭遇两次殴打,两次枪击,四次提审,三次驱逐,他在对手无数次威逼之下仍未屈服,最终带着家人千辛万苦逃亡到了忠于英国的加拿大新斯科舍。
“感谢上帝指引我和家人来抵达了安全与自由之地,逃脱叛乱者们残忍的暴政”。贝利才华横溢,擅长写作,他将自己的经历和观点撰写成散文,为后世研究这段历史留下了丰富的资料。
贝利不是一个人在“坚守”。吉米·里文顿1762年来到北美,他是美洲第一个连锁书店业主,成功创办了《里文顿纽约公报》,在战争爆发之前,他的报纸公平地给两方同等版面阐述自己观点。列克星敦枪声响起后,他对“叛乱份子”已忍无可忍,不再走理中客路线,直接把报纸更名为《保皇公报》,但也不过是心平气和阐述观点,并未对爱国者进行谩骂。可还是捅了爱国者群众的马蜂窝,他的模拟像在街头两度被焚烧,印刷所两度遭打砸,1776年被逐回英国,直到1777年才再度返回北美。
独立战争最后一场陆上大战约克镇围城战役之后,里文顿做出妥协,放弃了批评口吻,很中性地报道华盛顿在纽约的新闻,但那些爱国者激进派不依不饶,1783年新年那天,曾焚烧他模拟像的家伙们再度找上门来,查封了报社。与其它效忠派不同的是,里文顿未选择离开美国,1802年逝世于纽约。
美法联军在约克镇战役获胜,被困无援的英军在康华利率领下出降。
其它的效忠派报人们亦度日艰辛,《纪事报》的米恩,《晚邮报》的弗利特,模拟像不仅被挂上绞架,还多次在街头遭到殴打,这两家报纸与《邮童报》、《新闻信》一样,遭围攻后被迫停刊。
爱国者的报刊杂志那么气势汹汹,是不是人品闪闪亮呢?当然是“No”,这些报刊为了推动独立运动,有时出于故意,有时因为激动,有时基于无知,大肆曲解英国议会对美政策,抹黑英国君主,其实乔治国王何辜,国家大事是由议会作主的。战争期间,为了鼓舞士气,增强大众对英仇恨,他们同样炮制了很多英军“烧杀奸淫”的耸人报道。现代的美国新闻史学者们,证伪了大量的此类新闻报道。
爱国者报刊把英军描述成由人渣、瘾君子、鸡奸犯构成的部队,后来美国军史学者严肃指出,英军是当时世界上一流的职业军队,纪律严明,作战英勇,训练有素,非大陆军可比拟。
恰恰相反,大陆军纪律相当糟糕,这多少跟爱国者阵营的激进文艺青年太多有关,他们认为“军队”是欧洲大陆专制王权的基石,而欧陆军队严厉的“纪律”代表着独裁和压迫,因此大陆军几乎没有军法,致使军令不畅,开战前吵吵嚷嚷,一交手就到处乱跑,毫无战斗力可言。缺乏坚实的后勤,军队到了农忙季想着回家割麦子很多人一轰而散,饿急了经常跑到村庄里偷鸡吃,没木头时照样去拆老百姓门板筑阵地。大陆军纪律之涣散,常令华盛顿垂头丧气,战争中后期他顶着压力强行恢复了欧陆军法制度,开始实施严厉惩处,才把纪律问题基本解决。
某种程度上,从传播学角度讲,人类史上最强大最先进的大国——美利坚合众国是诞生在“谣言”之上的。
这是后世画家描绘的大陆军步兵的形象,千万表被误导了,至少在法国的军援大量到来之前,没有如此干净整洁。因为缺乏坚实的后勤,士兵们衣衫褴褛,军容非常猥琐,有些士兵甚至赤着脚披着一床破毯子,形同乞丐,浑身长满虱子。
零星的中文史料曾少许提到过效忠派,但使用了“阶级分析法”定性,说这些人全由特权商人、大地主、大官吏构成,他们的对立面——爱国者大多数是劳动阶级。这种说法可比美国爱国者的看法还要苦大仇深,就算美国爱国者历史学家听了也会捧腹大笑,不会承认如此简单的二元历史观。
效忠派的身份构成与爱国者并无多大差别,遍布于各种职业甚至各种族。效忠派只是个泛称,他们没有统一组织和统一纲领,这是与爱国者最大的区别。说实在的,英国并未有效组织好效忠派群众,发挥出他们的力量,因为脑子里没这根弦。
就连不少英国的“辉格党”政客和将领,都对美国独立战争充满“理解”与“同情”,不说别的,派往美洲平叛的海军上将理查德·豪,在国内时与国王旅行,在客栈里两人就美洲问题发生争论,他痛骂国王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太“顽固”,弄得国王相当尴尬,却只能和气地说:“在众多侍者面前这样辱骂自己君主不是个明智的办法吧!”这些情况在当时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会发生。
