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主要起草人介绍国家强制性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总则》的立项背景和重点内容
作为GB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总则》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副主任宫国卓在“2022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同期会议“个体防护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对标准的立项背景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宫国卓先从立项背景方面进行了解读。
当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从中也反映出,个体防护装备作为保护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工业用品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个体防护装备在企业的配备存在很大的问题。我国每年新增职业病人数总体上呈现递增的趋势,也暴露出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没有充分发挥其防线作用。我国个体防护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作业人员日益增长的防护需求同不完善的配备管理之间的矛盾。
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对劳动者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管理,在配备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法规、标准、指令或指南进行规范。
美国非常重视作业者的个人防护,并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进行详细的规定。美国于1970年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法》,明确规定雇主应采取措施确保雇员免受作业场所职业安全与健康危害;并规定每个联邦机构负责人应制定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程序来确保雇员能够得到和保持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在联邦法规《雇主对个体防护装备的费用支出》(Final Rules 72:64341-64430)中,明确规定雇主应无偿提供个体防护装备。
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局(OSHA)按照行业划分,分别制定了29 CFR 1910 Subpart I《一般工业行业-个体防护装备》、29 CFR 1915 Subpart I《造船行业-个体防护装备》、29 CFR 1917 Subpart E《航运码头-个人防护》、29 CFR 1918 Subpart J《港口作业-个体防护装备》和29 CFR 1926 Subpart E《建筑行业-个体防护和救生装备》。
美国对雇主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情况的监管由职业安全健康局负责,监督内容主要包括:雇主是否采取措施保证员工配备了充足的个体防护装备;雇主为雇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在设计和结构方面是否安全;是否使用了有缺陷或损坏的个体防护装备;是否为雇员提供了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培训。如果有违法行为,企业负责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了规范监督人员行为,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局还制定了29 CFR Part 1910, Subpart I《一般工业中关于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的执法指南》,在指南中分别阐述了在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执法监督的法律依据和执法程序,并对眼面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头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头部防护用品、电气防护用品、噪声防护用品的产品分类、产品依据标准和配备原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欧盟于1989年6月12日通过了89/391/EEC《欧盟关于采取措施促进工人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得以改善的指令》。该法规要求雇主对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提升作业场所工人的防护水平,也要求雇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此外,欧盟还发布了对工人在工作现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最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指令《欧盟关于为工人在工作场所配备个体防护装备以满足最低健康和安全需求的指令》(Directive 89/656/EEC)。该指令规定,当工作场所中的危害因素无法避免或无法用技术手段降至足够低时,必须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装备;雇主应在充分评估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免费提供足够的个体防护装备等。
欧盟中个体防护装备在工作场所配备的具体规定或指南由各国政府制定,如英国制定了L25《工作场所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指南》和HSG53《工作场所呼吸防护用品配备应用指南》等。指南中针对不同的防护用品如头部防护、眼面部防护、手臂部防护、防护服装、高可视服装、足部防护、坠落防护、听力防护、呼吸防护等的产品特点,帮助雇主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并确保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欧盟成员国的政府监管各不相同。以呼吸防护装备为例,英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执行局(HSE)颁布了呼吸防护装备监察指南(og-00041),监察员依据该指南及HSG53《工作场所呼吸防护用品配备应用指南》等支持性文档,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配备的呼吸防护装备是否满足现场作业者佩戴需求、作业任务、作业环境需求;雇主是否采取了足够的呼吸防护装备管理措施等。
宫国卓介绍,虽然我国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进行了相关立法,但是缺少配备管理的具体内容,无法为各行业劳动者提供具体的配备指导和配备约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此外,该法第28、45、47、57、99条5次提及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此外,该法第54、92条2次提及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此外,该法第22、25、34、38、72条8次提及劳动防护用品。
我国个体防护装备生产企业有数千家,产品品种和规格型号有上千种。但是,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监督指南方面还处于空白,这样就无法为各行业劳动者提供具体的配备指导;无法为各行业企业提供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依据和配备约束;无法为监管执法人员提供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监管的执法依据;无法真正做到个体防护装备的有效配备,无法实现个体防护装备最后防线的作用,无法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这实际上是目前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管理较为混乱或长期处于真空的根源所在。
作为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宫国卓从标准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包括配备原则、配备流程、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追踪溯源、判废和更换、培训和使用等,适用于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这些单位主要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这同《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法规的适用对象是一致的。但是,该不适用于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因为消防领域有XF 621-2006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这一强制性行业标准。
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原则主要有:合规性,即作业场所中存在职业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风险时,用人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有效性,即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与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作业状况、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个体防护装备本身不应导致其他额外的风险;舒适性,用人单位配备个体防护装备时,应在保证有效防护的基础上,兼顾舒适性;兼容性,需要同时配备多种个体防护装备时,应考虑使用的兼容性和功能替代性,确保防护有效;覆盖性,用人单位应对其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接纳的实习生和允许进入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衔接性,用人单位应在本部分基础上结合所在行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国家标准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无所在行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国家标准时,应按照本部分要求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对于追踪溯源问题,宫国卓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明确指出:要创新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以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则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2019年7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9〕35号)。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原料进厂查验、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
宫国卓介绍,用人单位应购置在最小贴码包装及运输包装上具有追踪溯源标识的个体防护装备,该标识应能通过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实现追踪溯源。制造商应在每一批次产品售出前,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制造商信息、产品信息及该产品款号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每一批次的产品应对应一个由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生成的产品追踪溯源标识。对于经销商来说,应在产品售出前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必要的销售信息。检验检测机构来应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每一个检验检测报告应对应一个由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生成的检验报告追踪溯源标识。用人单位在采购个体防护装备时,可通过产品的追踪溯源标识,对产品实物信息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信息进行核实。
ISEE2022回顾:个体防护装备
ISEE2022精彩回顾
2022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8月28日在杭州开幕2022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8月28-30日在杭州成功举办10大亮点点亮中德合办的这场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盛会(上)
10大亮点点亮中德合办的这场国家级安全应急行业盛会(下)
2022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精彩回顾
华为:6个创新点助力应急管理现代化
海康威视:4个智能引擎拉升智慧应急综合应用水平
用互联、物联、智联构筑三位一体的应急数字化“战场”
“天眼”感知风险隐患 “数字地球”支撑应急安全
数字化赋能安全管理:让我们一起“GO安全”
中民星锐:用遥感InSAR技术给大自然定期“体检”
“十四五 ” 时期我国个体防护装备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来 源:2023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组委会
出 品: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
(咨询培训∣装备集成∣国际会展)
网 址:www.ESindustry.com.cn
www.isee-cefe-interschutz.com
微 博:安全应急产业资源网
头条号:朗泰华科技
抖音号:朗泰华科技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安全应急产业资讯
微信号:safeworker (转载申请∣入群交流)
ISEE2022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