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事业编!教师新招158人,不限户籍!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158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为满足部分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58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数额
教师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58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6.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本次教师“选聘”考务工作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发布公告,选聘过程中的通知事宜也将在此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8:30—2022年6月21日下午17:3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联系方式(如:张三海港高级中学—岗位1—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请于工作日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联系电话:0315-2910705。对于报名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形式回复,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或保持手机畅通。点击查看岗位表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一份;
(4)《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5)《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6)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核环节核实。
(三)考试
考试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面试形式。具体的面试时间、注意事项请关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限时10分钟,备课20分钟。试讲教材使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各学阶段使用的现行课本。
面试现场抽签,面试结束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网上发布。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体检由唐山海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结合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隐瞒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点击查看岗位表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含试用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次报名监督电话:0315-2913396
附件:
1.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3.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ts/2022-06-11/33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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