应对北美独立过程中,英国处处有战略和决策错误,很长一段时间派军队前往美洲不是真正为了“平叛”,而是想逼迫和说服“美独分子”前来谈判,缔造和平……结果经常错失战机,致使事态不断蔓延。如果沙皇愿意受全权委托帮英国前去平叛,也许在法国、西班牙、荷兰全面介入之前战争就已结束,可能地球上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了。
当时北美十三州约有250万白种人口,效忠派估计约占20%—30%,绝大多数是托利党的支持者,爱国者约占40%—50%,很多以前是“辉格党”的支持者,其余的自然是“观望派”。
并非所有效忠派都像贝利、里文顿那样因为道德与观念走上“反革命”之路,也有不少人基于切身利益做出选择;当然爱国者阵营亦同此理,既有写作畅销小册子——《常识》的潘恩那种激愤的理想主义者,也有很多人加入美独运动是想赖掉拖欠英国银行和商人的债务(种植园主居多)。
效忠派不乏北美名人和精英,原本他们也可成为开国元勋,但却选择了抗争和流亡之路。约瑟夫·盖洛韦曾以宾夕法尼亚议员身份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他提出的美洲议会与英国议会合并提案被激进派否决,从此成为效忠派的精神领袖。
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儿子威廉.富兰克林则与父亲选择了迥异的道路,也是效忠派的领军人物,1782年流亡英国,在那里一直生活到逝世。贝内迪克特·阿诺德曾是华盛顿麾下的将军,屡立战功,因对大陆会议不满,最终投奔了英军,从“带路党领袖”华丽转身为“自干五头目”,成为爱国者阵营最大变节者。
贝内迪克特.阿诺德,华盛顿麾下才能出众的将军,屡立战功,因对大陆会议不满,最终投奔了英军,从“带路党领袖”华丽转身为“自干五头目”,是爱国者阵营最大变节者。贝内迪克特?阿诺德,华盛顿麾下才能出众的将军,屡立战功,因对大陆会议不满,最终投奔了英军,从“带路党领袖”华丽转身为“自干五头目”,是爱国者阵营最大变节者。
很多效忠派也不似贝利、里文顿那么敦厚,而是拿起枪杆子与“美独份子”战斗。有2万多效忠派武装起来协助平叛,5000人直接参加了英军,而华盛顿在战争初期手中实际能作战的军队不过五六千人。纽约是效忠派聚集地,参加英军的人数远多于参加大陆军。
开战后,弗吉利亚总督邓莫尔勋爵解散了支持爱国者的议会,但却遭到“独派”种植园主们的抵制,他们置总督权威不顾,自行召开会议。邓莫尔逃至切萨皮克湾一艘英国军舰,把这当为司令部,发布了著名的“邓莫尔宣言”:“在此我再一次宣布,所有的契约奴、黑奴和其他人员……都自由了,可以自愿拿起武器。”
蓄奴制在英国本土从未获得合法地位,1872年更是正式宣布为非法,承诺给予人身自由,加上英国是反对蓄奴制的国家,自由黑人自不必说,多站在了英国一边,各地黑人逃奴也源源不断云集到英军麾下,差不多有2万黑人参加了英军,成为北美英军中的第二大族裔;与此同时,只有5000黑人加入大陆军。
独立战争期间,不管英军还是大陆军,所到之处都碰到“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盛况,也都吃过“闭门羹”,就看当地是效忠派占优势还是爱国者占优势。有些地区谁来了都欢迎,这是典型的骑墙派地盘。
英军和效忠派内外呼应,势如破竹,鉴于情况之急迫,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后即着手成立“公安委员会”,通过剥夺出版权、结社权和财产权,全力压制效忠派(战争结束后恢复了他们的公民权)。
美国独立战争若单纯只是英国与北美十三州“独派份子”的较量,那其实是老虎与兔子毫无悬念的博弈,英军嘲笑大陆军是是“飞行兵团”,意即战斗中经常一触即溃(尤其战争中前期),跑得比兔子快,就像长了翅膀。
当法国罗博尚伯爵率7800名法军,华盛顿率9000名大陆军把8500名英军围在约克镇,并最终迫使康华利投降时,英国作战信心已受到动摇,因为它早已从海上和陆上感受到,这根本就是一场欧洲几大列强借美洲叛乱针对英国的全球战争,他们是在报以前的一箭之仇。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华盛顿率领的“常败军”,而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这几大帮凶。
如果再打下去,北美十三州都不重要了,垂涎欲滴的三个帮凶将可能危害到英国本土安全,侵犯英国的全球殖民地利益。
美国的诞生,迫使英国造就了加拿大,同时导致法兰西帝国自爆,路易十六倾尽国力支持美国独立却使自己财政崩溃,被迫召开三级会议并引发法国大革命,欧洲政治生态迎来震荡式大剧变。
若做一个假设:效忠派胜利了,还会有今日美国吗?也许美国不会像今天这般强大,但那里也绝不会成为二流地带,加拿大——这个效忠派构成的国家就是一个案例,后来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当然也是效忠派的典范。大陆军曾派出“远征军”进入加拿大,试图鼓动他们一起参加独立战争,宣传工作也做足了,武力也使用了,但未获当地人响应,反而遭遇武力抗击,挫败而归。要按我们教科书的说法来推演,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未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没有“扫除资本主义发展障碍”,所以今天他们还处于封建专制的落后状态,而天朝人民生活在比他们还领先两个时代的社会主义国家,真是无比幸福啊!^_^
有意思的是,大英帝国一向视美洲殖民地为掌上明珠,把它当作自由市场经济的典范引以为傲,对美洲殖民地最为优待和宽松,战争前英国本土的纳税人年均缴税26先令,北美纳税者年人均只缴1先令;澳大利亚很长时间被英国当作流放犯人及人渣的地方,生活水平与美洲的状况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治理得相当苛严,但澳洲人却始终保持着对英国的忠诚以及对王室的爱戴,起来叛乱的反而是“掌上明珠”。这绝对不是“谁对谁好谁就爱谁”的道理。
根据教科书和常见的历史书的说法,波士顿倾茶事件是居民抗议英国茶税的增加,成为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索。其实吧,英国为了惠顾北美殖民地的消费者,把茶叶税从每磅一先令降到3便士,致使茶叶价格剧降,从事茶叶走私的团伙无利可图,引发了他们的愤怒,遂组织人员去倾茶。
美国独立后,效忠派大部分留下来继续低调生活,但共有7万人出逃,这当中包括黑人和印第安人,少部分去了英国,大部分移居加拿大。最重要的印第安部落——易洛魁六大部族联盟的领袖约瑟夫·勃兰特也率族人移居加拿大,大英帝国为奖赏他们的忠诚,不仅赠与土地,还补偿了战争中的损失。而一部分自由黑人又从英国移居塞拉利昂,揭开当地历史新篇章。效忠派名流继续在新天地发挥着“帝国英杰”作用,重新过上了详和的生活。
两派人数众多,阶层分布广泛,两个阵营既有各怀鬼胎的投机客,也有品德败坏的人渣,还有很多高风亮节的君子,无法在道德上分出明显高下,恶捧一派贬损一派似无必要,双方的佼佼者,其才能和学识也在伯仲之间。
当今很多美国历史学家评论两派时都会说,他们的区别无非是:一个赢了,一个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